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夫教子-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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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苟婆子,张氏与苟春花在大街上被杜萱娘追杀后,回家羞怒攻心。便病了一场,就是这场病让苟春花的嫁妆提前露了底,这下子张氏不干了,不但怂恿着苟大父子出来闹,还回娘家搬了救兵。
虽这苟婆子做人不咋地。但对这唯一的女儿却是实在的好,不管儿子媳妇和亲家怎么闹。就是不松口。
一家人一直吵到苟春花出嫁前一天,苟婆子终于禁不住折腾,一口气没上来,双眼一瞪,见阎王爷去了。
这张家人也是缺德的,硬将死讯给瞒了下来,连待嫁的苟春花也没告诉,婚礼照常进行。
可是那嫁妆却直接缩小到了十余其一,那秀才家当然不愿意,这家人与娶周玉娥的朱家的打算是一样的,奔的就是女方丰厚的嫁妆。
秀才家当场便拒婚,说要让苟婆子出来说清楚,那苟婆子已经是一具尸体,当然不可能出来做主,于是一场婚礼变成了一场笑话。
秀才家要苟家退还聘礼,张氏却不干,说又不是她苟家不嫁,是他们家不娶,聘礼当然不能退,还叫了张氏五虎出来站场子。
因为这两家的婚聘并没有经官媒,事前的嫁妆多少也只是双方口头约定,苟家硬说只给苟春花准备了这些嫁妆,秀才家也无法,况且又传出当事人苟婆子已死,秀才家这个哑巴亏是吃定了,好在聘礼也不多,秀才家不至于为了这点钱与张家五虎这样的存在对上,便写了退婚书,以后两不相干。
苟婆子出殡后,苟家便完全是张氏的天下,因为有了声名狼籍的兄嫂,有哪家人吃了豹子胆还敢娶苟春花?没了母亲护持的苟春花直接沦为当初杜萱娘的地位,苦不堪言。
然而这还不算,那个秀才家的小儿子本就是个小泼皮,知道自己家吃了苟家的闷亏,便在今年正月里时纠集了一伙人趁苟大落单时,将一口气出在了苟大身上,把苟大打了个半死。
张家五虎听说,立即抬了苟大上秀才家去,直讹了秀才家五十两银子才作罢。
苟大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因张氏克扣着钱物,不愿意用心医治他,于是病情在上个月突然恶化,也死了,这也直接导致了苟春花最后的噩梦来临。
苟大一死,张氏更上无法无天,变着法子欺负苟春花不说,又想着这个碍眼的小姑子不好说婆家,便打听得邻县有个六十多岁的老财主,想买一名良家妾,这张氏便打上了苟春花的主意,悄悄地收了那老财主家的聘礼,只等财主家来抬人。
到底也有人同情苟春花,悄悄地告诉了她这个消息,苟春花又惊又怕,将身上唯一还没有被张氏搜刮去的苟婆子留给她的银簪带上,穿上她死去的哥哥的衣衫,连夜逃跑了。
因早听得曾经的二嫂在龙泉驿镇上又是开铺子,又是养猪的,现在又听说在请人采忍冬花,苟春花便去猪场寻杜萱娘,称是杜萱娘的亲戚,想找个事做,却三番五次地被称职的胡氏挡在猪场门外,又因为怕肉铺的人认出她曾与母嫂来找过杜萱娘麻烦,也不敢去肉铺问杜萱娘的行踪,只得远远地看着,偏偏杜萱娘那段时间忙于椅子山上与地里的活计,根本就没机会上肉铺。
后来,不肯卖掉银簪的苟春花饿得没法,只得加入了行乞的行列,好在穿的是男装,根本没人去留意一个小叫花子,却恰好躲过了张家五霸的搜寻。
也是她运气好极,在大街上与人抢一块掉在地上的馒头被叫花子们追打时,恰好遇到杜萱娘一家,却又自惭形秽不敢相认。
胡氏上前仔细一看,懊悔地说道:“还真有几分眼熟,原来你真是东家娘子的亲戚啊,这是我的罪过!”
