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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部分

比特狂潮[黑客]-第77部分

小说: 比特狂潮[黑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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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h:是啊,跨国颠覆的倾颓也来得太突然了些,那时候我们网络上也是一片惊讶的。

    roger:前几天无意中和他说到这件事,他好像也不太愿意说。

    wag:其实不是不能说,只是凯伦心里为这件事伤得很深,所以一直不提。我和k、mendax现实中都是认识的,当年他的身份其实藏得很深,生活中旁人都只以为他是个普通的大男孩,不会往黑客上想。但是有次他和一个特别好的兄弟出去喝酒,喝多了说了些不该说的话,转眼他那兄弟就把人告发了

    wag说到这里,群里一片安静,被兄弟背叛这样的话题真的很沉重,更何况受害者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简直感同身受。

    瓦格纳点了支烟,深深吸了口,吐出来后继续打字,wag:那天晚上凯伦听到敲门声,毫无防备地去开了门,fbi的探员冲进来,二话不说黑头套扣上去,就这么把他押上了法庭。

    afier:真的是太让人扼腕了,如果他没有这四年的牢狱之灾,真不知道跨国颠覆将会发展到怎样的规模,他自己肯定也会达到一个比现在更高的高度。

    wag:或许吧。当年真的是大厦倾颓,树倒猢狲散,凯伦一折,跨国颠覆就没了精神支柱,人心惶惶,甚至有很多人就此退出计算机界,找了别的营生mendax和我当时拼了命要力挽狂澜,根本没顾及到就连自己也被fbi盯上了等我们发现的时候一切都晚了,我们也落了网,后来跨国颠覆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了,等我们出狱,一切都已经烟消云散。

    linux:那你们后来又是怎么想到要搞解密的呢?

    wag:是阿桑奇也就是mendax。出狱后是他联络到的我们,当时我们都很绝望,对前途一片茫然,他对我们说‘还世界以清明’,不知道怎么地,听了他的话就觉得很感动啊,不得不说mendax真的是个极其坚韧的人,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他在和我们策划解密行动的同时,正和前妻打官司争夺儿子的归属权。

    子昕潜水潜到这里,终于被炸了出来,octo:儿子?我记得mendax说过自己是70后

    wag成功被他带歪了楼:是啊,阿桑奇今年才二十几,已经是个11岁大儿子的爹了,他啊,长得可帅了,要不哪能16岁就泡到女人给他生咳,但是等他打完官司以后,我们见面差点都认不出他了,脸还是那张脸,头发已经完全雪白。

    vogt:少年白发?看样子他入狱这几年确实忧思很重。

    wag:是啊,我们都是光棍还算好,他在狱中的时候,妻儿连一次都没有来看望过他,出狱后又马上收到离婚协议书,你说他能好受么。

    听到这里,大家不由得又是一片唏嘘,心下暗叹三人命运坎坷,同时也对他们的志向更加佩服。

    只是子昕受的触动更多了点,主要是被那“11岁大的儿子”给刺激到了,要知道,他,他自己,可也是70后啊!

    同龄人的儿子都要上初中了,他身边除了男人还是男人,半点看不到能让自己抱上儿子的战略合作伙伴,一股大龄剩男的危机感陡然笼罩在心头,压得今年刚满二十的子昕一时间喘不过气来。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凌锋】给的霸王票!!~

    【梦羽浠】给的霸王票!!~

    【斯帕莱蒂二世】给的霸王票!!~

    时代杂志:“属于信息时代的千禧狂欢节已经到来了,让我们拭目以待。”

    其实这里的狂欢节就是卷标上的嘉年华,“嘉年华”是音译的ival,即为“狂欢”。

    这一卷卷标的含义也就此解开了。

 第八十四章

    想到这里;子昕哪里还能安坐;伸手逮着旁边人的双肩就用力摇起来;指着屏幕上wag的话叫对方看。

    行初用他聪明的脑袋琢磨了半分钟;可算理解了他的意思,脸色顿时不大好看。越想越不对;他戚某人两辈子把精力全投到电脑上;这事其实也不比子昕有谱,要是子昕说自己是二十岁的见习魔法师;那他被一道雷劈得重生了回,两世处男;估计得是渡了天劫的法神了。

