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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不死魂珠-第23部分

小说: 不死魂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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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你还真想参军征战,战死沙场?”格雷道:“让你去学斗气,不是让你去参战。你练好斗气,看能不能到皇宫当骑士之类的官职,要是不能,就回家来吧,你永远都是我格雷的儿子。”
  史密斯满怀大志地说道:“如果在皇宫里当不成小队长以上的官职,我宁愿去参军。”说着,让珍妮扶着离开。
  “这……这……”格雷拍了拍桌子,道:“即使他真想让贝克汉姆家族重登大贵族的地位,再次发光发热,可也不能选择参军呀,要是战死了怎么办?”
  “爹,不用担心的,哥只是说说而已。有大嫂在,他绝不舍得去参军。”丹尼尔道。
  “对,没错。”
  ×××××××××××××
  晚上,因为俄斯镇太小,没有建立教堂,史密斯和珍妮只能在贝克汉姆宅完婚。整个贝克汉姆宅被雪白的布条挂满,甚是好看。
  格雷穿着一套看似摆放了很久的黑色礼服,站在应客厅前,拿着十字架和一本不知是什么的经书,等待着史密斯和珍妮出场。
  少顷,大半个俄斯镇的大人站在两边唱起歌,史密斯兴奋地跑到格雷面前,珍妮由伊恩牵着,仍是冰冷的表情走进,一步一步迈开步伐,走到格雷面前,没有看史密斯一眼。
  格雷一副正经的举着手中的十字架不知是在问谁:“主啊,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目睹祝福这对进入神圣婚姻殿堂的男女。照主旨意,二人合为一体,恭行婚礼终身偕老,地久天长;从此共喜走天路,互爱,互助,互教,互信;天父赐福盈门;使夫妇均沾洪恩;圣灵感化;敬爱救主;一生一世主前颂扬………………
  珍妮,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珍妮犹豫了一会儿,男孩们紧握着身旁的人的手,不知她的答案是什么。一秒一秒过去,男孩们握的力度一分一分增大。
  “哎呀,你不能轻一点?”安妮的手被维果握的生疼,不满地大叫:“就算你再怎么着急,珍妮也不会嫁你。”
  维果尴尬得想找洞钻,低着头,细声道:“不要再说了。”
  最紧张的自然是史密斯,他紧张得汗水都流出来,眼睛斜斜得望着珍妮。
  “我——我愿意。”珍妮犹豫不决许久,最后艰难地说出这一句话。话刚说完,像是被什么扯住脖子往下拉,头垂得不能再垂。
  “史密斯,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史密斯等这句话等了不知道多久,自然愿意。兴奋地大叫道:“我愿意。”
  原本格雷还要问:“你们是否都愿意为他们的结婚誓言做证?”不过,他知道这话问出,今晚的婚事肯定会毁掉。直接跳最后一句:“珍妮、史密斯,我已见证你们互相发誓爱对方,我感到万分喜悦向在坐各位宣布你们为夫妇……”
  话还没说完,奥兰多不知从哪跑了出来,大叫:“话怎么跳了,中间还有‘你们是否都愿意为他们的结婚誓言做证?’这句话怎么没了?”
  一大群人把奥兰多的嘴捂住,强行拉出门外,不让他再说话,生怕他把这场婚事给毁掉。史密斯已经不在乎这场婚事能不能顺利完成,在他心里,只要他和珍妮说了:“愿意”,已经算完婚。道:“无所谓,让他进来,反正他再怎么说,也不能阻止珍妮嫁给我。”
  他们哪敢违背史密斯的话,不过真让他们两个闹起来,搞不好会把俄斯镇给毁掉。百般犹豫之下,一个个人慢慢走开,奥兰多把剩下的人给推开,大步走到史密斯面前,怒道:“下来,我们打一场,谁赢就娶珍妮。”
  “奥兰多,你把我当什么?”珍妮冷声斥问。
  史密斯笑了笑,一只手指轻放在珍妮的嘴唇前,不让她说话。对着奥兰多,道:“我今晚就要和珍妮洞房了,你还有什么想说?”
