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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与美女总裁同居的日子-第105部分

小说: 与美女总裁同居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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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再见到她一面。
    可是我却不能在她临走之间再多和她温存一会儿,我知道,那样对孙晓青不公平。我并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比如说孙晓青回来之后,我没有再和她发生过一次关系,为的就是等到了今天,新婚之夜。
    尽管她已经为我生了一个孩子。
    夏婉玉的突然离开,让我脑海中很乱很乱。
    我开着车,将车窗打开,让冷风灌进来,让我清醒清醒,顺便将我身上夏婉玉的味道吹走,预防被孙晓青发现,尽管我和夏婉玉的第一次,她已经看过一次现场直播。对于夏婉玉的离开,我不能说什么,我也不能做什么,因为从我目前的角度与地位来看,我完全干涉不了夏婉玉的任何决定。
    我知道,我还要努力。
    进入这个圈子只是第一步,打出名号也只是第二步,真正的结果是扎根于这座魔都之中。
    不知不觉间,我就回到了家里。
    我敲了敲门,孙晓青就将门给打开了,她现在并没有穿婚纱,反而是穿了一条大红色的旗袍。旗袍,这种最考验身材的服饰穿在孙晓青的身上,别有一番动人韵味。她看到我回来,就笑着让我进来,然后又给我端出一些饭菜说:“都忙一天了,先吃点吧。”
    是啊,结婚结到肚子已经饿瘪了。
    吃过饭,孙晓青也给我泡了一杯茶,我捧着香茗坐在沙发上面,房间里面没有开灯,孙晓青坐在我的旁边。并没有人来闹洞房,不是没人愿意来,而是我们都已经太累了,昨夜的兴奋,白天的繁杂程序,迎来送往的章程,结婚简直就是玩命啊。
    茶水飘起一道氤氲雾气,嗅到鼻子里面,沁人心脾。
    我对孙晓青坦白:“夏婉玉要去澳洲了。”
    孙晓青笑了笑说:“我知道,她对我说起过。”
    我说:“那我以后就只有你一个人了,对你可公平了。”
    “你出去花天酒地我也没办法,反正我有犇犇了,你花天酒地你就去,我不管你。”
    “我花不起来。”
    “为什么?”孙晓青整个人躺在我的腿上,闭着眼睛问我。
    我说:“因为有你了,就够了。”
    孙晓青笑了笑,说:“我就只有一个犇犇,将他照顾大就好了,反正你已经答应我了,四十岁的时候要带我一起环游世界,那么这剩下的十七年我就傻一点,笨一点,让自己什么也看不到一点,然后换取你下半辈子对我的痴情和走遍世界这个愿望。”
    “你不傻,很聪明。”
    “你以前就说过这话。”
    我笑了笑,手已经放到了孙晓青的身体上面了。她的身材还是那么完美,就好像是一块白净无瑕的璞玉一样,并没有因为生过孩子而走样,我想这可能和她生过孩子之后爬五岳有关系。她的胸部也没有因为生过孩子而下垂,依旧是那么坚挺,两年了,我再一次触摸她身体的时候,竟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孙晓青闭着眼睛,鼻窦之间发出有些粗重的喘息问我:“为什么我回来这么长时间,现在才碰我。”
    我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大登科后小登科。”
    孙晓青做了一个大胆而火辣的动作,坐了起来,撕开旗袍,对我说:“抱我。”
    我抱着了她,将她抱到了卧室里面,丢在那张宽大的床铺上面,只打开一个床头灯,昏暗的灯光别有一番旖旎之韵。我亲吻她的身体,她抱着我的脑袋,整个人都已经迷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恬淡的清香之味。
    小别胜新婚,更何况是两年的时间呢。更何况是两年后的新婚之夜呢,两年来,我做过无数次这样的梦,而如今终于美梦成真,我再一次侵入了孙晓青,孙晓青眉头微微皱起,整个人紧紧抱着我,就好像是和我融为一体一般。
    
    孙晓青是一个温润暖和的女人,就如同她貌不惊人的面貌一样,仿佛这张脸看二十年也不会乏味,而不是那种看似惊人,但是仔细看却会腻味的女人。其实当结了婚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婚姻就是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罢了,某位女性作家曾经说过一句颇有道理的话,结婚就是长期合法卖yin!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因为piao客和ji女之间不会产生感情,而夫妻之间却需要感情。而且结婚也并非只是为了将床铺和在一块儿,只要结了婚就代表着两家的亲戚朋友互换,共同拥有四个父母,以及众多的繁杂亲戚。
    相较于爱情,这些东西就比较容易让人难受。不过也并非是那么难以忍受。
    最起码在新婚之后的半个月内,并没有任何人来打扰我们的甜蜜生活。
    有人说女人这一辈子,是做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娘娘,一辈子的丫鬟。这句话以前我十分同意,因为女人出嫁那一天是公主,生孩子的十个月是娘娘,却要伺候孩子和丈夫一辈子。可是现在我仔细想想,这句话也并非是那么对。
    女人这一辈子过什么样的生活,就要嫁什么样的男人。
    犇犇在我们两个结婚之后就被接回来了,王颖丽并没有不舍,她还笑着说你们养半个月,我养半个月,犇犇有两个妈妈了。
    夏婉玉去了澳洲之后并没有联系我,我也没有联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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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干妈
    现在被改名之后的大德集团都由王颖丽在打理,我任大德集团的一个部门经理,基本上集团里面有我没我都一样。让人绝对不会想到的是,大德集团的总经理是一个曾经差点要了我小命的男人,叶正图。
    这是夏婉玉临走之前的安排,王颖丽并没有异议。我也没有异议,因为叶正图完全胜任这个位置,他有脑子,而且工作能力特别强,人脉也给力,为什么不给他做呢。
    苏东坡在我结婚之后就离开了,婚礼上面我的三个哥们都喝的酩酊大醉,还是小果儿让人将他们都给送回了汤臣一品,然后让他们三个躺在大床上面搅基,腐女小果儿站在一旁YY
    好吧,这是我自己脑补出来的画面。
    
