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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午门囧事全本-第1部分

小说: 午门囧事全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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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门囧事》由照创作。《午门囧事》内容:宝马算什么?美男靠边站!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现在知识女性,怎能忍受没有电脑、没有巧克力、没有冲水马桶的落后生活?无论如何也得给我穿回来!顾清乔与时俱进的乌龙人生传奇,恶搞八卦无厘头,一碗红烧肉引发的爆笑血案。 
“为什么要穿越?!我为什么要穿?!” 
“不穿会着凉……” 
如果你也曾以为这只是一部穿越小说…… 
“两只黄鹂鸣翠柳,一枝红杏出墙来。” 
“莫愁前路无知己,一枝红杏出墙来。” 
“天涯何处无芳草,一枝红杏出墙来。” 
“侯门一入深似海,一枝红杏出墙来。” 
…… 
囧rz! 
可惜我们都猜中了前头,却猜不到这故事的结局…… 

【作者简介】 
影照,女,地球人,八零后春天出生。生平无甚大志,偶以写文为乐,喜欢怀旧、幽默和古典,凭借白羊座特有的自信以及莫名好运,安稳度过人生的四分之一。向往简单,生活态度端正,笑容至今灿烂。曾出版作品《只道是年少》。 

【专业书评】 

何为情? 
天生万物,不扰而孕其生,是为情。 
儒门有云,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亦是情。 
已经不记得是在哪里看到的这样一段话,却在看大大的文章时浮现上了眼前。 
子筝对小乔,从一开始地死整恶整,以及到后来不自觉透露出的关心与丝丝情意,符合了所有言情小说的套路——先虐后侍。 
大叔对小乔,从一开始的怀疑不信任,以及到后来的付出,深深地想要把人淹没的爱意,触动了所有人心里最柔软的那一部分。 
段玉对小乔,从一开始的有趣到设计,以及到后来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显现的喜欢,是那么的悲哀,痛苦。 
子筝会是一个好情人,大叔会是一好老公,段玉什么都不会是。 
有人说,喜欢段玉的人都因为他是一个英雄,所以喜欢。其实不然,段玉算不上是英雄,他连奸雄枭雄狗熊都算不上。他只是一个被封建所深深影响的王爷,因为他是王族,他的责任就是守护他的国家,他的段氏天下。也许一开始并不是那么的情愿,但到后来也会习惯,也会被同化。 
所以他不能够相信任何人,他和小乔一样,不能够爱上别人,他们的爱,对于他们所爱上的以及爱上他们的那些人,都会是一道枷锁,由痛苦忧伤不堪所制成的枷锁,越是想要解开,越是紧紧的束缚。 
喜欢其实是没有道理的,就像无论段玉,子筝,或是大叔,都会由原本不同的立场渐渐转变成喜欢,即使是有深有浅,即使表达的方式有所不同。就像在看这篇文章的同时,我对段玉的喜欢,对小乔的羡慕,对大叔的感慨,对子筝的无奈(看着他那么整小乔——怎么可能不无奈)。 
“然而她已经觉得,曾经和他发生的一切,都过去了,如同流逝的水一般。 
因为他们之间,有着一道永不可填埋的沟壑。 
而今她和他的距离,已比跨越时空还要来的遥远。” 
小乔说她看见那些为邵义形色焦急的人,忽然觉得很悲哀, 
看到这里,我也同样的为段玉很悲哀。 
段玉和小乔就像两条线,有相交的一点,但错过后,就会欲走越远。 
也或者,他们就如同永远都无法相交的平行线,在年华的流逝中向着不同的彼岸进发,一个的终点是正无穷,而另一个的是负无穷。 
小乔至今也没有说出实话,对着那两个依旧活着的人。 
而她唯一真心透露的人,却已经走到奈何桥的那一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准备着下一世的遇见。 
这是那么的现实,却又那么得揪心。 
小乔还是要说出真相的比较好吧,不管是对于子筝还是段玉。 
有的时候, 
“谎言换来的其实不是什么洒脱不是什么快乐,而是变得更长的任性链条。” 
“喜欢的话不是最喜欢就不能唯一,不是唯一就不能永远,不是永远就不能幸福。” 
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幸福,其实在最后 
不管小乔是和段玉远离寰宇, 
或是和子筝在太虚遨游, 
更或者是大叔起死回生, 
都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每个人都能幸福,都可以幸福,就好。 
——伊漪溪夏 

