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东汉末-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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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来之后一直没说话,都是王禅在说,可王禅是个武夫,他怎么能说得那么周到,那么有条理,你说会不会是他们预先商量好了?”毛嫱不放心的摇摇头,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他们聚在一起商量,我感觉他们有些紧张,情况或许不是他们说的那么简单。”
卢敏看了一眼远处聚在一起的刘修等人,笑了:“本来就不简单啊。王禅不是说了吗,对方虽然精锐不多,但是人数不少,有近百人,胡人再差劲也不会是年老体弱的无能之辈,谨慎一点也是应该的。我不怕他们谨慎,倒是怕他们太大意了。勇者惧,知道惧的勇者,才是真正的大勇,而不是匹夫之勇”
听说卢敏引经据典的帮刘修说话,毛嫱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她对卢敏的话很不以为然,刘修稳重?这小子大奸似忠,实际上坏着呢。只是她也知道这些天来卢敏对刘修的印象极佳,自己如果说刘修的不是,恐怕反而会在卢敏的心目中留下坏印象。
一想到黯淡的前景,毛嫱有些忧虑起来,搅着手指头,低下了头,一下一下的踢着道边的石头,愁肠百结。
玉兔东升。吃完了晚饭之后,刘修再次嘱咐刘备小心,千万不能让人钻了空子,伤了卢敏的性命。刘备拍着胸脯应了,刘修还是有些不放心,这家伙可是有名的逃跑高手,连老婆孩子都不要的,真要遇到危险,他会把卢敏这个师兄放在心上?他本来不想依靠他的,可是张飞死活不肯留下,也只能如此了。
刘修等人出发了,在此之前,李成等十来个人已经先通过了山谷,他们把队伍拉得很长,这样一旦前面有异常情况,不至于被敌人一网打尽。他们顺利的过去了,乌桓人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刘修再一次验证了自己的猜想,这些人要对付的不是所有人,而是某个特别的人,这个特别的人要么是卢敏,要么是他刘修,而是他的可能性最大。
花了一个时辰,刘修他们终于再次摸到了那个山谷外,居高临下的看着谷中的形势。帐篷前点着篝火,士卒们在围着火堆闲说,帐篷里点着灯,火光摇曳,隐隐传来歌舞之声,看来正喝得热闹。
“分散开,保持警戒,每个人都必须在同伴能看到的范围内。”王禅轻声的吩咐了几句,那些士卒心领神会,很快散开,在周围形成一个警戒圈。这些人看来经常做这类事,熟门熟路,藏身的地方既隐蔽又安全,还能互相提醒。
“等着,等到下半夜他们分兵之后再动手。”王禅最后看了一次谷中的情况,然后裹紧了身上的衣服,靠在石头上闭上了眼睛。
“如果他们不分兵呢?”刘修问了一句。
“如果不分兵那就放弃。”王禅犹豫了片刻,不容置疑的说道:“送死的事我不做。”
鲜于银无声的笑了笑,也闭上了眼睛。
刘修也笑了,说道:“你们睡,我先看着,一个时辰之后伯玉换我。”然后找了个地方伏了下来,看着山谷中的帐篷慢慢调整呼吸,让自己进入似睡非睡的状态。
帐篷里,雄鹿部落的小帅鹿安侯一脸堆笑的向坐在上位的三个年轻人敬着酒,他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自己能和鲜卑大王檀石槐的儿子槐纵,大汉百年世家窦家最有前途的少主窦归以及草原上最漂亮的美女风雪坐在一起喝酒。直到现在,他还觉得有些晕乎乎的。