    青语最近似乎总是很忙,不过她每到周五总是要回到我家里吃一顿饭,然后就又回到了学校。就连我结婚的时候她都是抽时间来参加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当有一天胡文栢教授找到我的时候,我就知道青语最近在干嘛了。
    她在攻读商业管理,以及金融方面的知识,而且她前两天刚过了英语六级,正在准备英语八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C、VB和C++考试,而且在计划之中,甚至出现了其他语种的外国语言。
    看到这些,我整个人都懵了。
    不过我并没有发表什么言论或者让青语减轻一点压力。我知道,压力都是自己给自己的,有压力才有动力,有动力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为了明天,努力一点也不算什么。
    相较之下,已经大四的我们就安逸了许多了,苏东坡参军去了,这下我们的寝室算是彻底空了下来。学校里面几乎没有我留恋的人,我几乎就不去学校,而林国庆更是如此,至于张晓军他已经是两个洗浴中心的老板了,我们学院里面好多女生都被他给鼓捣到洗浴中心里面赚钱去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张晓军心黑。而是因为那些女生已经走投无路了,毕业就等于失业,与其让懦弱男友免费操,还不如用青春赚一点钱,也好让以后的生活好过一些。
    社会就是这么现实,每个月来大姨妈时候用的卫生巾都能够分出优等劣等来,不就是为了逼良为娼么。
    孙晓青在我每天晚上回家的时候,总是会给我准备好饭菜,并不是什么大餐,就是普通的食物,她心情好的时候可能会包饺子,平时则是米饭和两道素菜一道荤菜,量都不多,刚好我们两个能吃完。
    生活平静的就好像是一桶提起来都不会洒出来的水一样。
    偶尔我会去胡文祥家里,不是去找胡文祥套近乎,而是去找一个曲剧艺术家聊天,刘美龄。曲剧发源地就在我们河南汝州市,而恰巧刘美龄就是一个曲剧艺术家,尽管他不是汝州人。
    她是河南焦作修武人,小时候学豫剧,结果唱不好就转投到了曲剧门下,结果成了曲剧大家。最最重要的是,她是胡文祥的妻子。
    胡文祥尽管被人称之为老狐狸,所有人都恨他恨的牙根都痒痒。但是胡文祥从来都没有传出任何一条花边新闻,这就是刘美龄的训夫之道。这么说并不代表刘美龄是一个悍妻,相反刘美龄是一个特别亲切的女人,年近半百的女人,已经失去了年轻时候的花容月貌,端庄与亲切和蔼成了她们的代名词。
    但凡我去一次那栋小红房子,刘美龄就将老狐狸私藏的好烟好酒给我,让我拿走一些,每一次气的老狐狸都是牙根都痒痒。但是面对刘美龄却又没话可说,甚至刘美龄还曾当着我的面对老狐狸说:“我要认小郝当干儿子,你行也要行,不行也要行。”
    当时,老狐狸直接傻眼了。
    最后转身进了书房,刘美龄则偷偷一笑,对我说:“小郝,你以后就叫我干妈好了。”
    也几乎就是在这几天之后,我是老狐狸私生子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社会上层。这并不是开玩笑,说实话刘美龄对我的好,真的让我感觉到有点像我是她的孩子。不过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因为这样以来,不管老狐狸在怎么不待见我,我都算是在这栋小红房子里面有了一定地位。
    不过我知道刘美龄对我的喜欢只是发自她对于孩子的思念罢了,真正决定我命运前途的,还是老狐狸。
    老狐狸和刘美龄有一个女儿,今年二十七八岁,嫁给了一个华裔美国人,然后移居美国,几年都不回来一次。不过老狐狸和刘美龄还曾有一个儿子,跟我年龄差不多大,只不过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子在十五岁的时候得了绝症死了,刚好我现在出现,就填补上了刘美龄对已故儿子的思念。
    老狐狸尽管怕刘美龄,但是那是在家庭上面。在原则上面,刘美龄向来都不插手老狐狸的事情。再说了,想给她当儿子的人多了去了,跑了一个我,还有千万个郝仁站出来给刘美龄当儿子,所以我很快就明白过来,刘美龄对我的喜欢只是一种额外的恩赐罢了。
    不能让我持宠而娇,不然早晚有一天我会触动老狐狸的逆鳞。
    孙晓青除了每天给我做饭打扫家里的卫生,喂养犇犇,教犇犇说话走路,以及说一些犇犇听不太懂的谚语故事之外,她每天都要给我整理一份可以看的资料,这些东西可能是某些书中的一些片段,也可能是某些报纸上的一篇资料,更可能是从网络上面找到的文章,亦或是她自己写的一篇日记。反正她每天给我一份,我早上离开家的时候带走,晚上回来的时候看完。
    渐渐,我们那个巨大的书架上面开始出现了一些书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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