日耳曼全面战争-第2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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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这些人,万尼乌斯自然毫不客气的将他们全部划为自己的私人奴仆,弄进了自己的住所——部族的、日耳曼青年公社的,和自己的,毕竟还是有差别的。
然后,万尼乌斯就从留守的战士这里听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在克拉苏的仆从里,有两个埃及人——他们自称是雷电之神的使者。
当初抓他们的时候,这两个埃及人就咋咋呼呼手舞足蹈的,被失去耐心的战士一棍撂倒,捆好装车,被一路送回了日耳曼青年公社。
而等到回到了日耳曼青年公社之后,这两个人又宣称如果日耳曼人不善待他们,就会遭到雷电之神的惩罚,并且表示只要日耳曼人胆敢给他们穿雷神法袍,打开琥珀祭坛,他们就会沟通雷电之神,向日耳曼野蛮人战士神灵的威力和神灵使者的权柄。
对于这种话,日耳曼守卫们嗤之以鼻。
首先,之前就已经有战士把他们撂倒了,也没见的有什么惩罚——众所周知,奥丁大神可不是什么有耐心或者好脾气的。
更何况,日耳曼人又不是傻如果对方不是神使,那么就不必答理他们;如果对方是神使,自己又何必要把什么雷神法袍、琥珀祭坛给他们拿来?自己找惩罚么?
于是,这两名埃及人便和其它的奴仆一样,在日耳曼守卫的棍棒下老老实实的干活,做着和奴仆身份相称的工作,直到万尼乌斯回来。
听了卫兵的汇报之后,万尼乌斯顿时来了兴趣。
这个年代,还不像后世那样,人们不敬神灵,随口发誓,胡扯身份,装神弄鬼欺诈愚人——普罗塞提的那位穿越者老师,不就因为说自己是最受神灵喜爱的人而被万矛穿身而死了么?
更何况,这俩货可是克拉苏的仆从——克拉苏虽然只是个古人,却绝对是古人中的人精——能够在他手底下装神弄鬼,这俩家伙自然也是有些本事的
于是,万尼乌斯立即命令卫兵将“雷神法袍”和“琥珀祭坛”拿过来,并且将两名埃及奴仆带过来。
在两名埃及人到来之前,他们的“雷神法袍”和“琥珀祭坛”就先被拿了过来。
雷神法袍是件宽大的长袍,有着镶有金丝的陶质垫肩、护臂和护腕,而且带着两袖,袖口处甚至还带着手套——显而易见的,这既不是希腊、罗马的样式,也不是埃及或者波斯的样式。
在法袍长长的披风,以金丝银线绘制着各种万尼乌斯完全看不明白的图案,给人一种“虽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去就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与法袍配套的,还有一顶黄金做的埃及式的高冠,看起来价值连城。
仅仅这一套法袍,就已经足以说明主人的财富了。但是和那个“琥珀祭坛”比起来,法袍就显得并不怎么样了。
所谓的琥珀祭坛,是一个沉甸甸的方石台,石台的四壁也雕琢着各种神秘的符号。
而在石台,则是一层镶嵌着各种宝石的黄金。
黄金面,则是两层叠在一起的玉石圆盘——圆盘被雕琢打磨得光滑无比,一层圆盘的顶还有一个握柄。
万尼乌斯用手轻轻推了推握柄,惊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个磨盘式的结构——下面的圆盘被固定在黄金台,面的圆盘则以一根从外面看不见的轴固定,可以转动——毫无疑问,握柄就是为了给人握住,转动面的圆盘的。
但是使万尼乌斯不明白的是,所谓的“琥珀祭坛”看去居然连一块琥珀都没有——毫无疑问的,这有些名不副实了。
而且,毫无疑问的,这祭坛和法袍就是两个埃及人用来装神弄鬼的关键道具了——问题是,到现在为止,万尼乌斯都看不出这两个东西怎么能用来装神弄鬼
就在万尼乌斯一脸疑惑的沉思的时候,两个埃及人被带了进来。
让万尼乌斯感到失望的是,眼前的两个人,除了皮肤是小麦色,以及脸比较长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即没有电影中的黑眼圈,也没有电视里被扎成棍子一样的下巴的长胡子。
不过,想一想就知道不难理解——在日耳曼青年公社里,这两个人做的都是奴仆的工作,自然没时间也没物资给他们让他们将自己打扮得更有民族特色。
看着两个埃及人,万尼乌斯就笑了起来:“你们是谁?”
