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脚商人的奇闻异录-第1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咒骂了一声。一剑将这个厉鬼打成了碎片!
另一边,一个饿死鬼张开巨嘴,想要将我整个吞下,却被我左手扔出的天雷劫直接打穿。
各种各样的厉鬼,各种各样的妖法,我应接不暇。
我咬了咬牙,一张镇魂符出手将自己罩在了里面。
四周的厉鬼没有靠近,几个试图进攻的都被镇魂符释放的金光震退。
我双手灵力凝聚,大量的灵力被我汇聚到了手心处。
雷霆万钧!
这是解决目前难题最好的方法!
手上雷光爆裂,我猛的拍在地上。
无数游走的雷霆,爬满了我四周的地面。
所有触及到雷光的厉鬼全部化成了粉末!
借着这一个空档,我猛的蹿了出去。
50米的距离,很短,但是对于此刻的我来说很长。
我直直往前冲去,身后的遗迹处传来巨响。
我知道刑天终于打穿了阴间壁垒。
我没有回头,依然往前冲,我要为大家的撤离争取时间,哪怕争取的只有一秒!
“白凡!带着大家撤回阳间!”
我仰天大喊,此时,我距离那个鬼神还有10米。
十步一杀!为古代对高手剑客的称呼。
只是我不是剑修,也不是高手。
我只是个行脚商人,十步对我来说还是太遥远!
然而,似乎是好运用到了头。
就在我继续往前的那一刻。
那个鬼神开始往后逃了,似乎是被我的勇猛吓到了,他逃的很快。
“别逃!”
此时此刻,我还想往前追,只是一个巨大厉鬼站在了我的面前,巨大的手掌将我抡飞!
我的人飞在空中,立刻有无数长着翅膀的小厉鬼过来撕咬!
疼痛感让我烦躁,我挥手驱赶他们,但是很快又更多的厉鬼围了上来。
我开始绝望。
果然,当英雄都是要死的,电影里放的没错,当了英雄就得死,一般都是中枪倒地的命。
我忽然想笑,不过至少我死前还当了次英雄,想必大家逃脱的时间也够了。
我看见漫天的鬼影在我面前晃动,那个带头鬼神我已无力追杀。
身前,一个面色铁青的厉鬼狞笑着准备撕烂我的身体的时候,
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胸口有什么东西热了起来!
那里我一直放着一件东西。
麒麟牙!
我猛的掏出麒麟牙,此时此刻,麒麟牙通体发热,这是要燃烧的前奏!
当年麒麟牙刚刚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是司马天给我保命的法宝。
后来随着我手中法术法宝的增多,麒麟牙的用处也越来越小。
如今几乎是不怎么用了。面对千年厉鬼,会被麒麟牙的火焰伤到的却是不多,而且难以控制,所以被我弃用,只是当做对司马天的纪念才放在身上,却不想,如今这麒麟牙居然自己燃烧了起来。
接着,发生了让我更加意想不到的事情!
一个满头红发,举止优雅的人从麒麟牙里走了出来。
我见过他,见过这位火神祝融的九魂之一!
第一百七十一章,情比命更重要!
满头红发,英俊的脸上露出霸道,双手两条火蛇盘旋。
这个和传说中的祝融长的一模一样的男人,便是传说中火神的九魂之一。
当年司马天单挑混摩天的时候,这位祝融的九魂之一曾经被司马天召唤出来,其攻击力之强,让我如今都是侧目。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有些瞠目的说道。
“当年司马天知道去阴间凶多吉少,便请求吾在完成对其承诺后留在麒麟牙中,守护于你。所以,当年汝等以为吾已回天,实则留在这麒麟牙中。”
我满脑子空白,当年司马天陪我去阴间的时候,便已经算到了凶多吉少吗?
那么也就是说,他明知道可能一去回不来,却还义无反顾吗?
我忽然有种想要大哭的冲动,如此师祖,我拿什么来报答!
