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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6部分

万仙之王-第566部分

小说: 万仙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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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3

  或许这个时候,时间倒流就是唯一的逆转方法了吧?
  纪墨心中这么想的同时,不知为何却又想起了之前包天曾经跟他说过的话。
  “三弟你有没有想过,你可曾真的置之死地而后生?”
  “没有半点退路?”
  “放弃一切希望,然后在绝望中杀出一条血路,或许你就能凝炼大无畏仙环了吧。”
  神表,就是纪墨的退路。每次纪墨身临绝境,都是有神表在帮他绝处逢生。也因为有神表,纪墨从来都很从容,因为他知道他是主角,他有金手指,他是不会死的。
  有着这样的心态,又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
  放弃一切希望,在绝望中杀出一条血路啊纪墨这一刻不知为何心中反而出奇的安静,或许真的是在生死关头有时好像时间会变得很慢,慢得让你能够有充分的时间去思考平时想不开的问题。
  那就这样吧
  这一刻,纪墨选择封印了记忆,他让自己完全记不起来曾经有过神表的存在。当他忘记了神表的时候,他的心中恐惧也如潮水般涌来。
  已经没有退路了!
  如果不咬牙拼命,那就真的是死路一条!
  不!
  我不能死!
  母后已经失去了丈夫,她不能再失去我这唯一的儿子!
  我娶了这么多妻子,每个都是人间绝色,我怎么舍得死?
  我还有这么多的儿女,蓝冰、纪炎、纪灵虽然长大了,但纪炜、纪炫、纪烽还有单天生、单天养都还是孩子,我还要看着他们慢慢长大呢
  龙儿怀了我的孩子,我又怎么忍心让孩子还未出世就失去了父亲?
  我是大楚的支柱,如此庞大的仙国,如果没有我来镇压,只怕顷刻间就会土崩瓦解!纪炎实力还弱,他还不能挑起这样的重担,无论如何我也要活下去,等我的儿子变得足够强大才能放手
  冰风的银睛中闪烁着血光,他就似感知不到幽冥鬼火在焚烧着他的神魂,也似感觉不到破法妖雷轰得他浑身颤抖,更似是感觉不到饕餮撕咬着他的血肉,他的心中充满了杀念,冰火不相容,纪墨跟他不但有深仇大恨,更是宿命的对决,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咬断纪墨的脖子!
  龙鳞坚硬龙牙锐利,这就好似最强之矛遇到最强之盾,最终还是龙牙要更胜一筹。
  冰风的龙牙已经深深的嵌入到了龙鳞之下,冰风的嘴里充满了血腥味,这刺激得他更加疯狂。哪怕是自己也会死,那也要先弄死纪墨!
  快了,快了!纪墨是火龙,在海底对纪墨而言是处于劣势的。冰风能够感觉到越接近海底,纪墨的生命气息就越弱,冰风狞笑着,因为他感觉到这一会儿咬在口中的纪墨并没有挣扎,似乎已经放弃了生的希望。
  没错,就这么安静的死去吧。冰风此时也是强弩之末,破法妖雷、幽冥鬼火、饕餮这三管齐下让他越来越虚弱,但也足够支撑他在死之前杀死纪墨。
  就在这时,冰风忽地感觉到元神一僵,如刀锋悬在头顶的感觉让他一瞬间竟然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
  与此同时纪墨猛然全身发力,万里之躯拼命拧动之下终于是挣脱了冰风的束缚。
  趁着冰风中了斩神刀还呆在那里,纪墨转动身形,让饕餮的头移到了合适的位置,饕餮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咬在了冰风的咽喉之处!
