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跟屁虫啊爹 by 狂逸(伪父子 江湖恩怨 美攻)-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仅是几寸的距离,狂化后的秦汉仍无法给鬼炼造成实质性的威胁,但麻烦倒是不少。他的速度让鬼炼在应付之余少看了儿子几眼,郁闷!
要知道,宝贝很少为他骄傲喝彩,投在他身上的注意力也一天比一天短,好不容易等来这么个机会,却不能让自己尽收眼底秦汉,你惹火我了!
诶?爹怎么也学起玉衡,把人家的衣衫割成条条装?夜里这么冷,他会感冒的!
还会,死。(当然,秦汉该好运他碰到的是蓝鸢。)
秦汉可不止衣服成条条装,连衣服下的皮肉,都成条了。
剧痛加实学过多,在昏迷前他终于恢复了神智,看来他还记得他中巫术后发生的一切,惨淡的对鬼炼道声谢,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同样中了巫术却安然无恙,但这已经不是他可以知道的了。他再次昏迷过去。
等他再醒来,天已微亮。
楼家父子早已不见踪影,这是理所当然的,人家肯如此出手相助,已算不错了。
咦?身边有个小竹筒,还有张纸条?
“七号借你,问你们的巫师怎么用。不准让我儿子的宠物遇到任何闪失。”
苍劲的字迹,透露出傲然的霸气,不用猜,定是鬼皇楼鬼炼。
这可令秦汉疑惑了,七号?就竹筒里的那条黑蛇有什么用?秦汉不抱任何希望,仅是感激鬼皇替他们解决了最大威胁。相信在反沙蛇的联盟里,少了这么个潜力无穷的新生巫师,实力定要大打折扣。
要知道,在整个大漠里,攻击型的巫师是决定战场的关键。
但,传言中残虐冷酷的地狱鬼皇,为何会出手相助?这可与他们清心之境的原则不相符啊!
第十六章 一剑倾心
说实话,王宋这几天真的很郁闷。不明白是否因平日太多老实还是没跟总管打好关系。在近十个之多的管事中,偏偏挑中他来做这个只能用棘手来形容的任务。那帮小子,对他简直太不厚道了!
接了这个护送任务也就算了,为什么出发的时候老爷还把小魔星给偷偷塞到队伍中,等他发现后想送她回去,却已身不由己了。
“王叔别这样嘛,爹这也是想让倾心多看看,积累些江湖经验,这对她以后也有好处的。”
王宋听旁边俊逸青年的话,暗自叹息。老爷的打算他不是不知道,毕竟都是相处了半个人生的老伙伴了,这点默契还是有的。但,他是轻松了,却苦了他这一小小的管事!
说得倒是好听,恐怕肯放小魔星单独出来,只是想过过难得的清净日子吧?自从小魔星出世以来,沈庄上下就没消停过。
现在也是,自从队伍出庄几天以来,就没真正好好的行过路。本来两天就能到第一个城的,这一次却是足足走了五天。
估计依他们的这个速度,等大会完了他们都还到不了。
“啊,到了到了!二哥你看,好高的墙,好大的门啊!”
在队伍的正前方,出现一座显然是军事堡垒的城,近十五米高的青铜色城墙,在艳阳下泛着生冷的气息,犹如一个铜铁巨人,守着魔轩皇朝的半壁江山。
第一次见到如此的庞然大物,沈倾心非但没有半点的拘谨,反而兴奋的上窜下跳。趁大家都在看要塞城没注意,沈倾心策马一溜烟冲出队伍,向那铜铁巨人冲去。
“小姐,回来!”王宋急得吹胡子瞪眼,何奈沈倾心已跑远,根本没听到。(就是听到了也当没听到)
队伍已停下,近五十的列队不怎么整齐的排在大道上,来往的行人奇怪的打量这些人,有识货的已认出队伍马车上彩绘的图腾,那是北方仅次于凤天堡的第二世家,沈庄。
有心人把这庞大的队伍看在眼里,对沈庄这次如此重视这武林大会感到不解。
即使武林大会涉及了各门各派的利益分配,但长久以来的势力范围都没有过大规模的更动,因为各家的势力都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根扎底了,不是说变就好变的。他们这样的纯商家更是不会受到多大影响,以往只是派个代表去意思意思就够了的,可这次,来得那么诡异和意味深长。(P事,想得太远了。)
“王叔,别急。你在后面照顾大家,我去看着倾心。等会儿在客栈汇合就行。驾!”沈庄二少爷,沈一剑策马追去。
王宋欲言又止,毫不以他的言语而放下心来,反而更是担忧。但一剑是少爷,他跟老爷的关系再怎么好也只是下人身份,除了听命,他还能如何?
