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英雄.天下有敌-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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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如雨下。
血雨纷飞。
“噗、噗”二响,他已双手抓住了横梁。
毕竟,他已“抵达”主梁了。
然后他双手一顿,身形飞荡,翻身上梁,只发现自己身躯奇轻无比,才发觉自己双腿已断!
一条自膝、一条自踝,给日月双轮齐口切断!
他先是不觉痛。
可是很惊惧。
——乍然发现自己已失去了双腿的惊恐所产生的痛苦,甚至要比断腿对肉体上所造成的痛苦,还要来得快,来得深,也来得迅速。
这一刹间,高飞知道自己己永远不能“飞了”。
他没有腿了。
他成了残废了。
他只有双手紧紧的抓住横梁,紧紧的抓住,他的人便悬在木梁上,血一直吧嗒吧嗒的往下淌落。
他的人也渐虚脱。
他竭力敛定心神,凭着尚剩下一点清醒的神志,他先疾封了自己下盘几个要穴,先遏止住大量涌出的鲜血,本来还想要在未完全丧失意志之下,俯瞰房内的战局,却不意一眼却瞥见了,在远远的远处,许多房子的后面、许多巷子和沟渠的间隔下,一处高地上一棵大树的旁边,站了一个人,正远远远远的看了过来,还招了招手,算是招呼。
这个人很奇诡。
——诡异得令人有点毛骨悚然。
在“小鸟”高飞从此就不能再“飞”,因失血过多快昏死过去之前,仍依稀认得,勉强可以识别。
这人正是那个蔡京的大总管。
孙收皮!
他忽然想起这个人他为啥这般熟悉了!
他在这半晕不活里居然自茫茫脑海浮沉中想了起来,像在记忆的大海里捞起了熟人的一具浮尸。
他记起这人应该是谁了!
他是谁呢?
不管是谁,也随便是谁,只要在此时此际此刻此关头,过来帮铁剑叶告一把,就算不能扭转乾坤,也必能强撑一阵。
盖因叶告尽其所能,只差一点便能敌住文随汉了。
但还是差一点。
他快抵挡不住了。
——偏偏又无人过来助他一把!
44.阴湿的男人
我不能死!
双手紧攥着“名利圈”上横梁的高飞,心中有这桦一声狂呼。
本来,只要是不想死的人便一定想活下去,这点并不出奇。可是,在高亦样要活下去的坚持中,但还多加了这样一个强烈而鲜明的意志:
他要活下去,才能把他今天所发现的事情,告诉他的朋友、同道、圈里的人
所以他不能死。
他要活下去。
可是,能吗?
叶告也要活下去。
他快守不住了。
他发现文随汉的剑怯自己倒不一定是抵不住、敌不过,而是对方一旦出剑、开打,就大开大阖、大气大势、大劈大杀、大路大步,让他先失去了信心,再招架不住、更陷入了险境。
对方用的是黄金剑,上面镶满了宝石。
——要是别人,使这种黄金打镌且宝钻琉璃粉饰珍贵非凡的剑,最多只供炫耀、奢华、以显家世,多半都是只有姿势。
无实际者,真正一流剑手,决不会把配剑装饰得像八宝箱里的玩意儿般的。
可是事实上却不然。
这个使黄金宝石珍珠剑的家伙,还衣饰华贵、金冠玉佩,美衣丰载,一点也不像是个为银子而杀人的杀手。
然而,这人拿人钱财,不惜替人收买人命,得来的钱,就用来修饰自己。
他一旦扰出黄金剑,一身金饰华服,粉敷俊面,蕊香熏体,踏青皂靴,他的信心全就来了,手里拿剑,腕底风雷,那种高人一等、傲视王侯的杀法和剑招,令叶告真的接不下来,应付不了。
这时分,叶告好似不是输了武功,而是信心先凉了半截,所以,他知道久战下去,只怕要败,所以决定要仗剑冲过去,要用近身制穴法来速战速决。
没想到的是:正是文随汉这等看似光明正大,而且风华、风流且风骚的剑法中,突然之间,他一甩剑穗,就如同小鸟高亦桦袖中藏有独门杀着“说时迟,那时快”一样,“啸啸”二声,发出二物。
那是两条“虫”一样的事物,四边都是铁刺一般的毛!
这两条“毛虫”飞射向叶告!
叶告本已告不支,他毕竟年纪太小,没想到这个每一招每一式都冠冕堂皇的人,所作所为,大方高雅,全都只是他的掩饰,他真正下杀手的时候,他的对手往往就是因为迷眩于他的华衣包装下,而遭了他的道儿。
他这手暗器,也有个名堂:
“点点星星点点虫”。
星光只是梦。
高悬于空,炫人心目。
虫才是真实的。
要命的。
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他是个外面堂皇高贵,内里阴湿龌龊的男人。
叶告刚好要逼近敌手:这形同是送上门去!
这二物来的极快!
叶告已来不及闪躲避。
他突然做了一件事。
趴下!
他说趴就趴,几乎是扑倒于地。
他避得了这两枚“点点虫”吗?
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刹间,他只记得追命曾教过他:万一你来不及闪、来不及躲、更招架不来的时候,你在生死关头,不妨先对手把你打得倒下去之前而突然倒下去,倒得愈快愈好,愈突然愈好。因为敌人的目的只是想把你打倒、杀死,女果果你突然先倒了、先“死”了,他别的可能都能防着,这一下可大半防不着:这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先求死,反得活。
由于叶告年轻好胜,且骁勇善战,他很少与人对敌会落败,纵败北时也绝少用这种方式图存、求活。
可是他现在他已没有选择。
他只有扑倒。
趴下。
他还年轻。
他还要活下去。
——一个人要是求死,首先是对他自己的生命不尊重,对他自己的存在完全否定,这种人活下去,已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叶告当然不是。
他可不想死。
——他可还要跟公子无情相随千里不觉远,何况,他的“死对头”陈日月还没死,他又怎能先死!