他似乎看到成群的牛羊、无数的美女向他走来。
第103章 心思
风雪抱着那只猫,一手端着牛角杯,不时的浅呷一口,眼神一直停在槐纵那刚毅的脸上。槐纵面带笑容,却没有看她,只是不停的举杯向窦归示意,不着边际的说着一些闲话,上至天文地理,下至胡**俗,无所不包,语气随意而不失尊重。
窦归是在赶来宁城的途中遇到窦威的,得知敦武从一百多个亲卫、五十多具手弩的包围下冲了出去,窦归很是吃了一惊。他太年轻了,敦武离开窦家的时候,他还没印象,只是从小听人说起窦家曾经有一个宾客,武技高强得近乎神话,包括窦虎这样的高手都是他调教出来,他早就想见一面,看看这人是不是真的这么厉害,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听到这个消息,也足以让他相信那些传说的真实性了。他想不出一个血肉之躯的人怎么能从这样的包围圈中逃出去。
不过,他要考虑的事情不是敦武怎么逃出去的,而是怎么挽回窦家的名声。敦武已经死了,可是那个让窦返在槐纵面前名声扫地的刘修还活着,窦威给他的任务就是杀了刘修。
最好能当着槐纵的面。
窦归不是窦返,他接到这个任务之后,直接找到了槐纵。槐纵和风雪离开宁城之后,没有走多远就被窦威追上了,听说窦威杀了刘修的师傅敦武,槐纵知道窦家不会善罢某休,所以他没有立刻离开,一直在等着窦家的人找他。窦归一说截杀刘修的计划,槐纵稍作犹豫就答应了,他甚至亲自出面说服了鹿安侯带他们深入到上谷郡,扮作游猎的乌桓人潜伏在鸣鸡山。
风雪有些不解,觉得他这么做太冒险,为了区区一个刘修不值得。槐纵也没有解释,只是说他对刘修这个人非常感兴趣,想多做一些了解。风雪见他不说,也不好多问,只好陪着他一起来到鸡鸣山,等着刘修从此经过。
这几天,槐纵带着风雪和窦归一起把附近的地形查看了一遍,最后决定在此伏击,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们决定把与刘修同行的人全部杀掉,免得走漏风声。他们倒不担心汉人,而是担心上谷乌桓大人难楼。难楼手下实力强劲,又一直没有明确的接受鲜卑王庭的好意,加入联盟,槐纵不想为这件事惹恼了难楼。
傍晚的时候,得知刘修一行已经到了山外,已经等得不耐烦的风雪终于露出了笑容,只要杀了刘修,他们就可以离开这里,回到广阔无边的草原上,再也不用窝在这狭窄的山谷里了。这里的山太高,崖太陡,将蓝天分割成了一条一条的,看起来就让人觉得憋气。要不是槐纵陪在她身边,她是一天也不想呆在这里。
一想到这些天和槐纵形影不离,风雪又有些舍不得离开。槐纵一表人材,又文武双全,这些年跟着檀石槐大王东征西讨,战功无数,年纪轻轻的便是檀石槐手下数得上的大将,比他那个弟弟和连要强上百倍,是草原上所有少女心目中的英雄。每次勾羊大会,都有数不清的少女向他表露心意。风裂虽然有意将风雪嫁给槐纵,檀石槐大王也非常喜欢风雪,可是只要一天没有定婚约,风雪一天就不能安心,生怕被哪个少女捷足先登,将她的槐纵抢走了。
草原上的少女可没有汉人女子那么羞涩,她们如果看中了哪个男子,就会像一头母狼一样无所畏惧的冲上去,将意中人搂在怀中,然后冲着其他的女子呲出白森森的牙,发出威胁的吼声,不让她们靠近一步。
这让风雪非常头痛,她虽然是草原上的第一美人,又有一好手剑术,可是她的性子和这些真正的鲜卑女子比起来,就像是一只羊与野狼比较一般无力,无数次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年轻漂亮的草原女子向她的槐纵抛媚眼、荡笑,把他拉到她看不到的地方去,更有过份的居然当着她的面亲吻槐纵,不要脸的将整个身体都贴上去,恨不得与槐纵合成一体。
这让风雪非常苦恼。
