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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不死魂珠-第14部分

小说: 不死魂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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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说,我还真忘记疼了。”见丹尼尔对自己恭恭敬敬,史密斯的火气稍稍降下几分。可双脚的酸痛使自身无法站稳,无力地倒下。
  “哥,你还要去练武?”丹尼尔把他扶起,指着他的脚,忧郁了一下,问道:“你的脚能坚持住吗?”
  “能,一定能!我说过,要成为最优秀的战士。”史密斯一副认真的样子望着丹尼尔的双眼道。“走,我们骑着火火去。”
  史密斯由丹尼尔搀扶着来到火火面前,火火正舒服地趴在地上睡觉,两个鼻孔喷出暖和的白雾,鲜嫩的绿草被它腥臭的唾液压倒。史密斯耸了耸肩,道:“从来没有这么早把火火叫起来,它现在应该在做美梦吧?”
  “火火在做美梦?它的生活还不够美好吗?还需要怎么个美好法?”丹尼尔问道。
  史密斯看了看他,有点不满他对现在生活的满足,道:“你真是自足。我们对于生活在国都里的大贵族而言,就像奥兰多那些平民和我们的阶级分别。就算我们的财产搬到国都,最多不就是百来户人家的财产而已,而在他们那些大贵族的眼里不过是九牛一毛。”
  丹尼尔搞不懂这些财富的关系,他只知道每天都饱饭吃就够了。小心翼翼地避开沾满唾液的绿草,伸手拍了拍火火的头。史密斯正想要阻止他,可那只手已经拍到了火火。
  正如史密斯所言,火火的确在做梦。此时美梦被搅和,而搅和自己的那个人的气味不是主人的,自然不会那么避忌。眼皮没有睁开,嘴巴却张大到极限,一道高度便可与成人相比的火焰从嘴巴喷出,把残留在牙齿缝上的口水都蒸发的干干净净。
  史密斯知道会这样,顾不得双腿酸痛的不便,伸手抓住丹尼尔往一边跳去。
  速度不够快,丹尼尔的衣服被烧着,要想用水把火浇熄,可不知道要跑多远才有。挣开史密斯,在沾有火火口水得草地上不住打滚,也顾不得火火那恶心且有腥臭味的口水,只求能把火熄灭。
  “火火。”史密斯叱喝道。
  火火听到史密斯的声音,立即乍醒,看着史密斯和正在用地上残余的唾液灭火的丹尼尔,知道自己犯下错误。把头低的趴在地上,听候史密斯的处置。
  “谁让你乱喷火?”史密斯严肃地盯着火火问道。这是丹尼尔第一次看见史密斯这么严肃的表情。怕他情绪再激动几分便一发不可收拾,站起来,拉了拉史密斯的衣袖,道:“哥,算了,是我的错。我不应该随便吵醒火火。”
  “你先去换一套衣服吧,这身衣服都烧烂了,不能再穿。”史密斯严厉地对火火道:“以后他也是你主人,知道了吗?”
  丹尼尔对自己恭敬,只要他不大格雷的注意,即使把火火的占有权分他一般,对史密斯而言也无所谓。
  火火哀求般低声嚎叫了两声,慢慢爬到丹尼尔身前,像小狗一样用自己庞大身体蹭着丹尼尔。
  丹尼尔刚开始还以为火火又要怎么对付自己,看到它像小狗般蹭自己,才放下心来。不过他不是很习惯被如此的庞然大物蹭自己的身体,躲到史密斯的身后,道:“哥,我这套衣服被烧烂了,原本那套不知道被谁丢了,现在没衣服可换啊,怎么办?”
  “说的也是,你昨天才来,他们还没有给你量身做衣服。况且你这套衣服也是我的,我让下人们再找找,看还有没有你合适的衣服。”史密斯看见丹尼尔不断地躲火火,知道他还不习惯被火火这种“亲昵”的方式对待。道:“火火,你先睡一下,我们很快回来。”说完,由丹尼尔搀扶带着去找衣服。
  “怎么找不到?衣服都被丢光了吗?”史密斯把放衣服的小柜子翻得乱七八糟,一件衣服不合适,就把它丢到地上。
  一名婢女走过,看见丹尼尔站在门口,请安后问道:“二少爷,您在做什么?”