  伊恩、格雷一脸尴尬,珍妮脸上冰冷的表情更加惨白,不满地等了他一眼。虽然这是激将法,他们还是不太能接受这种说法。
  珍妮把史密斯的手拿开,道:“说话不要那么白。”
  “没事。”史密斯习惯了珍妮那冰冷的表情,不管她的表情再如何冰冷,在他心里都是那么的温柔。道:“奥兰多,你没话说了吗?”
  “你才没话说。”奥兰多吼道:“下来打一场,要赢了我,我无话可说。”
  “史密斯,不要。奥兰多这人,输了也不会认帐。”伊恩走过来,在史密斯的耳旁细声说。
  “我有分数。”史密斯走到丹尼尔身旁,细声道:“把火火带过来。”
  “快来。”奥兰多吼道。
  史密斯突然一个飞脚踢出,奥兰多撞倒几张桌子才倒在地上。
  “你的实力,早在半年前就不及我们两兄弟,还好意思和我打?”
  奥兰多的父亲“肖恩”冲过人群,扶着奥兰多,问道:“没事吧?”
  “不用你管。”奥兰多摸着被踢的胸口,往地上吐了口唾液,把肖恩推开。站起来,像疯子般向史密斯冲去。
  “大家让开点,不要被伤及到了。”史密斯疏散开人群,随意一个转身,又把奥兰多踢飞几米。“哎哟,真差劲。”
  “奥兰多,我们不抢了,回去吧。”肖恩把奥兰多扶起,可是奥兰多又把他推开,再次向史密斯冲去。
  “丹尼尔,快点。”史密斯转身躲过奥兰多的撞击,望着慢步走来的丹尼尔叫道。又躲过几个撞击,道:“快,让火火过来。”
  奥兰多被肖恩紧紧抱住,几人合力才把奥兰多给带出去。
  “不好意思,晚宴给弄成这样。”史密斯道:“好在酒菜还没摆上,要不然今晚就没得吃了。”
  说着,下人们忙碌地把座椅摆好,端着不同款式的菜肴上台。
  “你们接着吃,我和珍妮进房去——嘿嘿。”史密斯一副**的样子带着极不情愿的珍妮进房。
  关上房门,史密斯把珍妮扶到床上,道:“闭上眼睛。”
  “你……”珍妮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冰冷地看了看史密斯,一副后悔,极不情愿地闭上眼睛,双手把叠得整整齐齐的雪白的新被子抓出折痕。
  史密斯笑了笑,走到椅子旁坐下,把威士忌往杯里倒。
  一秒,一分,时间不断流失,可史密斯都没亲她。珍妮紧张的心情慢慢放松,双手缓缓松开,睁开眼睛,看见正在喝酒的史密斯,问:“你不是要……”
  “怎么?你那么想我和你——嘿嘿。”史密斯如豺狼一般扑到珍妮身上,双手撑着床,使自己的身体不与珍妮触碰。问道:“是不是想我……”
  话还没说完,珍妮往史密斯胸口一推,把史密斯推倒在地上。
  “需要这么狠吗?说笑而已。”史密斯站起来,坐回椅子上,道:“放心,我知道你喜欢丹尼尔,我不会碰你。直到你真心喜欢我之前,我都不会碰你一下。可以了吗?”
  被抢婚,又那么正人君子,不碰她一下。谁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珍妮的语气没有那么冰冷,疑惑地问道:“怎么你……”
  “怎么我不碰你是吗?”史密斯享受地喝了一口威士忌,道:“我不喜欢和不喜欢我的人做房事。我会等你,等到你喜欢我为止。”
  “真的吗?”珍妮不禁高兴起来,又疑惑地问道:“那,我要是死也不喜欢你,怎么样?”