苟春花畏惧地往杜萱娘方向缩了缩,低着头,突然从怀里拿出一只银簪,“二嫂,从前我母亲和张氏对你那么坏,你今天还肯救我,你是我在这世上见过的最好的人了。这簪子与当初我送你的那只是一对的,我一直埋在后院里的那棵柿子树下,我一直后悔当时没有将这对簪子在你成亲的时候一起送给你,嫂子,你一定要收下它,放在我身上不定什么时候就给人抢去了。”
杜萱娘看着苟春花那双捏着银簪的粗糙的冻痕累累的手,曾经红润的圆脸上的憨憨的笑容也变成了此时的形容枯槁与眼神呆滞,论年纪她也不过与周玉娥一般大小,看起来却比杜萱娘还大。
好吧,不得不说杜萱娘圆滑世故的外表下有一颗十分柔软的心,只要是触碰的角度对了,那爱心便会如洪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你收起来吧,可能这也是你母亲给你留下的唯一的东西了,如今你作何打算?”杜萱娘问,心里已经在盘算如何安置这个曾对她释放过善意的便宜小姑子。
苟春花茫然地摇头,“我每天连讨饭都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怕被人认出来让张家人抓回去,我也没有盘缠和路引,不知道该去哪里。”
说罢,又怯怯地看了一眼胡氏,估计对当初拦住她的胡氏印象深刻,且对她本能地畏惧。
此时的胡氏对苟春花的身世十分同情,又后悔当初没有多听她说两句,便将人赶了出去,害得人家去要饭,便上前说道:“东家娘子,要不然就留下她来采忍冬花罢,猪场也还有间空房。”
苟春花也满怀希冀地看着杜萱娘,杜萱娘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采花是受季节限制的,她打算一直这样计件制下去,不能因为与自己沾亲带故便破了这个先例。再者,苟春花到底擅长什么也还不知道,既然要留下她,便要把她放到最合适的地方。
☆、一三九重新安排
“春花,你最拿手的是什么?”杜萱娘问。
苟春花经过这半年来的磨练也不似从前那般傻傻的了,立刻便明白杜萱娘已经打算留下她了,连忙得站了起来,动容地说道:“二嫂,我会做饭,劈柴,挑水,种菜,养鸡,总之,什么样的家务活我都能干!”
杜萱娘有点不敢置信一看着她消瘦的小身板,这纯粹是十项全能选手的节奏啊。
苟春花感觉出了杜萱娘的怀疑,左右看了看,想了一下,便跑去院子里,拿起井边的水桶,麻利地打起两桶水来,两手一伸,竟然将两桶水滴水不淌地提进了厨房,动作比张义顾尚还纯熟。
一会儿,苟春花又一阵风似的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提了一把劈柴刀,直接跑到柴堆旁,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现场表演了一回快速劈柴。
苟春花的能力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同,周玉娥惊叹道,“这位姑姑看起来弱弱的,没想到却如此有力气。”
赵韵儿叫道:“太好了,母亲就让这位姑姑与我们一起上山吧,她准比那些妇人厉害。”
杜萱娘摇头,显然恶劣的环境已经让这位娇娇女快速成长,让她去外面做事,还得提防张家人上门来找麻烦,暂时还是将她置于肉铺的保护下是最妥当的,于是杜萱娘想到了更好的安排。
“春花,既然你的家务活擅长,就在家里做些家务吧,没事一个人别出这院子,怕你遇到张家那些人时我们救援不及,你的身子还亏着,先养几天再说。”杜萱娘抢过苟春花手中的柴刀,将她拉回屋子里说道。
苟春花总算听明白了杜萱娘的话。这是要直接将她收留到家里当家人,而不是让她做普通女工,苟春花觉得一下子从走投无路的境地,突然又回到了安全温暖的所在,不禁眼一红,双膝着地,抱着杜萱娘的腿便大哭起来,仿佛要将半年来所受的痛苦和委屈尽数发泄,众人只听得她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话,“二嫂。春花永远都听你的话!”
