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兵王-步千帆-第20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飞机是晚上十点的,朴贤君也并不着急。和叶谦边吃边聊,一直到九点多钟。谈起工作来,朴贤君俨然是一个女强人的气势,将娱乐圈里的事情分析的头头是到,对其中的利润啊等等的,也都知道的非常清楚。这倒勾引起叶谦不少的兴趣,琢磨着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成立一个娱乐公司,到时候也打造一个东方好莱坞出来,让那些外国人也都趋之若鹜的想往华夏跑。
之后叶谦亲自送朴贤君去了机场,看着她上了飞机,这才转身离开机场,朝警局驶去。这个时候估计警局的人也都下班了,只剩几个值班的警察了吧。
到了警局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叶谦下车径直的走了进去,里面只有两个值班的警察,此时更是爬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幸好没有遇见什么彪悍的小偷,否则把警局里的东西偷玩了都没人知道。
“砰砰砰”,叶谦在桌子上敲了几下,那名值班的警察这才缓缓的抬起头,睁开眼睛瞄了叶谦一下,浑身不由的一个激灵。“你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值班的警察显然是被吓到了。
叶谦不由的苦笑一声,说道:“我直接走进来的啊,难不成还是飞进来的啊。我是林易的姐夫,他人现在在哪里?”
“林易的姐夫?”值班警察显然是有些不相信,上下的瞄了叶谦一眼,生怕他是什么贼人似得。“对不起,我没听说过林易有什么姐夫,你到底是什么人?”
“尼玛啊,老子不是说了是林易的姐夫嘛,草,你丫要不要打个电话去问我岳父林海啊。”叶谦被这丫烦的有些不行了,估计是他娘的睡觉睡的迷糊了。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扔了过去,说道:“仔细看看,我现在能不能见林易?”
值班的警察打开小本子一看,不由的吓了一条,我滴个乖乖,少帅,这他娘的是多大的官啊。不过转而一想,又觉得不对,就叶谦这么年轻的人能当少帅?扯淡不是,整个华夏才几个元帅啊。
看着值班警察那怀疑的模样,叶谦真是有些个郁闷了,转而想到貌似自己这个身份根本就不在档案之列啊,就算是在,这个小小的警察也没有资格去查。一把夺过证件塞进怀里,叶谦说道:“得得得,你赶紧的打个电话给我岳父问问吧,妈的,真他妈叽歪。”
值班警察瞅了瞅叶谦的模样,一点害怕的神色都没有,也想起林海貌似是有一个女儿,心里也不敢再怀疑了。人家什么身份啊,岳父可是省委副书记,自己一个小小的警察哪里能够得罪的起啊,慌忙的说道:“林易在拘留室,我这就带你过去。”
走到另一个位置上,敲了敲桌子,把另一个值班的警察叫醒,说道:“唉,别睡了,好好看,我带这位先生去看林易。”
“哦!”另一名值班警察睡眼惺忪,愣愣了应了一声,转身又爬了下去。
值班警察带着叶谦径直的来到了拘留室,眼前的一幕不由的吓了叶谦一跳,只见林易满脸瘀伤的蹲在一个角落里,其他的犯人都呼呼的大睡着。值班警察用警棍敲了敲铁门,喝道:“都起来了,都起来了!”
叶谦眉头一拧,眼神里闪出一丝怒意,瞪了那名警察一眼,语气有些阴冷的说道:“你不知道他的身份吗?谁叫你把他关在这里的?”
值班警察此时也注意到林易脸上的伤,不由的吓了一跳。妈的,这件事情要是被林海知道了,自己还怎么混啊,他的侄子在警局里被人给打成这样。“对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值班警察惶恐的说道。
正文 第332章 移花接木
! |读|,
第332章移花接木
看见叶谦来了,林易慌忙的站了起来,走到门边,叫了一声“姐夫”!拘留室内的其他牢犯也都爬起来,一个个吊儿郎当的,看着门口的值班警察,叫道:“吵什么啊,半夜三更的不让人睡觉啊。”
咋咋呼呼的甚是吵闹,值班警察用力的敲了敲铁门,吼道:“都闭嘴,别吵。”
叶谦转头看了值班警察一眼,说道:“把门打开!”由于林易被打,值班警察已经是心里惊恐不已了,哪里还敢有半点的多余想法,慌忙的掏出钥匙把拘留室的铁门打开。
叶谦举步走了进去,看了林易一眼,拍了拍他肩膀,问道:“没事吧?还有没有哪里受伤?”
林易摇了摇头,说道:“都只是些皮外伤,没事。”
微微的点点头,叶谦扫了那些拘留室内的犯人一眼,说道:“说,都有谁动手了?给老子站出来!”
那些犯人很不屑的瞥了叶谦一眼,其中一个光头仔摸了摸自己的光头,从床上跳了下来,晃晃悠悠的走到叶谦的面前,上下的扫了叶谦一眼,说道:“你是什么东东?想替他出头?哥动手了,其他的人也都动手了,怎么滴吧?”
