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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部分

极品修真邪少-第414部分

小说: 极品修真邪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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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只要郑陆老表想要的,那就来几瓶,几百万而已,对我来说还不算什么。”稿季很高兴,花点钱而已,实在是不算什么。
    “这个”女服务员一脸为难的说道:“不好意思,我们酒店没有罗曼尼。康帝,很抱歉。”
    “没有?这么大的酒店,竟然没有?”稿季眉头一挑,转过头,看向女服务员,“什么年份的都行,不一定非要是45年的。”
    “啊”
    开始稿季是背对着女服务员,现在转过头来了,女服务员顿时看到了稿季的血色眸子,顿时发出了一声惊叫,脸色也瞬间变得苍白起来。
    “也也没有”女服务员艰难的摇头说道。
    “别听他们的,随便来几瓶红酒就行。”陈青帝摇了摇头,对于郑陆和稿季这两个货色,实在是无语了。
    “是,是”女服务员像是逃命了一样,逃走了。
    “哇哈哈,看到了没有?”见到女服务员离开,稿季傲然的抬起了头,说道:“尖叫,听到了没?可见我这双血色的美瞳,杀伤力有多大。”
    “尖叫?是啊,尖叫的真是够响亮的,也够卖力的,连小脸都变白了。”郑陆翻了个白眼,嘲讽道:“稿季老表,你真是牛逼,帅呆了。”
    “靠,你丫的怎么不晕血了?”稿季直接无视郑陆的讽刺,他当然知道,女服务员是被吓到了。
    吃饭吃的很简单,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搞定了,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面,酒吧狂欢才是稿季他们想要的。
    也是一个,非常烧钱的地方。
    晚上八点多钟,陈青帝一行人离开了酒店,一顿饭,稿季被宰了三十多万,不过,他根本就不在意。
    当然,菜钱倒是不多,主要是几瓶82年的拉菲,占据了大头。
    “偶像大哥,我听说附近有一个,秋风酒吧,环境非常的不错,里面的美女的水平也非常的高。”吃晚饭之后,稿季看着陈青帝说道:“要不,我们就去秋风酒吧?”
    “我没什么意见,不过,你要问问郑陆才行,他可被你折磨的不轻。”陈青帝耸了耸肩,目光落在了郑陆的身上。
    “郑陆老表,行不行,给句话。”对待郑陆,稿季就没有那么客气了。谁让你丫的,装作晕血,不夸奖哥哥我?
    还是偶像大哥实在,喜欢说实话,每次问,每次都无比认真,如实回答,说哥哥的血色美瞳很帅。
    “就去秋风酒吧,听说很不错。”郑陆点了点头,也没有什么意见。至于周怅和沈琪,那就更没啥意见了。
    八点半的时候,稿季等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了秋风酒吧。
    秋风酒吧,在京城的酒吧之中,档次还是非常高的,装修也非常的讲究,特色更是不用说了。
    更重要的是,在秋风酒吧的对面是一所学校,女子学院。
    来秋风酒吧的少爷,公子哥们那就不用多说了,目的很简单,就是瞄准了女子学院的学生们了。
    作为女子学院的学生,整个学院清一色全都是女人,哪怕是老师也都是女人,那可是容易寂寞的。
    师生皆寂寞,秋风酒吧就成了一个,解决寂寞的地方。
    有供给,有资源,秋风酒吧的生意也就变得异常的火爆了起来。
    不可否认,秋风酒吧的老板,实在是太会做生意,太会利用资源了。别说秋风酒吧的档次不低,装修讲究。
    只是一个女子学院,这一点,就算秋风酒吧再如何的不咋滴,生意也绝对不能太差了。
    八点半,秋风酒吧的生意,也才刚刚开始,客人也刚刚上,并不是太多。毕竟,女子学院的学生,九点半才下课滴。
    来的太早,看着一群大男人喝酒,有什么意思?
    秋风,打秋风!