祝融九魂没有一点留手,手中洒出无数火焰,那些火焰妖娆无比,仿若通灵。
厉鬼无论大小,高矮,胖瘦,只要沾到哪怕一点,都会化为虚无。
我站在火中,满心悲伤,四周有熊熊烈火燃烧,祝融的手段根本不是这些厉鬼可以抵抗。
火焰蔓延无边无际,阴间大地本来阴暗一片,此时被这惊人的火光照的通亮。
然而,祝融的火焰并不是无穷无尽的,作为灵体的他,只是短暂的爆发,很快他的能量用尽,就会回归自然!
“赶快回去阳间!”
祝融九魂大喝一声。
“你怎么办?”
我大吼一声。
“吾本就是火神九魂,不死不灭,当年司马天对吾有恩,吾报恩而已。汝如今不应该留在这里,赶快回到司马天身边!”
我也不多扭捏,对着这九魂之一,深深鞠躬。
然后掉过头,连忙往阳间冲去。
阴间被刑天打破的壁垒正在慢慢复合。
这是正常规律,不可能存在永远的通道,所有被开发出来的裂口除非是有特殊手段维护,不然都会在短时间内闭合。
千钧一发之际!
我猛的一跃,从阴间裂口钻了出去!身后的阴间裂口在我蹿出来的一瞬间闭合了。
众人大喜过望,白凡,阿郁,龙形子,大家都围了过来。
“罗大哥,你没事太好了”
阿郁脸上笑意一片。
我点点头,连忙走到司马天身边。
此时回到阳间,居然已经到了上海郊区,正是第二天的中午,阳光直射在司马天身上。
即便不透过天眼,我也能看见有层层黑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阿郁,司马老头的情况如何?”
我低声问道。
阿郁走到我身边,轻声说道:“有个好消息,有个坏消息,你想听哪个?”
“别废话了,快说。”
我心中焦急,催促道。
“好消息是,司马前辈性命无忧,坏消息是从此不能再用灵力。若是再用灵力,就会经脉爆裂,身死人亡”
我点点头,当年司马天三次开启夸父之力的时候就注定了他要变回凡人。
若是从此能够变回一个普通老头,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听到司马天性命无忧,我心中一宽,坐倒在地上。
此时右臂上的伤势还很严重,有细密的鲜血涓涓流出。
阿郁连忙用青龙灵气覆盖,止了我的伤!
我坐了一会儿,四周没人说话。
此行可以说算是成功了,救回了司马天对大家来说已经算是大大的成功。
然而,对我来说,却不是!
因为,铁公和貔貅还在混摩天手中!
四周一片安静,大家看着我,想要等我下一步的指示。
我坐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开口:“本会司马长老已经救回,乾坤子等几位前辈自然能顺利返回阳间。诸位道友可以先行返回,择日我必将登门答谢!”
我举手对诸位修士拱手致意!
这是真诚的,毕竟大家都随我经历了刚刚的万鬼追杀,也算是经历了生死的兄弟。
渐渐的,有人离去了,场面上留下的人越来越少。
最后只剩下了龙形子,白凡,阿郁,洛轩凡已经昏迷的蓝墨。
“我知道你要做什么,但是,我劝你放弃吧。你斗不过混摩天,能救回司马天已是万幸。”
洛轩凡平静的开口,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我想要回去阴间救铁公之魂和貔貅。
“洛轩凡仙子,在下有一请求,请仙子带蓬莱三岛的精锐弟子,将我会司马天大长老带回通天会总部照料。”
我拱了拱手,作揖说道。
洛轩凡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的劝说是没用的,她冲我点点头,招了招手,身后蓬莱三岛的弟子背起了还在昏迷但是情况好转的司马老头。
蓬莱三岛的人走了,洛轩凡和司马天的背影渐渐消失。
我转过头,冲着龙形子也是一拱手:“龙形子,我俩兄弟我也不多说什么请你将昏迷的蓝墨送回国字号第五组。我不想要这大叔再受伤了。阿郁,你也跟着去。”
龙形子没有像洛轩凡那样劝我,他知道我心意已决,伸手对我胸口捶了一拳,然后背起蓝墨,拉着还想要对我说话的阿郁头也不回的走了。
只是他转头的时候还是轻声的说道:“别死了!”
