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好欢不迟-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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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初商怀瑛接她进秀园是为了掩人耳目,好方便他行事。可当初也算是给了书韵一个容身的地方。凌氏已经彻底抛弃了她,商怀桓也已经远走高飞,放眼整个世界,能装下她一个小小身板的地方已经找不到了,商怀瑛正好给了她一安身立命之所。
书韵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一个坏人,她从来所执着的,不过是要一个真相,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水落石出的真相。
她要的人生不要欺诈,她要的人生只要至纯。凌氏生活十六年,她早已经看透了富贵荣华,如果世界能够给她一片净土,她宁愿,上无片瓦、下午寸土,甘受清贫。
她跟商怀桓的时候,商怀桓还什么都不是,他也不过是出社会没多少年,一直为了一个小家打拼的青年。为了给她他想给的最好的生活,他依附在尹氏的羽翼之下,不屑地努力着。
书韵当时是绝了心要离开风城的,但是看到商怀桓为了她连尊严都不要了地打拼事业,她是心软了才肯留在风城的。
风城有多肮脏,她二十二岁的时候以为自己已经看尽了。
其实后来没有拐带商怀桓离开风城也是一种幸运。
其实每一个城市都有它的犄角旮旯,每一个圈子都会有它不能示人的一面。
风城的贵圈让她很难接受,其实,贫贱跟容易百事都哀,如果她当初真的选择了在别的城市选择清贫,也许清贫的世界同样也不能给她带来快乐。
商怀瑛破坏了她最初想要安分做一个佣人的美梦,就像打破了书韵的清贫梦一样,如果一个人的脊梁骨被人踩在脚底下,那么即便这个人傲慢得如同帝王,他也无法挺直腰背。
最初的黎池或许被书韵深深地鄙夷过,可黎池用他的每一个行动证明了,他不应该是被她踩在脚底下的那个人。在她被商怀瑛修理得最惨淡的时候,总是他第一个向她伸出援手的。书韵常常分不清楚黎池是情人还是恩人,如果不是黎池,也许她早就活不下来了。
黎池为了表达对书韵的爱意,不惜自揭伤疤,当面跟她坦白他是被商怀瑛逼 迫的。
他要让她明白,他不是她想的那种她无法接受的人。他的性格原本跟正常人无异,只是商怀瑛的一意孤行,造成了他男不男女不女的尴尬境地。
黎池从来什么苦都往自己肚里吞,可是,总是为了她而掏心掏肺。
书韵忽然感觉自己就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女孩。
一夜误会、一夜积怨。昨晚,她的爱有多深,她的怨愤就有多强烈。她永远是宁愿撞破脑袋疼也不愿意虚情假意过活的人。别人如果伤害她一寸,她就是扎破自己的手指也要伤人一寸半回来。
她强烈而又执着地追逐着自己所谓一生的追求,却总是忽视了他跟她一样,曾经同样也被深深地伤害过。
被最诚挚的友谊背板,他的境遇又哪里好过她了?
想到此,书韵反握住黎池的双手,身子向前一倾,趴到他身上。
以主动扑向他向他表达歉意。
当然,仅仅是示好还是不够的。她是个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孩子,在明知道自己误会了他以后,事后,总要跟他说一句:“对不起!”的。
黎池当然不稀罕她的道歉,他甚至压根就不要她道歉。他之所以坦白一切,只是希望她能够理解自己,然后谅解自己,然后不给她自己找麻烦。
她已经百孔千疮、千疮百孔了,他不愿意看到她再因为他而寒心。
他也是对她负责,把自己的身体状况告诉她,提前跟她来个预约。他告诉书韵:“如果我这病一辈子都医不好,你要答应我,回到商怀桓身边去。”
“不!”书韵斩钉截铁地拒绝掉他。
“我不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黎池,你别想着想方设法把我往别人怀里推去。我不防告诉你,就算有一天你辜负了我,我也不会再回到商怀桓身边去。永远不会,这辈子都不会!”
