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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斗妻番外篇i-第5部分

小说: 斗妻番外篇i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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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听一郎哥上次说的那个家家户户敞开大门,也不会有小偷的故事!」
    凤一郎也不意外,笑道:
    「好,小姐,那你记得上次我教你背的《礼记·;礼运》里头的那段话吗?」
    「记得!」她精神十足地背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归」背到最后,声音愈来愈小。
    「小姐能背到这里,已经很了不起了。」他赞美道。
    她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说道:
    「一郎哥,我是笨蛋,这你是知道的。我讨厌读书,师傅讲得我都不懂,连我写一篇文章,我都写不好。如果我有一郎哥的聪明才智有多好。」她很羡慕,语气也隐有骄傲。
    他保持温柔的笑,道:「像我有什么好?」下意识地抚上白发,又说:「小姐生在阮府,足抵我的聪明了,再者,小姐不是笨蛋,只是时常心不专而已。」
    她看着他,没有再多说什么,专心倾听她百听也不厌的传说故事。
    他特意放慢速度,花了一盏茶细细说完。
    故事完结后,她意犹未尽,悠然神往地说道:
    「一郎哥,如果咱们皇朝也能这样子就好了。」
    他对她的想法早见怪不怪,敷衍答道:「迟早会的。小姐还想听故事吗?」
    「想!想!我要听青天大老爷!」
    「小姐,其实我的故事,都是从书中得来的。如果你用心读书,不必听我说故事,你也会有满腹故事经的。」
    阮冬故闻言;本来抬头挺胸的小身体,自动又缩水成干扁小老头了。就算她再笨,也知道一郎哥准备逼她读书了。
    她赶紧跳下椅子,说:
    「一郎哥,我想我还是去偷看大哥几眼好了。说不定,这次他的眼睛真的有希望呢。」
    「不,小姐,名医多半是不喜欢外人打扰的!」
    「没关系,我会在秋院外等着,等凤春拿药方子出来,我陪她去抓药。」
    凤一郎抿起嘴,恼她多事。东方非每次前来,必有大批武士跟随,冬故性直又莽撞,难保不会起冲突。只要东方非有心,阮府随时都能自永昌城消失。
    思及此,他极力镇定,道:
    「小姐,有凤春在场,你又何必过去?不如我再说个故事吧。」
    阮冬故看着他半天,内心起疑。刚才凤春似乎在掩饰什么,一郎哥说故事时也心不在焉,这些她都看在眼底,只是没去多想,现在仔细一想——
    「是大哥出了什么事吗?」她脱口,瞧见一郎哥面露剎那古怪,她心一急,转身就往秋院跑。
    「小姐!」可恶!
    今年的第一道秋风刚起,夏日烈阳还没褪尽,他咬住牙根,忍着炙热的高温追上去。
    小姐她个头小,但脚程奇快,他追得好辛苦,又不能大喊叫她。
    狼狈的追逐战中,他瞥见怀宁自转角处走来,但他无暇顾及。秋院在前,他好不容易要抓住她了,偏她冲力太快,他力气远不及她就差这么一点点啊!