此时此刻,我的身边,只剩下了白凡。
“你也回去通天会,我不放心蓬莱三岛的人。”
我对着白凡说道,口气里带着命令的话语。
“不,我要跟着你!”
这是第一次白凡拒绝了我,他看着我,眼神里露出坚定。
“你,诶我此去危险,你又何必淌这浑水!”
“你说过,带我报仇!”
白凡的坚决是前所未有的,我似乎不认识他。只是眼前这个男生,这个受尽了凄苦悲凉的男生,却如此义气,是我想不到的。
我重重的点了点头。
然后伸手整理了自己馒头凌乱的头发,拍去了破旧大衣上的灰尘。
抬起头,看见正午的阳光那么明媚,光芒刺痛我的眼镜。
这一刻,我忽然觉得阳光是那么弥足珍贵。
“我想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救铁山和貔貅。难道他们比你这条命更重要吗?”
白凡忽然这么问道。
“你不也是选择了跟着我吗?”
我反问了一句。
“其实我更多的是想报仇,也许你死了,我这仇就没法报了。”
白凡的坦白让我差点晕倒,开始还以为这丫的是义气,现在看来居然是怕我死了,没人帮他报仇,我顿时老泪纵横,把这家伙想的太好了。
看见我一脸的郁闷,白凡一点反应都没有,愣愣的又开口说道:“你还没回答我的话。”
我抬起头,将整张脸埋在阳光中。
缓缓开口:“人这一生,命固然重要。但是却比不上一个情字。我为丁菲散尽无数财富,我为司马天抛出一腔热血,如今我更要为了铁公和貔貅再临险境。人之所以不同于鬼,便在于,人把情看的比命重,没了情,人便不能称之为人。”
白凡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而我则当先一步走了出去,进了隔壁的个小村,花了500块雇了辆面包车。
我要再次杀回四行仓库,再次冲回阴间,救出貔貅救出铁公。
坐在面包车里的我,压根就没想到,这一次杀回去,我会见证一个惊天的秘密。
更不会想到,这一次回去,对我的人生来说,揭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说,我之前的人生充满了传奇和超现实的经历。
那么当这一次回去以后,我的人生将进入一个纷乱的时期。
而我自己,也将走上一条看不见尽头的黑暗之路
面包车开的很颠簸,我很沉默。
2个半小时后,我再次回到了四行仓库外。
在付了司机钱后,我义无反顾的钻进了鬼市!
第一百七十二章,司马天归来!
再次冲进鬼市的时候,并没有遇到料想中的厉鬼大军。
大概他们也没料到,我这个逃出生天的凡人会再冒险返回。
白凡紧跟在我身后,表情里多少有些怪异,只是那时候的我没有看到。
两人一黑一白在这阴间大地上飞奔。
我心中焦急,脚下速度很快,前方幽冥府渐渐露出了身影。
震天的怒吼,满天的黑云,风雨雷各种异常气象丛生。
即便是我站的这么远,我还是能感觉到绝强半仙间的大战有多强!
猛的突入进去,第一个映入双眼的,是完全被压制在劣势的空净,关韦和郭子幕。
郭子幕刚刚成为半仙,实力不济,此时已经被重伤!躺卧在一边。
关韦也是身上多处挂彩,手中操控着死亡之气,在一边游走偷袭蒙面人。
而正面对抗蒙面人的还是空净大师!
莲花花瓣为盾,降龙金身为矛!
步步为营。
但是即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