“我是掌握雷电之力的伟大神灵在尘世的代言人到万尼乌斯的话,看到地的法袍和祭坛,原本还一脸慌乱小心的埃及人却一脸自信的,不紧不慢的挺直了胸膛,昂起了头,自信的宣布道,“而这一位,则是我虔敬的信仆和可靠的助手,陶”
听到这个回答,在生气的日耳曼卫兵一棍子打断对方的自吹自擂的同时,万尼乌斯的眼角忍不住跳了跳——为什么他有种“想到了很不好的过去”的感觉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还真是两个“有埃及民族特色”的名字。
这么想着,万尼乌斯就摆了摆手,示意两名卫兵退下去:“你们宣称你们是雷电之神的使者?”
“我们无需如此宣称。”在吃了日耳曼人一棍子之后,杨已经有了些退缩,但是听到万尼乌斯的问话,埃及人顿时又有了底气,“神灵赐福于我,降下大威能,我是他在尘世的代言,这是不言自明的。”
“是嘛”听到这话,万尼乌斯不禁又好气又好笑:“那么,我的卫兵打了你,神灵难道不要惩罚他吗?”。
这句话让杨一愣。但是,眨眼间转了转眼睛,埃及人就立即变得理直气壮起来:“神灵的眷顾也不是无所不能的。神灵的意志更不是凡人能揣测的。就连半神的阿基里斯,不也倒在阿波罗的箭下吗?我吃了几棍子,又能说明什么呢?神谕俄狄浦斯将杀父娶母,他为了避免自己将要犯下的罪而离开养父母,却反回到了生父母的国度,自以为拯救了这个国度却在不经意间犯下了杀父娶母的大罪——你又怎么能断言打击我的卫兵没有受到神灵的惩罚呢?”
这自辩已经带有诡辩的色彩了,但对于周围的日耳曼人而言却足够有说服力——日耳曼人虽然蛮荒不文,但到底不是与世隔绝,对于希腊神话故事里的那些英雄和他们的事迹也有所知——而如果相信那些故事,那么埃及人的自辩也不能说毫无道理。
简单的说,神意难测,你怎么知道神灵没惩罚他们?神又不是二十四小时无间断保姆,神使被打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在这个年代里,“独一无二全知全能的创世神”还不存在呢。所以埃及人的辩解道也不能说是诡辩——按照这个年代的人们对神灵的印象,这些辩解还真就无法反驳。
万尼乌斯再次笑了笑,也不想反驳,只是指了一下地的“雷神法袍”和“琥珀祭坛”:“既然你们这么说,那么为什么不给我展示一下?我听说,你可是不止一次的向我的卫兵要求,要证明你真的是神灵的使者。”
“我正有这个意思。”埃及人毫不畏惧的回答,同时大步前。
“我要提醒你,整个日耳曼诸部族之中最受雷霆之神奥丁宠爱的人,正站在你面前。”看到埃及人拿起雷神法袍,万尼乌斯便说了一句。
然而埃及人毫不迟疑:“一试便知。”
克拉苏053古埃及科学家
更新时间:20128150:49:55本章字数:4714
053古埃及科学家
在万尼乌斯的注视下,名叫杨的埃及人走到了雷神法袍前,而陶则走到了琥珀祭坛前。
两个人分别小心翼翼的审视、摸索着各自面前的“法器”,专注认真的神情就如同在给自己选墓地一般。
小心翼翼的检查了半天之后,两名埃及人明显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之后,杨小心翼翼的将法袍在身穿好,用皮带将各个陶板在自己的肩膀、手臂固定好,又从法袍下垂的披风后抽出几根纤长的丝线,将坚硬的尖头分别插进琥珀祭坛下面圆盘周围的小孔,和面圆盘中心的小孔中。
然后,杨站得离琥珀祭坛远了些,僵硬而有节奏的摆动着双手,摇晃着脑袋,嘴巴里开始念念有词——尽管周围的日耳曼人都听不懂,但万尼乌斯却毫无语言障碍,清楚的听懂了对方的话:“陶啊,咱们落到了这群野蛮人的手里也未必不是机会。他们愚蠢落后,咱们给他们展示一下咱们的力量,还怕他们不把咱们好好供起来?”