    蓦地,怀宁飞身至他的身边,与他双双用尽力气拽住她。她一时不察,三人同时栽进树丛里。
    凤一郎眼明手快,才摀住她的小嘴,一名年轻俊美的青年就从秋院里出来。
    那名青年身穿锦衣,头戴玉冠,眼角眉梢带着邪气,面色虽然愉悦,但凤眸显锐,明眼人一看就知这名青年心性残忍且城府深沉。
    凤一郎从未接近过东方非,今日一见,他遍体生寒。
    「太医,卧秋兄的双眼有救吗?」东方非手持折扇,含笑问道。
    「这大人,下官无能。当年阮爷中毒没有立即就医,就算如今毒素排尽,也是来不及了」太医摇摇头。
    东方非依旧噙笑,但语气已带阴冷,道:
    「太医啊太医,你能进太医院,凭的是什么?十天后,本官再来,要是听不到我要的好消息,你也不必回京,本官就在永昌为你买块好地!」年轻俊眉一挑,目光移向树丛后头,懒洋洋问道:「谁在那里偷窥?」
    凤一郎闻言,几乎魂飞魄散。如果让冬故跟东方非碰面,她不识大体,惹火了东方非,难保阮府不会被安上个冒犯朝官的罪名。
    「大人!」凤春匆匆绕过三个小孩,走出树丛。「是民女凤春。」
    东方非盯着她一会儿,认出她的长相,哼声道:
    「原来是你啊,阮府的女总管,你来得正好,你带我去瞧瞧那块『浩然正气』的匾额吧,我要看看这一年来,它是蒙尘了,还是歪了斜了?」
    「请大人随我来吧。」凤春领路,带他离开秋院。
    凤一郎这才大松口气,抹去满面的汗水。
    怀里的小身体俐落地跳起来,奔出树丛。
    「别追!」他脱口大喝。
    阮冬故顿时止步,转身看向他。
    「妳追上去了又如何?」他又恼又恨,失控怒骂:「你惹火东方非,阮府不会有好下场的!」
    「一郎哥,我不明白东方非不是坏人吗?坏人不是该有报应的吗?」
    她大哥为国为民,却没有好下场。她不懂,真的不懂啊!
    「你以为这世上好人真有好报,坏人必得恶报?」他发泄地骂道:「你是千金之躯,从未吃过苦,从未有过啃树根的日子!你根本不了解这世道!太平盛世根本是骗人的,阮卧秋正直为民,到头谁会记得他?东方非封了阮府,有谁会为他出头?东方非有权有势,他才是世间正道,你懂吗?懂吗?」
    阮冬故一脸茫然又迷惑。
    凤一郎深吸口气,勉强维持平静,咬牙道:
    「是我不好。小姐,你年纪这么小,当然不明白这些道理,将来等你长大了会明白的。」
    「等我跟一郎哥一样大了,你说的这些就会成为冬故的道理吗?」
    
    白天在烈阳下追着小姐跑,又被她的莽撞吓出一身冷汗,让他不小心犯了点风寒,入了夜早早就寝去。
    虽然可以请大夫,但他能省则省。他成为凤春义子,三餐温饱,还能随意读书,有一间独房,已经是蒙上天恩赐了,如果再享用少爷般的待遇,他怕会有闲话,会遭老天罚的。
    昏昏沉沉里,他作了一个梦,梦见小姐长大了,懂得世间道理,是个合乎常理的千金小姐了。
    但,也开始有了主仆尊卑之分的观念,看他的眼神充满了轻蔑
    蓦地,他吓醒过来。
    满身大汗。
    是梦,是梦!凤一郎不停地重复,安抚着自己。
    他的自卑,时常出现在他的梦境里,明明他气小姐不懂世事,但又怕有一天她也会用嫌恶的眼神看他!
    「一郎哥」
    战战兢兢的低叫,吓得他差点神魂出窍。他定睛一看,床边有个小脸垂得好低的驼背小老头,一双小手高高捧着温热的茶杯
    「小姐,你在这里做什么?」他失声叫道。
    「凤春说一郎哥生病了,所以我来守夜。一郎哥,你渴了吗?大夫说你醒了,一定口渴,要多喝几杯水。」
    凤一郎怕她捧得累了,连忙坐起接过杯子。
    「小姐,你是千金之躯,不该熬夜看护着我啊!」
    她轻抬小脸,小声地说:
    「一郎哥,冬故生在阮家,觉得很高兴。有大哥、有凤春、有怀宁,还有一郎哥,可是,一郎哥好像不喜欢冬故是千金之躯,难道冬故不能就只是冬故吗?」
    凤一郎内心一震。这小小姐不是很笨的吗?怎能看穿他部份的心思?
