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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冠军传奇-第21部分

小说: 冠军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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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宴摆了五十桌,大家一直吃到很晚很晚

        真是奇怪,那位在足校教他踢了好几年球的教练在他的回忆中是一个白板,而这七年前的一个夜晚,所有人的事情他都记忆清晰,甚至连具体日子都还记得。

        那是四川足球和中国足球的黄金年代,是足球在中国的黄金年代。

        他对希林和沙利文点点头:“我理解了。”

        希林向他伸出了手:“欢迎加入温布尔登!我相信你会爱上这支球队的!”

        楚中天握住了他的手。等松开之后,沙利文的手又递了过来:“我也是,欢迎你,楚。”

        楚中天觉得自己的球队里再也不是孤军一人了。

        ※※※

        “楚似乎在球队里交到了新朋友。”老本特对胖约翰说。他们在一角,正看着吧台前的三个年轻人。

        “这不是挺好的吗?”

        “是挺好的。”老本特点点头,“他刚刚来你这里打工的时候,沉默寡言,还有些阴沉,让我这个老头子的关节都觉得痛。我们都没想到你会找个中国小子来当酒保。知道当时看到站在吧台后面的是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时,我们怎么想的吗?我们觉得这小子一定会吧所有事情都搞砸的。”

        “事实证明他没有。”约翰说道。“楚是一个勤劳肯干,又聪明的孩子。”

        “你说的没错,哈!”老本特举起手上的酒杯,向约翰示意。

        “为了英格兰,为了温布尔登,干杯,老伙计。”

        “干杯。”

        ※※※

        酒吧里喧闹的环境丝毫没有影响到楚中天他们的谈兴。

        “你是英格兰队的球迷吗,楚?”

        “呃不算是,我喜欢巴西足球”

        “还好还好,你不是阿根廷球迷。哈!不过就算是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我们不是足球流氓!”希林虽然这么说,却故意露出了胳膊上的肌肉给楚中天看。

        楚中天见他这样,干脆哈哈大笑起来。

        “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沙利文突然在一旁问。话题又从足球上转了开去。

        “中国?我知道麦克中国,那家中餐店!”希林却抢先答道,“我还去哪儿吃过饺子,中餐很神奇。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把肉放到饺子里面去的吗”

        “闭嘴,乔。我没问你!”安迪。沙利文有些恼怒地打断同伴的喋喋不休。

        楚中天在一旁笑了起来。

        “麦克中国?我在那儿打工。”

        “你真是无处不在,楚。可为什么我没见过你?”希林问。

        “我只负责派单。中国啊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国家,有太多东西,我可说不清楚总之,如果你们有机会的话,应该去中国玩玩。另外,别信那些媒体说的,他们没有一个人是真正了解中国的。”

        楚中天曾经面对过那样的尴尬。他曾经被一位酒客问中国现在是不是人人都拿一本红封面的书,穿着蓝色或者绿色的衣服。当楚中天告诉他麦当劳那样的连锁店在中国都没人稀罕了的时候,那位英国老兄瞪大了眼珠子,以为楚中天在骗他。

        西方对中国的宣传,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一成不变的受成见影响。没什么新鲜货。还好,和那个人一样没礼貌的人在这里并不多。

        三个人聊了一会儿,下半场比赛就开始了,希林和沙利文扔下了楚中天,扭头去看电视了。

        楚中天在中场休息的时候担心很快就成了现实。下半场的英格兰和上半场的他们判若两队,同样表现不一样的还有瑞典队。

        第五十九分钟,瑞典队的亚历山德森利用英格兰右后卫米尔斯的失误打入一球,将比分办成了平局。

        看到这个结果,希林和沙利文失望地双手抱头,抓着自己的头发,表情痛苦。

        和他们一样的还有那些酒客们。

        “完蛋了”

        “米尔斯那个白痴!我就觉得他没资格做英格兰队的右后卫!”

        “妈的,我上去都比他强!”

        “我觉得我们可能还会丢球”

        “别瞎说!比赛还没结束!”

        “难道上帝是个瑞典人?”

        

        这场比赛,最终英格兰队被他们的老冤家瑞典队逼平,从场面来看,或许说“英格兰队将瑞典队逼平”更合适一些。在下半场随后的比赛中,瑞典队多次获得得分机会,如果不是他们的前锋把握机会能力有所欠缺,再加上运气不佳的话,最终的比分说不定会是3:1,瑞典队3,英格兰队1。

        没有战胜瑞典队让酒吧里的酒客们有些失望,他们中有些人在比赛结束之后就离开了酒吧,有些人则依然坐在这里,或者喝闷酒,或者和别人讨论比赛中英格兰队的得失,兴致还很高。

        希林和沙利文向楚中天告辞,他们要走了。

        “谢谢你请的酒,楚。”沙利文对楚中天说。

        “真可惜你们的球队没有赢。”楚中天答道。

        希林在旁边耸耸肩,他看上去已经不那么失望了。“没办法,这就是足球。尽管不想承认,可瑞典队确实是我们的克星真邪门儿!”