可但愿伏世城里别出现什么强人,否则武痴的二少爷又会不顾一切的找人家单挑了。背景不如他们沈庄的还能解决,否则就不好收拾了,何况还有个惟恐天下不乱的三小姐倾心。
王宋不想还没事,一顾虑,左眼睑突然一通猛颤。
“左眼跳,意味什么?”
“大人,是‘左眼跳灾,右眼跳财’。”侍卫恭敬道。
神啊,请怜悯小人,别让灾难降临吧
“倾心!你给我停下!”震天的吼声在沈倾心背后暴响,沈一剑快速策马奔来,将她拦截下。大道上行路的百姓皆惊恐的闪避。那样的快速,被沾到可不是撞飞那么简单。
沈倾心却不惧他,仰起白净文秀的小脸笑嘻嘻的直说二哥太慢,她还是故意放下速度在等他呢!
身边没有人盯梢,沈一剑在沈倾心的“微笑”攻势下也放开故作老成冷静的伪装。两人默契的一笑,偷偷打了个“合作愉快”的手势,相偕进城。
“这位公子和小姐,请下马。城内不许骑马。”
在巨大的城门前,两人被守城的士兵拦下。
沈一剑也没听说过有城内不许骑马这一条规矩,就更别说是第一次出门的沈倾心了。
沈一剑没下马,准确的说是他没有要下马的意思。拿马鞭挠挠后背,居高临下道:“什么时候的规矩,本少爷可没听说过。”
“对!二哥,我看是他们故意找我们麻烦,不如”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沈庄的少爷和小姐,岂是我们这些下人敢找麻烦的。”拦下他们的士兵给沈倾心的话惊出一身冷汗。就算再借他几个胆,他也不敢招惹这地头蛇。拦下他们之后,才看到两人马鞍上的家徽“沈庄”,犹如一道刺眼的警告。
“既然如此,尔等还不快快让开!”沈一剑大喝。在他身下的高大骏马也不安分的来回跺步,且已有不少怕事的百姓惊恐的躲开。
几个士兵不安的对望,不确定是要坚持执行城主前不久才下达的这道命令,还是给这二号的地头蛇让道。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已被堵在城门正中央的几人给堵塞了交通。城内的人出不来,城外的人也进不去。
沈一剑对自己造成的效果还是比较满意的,他扬扬得意的俯视一干乱了阵脚的士兵,也不再进一步逼迫。他享受这种主宰的优越感。
沈倾心只觉得这种情况很有意思,也从没见过如此多人,虽然他们的穿着和样子都很“奇怪”,但对她这个无比活跃却从未出过山庄的小女子来说,是拥有巨大吸引力的。她挂着张白净文秀的小脸,策马在人群中穿行,就算碰到了人也不在意,这可比她平日恶整人来得轻巧多了。
百姓们对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可是敢怒不敢言,只好躲远些,免得无故遭殃。
但越是如此,麻烦偏偏就越要找上门来。
沈倾心原本乖逊的白马突然仰身嘶叫,朝人群中几匹同主人一道静声看热闹的普通马匹冲去。因为来得突然,谁也没多防备,数人被硬生生撞倒。
人群中立刻传出惊恐的尖叫,也包括被这一幕吓坏的沈倾心。还好她反映快抱住了马脖子,否则白马仰身的那一瞬,就能把她摔得够呛。
“倾心别怕,二哥救你!抱紧马脖子!”
