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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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演的时刻到了。”
脸上蒙著面纱,腰间则是一把普通的长剑。
长街之上,密密麻麻的站满了手持兵刃之人。
一对一千。
他平稳的走著,脚步没有一丝的慌乱。
修长干燥的手掌握住了长剑,呼吸绵长流畅。
四个人向他冲来,长刀布下了重重的刀网。
他们的目光冷厉而又嗜血,长刀下不知有过多少冤魂。
剑能止戈,暴力的作用,就是让人畏惧。
长剑挥出,如同情人呢喃的细语,点在了四人的喉结上。
又狠又准
杀手剑之一点红。
血花飞溅,长街之上,刀光四起。
他慢慢的向前走著,口中哼著悲伤的歌曲。
一个人,一把剑,心中却只有一个声音。
“亲爱的,你怎麽不在我身边?”
是什麽给了他勇气,是什麽让他能坚持下去?
亲爱的她,你时刻陪伴在我的身边。
无论是白知霜,还是谢梦落,解青丝,或者是蓉蓉,正是因为有著她们的存在,他才能够一次次的挑战极限。
每个人都畏惧生死,而坚强的人挑战极限,为什麽要去苗疆,为什麽要来长安,为的不仅是过去的仇恨,更因为他想要保护身边的人。
“杀了他!”
有人发出了号令,一柄柄寒光闪闪的兵刃劈向了他。
长街从这一刻变成了战场,屠杀开始了。
清风楼可以看到远处发生的一切,而楼上诸人很清楚黑风堂的实力。
那名青袍人死定了,大家只是想知道作为诱饵的他能引出黑风堂几成的实力。
漫天的暗器,如林的锋刃,青袍人被人潮所淹没。
就像是潮水吞噬了礁石,然後,礁石毫不留情的粉碎了怒涛。
青袍人出剑,距离他最近的一名高手,仰天摔倒。
一股血泉从他颈脖处狂喷三尺高,伤口如同婴儿般的小嘴一样的蠕动。
然後同时,他身边的十二名高手如同花瓣一样向著四面八方倒下。每个人脖颈上同样的部分都中了一剑,又快又狠又准的一剑。
“好快的剑,这是南海蝙蝠十三剑,想不到有人居然能修炼到这个地步。”
昆仑掌门陈新分皱起了眉头,想不到江湖中二流的南海蝙蝠剑法,居然有如此的威力。
如果他来挡,能否挡住?
一道惊天的剑芒,在长街上掠过。一道道冲天血泉喷射向半空,到处都是倒下的人体。
“武当落日长河剑、华山辛夷剑法、崆峒断金切玉剑……他已用了十二种剑法!”
火眼神剑李长珍一声痴迷剑道,他曾修习六十五路剑法,天下间没有他不懂的剑法,但长街上的青袍人,却让他震撼无比。
最合适的时候,用最合适的剑法,青袍人就像是怒涛中的一页扁舟,无论风浪多大,都不会被吞没。
黑风堂的高手们蜂拥而上,又纷纷倒在了地上。
战斗愈发的激烈,但见一道青色的剑芒在刀光剑气中忽隐忽现。
然後,剑气冲天而起。
武当太清乙木真气、地藏心经和天蚕九变,这三种武功,任何一种修炼到了极处,都能无敌於天下。
那麽,如今同时修炼这三种心法的叶欢,是什麽情况?
“滴答!滴答!滴答!”
周围突然的静了下来,只有血珠叶欢的长剑上落下。
总共二百三十七名黑风堂的弟子,死在了叶欢的手下。
一炷香的时间,却如同下了一场血雨,情景有著说不出的诡异。
他缓缓的向前行去,脚下是一片血河。
没有人敢於再向他出手,诡异可怖的情景吓破了黑风堂的弟子。
这不是战斗,这是在送死。
“我要杀了你!”
呐喊声如同惊雷一样的炸响,黑色的长棍化成了乌龙直捣叶欢的心口。
擎天一棍,黑风堂的排名前三的高手赫连铁树四十年功力,他的武功还在少林澄龙大师之上。
这一棍,放弃了所有的防御和後劲,将信念和力量完全的融合在一起,无可抵挡。
十三招。
赫连铁树长棍捅出的时候,叶欢心中已经有了预案。
先用千千剑阙第二十三、六十五式,再用飞天三剑,最後以达摩剑法击杀赫连铁树。
但不知为何,他却没有选择这种方式。
他的身形突然消失在赫连铁树的面前。
“我的老天!”
火眼神剑李长珍发出了犹如叹息一样的声音,他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两下。
剑客的手无论什麽时候都应该完美的控制,但刚才的情景让他震惊。
赫连铁树的朝天一棍击出,但对方只用了一招,就击杀与他。
“他用的居然是右手!”
青袍人从开始就用的是左手,大家以为他是左撇子,但没有想到,他刚才只是在试剑。
当赫连铁树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开始认真了。
“陈掌门,你能挡住他吗?”
那一剑击出,赫连铁树的胸口、脖颈、双臂、双腿处喷出九道血泉,被瞬间秒杀。
然後,他的尸体四分五裂化为了九段,劈里啪啦的散落四处。
“不能,这个人,我用昆仑龙虎十三式和他相搏,能和他一只手相搏,但如果他……”
昆仑掌门突然愣在了那里,然後说道。
“对,这个人用的是双手剑!”