        希林摇着头和沙利文离开了顿斯酒吧,他们约好了下次有机会还来找楚中天喝酒。

        目送他们离开之后,楚中天继续忙与应付那些酒客们。比赛结束之后,如果没有取得自己希望的结果,这些酒客都有点情绪,但是楚中天对付起他们来已经游刃有余了。

        偶尔他会想一想离开的希林和沙利文。真没想到一场比赛还让他交到了两个新朋友。

        在一支陌生的球队中,能有两个一起聊天的人,这很重要。

        艾米丽和他的关系虽然很好,可艾米丽不能时时刻刻陪伴着他,他也不能总是依靠人家一个女孩子。尝试着认识一些新朋友,对他只有好处没什么坏处。

        不知道为什么,楚中天总是觉得那个手很温暖很柔软的英国女孩,总有一天是会离开自己的。

        顿斯公主就像是高贵的白天鹅,而自己,像极了趴在泥潭里的癞蛤蟆。

        ※※※

        PS,两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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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言为定(上)

        “啊!”希林在楚中天身后发出一声惨叫。“该死的体能训练!!”

        沙利文没有他这么夸张,但是看他的脸色,显然也不好受。

        他们正在跑圈,这已经是第十圈了。对于楚中天来说是区区四千米,可对于不少他的队友们来说,就是地狱一样的四千米。因为这不是普通的跑圈,那种匀速跑圈,四千米还能承受。这四千米却是在教练的哨音节奏下,不断变换着速度的变速跑四千米。英格里希的哨声急促起来,所有人就要加速冲刺,哨声消失,就放慢速度。没过多一会儿,急促的哨音再次响起,这些球员就不得不再打起精神冲刺。有时候如果他的哨音一直不停,球员们甚至要冲刺四百米。对于那些体能不好的人来说,这样反复冲刺让他们觉得喉咙里仿佛被火烧了一样,腿不是自己的腿,肺也不是自己的肺了。

        哨音响起和结束完全没有规律,似乎完全看英格里希的心情,他想起来就吹,想不到了就不吹。一群人不仅要跑,还要在心里猜测下一次哨声响起是什么时候,简直身心俱疲。

        “你还能喊出话来,说明还不累,乔!”伊姆斯在旁边吼道。“加速加速!!”

        随着他的吼声,英格里希急促的哨声马上响了起来。

        “F***!”这次希林学聪明了,他低下头,小声咒骂道。脚下还要加速冲刺,他觉得自己已经快死了。

        “才四千米就受不了了?在比赛场上,你们每个人的活动距离都最起码在九千到一万四千米之间!你们瞧瞧楚!他可是一个中国留学生,他比你们能跑多了!”伊姆斯在场边大声吼叫着。大家看这楚中天背影的眼神可就都不太友好了

        这是球队第三次训练了,伊姆斯一直都在进行体能训练,从来没有进行过有球训练。这让不少人都很不爽,包括拉塞尔和博尔杰在内,尤其是拉塞尔,他的体能很不怎么样,他们的长处是有球训练,只要有足球在脚下,就如鱼得水了。

        可伊姆斯不管那么多,他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让球队的体能看上去想那么点样子。至于什么技战术训练,那不重要。温布尔登本来也不是一支擅长打地面配合,球员们脚法都出色的技术型球队,业余联赛也没什么太好的战术可言,大家都是老一套――传统的英式长传冲吊。

        在业余联赛玩脚下技术,细致的地面配合那是找死。业余比赛中裁判对规则的掌握没有职业联赛那么严格,很多裁判甚至自己对规则的了解都不够,你不能指望小学、中学的体育老师和国际级主裁判一个水平吧?冲撞、拉人、小动作、犯规这些基本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放过去了。让足球在脚下停留的时间越长,持球队员的双脚就越危险,而且还会耽误本队的进攻,甚至造成丢球。

        总之,在业余联赛中太复杂的战术演练的性价比非常低,技术太出众的球员也很容易在球场上成为众矢之的,一场比赛下来那双脚踝都不知道要被人铲上多少遍,再好的技术也架不住对方几乎无视规则的冲击,一旦遭遇伤病,一名明日之星很可能就此坠落。

        在业余联赛的特点和伊姆斯的指导思想下,这几天的训练,楚中天成了全队最耀眼的明星。因为他的体能是全队最好的。

        每次跑圈下来,最轻松的人就是楚中天。拉塞尔他们只能躺在地上喘粗气,连手指头都没力气动一下,楚中天还能到处走,再很轻松地完成接下来的折返冲刺跑。

        这已经足够让那些队友们私底下称呼他为“牲口”了,如果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楚中天在跑了六千米之后的成绩,他们又会是什么一种表情呢?

        楚中天还在坚持他的热身计划,每次来金斯顿的国王牧场训练,都不坐很方便的公交车,而要自己跑过来,尽管坐车只需要十五分钟。一个人在绿树成荫的公路上奔跑,出一身汗下来让他的感觉相当好,浑身舒泰,就好像是把体内的有毒物质都通过汗水排干净了一样,上下轻松。只需要休息一会儿,他就又想撒开丫子跑了。他不怕体能耗尽,他倒是担心自己的身体太久不活动,已经生锈了。所以要趁着机会把那些锈死的关节都拉伸开。他越跑就越觉得束缚自己身体的那股力量在减弱,越跑就越觉得体内的心跳声越清晰。

        跑啊跑,迎着下午的太阳,向西跑到国王牧场,再在绿茵茵的球场上继续跑。他或许是唯一一个不觉得体能训练枯燥乏味痛苦难熬的人了,因为他能从跑步中获得一种乐趣――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是煤炭,混身上下都在下午的阳光下燃烧了起来,烧掉了深入骨髓的阴冷,烧掉了厚厚一层外壳。又好像一道闪电劈在了花果山的石头上,蹦出来了个孙猴子一样,他宛若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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