沈一剑策马赶开人群,又制造出更多的惊叫。他有节奏的围着狂躁不安的白马打转,企图让它安稳下来。有士兵见势不妙,也明白现在这样是有他们一份责任,连忙派人去通知城主。
在这样一个军事要塞闹事,绝对重罪。
沈一剑不晓得为什么会这样,他无法安抚躁动的白马,却又不能伤了它,否则在它背上的小妹可就麻烦了。
这样情况下,当然要出现一幕英雄救美才算衬景。于是,在万众期待中,我们的英雄出现了。
让沈一剑伤透脑筋的白马突然顿住,紧接着有轰然倒地。刚松口气的沈倾心立马发出一道魔音——女人的尖叫。没料她却没有跟地面来个亲密接触,一股冰冷的气流托住她,将她放在了地上,又如它来的那般,神奇消失。
她楞楞的没反应过来,呆滞的看向她二哥。这是怎么回事?
其实也就一瞬间而已,沈一剑也道不出个究竟。跟众人一样,只是眨眼间便看到白马猝然倒地,沈倾心安然停落在一旁。若不是她之前的反应,众人还要以为这就是她做的呢!
沈一剑翻身下马,连忙把惊吓过度的小妹抱进怀里安慰,眼却在人群中寻找那出手相助之人,他没有看到,但他却感觉到了,那一股冰寒异动的气流。
别忘了,他也是个挑战无数的半高手。(在沈庄的刻意控制下,沈一剑到现在也还没碰上一个真正在江湖中排得上大号的高手。)
鬼炼前着儿子柔嫩的小手,慢慢跺进无人看守的城门。一旁挂着的通缉榜,犹如讽刺般还张贴着他的画像,却以非常破旧。
鬼炼有恃无恐。
“爹,你看!那个人跟你很像诶!”蓝鸢看到了画像。
画像上的男人是粗陋的铁皮面具、黑发、麻布衣、眼神呆滞,他的亲亲阿爹却是精美的黑晶面具(双星制造,仅此一家绝无分号)、银发、彩丝锦衣、神情温柔。他不认为那是同一个人,可觉得很像。
鬼炼被蓝鸢蓝到通缉榜前,自己看自己。恐怕敢这么大胆藐视朝廷威严的,也没几吧?
“爹,鸢想要这张画!爹买给鸢好不?”小手撒娇的拉扯大手,蓝鸢仰起的小脸写满希冀,就如乞食的小狗般。
鬼炼没好气的捏捏他粉通通的小鼻头,不晓得要说什么好了。通缉令是可以用钱买的吗?
将那张破旧的画像揭下,折好放进包袱,蓝鸢这才满意了。往阿爹温热的脖子上一亲,算是奖励。
趁还没有人注意到,鬼炼拉上儿子赶紧溜人。揭了通缉令,必定是惹上了大麻烦,幸好玢光就带人追在后面赶来,到时候把麻烦丢给他好了。
要知道,鬼炼可不是白白册封他们俩为“万能管家”那么简单。要让人家心甘情愿的当免费劳工,是需要点好处的。而他,做得非常好,现在全境的成员都是他的免费劳工,就可以证明。
(你总不能指望经过了这么多年摸爬滚打的江湖老油条,还能“单蠢”是吧?)
两人依旧奉行乡巴佬准则,什么都看什么都摸,蓝鸢还把人家老板问到快发疯,但就是不掏一个铜板,最好落得个被人家拿鸡毛掸子狂赶的下场。
鬼炼被面具挡着脸,他无所谓,只要儿子开心就成。蓝鸢也无所谓,因他根本不懂,还以为外面的人就是这样的呢!
伏世城是魔轩北面隔了大漠这个三不管地带而直接面对金蝎帝国的军事要塞,自古以来这里就以浓重的军事气息和重武抑文而闻名。跟西面直接参与江湖事务的军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