    要说起来;还不是面前这小魔头当年黑他家公司;才把他带上这么条不归路;显然对方又无此觉悟,更没想过要对自己负责想到这里,行初眼中不由带出几丝幽怨:“小昕,你才刚刚二十岁,这事想得实在太远了,和你同样年龄的其实大部分都还没谱呢”

    “我不这么认为,行初哥你也老大不小了。”

    行初咽下喉间腥甜,眼角余光再往另一边扫去,恰好看到郑修一副坏水正往上要冒的表情,这郑修那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知道都做了些什么,出来后跟没事人一样,真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心思转得飞快,脑中有什么灵光一闪,赶紧趁对方还没开口前抢先道:

    “不如用事实说话,具体了解一下七零后广大人群的现实状况,这样我们才能对自己有个正确的定位。”

    郑修这时候终于插上话,眼神却危险地向行初微眯着:“子昕有我就够了。”

    “这主意不错,”子昕按下郑兔子,问:“那我们具体要怎么做?”

    行初说了句稍等,回自己房间里拿了张纸出来,在子昕面前展开,是一份打印的邀请函,他微微一笑,说:“我几天前在网上收到一份邀请,不如我们一同去赴约。”眼神转到某人身上,又说:“相信郑修也收到了这个。”

    “我看看,”子昕接过来:“七三学社?什么地方?”

    “世界七零后精英人士盛会,”行初说:“邀请函通过各种渠道,发到全球在政、商、学等界成就最杰出的七零后手上,放心,这是个非政治非盈利的联谊性质聚会,受到妥善的保护,虽说有资格参加的都是当代风云人物,但是气氛还是很轻松的,我们不妨去玩玩,顺便了解了解别的七零后都是怎样的状况。”

    “诚邀世界顶级黑客elmo”子昕念着邀请函上的内容,好奇地问:“那郑修的呢,让我看看你的。”

    郑修无奈地瞅了他一眼,起身回自己房间拿了份差不多的交给子昕。

    “梅耶集团前任董事长?”子昕翻开一看,老黄历啊真是:“不过这东西你是怎么收到的呢?”

    “当初走的时候,其实还有些产业不方便挪动,直到现在依然在我名下经营,这些年和我以前的助理一直保持着单方面通信,七三学社把这份邀请交到了他手上,上次联系的时候就顺便给了我。”郑修解释说。

    子昕指指自己,委屈地问:“我也是七零后,为什么偏偏就我没收到?难道是我不够格吗?”

    “因为你藏得太好了。”行初啼笑皆非地说:“你的真实身份是中|情|局最高机密,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你也是七零后啊。”

    “没邀请函,我也能去吗?”

    “受邀赴约的人允许带家眷。”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行初把最后两字咬得略微重了点。

    郑修瞪向行初的眼神简直要剜下块肉来,在旁没好气道:“我还没同意呢。”

    不说子昕此去抱着某些目的,就是单纯去玩,和天下最优秀的同龄人交流交流,也是打心眼里期待的,“那要不我和行初哥去玩,你留下看家?”他笑眯眯地逗某人。

    话音刚落,郑修浑身毛都要炸开了:“不行,我跟你去!”