    他不动声色,改变话题,柔声道:
    「你半夜待在这里,待着也是无聊,不如回房」
    「冬故不无聊。」她指着桌面上的文房四宝,有点委屈地说:「凤春说,既然我惹一郎哥生气,那就得讨你欢心。我想,白天的《礼记·;礼运》没有背好,我多默写几次总会背了吧。」一想到还要继续默写,她就很想再驼背下去。
    他叹了口气:「小姐,你是小姐,我只是仆人。你不必花心思讨好我。」
    她看着他,小脸疑惑。
    凤一郎闭了闭眼,捻过自己一撮白发。
    「小姐,你看见了吗?」
    她不解答道:「一郎哥是白发,我早就知道啊。」
    「那你记不记得,后羿射下九个太阳的故事?」
    「一郎哥说过。」她也把这故事背给怀宁听。虽然怀宁老是一脸无聊,但她想,怀宁是听进去了。「一郎哥说,很久很久以前,有十个太阳在欺负土地上的百姓,所以,百姓里的英雄自告奋勇,出面射死九个太阳。」
    他微笑,苦涩地说:
    「这故事还有另一种说法。小姐,每天你一早起床,就有一个太阳天天照着你,可是当你走进屋里的角落里,太阳是无法照在你身上的,对不对?」
    她想了下,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当年,天空有十个太阳,所以连躲在角落里的百姓,也能得到温暖。但这世上终究是无视少数人的。后羿将九个太阳射下,天天站在太阳下的百姓因此而欢喜,角落里的百姓却永远只能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你明白吗?」
    她一脸困惑。良久,她才小声问:
    「一郎哥,我不懂。角落里的百姓如果有手有脚,为什么不走出来?」
    他闻言,几乎气晕了,不由得痛骂道:
    「如果有手有脚,为什么不走出来?你这种话,跟『何以不食肉糜』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你是千金小姐,而我是仆人的分别!小姐,你自幼生长在众人怜惜的环境里,怎会了解一个乞丐的心理?你一头黑发,怎会了解少年白发的痛苦?」
    「何以不食肉糜」的故事她听过。一郎哥这样说,等于明示她跟不知民间疾苦的晋惠帝是一样的。
    她小脸胀红,很想跟他抗议:一郎哥就是一郎哥,跟头发有什么关系?
    如果她长大了,就能懂得一郎哥心中的痛苦吗?如果她长大了,就不会惹一郎哥生气了吗?她讨厌千金之躯,每次一郎哥说出这四个字,神色就充满了怨恨。
    一郎哥恨她吗?她很想问,却又不敢问。
    凤一郎叹了口气,轻声道:
    「小姐,夜深了。你回去吧,人各自有命,老天爷本来就不公平,明天师傅还要过来讲课呢。」
    阮冬故看着他一会儿,低声说道:
    「一郎哥,你好好休息。」语毕,垂头丧气地走出去。
    她的背影像个缩水小老人,但这一次他笑不出来。
    他抹了抹脸,本想摊平再睡,但他天性见不得浪费,下床熄掉桌上烛灯。
    桌上是她默写却写得七零八落的《礼记·;礼运》,她的字丑,教了她好几次毛笔的拿法,她还是学不来一手好字。
    厚厚一迭的纸全是她默写过的,他可以想见她在这里至少待上两个时辰。
    就因为他陪着她念了几年书,她就这么看重他吗?
    她怎能体会他的心情?他已经要十五了,这些年来他很努力地活命下去,可是,一想到他必须以这副异于常人的相貌继续活下去,他又痛苦到几乎想重新再来一次!
    她是千金小姐,一生一世就这么一帆风顺,她怎能了解?她怎能了解?
    当他走进那扇知识之门的同时,他也发现他的才智远胜于常人。师傅讲课一遍,他已全盘了解透彻,甚至举一反三,见师傅脸色不对而立即识相收口。
    他读一年书,等于他人苦读十年。
    老天爷赐给他天生的才智,却也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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