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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大哥-第3部分

小说: 大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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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尊严这个词。尊严!这个词从只读过小学的西狗嘴里说了出来,让我更加对西狗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当时几乎热泪盈眶。西狗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可是四毛的父亲才不管什么尊严不尊严,四毛的父亲说,老子教育儿子关你卵事,你少管闲事,死一边去,别人怕你西狗老子可不怕。
  西狗冷笑着说,四毛是我的兄弟,这闲事我管定了。
  西狗说着手上一用力,就把四毛的父亲放倒了。四毛的父亲爬起来就朝西狗冲,西狗一闪身,脚下一绊,四毛的父亲又扑倒在地,啃了一嘴灰。西狗摆了个花架子,朝四毛的父亲招着手,说来吧来吧再来呀。四毛的父亲又爬了起来,这一次他没有扑向西狗,而是给在一边想上来扶他又没敢上来的四毛就是一脚,骂道,你这个白眼狼,看人欺侮你老子也不帮忙。
  我说,您这叫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大伙就都笑了起来。
  四毛的父亲在我们的哄笑声中气得跑回了家。四毛的父亲在回去之前警告四毛,说你要不回去,看老子怎么收拾你。四毛仓皇地看着西狗,希望西狗帮他拿个主意。西狗说,你回去吧。四毛就往回走,走了不到五十米又转了回来。四毛说,我不回去。于是我们都为他鼓起了掌。那一晚,四毛没有回家,他和我,还有西狗,我们都住在了刘小手的理发店里。
  那天晚上,西狗对刘小手说,你这小手理发店听起来太土了,要改一个名字。
  刘小手说,改什么名字好?
  西狗说,就叫深圳理发店吧。
  刘小手说,叫深圳理发店好吗?我们这里可是在烟村,我们这里的人谁也没有去过深圳。
  西狗说,你他妈真蠢哟,没有去过才更有吸引力嘛。
  那时,我们已开始听到过一些关于深圳的传说,那个遥远的南方城市,在我们少年的心头是如此神秘,深圳成了我们这群懵懂少年心中的梦想。在我们的意识里,深圳是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地方,那里遍地黄金,只要我们去到那里,就会梦想成真。在后面,我将会写到这个城市,而现在,让我们一起在记忆中打捞往事。
  刘小手觉得西狗的话很有道理,于是果断地将刘小手理发店几个字用白石灰抹去,又弄了一桶红油漆,让我写上了深圳理发店几个大字。
  深圳理发店也成了我们这些小青年的根据地,来这里的人成了“烂柑子”的代名词。一些父母开始严禁他们的子女到深圳理发店里玩,不许他们到深圳理发店理发。但是深圳理发店对我们这些年轻人有着无穷的吸引力。那些无聊的日子,我们的身体里好像有着无穷的破坏一切的力量,可是我们体内的这股力量无处发泄,我们故意和父母作对,聚集在深圳理发店。
  我们坐在深圳理发店门口,对着过往的女孩打口哨,大声说些下流的话。连老实的四毛也学会了打口哨。
  有一段时间,刘小手的生意越来越差了,刘小手意识到,生意差与我们这群人天天坐在那里有关。我们这么多人往那里一坐,吓得很多人都不敢来深圳理发店理发了。
  西狗说,这有什么,不就是没有生意吗?我们来解决。
