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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利剑高悬:建党以来十大腐败案件剖析-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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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新中国“反腐第一刀”再反思
    虽然刘青山、张子善一唱一和,在天津地委、专署独断专行,营造成了唯我独尊的“独立王国”,但有一批坚持原则的共产党员,对其违法乱纪行为,始终在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斗争。当时的天津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李克才,这位从战火硝烟中走过来的老党员,虽然因坚持原则多次受到刘青山、张子善的排挤,但他没有向两人的专制作风和排挤打压屈服,1951年年初他开始向上级反映刘、张的问题。虽历尽周折,但逐渐引起河北省委的重视。1951年夏季,中共河北省委决定调动刘青山、张子善的工作,但此时两人都希望自己留下,把对方调走,谁也舍不得现在这块“肥肉”,以至于卑鄙无耻地上下左右拉拢,互相排挤。最终两人闹起内讧,内部矛盾重重,“机关生产”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最后,刘青山被调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但这种由调动引起的反常现象,使河北省委进一步意识到刘青山、张子善问题的严重性。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各条战线开展一个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运动。随着增产节约运动的深入发展,各地暴露和发现了大量的惊人的浪费、贪污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1951年11月11日,华北局在京召开了省、市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及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对有关问题的指示,准备在全区大张旗鼓地开展“三反”运动。正是这股强劲的东风,推动了河北省委省政府迅速解决刘、张的问题。

    二、反腐风暴下的正义枪声

    1951年11月河北省委派出检查组,由省委组织部部长、省纪检委副书记亲自带队到天津地委立案调查,很快掌握了刘青山、张子善在机关生产中违法乱纪的事实和生活中的腐化堕落行为。11月29日在中共河北省委在保定召开的第三次党代表会议上,作为党代会代表和天津地区代表团团长的张子善被依法被捕;12月2日随“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出访刚刚回国的刘青山在天津的“刘公馆”被依法逮捕。

    在逮捕张子善那一天,华北局讨论河北省委的请示后,向党中央、毛泽东作了书面报告。11月30日,毛泽东在中央起草的转发这一报告的批示中指出:“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据有关资料披露,周恩来拿着华北局上报中央的报告,气愤地说:“更不能容忍的是,全国人民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禁毒、反对嫖娼的运动,我们这些所谓功臣们,却吸毒成瘾,滥搞男女关系!我们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啊!”12月4日,河北省委通过了关于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定,并经报中共中央华北局批准。

    随后河北省委又决定组成以省长杨秀峰为主任,以省委组织部长薛迅为副主任的“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调查处理委员会”,赴天津专区彻查此案。12月14日,河北省委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张两人的处理意见:“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12月20日,华北局经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对刘、张的处理意见:“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当周恩来将报告送交毛泽东并征求意见时,毛泽东说出两个字:“死刑!”

    据薄一波回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之前,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经毛泽东批示,由《人民日报》公之于众,两人将被处以极刑的消息也早已传开。一位刘青山、张子善的老领导、时任天津市委主要负责人的老革命找到了薄一波。他对薄一波说,刘、张虽然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这样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而后,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下了命令:“凡是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我一律不见!”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2万余人参加了大会。河北省委通过广播,现场直播了公审大会,几百万干部群众听到了正义的审判。公审大会于当日正午12时开始。会议议程为由省委组织部长薛迅代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控告二犯罪行,由宝坻县农民孙树林代表灾民进行控诉,由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宣判判决主文。下午1时30分,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宣读审判书,刘青山、张子善被押赴保定市东关大校场执行枪决。河北省委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做出四项决定,交代行刑人员及善后单位执行:①子弹不打脑袋,打后心;②敛尸安葬,棺木由公费购置;③二犯之亲属不按反革命家属对待;④二犯之子女由国家抚养成人。两声枪响如同惊雷,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对贪污腐败绝不容忍、绝不姑息的态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保持党性、维护纯洁的坚强决心。

    正是中国共产党这种不徇私情、严惩腐败的决心和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衷心拥戴和世人的无限钦佩,打消了人们对中国共产党的疑虑,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共产党的威望。当时全国各大城市的报纸、电台以及人民画报社、中央广播电台和港澳的一些新闻媒体,都对此案迅速作了报道。香港一家右派报纸惊呼:“共产党杀了共产党!”一位在北京工作的日侨小川维熙说:“看到报纸发表天津的贪污案后,感到共产党与其他政党不同,共产党伟大之处,是对不法分子不管他地位多高也要依法惩办。”

    三、新中国“反腐第一刀”再反思

    刘青山、张子善两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腐化变质,让刚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进一步认识到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紧迫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自此成为教育全党的典型案例。许多老百姓都有这样的共识: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至少20年的安定。时隔近一个甲子轮回,钩沉史事,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的两声枪响,依然警钟般振聋发聩,引人警醒,让人深思,使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拒绝腐败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战国的思想家商鞅说:“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所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这些封建“人治”制度下的反腐思想,虽然与中国共产党的反腐理念有着性质和根本目的的不同,但毫无疑问地在揭示一个道理:惩治和反对腐败,必须抱着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决惩治和反对腐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高扬的旗帜。在这一旗帜下,无论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腐化堕落,触犯党纪国法,都必须受到最严厉的惩处。对刘青山、张子善两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处理,就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反对腐败的坚决态度。

    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是无数仁人志士用鲜血换来的。翻开刘青山、张子善的历史,这两位党内高级干部在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中,确实做出过突出贡献,立下了汗马功劳。从刘青山的“日伪曾以1500块大洋悬赏拿他”,到张子善的“因叛徒出卖而被捕受到严刑拷打”,无不显示了一个革命者的坚定信念和卓越功勋。但是,两位出生入死的革命功臣,在革命胜利面前,在新中国成立面前,不是始终不忘革命的目的,继续保持革命的气节,而是躺在自己的功劳簿上,革命意志消沉,居功自傲,贪图享受,腐化堕落。就如刘青山常说:“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还不应当吗?”“革命胜利啦,老子该享受享受啦!”正是这种享乐思想,使两位革命功臣滑向了犯罪的泥潭。

    对于两人犯下的罪行,是将功补过,还是严惩不贷?当时有各种来自不同层次的不同看法。我们不能不承认,刚刚从旧中国过来的人,思想意识中还存在“刑不上大夫”、功过相抵等封建流弊。刘青山、张子善将被处决的消息传开之后,在河北省干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虽然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天津地区的干部群众,无不痛恨万分,拍手称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有“刀下留情”的不同想法。在征求天津地区552名党员意见时,有335人同意判处刘青山死刑,尚有217人反对,同意判张子善死刑的多一些,但也不是全部。特别是一些当年曾和刘青山、张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闹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议论。有的说:“他们是有功之臣,不能杀呀!”有的认为:“可以判个重刑,让他们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叹:“三十多岁正是好年华,说杀就杀了,实在可惜,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当时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刘青山、张子善凭借职权,盗窃国家资财,贪污自肥,为数甚巨,实为国法党纪所不容,以如此高级干部知法犯法,欺骗党,剥削民工血汗,侵吞灾民粮款,勾结奸商,非法营利,腐化堕落达到极点,建议处以死刑。中共中央华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关于对刘、张二犯“处以死刑”的意见后,对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原则上同意了河北省委“处以死刑”的意见,但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增加了一句“或缓期二年执行”。当河北省委和华北局的意见都汇集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手里时,毛泽东说:“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在征求了中央其他领导人和其他党外人士意见后,中央依然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两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出台,成为新中国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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