    男人的天堂酒吧,来的每一个男人,都是冲着女子学院的女人来的。
    当陈青帝等人刚进入酒吧,稀稀疏疏的客人,以及酒吧的服务员们都将目光投了过来,最后,果断落在了稿季的身上。
    国际全能巨星,裴语嫣的未婚夫,陈青帝,他们虽然也都认识,在各大报道,杂志上也都见过。
    但是,陈青帝的吸引力,远远没有稿季来的强烈。
    顷刻间,稿季就成为了众人的焦点。
    血色的眸子?
    尼玛,这是什么人?太牛逼,太夸张了吧?
    服务员在震惊之中,上了几瓶红酒,稿季到了一杯,自顾自的品尝了起来。如血一般的红酒,被拥有一双血色眸子的稿季嘴里所有人都震惊了。
    这这他么的,怎么那么像电影里的某种,以血为生的玄幻职业?
    大爷的,吸血鬼啊。
    还好,稿季没有那如同吸血鬼一样的牙齿,不然酒吧的人,非得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抓吸血鬼不可。
    “一群没见识的家伙,血色美瞳竟然都不认识。”稿季扬了扬眉头,看着众人震惊的目光,更是骄傲无比。
    真正识货的,也只有哥哥我啊。
    不过,还是偶像大哥牛逼,如果不是偶像大哥,我都不知道还有这种,血红血红的,血色的美瞳。
    一般的血色美瞳,也就是将黑眸,变成了红色的,而且,还不是多么的红。
    而稿季的血色美瞳,则是整个眼球都是红的,红的如血一样,给别人的感觉,那就是血红的双眸。
    骄傲,嚣张,可以想象稿季现在是多么的自我感觉良好,牛逼。
    偶像大哥的风头,都被哥哥我完全压制了。
    在众人的焦点之中,稿季跟一个没事人一样,高傲无比,喝着红酒。可能是因为,稿季想要装逼,也可能是他太口渴了。
    这货直接将红酒当成了水喝。
    典型的装逼犯。
    而在这过程中,来秋风酒吧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是时候上客人了。
    毕竟,距离女子学院放学,只剩下半个小时了。
    想要勾搭上女子学院的学生,玩什么一夜情什么的,总得先有一张属于自己的桌子吧?不然,多掉价啊。
    “马晴晴?”正在这时,并没有喝酒,而是四处打量秋风酒吧的沈琪,目光落在了门口,来的一波客人身上。
    随着沈琪的话音刚落,陈青帝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门口。要知道,马晴晴可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像酒吧这种地方,很少会出现的。
    这一看,果然在门口,出现了九个人,其中四女五男,而马晴晴赫然也在其中,脸上挂满了笑容。
    这一群男女,女人,一个个的身材都非常的高挑,气质不素,穿着也都非常的讲究,华丽。
    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
    男人们,也都是气度不凡,帅气非常,大家公子。
    一行人走进秋风酒吧,鼻子都扬上了天,骄傲的一塌糊涂。马晴晴则是跟在后面,与一个少女在聊天,有说有笑。
    看着模样,这些人应该是马晴晴的朋友,是来找马晴晴玩的。
    可能是因为,马晴晴只顾着跟那名少女聊天了,聊的太投入,并没有发现陈青帝等一行人。
    “是她”
    嚣张无比,对自己的血色美瞳,自信无比的稿季,目光落在了那个与马晴晴聊天的少女身上,整个的都愣住了。
    这一刻,稿季就像是一个失去灵魂的人一样,死死的盯着那个女孩。原本血色的眸子,变得更是血红无比。
    已经不是血色美瞳的效果了,稿季的眸子是真的红了。
    不仅如此,稿季的脸色也无比的难看,煞白无比不说,一张帅气的脸,也在不听的抽搐着。
    咔嚓!
    一声脆响,由于稿季的手,用力太大,我在手中的玻璃就被,直接被捏碎了,鲜血和红酒,滴在了桌子上。
    痛?