杜萱娘心里也不好受,这个时代的女子生存不易,要活得好更不容易。单看这一屋子大大小小的女子个个都有自己的一段伤心事便知道了。
从此,张家的饭桌上又添了一双碗筷,八人用餐,刚好一桌,到是热闹非凡。大家对突然间多出来的小姑姑也感觉新鲜得很。
“小姑姑,你真的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明天有空我教你写吧。”张义这个闷葫芦也难得地热心了一回。
“大哥,这个事就交给我们吧,你和二哥倒是要抽时间将小姑姑住的柴房的窗户钉一下,防止野猫之类的跑进去。”顾青橙一直是心细的,且总能抓到重点。
“小姑姑。等一下我送你一把胡麻子的木梳子,可好用呢。”从小喜欢收集各种梳子的李冰冰也大方了一回,将赵韵儿一直都想要的胡麻子木梳子都贡献了出来。
“哼。小气鬼,小姑姑的头发那么多,你应该送她那把大的竹梳子才对。”赵韵儿在一旁及时拆台,两姐妹闹成一团。
周玉娥总是留意着苟春花的碗,一旦发现她碗里没菜了。立刻便给她夹上。
苟春花由最初的局促不安到眼眶发红,再到神态自然地与周玉娥一起去厨房洗碗。相信她很快便会融入到这一家人中去了。
苟春花只休养了两天便再也坐不住了,杜萱娘便将家中活汁重新做了分配,因为周玉娥与苟春花二人对读书识字兴趣不大,便承担了大部分家务,苟春花力气大,粗重活计便归了她,洗衣做饭二人轮流,当然一家人的缝补便落在了周玉娥身上。
张义顾尚每天放学回来后要么整理当天各处的帐目,要么随杜萱娘四处巡看。
原本粉团子一般的赵韵儿与李冰冰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肤色,身高也窜高了一截儿。
成天与难缠的妇人们打交道的顾青橙也给磨练出了一股稳重威严的气势,小小身板的女孩子不说话,光坐在那儿都能让人生出不可轻忽的感觉。
三个女孩儿都是上午做事,下午临帖识字或向周玉娥学做女红。
张富贵,老王掌柜,燕青每天下午的学字时间因为事务繁忙,经常中断,只好将沙盘带回了家中,有时间便看书识字,再看他们的帐本,总体水平都有提高。最勤奋当数赵小六,每月的工钱没处花,除了大部分交给赵韵儿收着,留的零花钱都去买了纸笔,晚上有空便来向张义顾尚请教。
因此张家每晚上一个时辰的集体学习时间,几乎都有他,照此学习态度发展下去,赵小六虽没机会科举,将来当个掌柜或帐房先生是没问题的。
杜萱娘仍在研究她的《永徽律疏》,认识繁体字的速度也在突飞猛进。
当然,所谓的集体学习时间,不过是张义顾尚当义务先生的时间,大家都将白天自学弄不明白的东西拿来问他们两个,对这两兄弟的助益也很大,最起码二人为了不被母亲与妹妹们问倒,怎么也得在学堂卯足了劲学更多的知识不是?
在一旁陪着做针线的苟春花与周玉娥总有一人悄悄地进厨房烧好热水备着,方便一大家子人睡前洗漱。
因为五个人睡在杜萱娘的炕上实在是有些挤,早在苟春花住进来时,周玉娥便搬去了柴房与苟春花同住,二人年龄相仿,且都有伤痛的经历,倒是好得亲姐妹似的。
原本杜萱娘想的便是最近事多,没空去处理苟春花与张家之间的恩怨,特意让苟春花暂时不要露面,可是事情就有这么多的凑巧,苟春花在一次给老王掌柜送茶水到铺子上这么一会子的时间,恰好就被一个来自苟家庄的客人认了出来,这人当然回村便将这事告诉了张家换人情。
张氏听说苟春花在杜萱娘那里,瞬间激动了,“我就说这死丫头多半跑不远,原来真跑去张家肉铺躲起来了,哥,从前你总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