  “明天就带着你离开,你能喜欢谁?”史密斯反问。“我可不许你喜欢国都里面的人,我的公主。”
  “什么?”珍妮愿赌服输,却舍不得伊恩。问道:“你要带我离开?我不能离开我爹,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早点睡吧。”
  “那,你睡哪?”在这件事上,珍妮始终不嘎你相信史密斯,语气恢复冰冷,问道。
  “是不是想我和你睡?”史密斯放下酒杯,再次扑到珍妮身上,两张脸越来越近,珍妮不断把头往后仰。史密斯直接把珍妮托起,小心地让她躺在床头上。道:“笨蛋,说了不碰你就不碰你。晚安。”说着,走到桌子旁把桌子推开,睡在地上。
  “你怎么睡地上?”
  “不睡地上,难道睡床上?睡觉吧,晚安。”
  “要不,你上来睡,不碰我就好。”珍妮犹豫许久,说道。
  “我是正人君子,说不碰你就不碰,快点闭眼睡觉。晚安。”说着,闭上眼睛,不再理珍妮说什么,就是一言不发。





    初识斗气 第二十六章 出发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7…22 10:29:27 本章字数:3740

 次日一早,史密斯醒来,坐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珍妮。“真能睡。该不是担心我会趁你睡着再侵犯你,害怕得整晚没睡吧?”
  声音并不大,却把珍妮吵醒。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刚睁开便看见史密斯坐在床边,吓了一跳。连忙缩到角落,冰冷地脸庞带着几分怒色斥问:“你,你做了什么?”
  “小白痴,我要是对你做了什么,你的衣服还会完好地穿在身上吗?起床啦,今天要去国都,路程很远哦。”史密斯把珍妮拉起,稍稍梳洗一番便领着她向迎客厅走去。
  “大少爷早,大少奶奶早。”一路上,下人看见两人,十分恭敬地低头问好。
  “我不习惯被称为‘大少奶奶’”珍妮细声道。
  “过了今天,再也没人会叫你大少奶奶。放心吧。”
  来到迎客厅,丹尼尔、格雷、管家等人一早就聚集在迎客厅等候他们二人。
  “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两年时间,丹尼尔和史密斯这对异姓兄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突然要分开,丹尼尔真的舍不得。
  “丹尼尔,时间还早呢,不用那么快告别,真是的。”格雷站起,拿过几桌上的那个装满的袋子,走到史密斯身前,放到他手上。道:“这是两千枚金币,让你到国都用的,省着点花,国都不像我们俄斯镇消费那么便宜。剩余两千枚,留给将来你弟去国都用。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了吗?”
  “那你呢?”史密斯拿着钱袋问道:“四千枚金币让我们两兄弟用光了,你用什么?”
  “不用担心,不是还有小镇在这吗?小镇三千多人,每年光是税收都有几枚金币,不用担心我。”
  “老爷,两位少爷,该起程了,他们都在等着呢。”管家走到格雷身边道。
  格雷领着史密斯、珍妮、丹尼尔、管家和其余近百名下人走出贝克汉姆宅。史密斯问道:“火火呢?没了火火,我怎么去国都?”
  “安拉,你爸爸我还不知道吗?火火已经让饲养员带到城门了。”
  史密斯料想不到的是,整个俄斯镇的居民在贝克汉姆宅前排成两排,一直向北门延伸。
  “镇长、大少爷、大少奶奶、二少爷好。”镇民如同事先排练过一样,同声问好。
  一路走到城北门,数千人整齐地排列好。小孩们一副崇拜、羡慕的表情望着史密斯和珍妮,即使昨天很不情愿地看着珍妮嫁给史密斯,今天都忘记了那沉重的心情,十分向往到国都的生活。
  “从没有过的事情。”丹尼尔兴奋地说:“哥,他们好崇拜你。”
  “这是当然。”史密斯自豪地说:“十四岁的少年迈向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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