    稿季像是没感觉到手上传来的痛,只是脸色更加苍白,身子也像是不是自己的一样,失去了控制,微微的颤抖了起来。
    “紫彤,你这次在京城打算玩多久啊?”一行人坐下之后,马晴晴高兴的看着少女,朱紫彤。
    “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我们多玩几天的。”朱紫彤微微一笑,说道:“晴晴,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见面了。”
    对朱紫彤是一个,很高傲的女孩,也是一个很势力的女孩,在面对马晴晴的时候,她骄傲不起来。
    原因很简单,马晴晴的背景,只能够让她仰望。
    “马晴晴,听说你现在还没有男朋友,你看我怎么样?”一个尖嘴猴腮的少年,嘿嘿一笑说道。
    “季辉,你就别恶心马晴晴了,你就那模样,谁丫的能看上你啊?”一个长相很帅的少年,说道:“帅哥我,才差不多。”
    这货也虎取名字,姓帅,名鸽。
    帅鸽。
    “你们两个,就不要闹了。”马晴晴翻了个白眼,说道:“想喝什么,自己叫,你们来了,就让我做下地主之谊。”
    “服务员”马晴晴抬头向服务员招手,不过,一下子愣住了,因为,她终于看到了陈青帝。
    “陈青帝,你也在这啊。”马晴晴顿时兴奋不已,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对着陈青帝不听的挥手。
    看着马晴晴兴奋的模样,朱紫彤等人的目光,也都投向了陈青帝那一边。
    “紫彤,看来是熟人啊,那个不是被你踹了的未婚夫吗?”坐在朱紫彤身边的一个少年,目光落在了稿季的身上,眸子之中充满了玩味。
    “哇靠,封大哥,那不是你的前情敌吗?”帅鸽嘿嘿一笑,说道:“封大哥,你不过去打声招呼?”
    “只是一个废物而已,根本就没必要打招呼。”朱紫彤伸手搂着身边的少年,正是她现在的未婚夫,封昂。
    “废物?”马晴晴看了朱紫彤一眼,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稿季,可是陈青帝的兄弟,朱紫彤竟然骂他废物,马晴晴能高兴吗?
    还有稿季竟然是朱紫彤前任未婚夫?
    什么情况?
    (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一章 羞辱
    稿季的不对劲,陈青帝已经发现了,不仅陈青帝,郑陆,周怅,以及沈琪都在先后发现了。
    丫的,将酒杯都捏碎了,手也破了,往下滴血,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只要不是瞎子都能够发现。
    发现了不妥,当然要问是怎么回事了,稿季可是他们的兄弟。
    不过,稿季只是脸色越来越难看,却没有回答。
    “稿季的未婚妻?前任未婚妻?”朱紫彤的声音虽然不大,酒吧也很吵闹,但陈青帝却听的很清楚。
    这下,陈青帝知道,为什么稿季会突然有如此反应了。
    感情是,稿季见到了把他踹了的未婚妻。
    “紫彤,稿季是你前任未婚夫?我怎么没有听说过?”马晴晴皱了皱眉头,看着朱紫彤问道。
    “晴晴,你怎么会认识稿季这种人?”朱紫彤轻哼一声,满是鄙夷的撇了一眼,脸色惨白,手在滴血的稿季,不屑的说道:“只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想吃天鹅肉的一个懒蛤蟆罢了。”
    不屑,充满了浓浓的不屑。
    马晴晴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在她的印象之中,朱紫彤并不是这样的人,不然的话,她也不会亲自招待朱紫彤一行人。
    而且,在几年前,朱紫彤的家庭虽然是富裕,但也不算是多么的好。就在三年前,朱家突然强势崛起。
    至于个中缘由,马晴晴并没有问,自己的朋友,同学家庭崛起了,她也是很高兴的。
    朋友!
    没有哪个朋友希望,自己的朋友越过越差的。
    “紫彤,话也不能这么说。”朱紫彤身边的男人,封昂微微一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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