“诶,韵韵。”黎池叹息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所以我一直犹豫着不把这事告诉你。你看看你,说什么气话呢?我怎么可能舍得让你一辈子守活寡呢!当然,我更不可能舍得把你让给任何人。但是,你要听话,你要是不听话的,我一生气可不管对方是谁了的哦。”
“嗯。”
书韵伏在黎池的膝头低低地嘤咛了一声。
。
因为解开了心结,午饭就用的比较舒心。中午还是吃的早晨剩下的那锅粥。
实在是煮的太多了,鱼太大,黎池差不多煮了两个人一天的饭量。
早饭他们吃的并不算早,到中午的时候,一锅粥焖在灶上还是温热的。
正好书韵早晨又没吃过瘾,于是就毫不嫌弃地又吃了一顿。
人说,逢喜事会精神倍爽,果然,在书韵身上是一览无余。
如果说,早上的时候是一个吃货对美食的无法抗拒,那么,中午的时候就是贪响。
书韵是一向不能吃多的人,可是遇上她精神矍铄的时候,她也能一口气吞下去两碗粥。
虽然在一般的人看来这两碗实在只能算得是正常的食量。可是,书韵是吃多了就会吐的人,两碗,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诚然这世上有太多的人喜欢挑战人类的极限,但是,如果挑战极限的代价是以自身的健康为代价的话,黎池宁愿,书韵一辈子就跟小鸡啄米似的,吃一点歇一会,心情好的时候,一天吃上十七八顿也由她。
。
临近春节,秀园里的梅花都开了。书韵因为昨晚没有休息好,吃完午饭就变得懒洋洋地想去午睡。
黎池就哄她说去一道看梅花,再折些红梅来插花瓶里过节。
折梅历来都是风雅的事,书韵也是蠢蠢欲试。但是如果有梅无雪,再美的花骨又有谁来衬托呢?
书韵想起,《红楼梦》里薛宝琴雪地采梅的时候,一袭红色斗篷映着皑皑的白雪,那可堪堪叫得上美人如玉。
书韵为此还特地趴到窗台上往外看了看,可惜天公不作美,没有下雪呀。
黎池哪能知道书韵的那点小心思,她也想美人如玉呀!
见书韵只是趴着看,就不免上前来推了她一把道:“光看有什么好看的,出去置身其中才叫融入大自然不是?”
“要是真正的大自然才能融入,这跟鸟笼似的私家庭院算什么呀!”书韵却气恹恹地扫兴道。
“私家庭院营造出来的自然也是自然呀!难道孤山不是另一种意义的私家庭院?难道那里的红梅算不得人间一绝?”
“也不是这么说。池,难道你一点都不记恨这个困锁了你五年的私家牢房吗?”
“当然恨!但我该恨的不应该是这个地方。我们所有的不幸都是人为造成的,即使那个人现在已经化成了灰,我们大约都无法原谅他。当然,也没必要原谅他。但是,这个地方,其实我应该感谢它。如果没有这里,我们就无法单独相处,我也就无法一步步走进你的心灵。韵韵,我想告诉你,面对这世上所有的不公,我们有权利恨,但是我们也要恨对对象是不是?房子是无辜的,秀园更是有功的。”
“好吧,算你说的对!就陪你走一趟吧。”
黎池很无语。这都哪跟哪了?明明是他怕她午饭后积食才哄她出门的,怎么眨眼的功夫,反倒是变成了她陪她出门寻梅了?