  我记得,那时已是冬天了,深冬的风,在天空中胡乱尖叫,地面被冻得坚硬如铁,被风刮得泛着白光。屋里很冷。大家都没有心情听歌了。西狗带着我,还有赵大伟、四毛,我们要帮刘小手解决生意的问题。
  西狗说,我们找个外村人,把他拉到这里理发,他妈的要是敢不理就给他松松皮。
  这样行吗?我的心里有些没谱。
  西狗说,有什么行不行的,我说行就行。
  

喇叭裤(1)
1983年的夏天,家乡的小镇开始流行起了喇叭裤,关于烟村是谁第一个穿喇叭裤,当时有多种说法,有人说是朱卫国,有人说是刘爱民,还有人说是棉花采购站的张胖子。不过我坚持第一种说法。
  我第一次见到喇叭裤,是在哥哥王中秋的指引下。记得那天哥哥从街上回来了,回来时他一脸的失落。哥哥是去书店里看书去了,我知道哥哥其实不是去看书的,他是去看何丽娟的。从前哥哥去书店看书爱带上我,哥哥是一个胆小的人,他一个人去,害怕何丽娟看穿了他的狼子野心。可是有一天,何丽娟居然主动找哥哥说话了,何丽娟说,喂,我认识你,你叫王中秋,你的字写得很好看。
  我哥哥的脸一下子就红到了脖子根,我一点也没有夸张,我的哥哥当时的表现相当糟糕,他几乎激动得不会说话了。我急得在一边说,我哥哥也认识你,我们村里的人都认识你,你的名字叫何丽娟。我差一点就说出我的哥哥偷偷画她的事了,不过当着一个女孩子的面说我的哥哥画她的裸体是一件很难以说出口的事情,我因此而将到了嘴边的话生生地吞了回去,我听见我的嗓子里咕咚一声响,好像吞进了一只大蛤蟆。
  自从那一次何丽娟和哥哥说上话之后,哥哥就再也不带我一起去书店了。我想哥哥是害怕我一不留神说出他的秘密,如果何丽娟知道了哥哥偷偷画她的裸体,那哥哥就惨了。我也知道说出这样的秘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说不定还会惊动孙立文,可我是有名的大嘴巴,我一激动起来就会把什么都忘记的,因此我的哥哥不带上我是英明的,我并不恨他。
  哥哥往书店里跑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哥哥每次回来时,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有时是兴高采烈的,有时呢,像丢了魂的样子。我知道哥哥是害了相思病了,我真的不明白,我的哥哥为什么这么没有出息,居然害上了这样丢人的病。
  看,我又扯远了,还是说喇叭裤。我的哥哥那天从书店里回来,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晚上睡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说哥,你想何丽娟了,你想她你就对她说嘛。如果你觉得说不出口,你可以给她写情书;如果你不好意思给她,那么我帮你去递情书。
  哥哥没有回答我的话,却突然说,如果我有一条喇叭裤就好了。
  对于喇叭裤,我其实一点也不陌生,那时村里爱放录像,哪一家有人结婚了放录像,有人生孩子了也放录像,甚至死了人也放录像,录像里的流氓就爱穿喇叭裤。可是那是录像里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怎么会有人穿喇叭裤呢,那么大的裤脚,走路时像拖着两把大扫帚。再说了,录像里穿喇叭裤的大多数都是流氓,哥哥如果穿上喇叭裤,那不是暴露了他的真实面目了吗?我真的为哥哥的想法捏了一把汗。
  朱卫国就穿了一条喇叭裤。哥哥说完这句话,不再言语。我也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哥哥拉着我的手说,弟,咱们一起上街。
  我说上街干吗,又去书店看何丽娟?
