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唐再续-第5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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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从文化角度而言,辽初汉化的确并不明显。不过,文化上汉化的实际程度,与政治上的汉化主张并不必然完全同步。精英人物的政治理念,不必完全受限于社会整体的文化氛围。对于有为之君,尤其是作为开国君主的阿保机,我们不应以常人度之。
当然,主张汉化并不意味着完全排斥草原的政治与文化因素。辽太祖应当很清楚,其政权毕竟是一个契丹、而非汉人政权。上文提到,神册五年制契丹大字,又《皇子表》谓迭剌制契丹小字,而迭剌死于阿保机之前,因此,小字的创造也在太祖时期。虽然契丹大小字均系参照汉字而成,国书的创制也与中原王朝政治有关,但这同时说明,阿保机的契丹意识还是相当强烈的。此外,在上引辽太祖与后唐使臣和姚坤的对话中,阿保机最后谈到了汉语问题,他说:“吾解汉语,历口不敢言,惧部人效我,令兵士怯弱故也。”这清楚表明,太祖深刻地认识到大契丹国的军事基础正是契丹骑兵,而要保持契丹骑兵的军事优势,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必须保持其原有文化传统,保留其原有政治组织。同时,为了保证少数族王朝的安全,必须保证契丹人的忠诚,而这也有赖于契丹人身份意识的强化。因此,辽朝体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多元的复杂局面。如何避免汉化危及王朝安全,如何使汉化与草原本位间保持足够的张力,不仅是阿保机,也是所有异族统治者面临的难题。
诚然,阿保机的选择并非所有异族统治者的共同选择。但至少表明,异族精英并非天然地排斥汉化。汉化与否,是非汉族王朝统治者无法回避的一个艰难抉择,也是决定王朝走向及命运的政治决策之一。
那么总结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契丹雄主耶律阿保机对于中原有相当强烈的“野望”,并且愿意在很多必要的方面进行汉化,这使得契丹迅速强大,并在耶律德光主政之时几乎掌握了中原王朝的生死存亡。按照本书中李曜对北方游牧政权的看法:“漠北草原之上,若有一族兴盛而无掣肘者,中原必危。”以及“塞北之地,中原未必不可图,所虑者,纵胜而难固也,战而胜之可矣,胜而守之,则实非上策。因势利导,智者之谋,使二强相争,则中原之幸;使三足鼎立,则中原必盛;使群狼竞食,则中原万世不替也。”'无风注:详见卷三“宗室秦王”第214章:秦王之尊(廿八)。'可见,李曜对契丹的迅速强大绝不会坐视不理,作为“一代儒宗”'当然仅指本书剧情里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四条最关键的“治国、平天下”不可能只做一半,因此迅速强大的契丹,是今后他必然要处心积虑设计引导、限制乃至掌控的一个重要方向,着墨于此,绝非离题。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三)
“右相今日擒我,意欲如何处置?”
李曜笑了一笑,道:“不如何,只请将军随某走上一遭,然后回长安客居一段日子,待将军见过长安官场、民间之变化,便会知晓,某这‘守正’,究竟是何等用意。”
黄崇嘏忽然插嘴道:“右相白龙鱼服,还敢身临敌巢,委实英雄过人,不过说到守正,某此前游学之时,却听到有人对右相的农商并举等措施颇有微词,以为右相出身商贾之家,因此重商轻农,看似公允,实毁我朝基业,不知右相可有道理以教。”
李曜见她风姿卓绝,也自然而然地升起一些好感,不过黄崇嘏扮作男装多年,比当初王笉在语言和动作地细节上更还要高妙,因此李曜也未曾看出她的真身,只是当做某个蜀中游学青年。不过李曜作为现代人穿越客,除处置公务御下严格之外,平时为人一贯随和,因此招呼憨娃儿押着王宗范一同返回剑门关北边唐军范围之后,一边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
李曜道:“某以为,对‘抑工商’一事,世人多须再认识一次。”
黄崇嘏微微诧异,心道:“他倒不先撇清自己的嫌疑,难道根本不在意商贾出身?不过,对抑制工商又有何必要再认识一次?”
李曜久居上位,此时只是解释罢了,却也没打算看她的反应,便已经继续道:“重视农业,确确实实是历朝历代先贤的共同特征。这是由我华夏历代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国而决定的。在农业决定生存的前提下,广泛地重视农业的思想不但不足为奇,反而显得非常正常,否则的话,倒是不正常了。因此,重农思想一直成为历朝历代的主导思想。”
李曜的话虽然用词有些“怪异”,但黄崇嘏仍然听懂了他的意思,点头道:“诚然,那右相为何独出其外?”