  比起牙口来,龙族之中最强的莫过于饕餮了。那一口铁齿铜牙,比仙剑还有过之无不及,一口便将冰风的脖颈处咬出一个大大的缺口虽然冰风的身体比纪墨大十倍,但十倍已经并不悬殊了。
  冰风痛得登时清醒过来,刚要去咬纪墨,纪墨却是狭长的龙躯猛地一圈圈缠绕在了冰风的身上,而饕餮之头仍然保持在冰风脖颈处,这饕餮没心没肺的就只管大口吃。
  几口下去,冰风的脖颈就裂开了三分之一,顿时龙血“哗哗”的往外流,纪墨此时也是杀红了眼,这颗龙头也凑过去,却是如吸血鬼一般将冰风流淌出来的龙血一点儿不浪费的都吸走了。
  “吼”冰风痛得发出一声咆哮,他的爪子拼命去抓扯纪墨,锋利的爪子抓得纪墨身上龙鳞一片片掀起,虽然剧痛纪墨却仿佛感觉不到一般,只管死命的撕咬冰风的咽喉吸他的血。
  冰风剧痛之下,又摆脱不了纪墨的束缚,竟是一个猛子急速往海底扎去!顿时大海震荡,远远扩散开去时附近的小岛都是被崩裂炸碎。
  纪墨是不管冰风怎么做,反正我只管咬!
  “轰隆”
  冰风猛地撞击到了海底,却是故意将纪墨垫在身下,这一下撞得整个大海都是地动山摇,纪墨也痛得眼冒金星感觉浑身跟要散了架似的。
  但是还好,他从冰风那里吸来的龙血就似是蕴含着极其强大的力量,不断的补益着他的身体。
  此时纪墨已经是撞得半晕半醒,吸血完全是身体自主的行为。他不断的吸着冰风的龙血,而饕餮那里也在源源不断的给纪墨反馈着灵力,如果不是被仙环限制纪墨早就够真仙的了。
  不知过了多久,纪墨终于脑子里不是昏沉沉的了。他也开始发现一个问题咦?冰风怎么不动了?
  纪墨用力甩了甩头,他这才发现,冰风此时硕大的身躯已然是软绵绵的瘫在海底,任凭纪墨如何施为,都是一动不动。
  他死了?
  纪墨还有点不敢相信,要知道冰风不但比他修为高,而且还属性相克。之前简直是让纪墨至置于死地,没想到现在竟然真的死里逃生了。而且纪墨还反杀了冰风!
  奋力推开了冰风软绵绵的身躯,纪墨看到冰风的脖颈那里已经被饕餮啃噬得露出了森森白骨,看起来真是挺惊悚的,因为冰风上下的血肉都还在,就只是脖颈那里一圈露出森森白骨。
  饕餮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缩回去了,纪墨沟通了下它,它似乎进入了休眠状态,大概这回真是大补了。
  这就赢了?
  纪墨呆呆的,忽然想到了什么,他连忙化作人形,取出了聚魂塔和万尸幡来。
  之所以没放尸王和鬼王出来帮忙,是因为聚魂塔和万尸幡在水中无法释放,但纪墨想试试能不能吸收,结果还是不能,龙魂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倒是龙尸被万尸幡给收起来了,总算是没有浪费。
  等一下!不会是纪墨蓦然想起,龙魂不会是也被饕餮给吃了吧?肯定是这样了,不然无法解释。
  吃就吃了吧纪墨无语的耸耸肩,忽地心有所感,他的脑后开始现出了一圈又一圈的仙环。
  大毅力的蓝色、大智慧的黄色、大勇气的绿色、大力量的红色,还有紫色!
  第五道仙环!
  紫色的代表了大无畏的仙环!
  大哥没忽悠我!我真的凝炼了大无畏仙环了!
  纪墨真是又惊又喜,而在此时他也感觉到了自己法力的充盈。仙环的增多,也让他能够使用的法力增多。
  其实之前他的积累已经很多很多了,这就好像他继承了一亿的遗产,但是父亲遗嘱里安排了,他满十八周岁才能够动用其中的一千万,娶了妻子才能动用两千万,生了孩子才能动用三千万如果没满足条件,钱就只能在银行里,明知存在却不能用!