一击得手——还是不中,文随汉已无暇理会,他马上回卷剑穗收回了一对“点点虫”,然后转腰扭身:大步迈出,跨向床那儿去。
陈日月手持着剑,面对他,似为他气势所迫住了,几不敢出手。
文随汉举起了剑,自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让开!”
陈日月没有“让开”.他只是怔怔的看着文随汉的剑。
文随汉扬起了剑,就要发出了他的“官贵剑”高招:
“滚开!”
陈日月仍然拦在床前。
不走,不退。
文随汉连划三道剑招,连剑花也堂皇华丽逼人,他发出一声断喝:
“给我滚!”
这一刹间,他就出了手。
不,他出的不是手。
而是时!
他全面吸住了陈日月的注意。
然后出袭。
猝然出击的是肘!
他一时,撞开了陈日月。
陈日月一移开,他就迅速地跳到了床边。
然后伸手一扯,扯开了被。
扯开了被,便看到了人。
一个阴阴湿湿、龌龊龌龊的男人。
伤痕累累、血迹斑斑、奄奄一息、吁吁而喘的天下第七,就斜躺在床上,以一双绿色的眼,有气元力的望着他。
文随汉笑了:“你好。”
文雪岸死气沉沉地道:“你好”。
文随汉大声道:“你都有今天。”
文雪岸垂死的睨着他,似已听天由命,引颈就毙。
文随汉开朗得十分开怀:“我是来救你的。”
文雪岸那两片皱皱的薄唇拗了一拗,不知是表示致谢还是反映委屈。
然后文随汉大笑道:“我救你的方法是杀了你——那你就不必再在人间受苦了!”
话一说完,剑光金光宝光齐闪,他一剑斩了下去:
对着天下第七那截弯垂在胸口的脖子。
45.腰斩
黄金剑。
剑光黄金芒。
这一剑,就要斩落他兄弟的人头!
原来,他不是来救他的兄弟的。
他是来杀他的。
——他原本就恨他,一直都在恨他。
他恨他的母亲,夺走了他父亲部分的爱。他恨他的存在,又夺走了他父亲对他的爱。
他恨他比他自由自在,恨他比他早些成名,恨他比他更有江湖地位。他也恨他先自己一步,加入蔡京麾下,使自己只能选择“六分半堂”;更恨他就算落难,但仍是那么矜贵,到处各方都有人找他,要他说出,了不起的大秘密,就像是一部活着的秘籍,看来还随时都可以靠这一点来东山再起,他亦恨他比自己丑陋难看,但却可以到处糟蹋美丽的女人,又能名成天下。他最恨他一向瞧不起自己,没负过家庭的责任,但爹却肯授他的“九天十地、十九神针”。他恨他的死样子。他恨他比自己更卑鄙、阴毒,他恨他看他的眼神、眼色,他恨他的幸运。到头来,他最恨他是因为他的存在、使他恨自己!
所以,他要杀他。
他想杀他,已经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了。
可惜苦无机会。
而今有了。
他趁他负伤,要他命。
机不可失。
再无二次。
——他要杀他、除此无他!
他等了好些年岁,而今终于等到了:
他以一种比手刃仇人更欢悦的快感,去杀自己的兄弟:
文随汉终于能格杀文雪岸了!
——从今而后,江湖上,武林中,就只有“富贵杀人王”,而无“天下第七”了!
他为这个想法而奋亢不已。
——一种几令他射精的快感,正充斥着他,他手起剑落,要斫掉他兄长的头!
没有比这更愉快的了。
世事常难逆料。
不过,人生的好玩处亦在于此。
残酷处亦源于此。
文随汉一剑斩下,突然发现了一蓬光。
一起很亮很亮但又很粗糙很粗糙的光。
在这刹瞬之间,文随汉错以为雷日出了手。
——雷日的“大日金轮”,出手光耀夺目,一般人绝对招架不了,就是因为既睁不开眼,又如何应付他的出手?
“大日金轮”的灿亮眩目.正好与雷日所使的那“弯月冰轮”侵入腑肺的寒意冷光,相映对照,交错运用,难对难敌。
可是,雷公不是刚才已着了那姓高的暗器么!?
看来,就算他不致于马上倒下来,只怕也一时恢复不了战斗力。
雷母亦如是。
就算是他们.也决不会在这儿出手。
——那么,是谁发出这道金芒万丈呢?
——这道粗横专霸的厉芒,到底是射向谁呢?
灿目难当,刺眼难视,莫不是这道利芒是向自己射来!?
天下第七不是已身负重伤的么?
文雪岸不是已经给人封住了穴道才会任由那两个小孩及一个高飞操控的么!
天下第七文雪岸不是已全无还击的能力吗!?
——怎么!?
什么都是假的。
在这当口儿,他吃了一记,才是真的,才是千真万确的!
他吃了一记,立时不觉什么,只觉得好橡有什么东西要往外泄了。
他初时还以为大概是自己的下面失禁了:只是一时还弄不清楚是大的还是小的。
然后他便看见天下第七徐徐坐起。
——阴湿的脸上有一个诡异的阴湿的笑容。
也许那不是笑容,而是一个快乐的表情,却用一种卑鄙的方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