  哥哥不满地白了我一眼说你的话可真多。哥哥说你到了就知道了。哥哥带着我走过了书店,走过了采购站,然后就走到了供销社,于是我就看见了朱卫国。朱卫国站在供销社的门口,双手背在后面,好像是插在屁股后面的口袋里。供销社里面的一个双卡录音机里很大声地放着音乐,朱卫国仰着头,微微地闭着眼,他的屁股随着音乐在一扭一扭。

喇叭裤(2)
哥哥拉了拉我的手,指着朱卫国。
  我说这不是朱卫国吗?他有什么好看的呢?他这是在干什么呢?摇头晃脑的。
  哥哥很有点生气了,那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生气,哥哥小声说,弟,你看他的裤子。
  于是我把关注的重点转移到朱卫国的裤子上。天哪,朱卫国真的穿了一条喇叭裤,他的屁股和大腿被裤子紧紧地绷着,他的裤脚像两把特大号的扫把随着他的扭动在来回扫动。真的是一条喇叭裤啊。
  喇叭裤……
  我当时就惊叫了起来,哥哥慌忙伸出手来捂我的嘴巴,可是哥哥的动作还是迟了半步,我的那一声尖叫已传了出去,在我们那条不到二百米长的街道上空回荡。朱卫国听到了我的惊呼,他睁开了眼,用一种得意的眼光瞟了一下我,又瞟了一下我的哥哥。朱卫国对于我居然认识喇叭裤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朱卫国对我招了招手,我有点害怕。别看我平时的话很多,胆子也很大,那是在我们村里人面前。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对我招手的是街痞子朱卫国,我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可是我看见朱卫国在对我笑,胆子又大了起来。
  你怎么知道这是喇叭裤的?朱卫国还在随着音乐的节奏扭动着屁股,不过没有刚开始扭得那么带劲了。
  我说录像里看到的嘛,录像里的人都穿喇叭裤啊。
  朱卫国于是又对我哥说,王中秋,这个是你弟啊。
  我哥点了点头。朱卫国没有再同我们说话,他转身进了供销社。
  在回来的路上,我和我哥都显得有些兴奋。哥说,弟,你猜他的裤脚有多大?我说不知道。我哥说,最少有一尺二。哥又说,弟,你觉得喇叭裤好看吗?我说好看,就是要很多的布才能做一件,爹是肯定不会给你做这样的裤子的。哥听了我的话,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朝远处的稻田用力扔了出去。
  小镇上流行什么都快得很,在我和哥哥一起去街上参观过朱卫国的喇叭裤之后的头两天,我成了村里的名人,他们不再讨厌我这个多嘴多舌的家伙,他们一个个张大了嘴听我绘声绘色地描述着朱卫国的喇叭裤,在我的描述中,朱卫国的喇叭裤裤脚被夸大到了一尺八寸。可是很快有人对我的说法提出了质疑,并且坚决地摇着头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提出质疑的是我的邻居王大头,我记得王大头当时就张开大拇指和小指在地上拃了三拃。王大头说,我这一拃是六寸,三拃刚好是一尺八,你看看,一尺八是这么长,这还是裤脚吗?简直就是裙子了嘛。
  村里人其实也不好糊弄的,他们对我的说法产生了怀疑之后,就萌发了亲自去看一看的想法,于是他们三五成群地到了街上,装着要去供销社买东西的样子,亲自参观了朱卫国的喇叭裤。可是他们回来之后却说,街上穿喇叭裤的其实不只朱卫国一个人,街上的街痞子们都穿上了喇叭裤。
  在那时,街痞子们引导着村里人的潮流。在街痞子们穿上喇叭裤之后没有多久,我们村里的一些大胆的年轻人也穿上了喇叭裤,不过他们的喇叭裤和街痞子们的还是有所区别的,比如裤脚就没有街痞子们的大,而且屁股也没有街痞子们的绷得那么紧。
  村里第一个穿喇叭裤的是王大头,他在参观了街痞子们的喇叭裤之后,马上就做了一条。王大头不仅穿上了喇叭裤,还学会了将双手插在喇叭裤的口袋里。我一直疑心喇叭裤有一种无形的魔法,就拿王大头打比方吧,从前他还算得上是一个好青年的,除了有点懒之外,没有别的什么毛病,从来不偷鸡摸狗,也不打架斗殴,更加没有听说过他有调戏妇女的行为。可是穿上喇叭裤之后的王大头像是变了一个人,他变得更加懒了,他一天到晚穿着喇叭裤,在村里,在那条不到二百米长的小街上走来走去。村里第一个穿上喇叭裤的王大头很快就与众不同了,他和街痞子交上了朋友,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他居然和街痞子们一起站在供销社的门口有说有笑,他还学会了吹口哨,将食指弯曲了放进嘴里,用力一吹,就打出了一声响亮的口哨。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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