  他凝炼了第五道仙环,就等于达成了一个条件,可以动用这些储蓄的法力了。
  好爽!纪墨十分欣喜,如此一来,就只差一个大彻悟仙环了。
  原本还差两道仙环时,纪墨倒并不着急突破第九重天无极境,总觉得还差得远呢。
  但是现在只差一道仙环了,纪总想想还真是有点小兴奋呢。
  这道大彻悟仙环,包天曾经说过,没有固定的方式去凝炼。但是前者的经验,绝大多数会选择去洗炼红尘,到人间去经历生老病死、贫穷富贵、人情冷暖、恩怨情仇,一世不能有大彻悟,那便去经历第二世,放弃仙法,忘记修真,终有得到大彻悟之时。
  包天已经去人间洗炼红尘了,朕要不要去?纪墨思索了片刻,终于还是按捺下了澎湃的心思,先飞回楚皇岛去了。
  回到楚皇岛之后,纪墨便没有再外出冒险,只留在宫中,除了修炼以外,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陪着自己的后宫和儿女们,有时也会抽出时间来指导纪炎处理政务,又或者是到楚国修真大学去讲讲课。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年,终于等到了龙黛月为纪墨产下了一个龙子,取名“纪烨”。
  然后纪墨又陪了纪烨五年,时间对于纪墨而言其实已经不算什么了,他是谪仙,便有五千年的寿命,十年五年的真心只是弹指一挥间而已。
  这十五年里,大楚仙国处于融合和蓬勃发展期间,倒是没有什么大事,千年杀分堂也是如常运行。
  十五年过去,纪墨便跟母后、妻儿们辞行了。有这十五年的朝夕相守,大家也都算是小小满足了,而且纪墨要突破真仙是大事,所以也没人不识大体的阻拦。
  告别了家人,告别了大楚,纪墨展翼向着未知的方向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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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0章 野人4

  【古灵界】。
  作为十二灵界之一,古灵界可以说是一个最特殊的存在。
  因为这个世界还停留在洪荒时代,没有国家、没有门派甚至没有部落,这里的人每一个都是个体,如同野人般生活着
  一个浑身光溜溜的男孩,光着屁股,就仿佛是猿猴般敏捷的在山林中奔跑着。他虽然只是个七八岁的男孩,也并没有修炼过什么功法,跑起来身后却是拖着一串影子,一个跳跃便是十丈开外,一脚踏下便是岩石上都会留下清晰的脚印。
  他手里捧着几个蓝色的果子,小心翼翼的唯恐掉落。也不知道不靠手的协助,在如此的高速奔跑下是如何保持平衡的。
  满脸兴奋的男孩跑到了一处小河旁,只见在齐腰的河水里,一个俊美的少年正手拿一根木叉,保持着一个姿势全神贯注的盯着水面之下。
  这俊美少年赤着上身,只是在腰间围了一张兽皮,颈子上还套着一圈兽牙,看起来平添几分粗犷,只可惜他生得俊美肌肤又白,所以还是摆脱不了花样美男的感觉,看起来就好似是美轮美奂的雕塑。
  男孩到了河边便不敢乱叫了,两眼放光的等着。
  忽地,那俊美少年动了!
  他的木叉闪电般刺下,再提出水面的时候,磨得尖尖的木叉上就叉着一条尺把长的大鱼,大鱼生得十分凶恶,竟然浑身都是骨刺,头顶上还有一只向前的尖锐的骨角!
  大鱼拼命挣扎着,但仍然摆脱不了命运。俊美少年带着战利品上了岸,对那男孩笑道:“小猴子,又来找我交换啊?”
  小猴子是对那男孩的称呼,那男孩知道是在叫他,便捧着蓝色果子迎上俊美少年,向俊美少年叫道:“换,换换”
  俊美少年不禁摇了摇头:“教了你这么久,每次一句话还是只能说一个字啊。学习说话难道不是该很容易吗?怎么对你这么难啊罢了罢了,今天你这果子不错,我就让你尝尝美味吧!”
  说着俊美少年就把蓝色果子接了过来,放到了岸边的一个树枝编制的筐里,这显然是他自己的手工。
  筐的旁边,还有一双草鞋,也是手工编制的。俊美少年放下木叉和鱼,去穿草鞋。
  被叫做“小猴子”的男孩两眼放光的去抓那大鱼,大鱼还没死透呢,凶狠的用独角去顶小猴子。
  小猴子浑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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