看的时候是轻松,可看着看着就给陷下去了,可是跟着你的文笑,跟着你的文哭,你个没良心的家伙,把我们这些善良的读者们给全拐了,不看到结局不死心呐~ 我们这些忠心滴读者们啊~可是跟着你那些陷阱一下又一下的坑进去了,进了去,居然还是不舍得离开啊~~你说你说,你坑了我们多少人来着。 你的文文的男主,虽然他们的各种性格在每本言情中都可见,可就是那些情节啊~可叫个,不知道要笑还是要哭,前面一章还是搞笑的文文,后面一章您就让我们个个哭着回去~坑啊~还是个坑~~ 三个男主角,个个英俊潇洒,迷倒万千少女。 刚开始时,看着小乔跟段玉,可叫个轻松,可是就那个梅花印,让段玉来个三百六十度大改变,可叫个冷血,说明了他就是个要江山不要红颜的典型,就是不容许有任何的威胁出现于他的世界,即使是将他所爱割舍,而且是毫不犹豫果断到只允许自己二选一,而他的果断只会让他后悔莫及。(说实话,他的番外,跟正文里的那个性格也是两个版本啊~) 然后中间杀出个孔雀男,喜欢虐待人家小乔,可是却也偏偏喜欢在危机关头杀出来,屡次英雄救美,却只是像哥哥妹妹一样,就是您影照大人所写的“当当哥,丁丁妹”屡次英雄救美可是偏偏,那个女主角就是没喜欢上他。总结来说,其实他是有付出无回报类型,往往最后是看作者大人的兴致,作者大人想让他死就死,想他活就活,总的来看就是作者大人想让他得女主就行了,他是喜是悲由影照大人您来决定。 至于公平大叔嘛~他,我就是觉得,是个遗憾吧!当他知道自己爱上小乔的时候,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了。其实早在他当初用八十年寿命来换二十年天下无敌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他的爱是不可能来得及的。他注定了,为小乔活,也为小乔死。公平大叔嘛~就是个典型的有去无回型。 到了女主,小乔,为了那个梦,不惜利用任何人。其实各个主角配角都只是她的一枚棋子。可是她却在不知不觉中把真感情全放进去了。她为了自己手中的棋子落泪了。 影照大人啊~我评到了这里,心情就是沉重了点。我想啊~小乔她最后会怎样?回去?留下?这个故事也许过程是有笑有泪的,可是结局呢?不知觉的就是会觉得,茫然啊~照您现在的情节来说。结局还是那么的让人期待。 我现在刚好在听一首歌,是,忧伤还是快乐第五版。这首歌里面有几句副歌。 “你是我的知己 我是你的红颜 我们曾经相爱却无法让爱缠绵 彼此的爱隔着一个深渊 坠落的是苦涩的思念” 还有一句旁白“握着听筒的手撑不起红颜知己这诺言”小乔,她最后又是否能撑得起“红颜知己”这个伟大的名词呢? 
——tingtingshirley 