  丹尼尔低头尴尬地看了看被烧得只剩半条裤子得衣服,指了指房间里面的史密斯,道“大哥在找一件我合适的衣服给我换。”
  看见丹尼尔的衣服,不用想也知道是火火的“杰作”。站在门口对史密斯道:“大少爷,您不用找了。这些都是您合适的衣服。那些以前穿过的,早就被管家婆收好了。”
  “管家婆是吗?她就是喜欢把东西收起来,真是的。”史密斯自言自语,让史密斯搀扶着自己向管家的房间走去。着门,
  “管家婆,我八岁时候的衣服你都收哪去了?”史密斯站在管家房前使劲拍问。
  管家婆在贝克汉姆家没有职务,只是管家为贝克汉姆家族鞠躬尽瘁,格雷让管家把一家都接来住而已。管家婆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把贝克汉姆宅里没用的东西全部收起来。
  “来啦来啦,不要那么用力,门都烂了。”管家婆在床上穿好衣服走去开门,道:“原来是大少爷和二少爷,你们有什么事吗?”
  “请问……”丹尼尔还没说完,史密斯抢着说:“管家婆,我八岁时候的衣服你都放哪去了?快给丹尼尔拿几套过来,不然他肯定不够衣服用。”
  管家婆看了看丹尼尔的衣服,还没说话,史密斯催促道:“快点啦,我们赶时间。”
  “好好好,两位少爷稍等一会,我这就把衣服给你们拿过来。”管家婆走进房间,大声叫道:“不过,衣服上会有很多尘,要不要先洗一下?”
  “算了,管家婆,不用了。你让我爹把裁缝叫过来,中午给丹尼尔定做衣服。”史密斯道:“丹尼尔,你就继续穿我的那些大号衣服,大一点无所谓啦,反正是兄弟。”
  再次回到史密斯的房间,史密斯打开小柜子,随便拿出一套刚被下人叠好的衣服丢给丹尼尔。
  “哥,这套好像比之前的还大。”丹尼尔换好后,提着裤子道。
  “差不多啦,反正裤子还没至于掉下来就是。”史密斯笑了笑,突然变了个样,道:“不好,约了珍妮,我们快走。”说着,似乎忘了疼痛,拉着丹尼尔用飞一般的速度跑到火火面前。
  火火很乖地趴在地上,等待着史密斯和丹尼尔过来。看见他们两个,跳起来扑了过去。完全就是一座小山一般,把两人压的只能看见一颗头而已。
  “起来,火火,很难受。”丹尼尔喘息般叫道。
  “它很快就会起来,你必须要习惯火火的这种热情。不然,你会很痛苦的。”史密斯像是说笑一样的表情对丹尼尔说。
  没一会儿,火火站了起来,用它那足有人宽的舌头舔了舔史密斯的脸,那恶心且腥臭的口水沾的他满脸都是。
  丹尼尔知道自己也会受到这样的“待遇”。立刻转身,趴在地上,像泥鳅一样快速的蠕动着,想要逃脱火火如此的热情。
  可能是火火不喜欢舔头发,看见丹尼尔背对着自己,没有去舔他。向后退了两步。
  过了一会儿,丹尼尔还没感觉有被舔得感觉,小心翼翼地把头向后微转,看见火火已经退的老远,才安心地站起来。
  看见丹尼尔站起,火火热情地大步向前,那足有半人长的舌头轻快的向前一伸。丹尼尔还是“接受”了它热情的“待遇。”
  “走吧,去洗洗脸。不然自己都受不了。”史密斯对丹尼尔道。那一滴口水都有手指头那么大,悬挂在他的下巴那。
  “快点,我受不了了。”丹尼尔一副恶心的样子,用手把口水擦掉往地上甩。
  史密斯笑了笑,和丹尼尔跑到远处装满水的水缸旁,舀起水洗脸。
  “哥,火火每天都这样吗?”丹尼尔问道。“如果它每天都这样,我还是不要接近它的好。”
  史密斯又笑了笑,道:“快,再不过去,珍妮肯定会生我的气。”说着,如同悍匪一般拖着丹尼尔向火火跑去。
  跑到火火面前,丹尼尔特地绕道它后面才敢上去,否则,又不知道自己会受到怎样热情的“待遇”。
  “火火快跑,我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城西。”史密斯焦急地叫道。