    七三学社(ists)的总部,也是这次年会的举办地倒是有点意思,就在郑修的老家,袋鼠国。

    三人登陆悉尼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后了,正值五月初,气候刚刚好,天色却已经暗下来,东面是连绵无际的海岸线,潮汐沥沥,船舶的鸣号悠悠,遥望西边,是夜色中朦胧的蓝山,市中心一座悉尼塔拔地而起,火炬一样高高耸立,俯瞰整座城市。

    郑修担当起东道主,带着两人在当地订了酒店客房,由于时差关系大家都没什么困意,距离七三学社的举办还有一两天的时间,悉尼有意思的景点又多,歌剧院啊博物馆啊都是颇负盛名,很值得去看一看,郑兔子于是操着一口地道的袋鼠腔英语忙前忙后地带着子昕他们到处玩,真是导游中的业界良心。

    只不过这条姓郑的地头蛇在带人游玩之余,曾经趁罗戚二人不注意,神不知鬼不觉地找到了当地黑|道,委托他们把其中那个个子相较高大的华裔男人绑掉,而这个阴谋却胎死腹中了而已。

    “我们只绑女人,”那浑身肌肉的袋鼠国黑|社|会弹了弹手中的烟,用一口机关枪一样的土著语说:“最近玫瑰湾的鸭子店不景气,都在裁员呢,虽然这个的长相肯定能卖得出去,但行情摆在那里,抬不了价不过嘿,他旁边那个倒是蛮符合一些男老板的口味”

    郑兔子黑着脸打断了他的话,拿眼神横了下戚行初的方向,同时比了个切下去的手势,也用当地话问:“那这样?”

    “三百万。”黑|社|会咂巴了下嘴。

    某人想了想,最终还是选择起身告辞。三百万他不是拿不出来,但显然对方也在狠狠宰他,一般要对付个外国游客,三十万就足够了。郑修毕竟不是悉尼人,他来自墨尔本,心底多少也有点担心被当地人黑吃黑,所以还是谨慎点来得好。

    三人最终还是平平安安地回了酒店,大家至少表面上还是相安无事的,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餐,郑修却是打算去巡视一下他在悉尼的产业。

    子昕一直对郑修的来钱渠道弄不清楚,他知道当年梅耶是零售业巨头,可“零售”这个词很难具象化,一听郑修竟然要去看产业,当即就提出同行。

    郑董倒也没什么反对的理由,便点头答应了,不过奇怪的是,他死活不愿意带上行初。虽然一个人有点无聊,不过戚行初本来也没太感兴趣,倒是如今瞧郑修的态度反而引起了他的好奇心,虽说郑修视他如仇敌,但平日里也没哪里表现得那么小家子气,这回究竟是什么东西神神秘秘的,却是别人看得,唯独他戚行初看不得?

    子昕也不想丢下行初一个人不管,缠着郑修软磨硬泡一番,某只忠诚的恶犬对这个最没抵抗力,三招两式过后,只能黑着脸答应了。

    “你得让他保证,到了那里不准笑”

    郑修口中的产业是位于悉尼以南郊外的一大片私人牧场,广袤的地域周边只用极其简单的围栏圈起来,里面完全采用西方式的无人看管式放牧,牧草碧绿,蓝天白云,景色怡人,被畜养的牲畜就在这片蓝天下自由自在地奔跑。

    这真是一群神秘而美丽的动物,身体像绵羊一样覆盖洁白的毛,脖子却很长,笔直地高高立着,脸上表情很是人性化,让人觉得它们一定是颇具智慧的生物,仔细看去,这些生物的表情统一定格在呃,苦大仇深,愤世嫉俗。

    行初望着这一幕,顷刻间就认出了面前的是什么,一时间抽着嘴角,强忍着笑出来的冲动,憋得肚子都疼了。

    郑修早就在踏入牧场的时候就盯着他的反应了,没好气地说:“见到神兽还不跪下磕头?”

    说话时,一只羊驼刚好踱着步子来到他面前,郑修估计想要表现出几分慈爱,便伸手摸了摸它,不料那羊驼跟人实在是太自来熟了,一口就把某人的爪子含在了嘴里,棒棒糖一样舔着。郑兔子的脸色彻底黑成了锅底,用力把手拔|出|来,跑到一边的水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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