“风雪姑娘,怎么不高兴?是不是在这里闷得太久了,你放心,明天杀了那个竖子之后,我们立刻就走。”窦归见风雪脸色不好,便歉意的说道:“这两天委屈姑娘了,等回到草原上,我送两匹双面锦向姑娘陪罪。”
风雪一听,顿时眼神一亮,随即又黯淡了下去,无精打采的说道:“不敢,你们汉人常说,无功不受禄,我这次只是陪着阿哥来看看,并没有出力,怎么能受你这样的大礼。”
槐纵放下酒杯,淡淡的说道:“窦家果然是世家,居然还有这种据说已经失传的双面锦。”
窦归道:“这也是早年宫里所赐,家里传下来的。逃出来的时候,阿母丢了无数的金银,最后连首饰都丢了,就是舍不得丢这几匹双面锦。如今我窦家到了草原上,阿母又已经病故,留着也只是让人睹物伤怀。草原上虽然有无数美人,可是只有风雪姑娘这样的绝代佳人才配得上双面锦这样的神物,而只有穿上双面锦的风雪姑娘,与王子这样的英雄才相衬啊。”
槐纵大笑,风雪红了脸,感激的瞅了窦归一眼,喜不自胜的低下了头。
鹿安侯也连忙凑趣道:“正是正是,王子英雄盖世,将来一定能继任鲜卑大王,也只有风雪姑娘这样的佳人才配做他的阏氏。到时候,我还在厚着脸皮去讨杯酒喝呢。”
“呵呵呵这件事之后,我们便是朋友了,喝酒还不是最方便不过的事情?”槐纵笑道:“我可告诉你,窦家的九花酿那才是好酒,你以后到弹汗山去,可不是忘了去讨几杯。”
“一定一定。”鹿安侯讨好的笑道:“到时候还要窦公子赏几杯才好。”
“好说,以后窦家的帐篷随时向你敞开。”窦归矜持的笑了一声,举起杯向槐纵、风雪示意,然后又向鹿安侯点了点头。鹿安侯心花怒放,连忙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有些太激动了,洒得胸前湿了一片。
“天色不早了,我们休息片刻吧。”槐纵看了一眼帐角的青铜提梁漏壶,这只镶金错银的漏壶是窦归送给鹿安侯的礼物,鹿安侯视如珍宝。
窦归点头应了,转头对鹿安侯道:“我们就按既定安排,明天你去出谷口拦截,我自领人去堵住他们的退路,只要王子推下石头,我们就一起杀入谷中,将他们斩尽杀绝。那些财物和人马都是你的战利品,我只有一个要求,留下那个刘修的性命,我要亲手砍下他的首级。”
“公子放心,我一定不会动那汉狗一根汗毛,完整无缺的把他交到你手上。”鹿安侯大喜,胸脯拍得咚咚响,想了想,又说道:“不过,他要是运气不好,被王子的石头砸死了,那你可不能怨我。”
窦归莞尔一笑:“那是自然。”
“那汉子可狡猾得很,只怕上面一有什么响动,他第一个会跳起来逃命,哪有那么容易被阿哥砸到。”风雪心里高兴,眼波流动,更显几分妩媚:“我可提醒你,那汉子的刀法非常不错,你未必是他的对手。”
窦归点点头,笑而不语。他听窦虎说了,风雪和刘修动过手,输给了刘修。他对此并不奇怪,刘修既然是敦武的弟子,敦武又亲口说连窦虎都不是他的对手,那刘修的武技自然不是风雪能够匹敌的。如果要论单打独斗,他窦归也没什么把握,也许只有槐纵有几分机会。他早就听说了,檀石槐能统一草原,打下如此的疆域,不仅是因为他有谋略,那一身惊人的武技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槐纵作为他的长子,武技也非常出色,在檀石槐手下众多的将领中,慕容风、风裂以智谋出名,而槐纵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猛将。
要不然,他也不会花那么多心思,一定要把槐纵请来观战。
第104章 射雕手
日出东方,第一缕阳光照进山谷的时候,窦归和鹿安侯出发了,他们各带了五十多人,分头走向山谷的两端,山谷中只剩下了二十来个鲜卑武士。不过刘修等人依然不敢掉以轻心,这二十多个武士个个精壮剽悍,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