  瞬时,地上的泥土被火火踏得飞起,旁边那棵原本只剩下几片树叶的大树把最后的几十片叶子也抛弃掉,火火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不好,火火又出来了。”在贝克汉姆宅门前行走的人慌忙逃跑并大声叫道,让别人不要走进这块“死亡之地”。
  路上自然是没有一个行人,一些在二楼屋子的窗口中看着火火背上的人,似乎把刚刚成为贝克汉姆家二少爷的丹尼尔也列入了三大恶人排名榜,现在到了他们两兄弟争一高低的时刻。
  城西郊外,珍妮在一棵大树下乘凉,见史密斯迟迟不来,不禁有点不耐烦,跺着脚,道:“这个史密斯竟敢骗我,看我以后还理不理你。”
  没一会儿,听见轰隆得脚步声,还有钢铁般的撞击声,就知道是火火跑来。她高兴地站起来,望着城门,却还没见火火的身影,朝着城门跑去。
  “珍妮,你干嘛?要回去了吗?”奥兰多正在扎马,看见珍妮朝城门跑去,问道。





    初识斗气 第十四章 练武(中)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7…22 10:29:23 本章字数:4252

 史密斯还没到城门,已从老远看见珍妮,看见珍妮,双腿似乎不痛了,迫不及待地从火火的背上往下跳,差点没摔着。他刚站稳就朝着珍妮跑去。
  “你来接我的吗?”史密斯问道。
  “你一天没成为战士,一天都不是我的老公,不要把我们的关系弄得好像很亲密似的。”珍妮指着火火头上的丹尼尔,道:“把丹尼尔介绍给我认识,好吗?”
  史密斯自讨没趣,幸好这里只是城门,离他们练功还有一里路,不然被奥兰多等人听见了,不知道又会怎么嘲笑自己。他很大方地指着丹尼尔,看着珍妮说道:“这是我弟弟,丹尼尔。你也认识。”然后用另一只手向着珍妮。“这是我未婚妻,珍妮。弟,你可得给我照顾好嫂子!”
  “知道了,哥。”丹尼尔道:“嫂子,你好。”
  “谁是你老婆?你还没成为战士。”珍妮瞪了史密斯一眼。很优雅地看着丹尼尔,带着微笑点头解释道:“你好。其实,我不是他未婚妻,你不要听他胡说。”
  丹尼尔点了点头,他对珍妮是谁的谁,一点也不在乎。对史密斯道:“哥,我们还练武吗?不练的话,我回去读书了。”
  史密斯似乎很不满意丹尼尔只想着读书而怠慢珍妮的样子,笑嘻嘻地对珍妮道:“我先去练武了,你也想看着我成为优秀的战士为小镇争光吧?”说完,向伊恩大步走去。
  “嘿,我们的史密斯少爷又来练武了吗?”伊恩看见史密斯走过来,大声嬉笑道。
  他后面的那群孩子很想大声的跟着嘲笑史密斯,不过畏惧他后面那只差不多一层楼高的火火,只敢在心里嘲笑。特别是奥兰多,他还记得史密斯昨天说过,如果自己输了,就得被火火用火焰烧自己的屁股。更是不敢嘲笑他。
  史密斯显然是被气到,回头看了看珍妮的表情,心里告诉自己不能发火。勉强地扬起嘴角,道:“没错,史密斯大爷我又来了!不仅如此,我还把我弟带过来从基本练起。我想不用三五七个月就能赶超你们,到时候你们就得跪倒在地崇拜我们两兄弟。”
  奥兰多终于忍不住,被史密斯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地把自己踩下去,即使他有火火保护着,也难以压制自己的怒火。一脸怒色地站起道:“就凭你这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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