这话是以埃及古语说出来的,而蹲在一旁的陶也开始慢慢的转动琥珀祭坛,摇晃着脑袋,以同样的语言回应着杨:“我就跟你说这种骗人的把戏长久不了,要是被看穿了,他们非得把咱们骨头里的血都榨出来不可。”
伴随着杨越来越快的动作,他的话也急促和不耐烦起来:“都已经这样了你还想怎么办?咱们可是连罗马的大人物都骗过了,何况这些野蛮人?总之你就飞快的把转盘转起来,是大富大贵还是命丧黄泉就看咱们自己的了。”
“摇,摇,摇”渐渐的加快了速度,陶仍旧不满的咕哝着,“还能怎么办,骗一天是一天,活一刻算一刻。剩下的就都看你的了。”
听着两个人的对话,看到两个人的动作,再听到被转得飞快的圆盘和下面的圆盘摩擦所发出的刺刺拉拉的声音,万尼乌斯恍然大悟——这不就是中学物理课老师用来讲解摩擦生电的那玩意么
整俩绝缘的塑料盘子,中间贴锡箔,飞快的摩擦,就会产生电荷——再用导线把电荷引导到两个金属棒,等俩金属棒靠得足够近,而且积累了足够的电荷之后,就会产生放电现象
而这俩埃及人所做的,无非就是用琥珀代替了锡箔,用金银线代替了导线,用陶板代替了绝缘的塑料盘,用双手手腕的银板代替了金属棒
问题是,这也太超越时代了
虽然据万尼乌斯穿越前的了解,古人早在公元前六百多年就已经发现了琥珀摩擦后会对细小物体产生吸附力,但是要达到能够产生肉眼可见的放电现象,按照万尼乌斯的想法,恐怕真的不是这个年代的人能够办到的。
就在万尼乌斯对装神弄鬼的埃及人感到怀疑的时候,埃及人突然伸直了双手双腿,呈“大”字站立,仰头向天,不住的嘟哝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发疯似的摇晃着脑袋,缓缓地将双臂抬起,向头顶慢慢合拢。
之后,当埃及人的双手之间还有约一指的距离时,伴随着“啪”的一声响,一个闪亮的火花在两个银质的腕环之间亮了起来。
放电现象
虽然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小火花,但这毫无疑问是放电现象——万尼乌斯惊讶的瞪大眼睛的同时,两个日耳曼守卫已经惶恐的丢掉武器,匍倒在地
看着得意洋洋,一脸“赶快跪下膜拜我”表情的埃及人,万尼乌斯淡定的一笑,用了古埃及语:“摩擦产生电。”
两个埃及人愣住的同时,万尼乌斯已经接着说了下去:“电可以流过金银,却不能穿过陶瓷、玉石。”
“摩擦时产生的电,有雄性的,也有雌性的,分别聚集在两端——当两端离得足够近,而雄性的和雌性的聚集得足够多时,它们之间相互吸引的力量就给了他们足以穿透空气的力量。而它们在空气中相遇时,就会迸射出爱的火花,也就是雷光。”
到不是万尼乌斯突然脑积水,或者发了。只不过,尽管他希望能够尽可能简明扼要的讲明白电的原理,却发现埃及古语和现代汉语的差别实在太大,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这一连串的话顿时让两个埃及人脸色惨白的呆立当场。
目瞪口呆的看着万尼乌斯,陶的两腿都抖了起来:“完了完了,我就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