09。08。01手打出版书完结

《午门囧事》作者:影照 
帝灵篇 肉之初
    一切的一切,起源于一碗红烧肉。
    那时她身子还小,正是二八年华豆蔻梢头,出落的如水葱一般娇嫩,本应是择佳婿觅良偶的大好时候。不过她和别家不同,心半分未动,对嫁人也毫无兴趣,唯一的嗜好便是吃肉——猪牛羊最好,鸡鸭鱼为次,总之肥瘦皆宜。
    她自幼热爱食,尤其好肉。
    虽然这样是不对的,她知道。
    当年大学里的营养膳食课本上明明白白写了:“肉类为酸食物,多吃无益。”
    可她一直想吃妈妈做的红烧肉,怀念那温暖而熟悉的味道。
    回忆起那时她为减肥只肯吃素,多么愚蠢,捶胸顿足。
    还有学校,家庭,社会,都市,八卦,以及永远拥挤令人咬牙的公共汽车……
    偏偏一场车醒来,一切都不同了。
    顾清乔,名门千金独苗,父亲拜礼部尚书,外公是当朝开国将军,原来的草根丫头突然变成了大茧秀,还是个根红苗正的,真不知该不该说福星高照。
    惊讶归惊讶,日渍过。可这古代人没有那么多肠子,还缺乏娱乐精神。深闺幽闭苦闷不已,精神空虚导致饥渴,她唯一的乐趣只能是搜罗些好吃的。
    偏偏年末家中来了个相士,说顾千好万好,惟有爱吃这点不好,将来怕是要因吃食引些事端,说不定还要国殃民。
    哗,爱吃都可以掀翻朝野,真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她冲老天翻个白眼。
    到了正月十五,尚书老爹忽然说家里有贵客要来吃饭,命厨子早早准备好一桌盛筵。
    正张口,老爹却抢先一步道:“清乔莫急,肉元宵是有的,我已叫阿达做好给你留着了。”
    她哑然退下,眼角瞟见赵姨娘捂着袖子的笑,眉毛弯弯。
    这朝代她的生母早故去了,只剩这么个貌姨娘。虽然人不算顶级恶毒,可到底不怎么待见她。
    哦,姨娘姨娘,为何你们都喜欢姓赵?
    她想起雪芹大叔,心中哀号一句。
    晃晃悠悠飘到了厨房,阿达正在切肉,见她来了很开心。
    “,今天的肉很好哦!五层三,肥瘦兼有,哟做肉元宵再合适不过了。”
    阿达是她挑出来的,再经她若干年的折磨调教,如今已然是当家大厨。
    想当年她在这里过第一个元宵节,大家都吃芝麻生枣泥馅的元宵,偏偏她开口要吃咸元宵。厨子们面面相觑,竟不知道元宵是可以做成咸的。
    最后,还是厨房小厮阿达站出来,摸索着给她做了一顿想念已久的鲜肉元宵。
    “很好,阿达,以后要用猪骨熬汤底。”向来挑剔的她吃的眉开眼笑,“记得再多放点胡椒。”
    从此,礼部尚书家每年都吃这奇怪的肉元宵。
    厨子阿达,一战成名了。
    “既然这肉这,今晚做个红烧肉吧。”她看着案板上的白一团,起了兴致。
    “老爷给的单子里没这道。”阿达有些为难,“都是些鲍鱼燕窝的……小的没准备足够的肉。”
    想想也是,红烧肉不是什么上的了台面的大菜,平常随便吃吃就罢了。
    于是她转过身继续飘,施施然道:“那你单独给我烧一碗,剩下的剁碎做元宵馅儿,做好了让冬喜晚上送来。”
    “咦,你今晚又不赴筵!”阿达在背后怪叫。
    “咦什么咦,你没听说过小宴吃不好,大宴吃不饱么?”娇叹随风入耳,吴侬软语伴随幽怨,“大过年的,你忍心让我这无比尊贵的千金之躯挨饿吗?”
    ……
    阿达呆呆立在原地。
    “对了,阿达,记得给我留碗白饭哦。”
    晚上贵拷,她又开始老一套——装病。
    这世上骗人的法子千千万,唯有装病最简单,不需道具不用准备,往上一倒盖上被子哼两下就完事。老爹拿她没法子,又不恒强,最后铁着脸走了。
    老爹前脚走,她后脚就掀开被子傻笑,嘴里咿咿呀呀哼歌。
    冬喜竖起耳朵,隐约听出她唱的是“装病装病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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