叶谦冷笑一声,面色瞬间的暗了下来,毫无征兆的一脚踹了过去,正中光头大汉的腹部,顿时将他踢的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值班的警察一看,不由的吓了一跳,不过还是乖乖的选择了闭上嘴巴。如果是叶谦被他的话,他肯定会阻止的,现在是叶谦打人,他也就乖乖的闭嘴了,免得自找麻烦。
光头大汉一米八的个头,起码也有两百多斤,可是整个人却像是断线的风筝,撞到铁床的栏杆上,只听的咔嚓一声,骨头都被撞断,这才掉在地上,不停的哀号。“草,连我的小舅子你们也敢打,老子是看你们活的腻味了。”叶谦愤然的说道。
那光头大汉显然是这群犯人的头头,其他的犯人见他被打,纷纷从床上跳下朝叶谦冲了过去。叶谦冷哼一声,双**替挥出,只听的阵阵的哀号声,不到片刻,那些犯人通通的躺在了地上。值班的警察看见这一幕,不由的浑身打了一个寒颤,暗暗的想道:“好牛掰的身手啊。”
叶谦晃晃悠悠的走到光头大汉的面前,蹲下身体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知不知道他是谁?”边说边指了林易一下。
“知知道,他大伯是省委副书记林海!”光头大汉惊慌的说道。
“那你还敢动他?收了谁的好处?”叶谦继续问道。
“是是萧大少爷要我们这么做的,老老大,我们也只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您您就大人有大量,饶了我们吧。”光头大汉战战兢兢的说道。
“饶了你?我说了可不算,你去问我小舅子,他愿意饶你,那我就饶了你。”叶谦说道。
光头大汉一听,慌忙的挣扎着爬到林易的身边,哀求道:“林大少爷,对不起,对不起,是小的糊涂,请您饶了小的一次吧。以后只要林大少爷有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林易看了叶谦一眼,后者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也不说话,也不给他任何的暗示。顿了顿,林易伸手把光头大汉扶了起来,说道:“不打不相识嘛,这件事情就算了。等你出来后,找我,跟我一起打江山。”
光头大汉一阵愕然,接而慌忙的连连道谢,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是不是踩到狗屎了,竟然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跟了林易,自然比他现在强多了,人家起码有一个大靠山,这以后自己在hz市的道上那还不是青云直上。
叶谦微微的笑了一下,对林易的处理方法很满意。这些个混混,打他们一顿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不过能收买他们,那倒不失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缓缓的站起身,走到光头大汉的面前,说道:“明后天,萧嘉就会进来这里,记得,好好的招呼他。不过别弄出人命,知道怎么做吧?”
“知道,知道!”光头大汉连连的点头说道。
叶谦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以后好好的跟着我小舅子,我保证你在hz市青云之上。知道我是谁吗?”
光头大汉茫然的摇了摇头,愣愣的问道:“老大是???”
“我叫叶谦,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图海你们总该认识了吧?就是他见了我,那也得点头哈腰的。出了这里以后,好好的干,亏待不了你。”叶谦说道。
图海是谁?光头大汉可是清楚的知道,那可是继山大王冯峰之后,hz市的新一代大枭,这样的人物在叶谦的面前都要点头哈腰的,那可见叶谦是多么牛掰的一个人物了。如果说先前光头大汉还只是为了不挨打才那么说,现在算是彻底的决意死心塌地了。
转头看了林易一眼,叶谦说道:“林易,你就放心的在这里住着,外面的事情我已经安排好了,什么事也不会有。”接着凑到林易的耳边,轻声的说道:“记住,如果他们再问你案发的时候在哪里,你就说和我在一起。他们没人敢来问我的,懂吗?”
林易重重的点了点头。
“那我先走了。”叶谦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转身走出拘留室。待值班警察锁好门之后,叶谦一把搂住他的肩膀,说道:“兄弟,有件事情想麻烦你。明后天的样子那个萧嘉就会被关进来,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些犯人做的事情你就当什么都没看见,行吗?”
值班警察明星的愣了一下,愣愣的看了叶谦一眼,心里暗暗的诧异不已,听他的语气好像那个萧嘉真的就要被抓进来似得。心里不由对叶谦的身份更加的好奇了,难道真是少帅?犹豫间,叶谦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人民币塞进了他的口袋,厚厚的一叠,起码也有个几千块吧。
“这些就当是给兄弟们买酒喝!”叶谦拍了拍值班警察的肩膀,说道。
事已至此,值班警察哪里还有拒绝的理由,叶谦的身份不是他能得罪的,况且这好处不收白不收,到时候只当是看不见也就罢了,反正也不要自己插手。
离开警察局之后,叶谦就回到酒店,打了一个电话给林海,说事情已经安排好了,让他放心。不出意外的话,林易明天就可以从警局出去了。洗完澡,叶谦也就踏实的睡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饭店的老板和所有的员工都一口咬定了萧嘉是杀害李若然的凶手,并且过程说的详详细细的,从一开始进门,到最后怎么杀掉李若然,都是毫无破绽。警局的人虽然觉得有些诧异,但是还是将萧嘉抓捕回来,派人去找李若然的助理朴贤君的时候才知道她已经离开了hz市。不过却给警察留了一封信,上面详细的说明了萧嘉和李若然是怎么认识的,那天的凶杀案又是怎么发生的。
至于林易,警察再次审讯他的时候,终于开口了,不过却是说和叶谦在一起。警察自然的就跑到酒店来请叶谦,谁知道这个时候叶谦却和hz市的市长、zj省的省委书记正在一块吃饭。两位领导对那些警察一阵怒斥,都屁颠屁颠的离开了。不过叶谦却还是装着很配合似得把那天的事情说了一遍,说林易一直和自己在一起。不过这话自然说的是冠冕堂皇官腔十足,那些警察自然也就信了,也不由他不信。
紧接着,皇甫擎天手下国安局的人也来了警局,杀人案他们不管,不过却是把李若然的尸体带走了。警察自然不敢有半点遇见,那些人可不是他们能够得罪的起的啊。
叶谦却是觉得心里畅快不已,终于黑了皇甫擎天那老头一次了,弄个假的情报人员去伤他的脑筋去吧。
案件自然就很快的定性,杀人犯是萧嘉,档案已经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