李曜笑着摆手:“莫急,某还未曾说完。”然后又道:“抑工商的思想也是传统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纵观历代经济思想之发展,确实在一定的时期一定的朝代中,曾表现得相当突出。但某以为,这种抑工商的观念,更多的则是作为一种治国政策表现出来,并且并不是始终和重农相提并论。也就是说,重农并不一定抑工商,作为一种政策和作为一种代表思想是有区别的。作为一种治国的政策方略,是朝廷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为了维护农耕生产乃至民族生存的方式。因此,抑工商往往在论令官书中反映得多。”
李曜轻轻一叹,摇摇头:“从历代经济思想发展的轨迹之中可以发现,战国以前没有明显的抑商倾向。以‘农战’为中心思想而被人称为极端的重农主义者商鞅,虽对商业采取不鼓励态度,但主要是在减低商业对农业的压迫上,而不是绝对地抑制或轻视商业。观点鲜明的重农主义者荀卿,虽主张抑工商,却也不根本否定工商的作用。秦汉以后,尽管重农思想仍占绝对优势,轻商言论仍然若断若续地出现在一些儒家言论中,但重视工商业的言论有日益增强的趋势,重视工商业活动的先贤不断出现,在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的著作中,商业的作用已逐渐引起重视。司马迁将工商业的地位提高到与农虞并重;桑弘羊虽抑私商,但他对官商的发展尤其重视,以致有人称他为‘重商论者’;汉末王符提出农工商皆有本末论;晋初傅玄与稍后的李重主张士农工商各有固定职业,并提出商人可贱而商业决不可废的观点;南北朝时的农学家贾思勰对地主兼营商业的活动也津津乐道。”
黄崇嘏被这番新式言论弄得有些愕然,不过仍大致听懂了他的意思,只是理解上并不透彻,总觉得这话只说了一小半。
李曜仿佛看出她的心思,一边带着憨娃儿与王宗范往北转回,一边继续道:“即使主张‘抑工商’的先贤,他们也不是要废弃工商的社会职能。他们清楚地知道,工商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但是他们也清楚地知道,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物质财富的生产主要是由农业来承担,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口集中于农业生产,才能保证国家的需要和社会的安定。然而,从事农业之人,‘四时之间,无日休息’,且法律也尊农夫,但农夫最终却‘贫贱’。相反,由于利益的驱使,谋利‘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又不如倚市门’,由于商人能‘操其奇嬴’,‘所卖必信’,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弃农经商,朝廷虽然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但最终还是出现了‘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的局面,使大量的人口向工商转移,损害了农业的发展。因此,主张‘抑工商’的先贤认为‘工商众则国贫’,即从事工商的人多了就造成国贫,他们主张‘省商贾之数’,即减少从事工商的人数,来发展农业。他们的‘抑工商’只在于抑制工商人数的过快发展,而并非抑制工商业本身的发展。因此,这种‘抑工商’的思想,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产物,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的。只有到生产力发展至一定程度,‘抑工商’才成为一种保守的思想。”
黄崇嘏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开口的机会,问道:“那么,右相之所以选择农商并举,莫不是认为如今,这‘生产力’便已经发展到了必要的程度了?”
李曜哈哈一笑,道:“你这样说,大致上倒也没错,只是细节上还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抑工商’作为一种治国国策而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或‘观念’,在我大唐以前的历朝历代中,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一种主导政策得到贯彻和执行。秦统一后实行‘上农除末’的政策。汉代则把抑商政策推到极致,朝廷著令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市井之子孙不得仕宦为吏。’魏晋时期,朝廷从政策上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抑末’发展到‘贱末’,甚至朝廷还颁布侮辱性的法令,使工商业者‘一是着白履,一是着黑履’。这种抑工商的政策都是针对私人工商业的,而对国营工商业,历代政府都采取专查、垄断、均输、平准的方式加以调控,使其发展,以利于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特权人物的享乐需要。尽管这种国营工商业效率低下,对农耕生产方式的破坏力很小,但它终究支撑着历代工商业的延续和发展。因此,某以为在理解抑工商政策时,必须把‘抑私’与‘扬公’区别开来。”
黄崇嘏第一次听到这种公私分开而论的观点,不禁觉得新奇。其实这种观点对于生活在国有、私有并行发展时期中国的李曜来说,就太寻常了,什么“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争论,在他穿越之前的中国,不知道争论了多少年。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曜思索着道:“抑工商是一种政策而不是一种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观念或思潮,因而带有公开的强制性,它只会对某一朝代、某一时期的经济发展具有影响力,而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则比较小。相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作为一种观念或思潮,却始终在历朝历代社会中潜意识地发展着,甚至成为支配百姓的一种思想意识某曾经细细思量,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抑工商作为国策而工商却屡抑不止,且代有发展,原因就在于此。汉时晁错就曾意识到这一点,他嗟叹道:‘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他的这句话道出了一个真理:即‘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这也表明,历代皇帝或者朝廷人为地制定的一些政策,虽然能起作用于一时,但时代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
黄崇嘏吃了一惊,又奇道:“方才那句话,就是‘君主们”那句,怎的听来这般怪异?”
李曜笑着摆手:“那是极西之地某国一位贤者的话,乃是译文,因此听来有些怪异。”
黄崇嘏点点头,却仍问:“可右相刚才这话,仍未回答某之前那个问题。”
李曜哈哈一笑:“你倒是执着得很,不过也好,治学当严谨,求真须执着。”
他略微顿了一顿,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我大唐仍然把‘抑工商’作为国策。开国之初,为了恢复战乱后遭到破坏的经济,朝廷对于商贾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在时间、空间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和控制,商贾被称为‘贼类’、‘杂类’。法律规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