李长珍就像是看到了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做出了推论。
缓缓的向前走去,叶欢自己也有些心惊。
刚才那一剑,他也没有想到会有如此大的威力。
只是一剑,江湖中超一流的高手,就倒在了他的剑下。
与梅吟雪双修之後,他体内三股真气都已大成,但这次出剑,三股真气同时发出。
结果,最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三股真气融合在一起,运行的速度居然比单独一种快三倍。
也就是说,他的剑,比以前快三倍!
而刚才的那一剑,更是快上了十倍。
这是什麽概念,谁能抵抗十名叶欢的攻击?
也许,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消耗内力,刚才那一剑,居然用了两成的真气。
再也没有人敢於抵挡与他,尽管周围皆是江湖中一流的高手,但众人都浑身战栗,遍体泛起鸡皮疙瘩。
没有人挡得住他一剑,地下四分五裂的尸体就是明证。
这个人不是人,而是魔鬼。
他是谁,他究竟是谁?
“我会永远的保护你的。”
湖畔的诺言,她一刻都没有忘记。
那时候的他还是青葱少年,却帮自己逃离了险境。然後挑战横江一窝蜂,完成了姐姐的遗愿。
而现在,那个人成长起来了。
感动的泪水弥漫了双眸,白明雪心中充满了欢欣。
一人一剑,纵横长街,这是何等的英姿?
她看著叶欢走进了清风楼,听到了清风楼中传来兵刃交击之声。
看著他从三楼的窗户中跃下,看著他将薛新桂的人头挂在了屋檐上。
他一个人做完了这一切!
从昏迷中醒来,蓝采妮发现自己在道观中。
身上的武功被封住了,断掉的手腕很痛。一名中年美妇坐在了她的身边,那是剑神陈川的夫人鲁红云。
“蓝姑娘,我想你很清楚我们擒获你来的原因了吧?”
“你们是在痴心妄想,王爷他雄才大略,怎麽会被这种伎俩所威胁?”
“你怎麽这样的确定?”
“因为王爷他不是傻瓜。”
蓝采妮笑了,笑得很是开心。
“华山本是死地,如今我被你们擒获之後,王爷最好的选择,就是堵在华山脚下,来一个,杀一个,这样半个月下来,华山派就死绝了。”
因为失去了一只手,蓝采妮一边说,一边皱著眉头。
“可惜,周天宗就是一个傻瓜。”
鲁红云轻声的说道,“第一,他不知道是我们擒获了你,第二他现在正朝洛阳而去。
我们也不相信他会这样做,但他就是离开了长安。”
看,那个傻瓜!
……很多人嘲笑著,看著那些被胁迫的人。
他们自赴死地,却不冷静,最後落了一个身败人亡的下次。
风冷如刀,马速如箭,周天宗单人独骑,向著洛阳城飞驰而去。
为什麽会受到胁迫,为什麽要败坏大局?
她不过是自己的一名手下而已,而洛阳城外,等著自己的是龙潭虎穴。
十余年前,他放弃了明玉,那时,明玉比现在的蓝采妮重要的多。
可是,看到了那只手以後,他却毫不犹豫的出了长安。
蓝采妮陪伴了他整整十二年,那往日的点点滴滴,他怎麽能忘记?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她走入了他的心头,在他最困苦的时候。
并不是爱情,但他不能抛下她。
就算是当一个傻瓜又何妨?
当年,他教导叶欢八个字,快意恩仇,一怒拔剑,但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那就是: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天剑歌外传之信心。
冬日已至,野外一片严寒。城外的马场如今戒备森严,擅入者杀无赦。
今日,天后明玉明玉将手下最重要的五名大臣都召集到城外的马场,言有要事商议。
临时搭建的帐篷,挡不住刺骨的寒风,而元慎的心情,也如同荒野一样的冷。
大势已去。
天后明玉出京之时,元慎等人跟随其後,虽然是因为忠心或者害怕被牵连,但谁心中没有想要东山再起之想法?
但现在的情势,不容乐观。
本以为天寒地冻,蛇人必须撤退,然後乘胜追击会得到大胜。
但前线的情报已经证实,蛇族居然不畏严寒。结果,诱敌深入之策导致了现在的困境。
双方超过五十万大军纠缠在一起,谁先撤退就会先崩溃。双方军营连绵几十里,却都无法退後一步。
而蛇族因为占据了个体的优势,已经取得了战略上的优势。
就算将明玉入蜀的十五万大军投入,最多也只能取得惨胜。
更何况还有拜月教在虎视眈眈,而拜月教的高层都很支持蛇族。
蜀地之局,只能说是危如累卵。
而天下大势呢?
只要中原不乱,那麽蜀地就没有机会。
而天子周治,手下大军,连破诸王,如今人心向背,已很明确。
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天后再勤政务实,但人力有时尽,凭著残破的蜀地,能自保已很好了,更不要说图谋中原。
元慎并没有背叛天后的意思,但每次想到要终老在蜀地,心情难免如同寒风中的枯草一样,有些提不起精神。
而这种情绪,最近也蔓延到了不少人的身上。
长长的叹息了一声,元慎听到了首座上柔美的声音。
“元爱卿,为何叹息?”
天后明玉的话让元慎猛地反应过来,他刚才居然分神了。连忙想要辩解,但却被明玉的手势阻挡。
“早就看出来了。”
她的凤眉微微的一挑,星子般的眼睛中出现了一抹雾气。
“入蜀以来,本宫无时无刻不想重返长安。为此日夜难眠,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