。
换衣服的时候,书韵对着她的衣柜又发呆了好一阵子。
她的衣柜里有一件正红颜色的羊绒料斗篷大衣,大约跟《红楼梦》里描述的红色斗篷有相近的地方。
背后也有一个风帽。
书韵是习文的人,骨子里充裕着浪漫的细胞。踏雪寻梅、红衣红梅斗艳,在她的意境中是高不可攀的雅致至极。
杭州的孤山未必能让她一个人去独占鳌头,可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如果有梅却无雪的话,就堪堪称得上是人生之一大憾事了。
。
黎池一大早就出门给书韵买过鱼,外套就搭在一楼的餐厅里,所以书韵换衣服的时候他并不在场。
就在书韵换衣服的时候,黎池把从老中医那里借来的红泥小火炉搁置在屋檐下起火、烧热,然后再把书韵从老中医那里领来的药包打开一包、倒入药罐中,看着火候慢慢地熬。
老中医别的什么古怪的脾气没有,却就是一意坚持,如果书韵他们用他的药的话,就必须用他的红泥小炉煎他的药。
在他认为,现在高科技的炉灶完全无法达成他的药对火候的要求,只有用最原始的炭火煎出来药汁才能达到他对药效的最佳掌控。
黎池是斗不过老中医的,既然人家药材和药房的主人要求他这样对待似乎通有灵性的药,黎池就只能照办。
所以,当书韵换好了一身香槟色的羽绒服以后,看到黎池面红耳赤地正对着红泥小炉的灶口煽火时,书韵觉得,他这就跟大杖似的,好像面对千军万马,怎么也冲不破敌人防线似的。
给原始的炉灶起火对现代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项技术活。
书韵躲在黎池身后好久,就跟看笑话似的盯了他好久。
黎池被烟熏得蒙了一脸的碳,跟包青天似的,脸上抹了墨似的黑。
他一转脸,书韵就看见,除了眼圈 一周还能看到他白希的肤色本色意外,整张脸就跟烤了钢琴烤漆似的,黑得发亮。
“哈哈,你——”书韵指着黎池半天没有笑出声来。
“早跟你说了不要听他的不要听他的偏不信了,看吧,这下子看到结果了吧。我就觉得所谓名医,就是专门生来坑害你们这种脑残粉丝的。哪有药还分不同的火熬出来的效果不一样的说法的!这压根就不科学嘛!还记得《西游记》里的无根之水吗?那些都是骗人的‘神仙’把戏,要真是不落地的雨水吃了能百病全消的话,这世界上早没有什么洪涝灾害了。一到灾难季节,全中国的人都到当地去结雨水喝,水还能多得成涝成灾了?原先我还以为这名医可信度高呢!自从他说了什么红泥小炉,我就觉得,也不过如此。这药我看也不喝了,你洗把脸,咱们摘梅花去吧。”
“去吧,去吧。”黎池跟赶小鸡似的驱赶着书韵远离他。
他一身的烟熏味,她一身洁净,他怕熏坏了她。
再怎么激灵的人在热恋的时候总是会无一例外地陷入迟钝,一个小火炉的烟连炭火都起不着,还能熏坏了人了?
这话要是从黎池的心里说出去,只怕连书韵都能笑掉大牙。
现在的书韵对黎池来说,就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稀世珍宝,那是连他自己都得小心谨慎供着的太后老佛爷。
书韵已经换好了衣服,黎池值得暂时跟小泥炉告别。回屋里洗了把脸再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黎池就又是骨骼清奇、雌雄莫辩的妖孽黎池,挽起书韵的胳膊,黎池觑一眼书韵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小算盘,不想喝药嫌它苦是不是?”
书韵嘻嘻哈哈地跟他打圆场,而后二人一道开了圆门,到梅园里摘了数枝花苞即将绽放的梅枝,就急急忙忙地回了屋里。
本来就是为了让书韵消食来的,顺带才采摘梅枝而来。现在两件大事都已经完成,黎池担心着书韵的药和红泥小炉,利落地就捧了花枝回头了。
回到屋里,书韵倒是有的忙了。
先前因为商怀瑛在,家里所有的布置都得按照商怀瑛的喜好来,插花并非是商怀瑛的喜好,在他认为,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