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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不死魂珠-第12部分

小说: 不死魂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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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如果他的孩子没有一个像史密斯那样的话,我们移居到他那也不错。最起码离家乡不远,这算不得离乡背井。”
  天色又暗下少许,每张桌子上都有几份精致的菜肴和平常没有资格尝到的威士忌酒。四人一席,除了迎客厅中央的那张古木色座椅显得特别醒目,其他的座椅一律绿色。大人无序地坐在迎客厅和前院,几乎关系好的便四人一桌,反正酒菜都一样,只要见不到史密斯那惹祸大王,坐在大门外反而更开心,不过要给格雷面子,不得不坐在院内。
  “怎么主角还没登场?”一个人等了许久,问道。
  “呵呵,时间到了,主角怎么会不登场?”格雷指着迎客厅一侧的帘布,道:“主角这不出来了吗?”
  帘布被揭开,一个头光秃秃的、神情憨实,似乎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小孩穿着一套松垮的衣服走出来。他便是丹尼尔。
  顿时,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好像事前排练过一般同时站起。大人们手中举着盛满威士忌酒的酒杯,小孩们极不情愿地举着盛满葡萄酒的酒杯向丹尼尔致敬。他们暗地里偷笑,这个所谓的二少爷,不久前才被大少爷的宠儿火火好好地“招待”了一番。
  小孩们原本可以喝上几杯威士忌酒,他们的爸爸妈妈怕酒太浓烈,把可能是唯一一次能喝上对他们而言是最珍贵的美酒的机会给丢失了。
  “这小孩,不是早上向我问路的那人吗?怎么会成了格雷的义子?”一个人瞧着丹尼尔,不解的自问。
  丹尼尔看见他们每个人都高举着酒杯,憨憨的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定在原地不动,还是被格雷拉到身旁;低头看了看桌面,桌子上还有一杯威士忌,他不知道自己该拿还是不该拿。
  格雷看了看丹尼尔的样子,问道:“怎么了?回敬他们啊!”说着,拿起威士忌放到丹尼尔的手中。
  丹尼尔学着格雷那样回敬他们,刚喝第一口威士忌便被呛得把酒吐在地上。他慌张地放下酒杯,酒杯不慎被丢落在地,管不得那么多,只想着不要得罪和格雷一样地位的霍德便好,连忙用衣袖为霍德擦干占有几滴威士忌的衣服,不住得对霍德说:“对不起,对不起。”
  霍德一时不知发生什么事情,装作很大方地说道:“没事,快点做好吧。”实际心里偷笑格雷竟然认了这么一个白痴为义子。
  坐在大门外的小孩不知道发生什么回事,可院内的大人却看得清清楚楚,打从心里把这从未见过的小孩判为白痴,只是不明白格雷为什么收了这么个白痴还如此自豪,丹尼尔究竟有什么可以让他倍感自豪的?
  格雷一阵尴尬,可他身为镇长,若这点小事都不能处理好的话,还怎么当这镇长?示意下人把地上的酒杯处理好,示意大家坐下。
  丹尼尔做好,看着满桌子的美味菜肴,口水都流了出来。见附近几桌子的居民都有滋有味地品尝着菜肴,问道:“这些食物,我都可以吃吗?”
  “当然。”
  丹尼尔一手一只鸡腿,粗鲁地把鸡腿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撕咬。鸡腿的滋味,他无法形容,只道这是世上吃过最美味的食物。比起以前那吃不饱,没有营养的烂面包,完全是天壤之别。
  “丹尼尔,怎么如此这样没礼节?”格雷见丹尼尔那吃相,又看了看霍普那得意得在偷笑的嘴脸,叱喝道。
  丹尼尔一怕,连忙放下鸡腿,赔礼道歉道:“对不起,我一天没吃食物,所以……”
  中午的时候,格雷还不知道丹尼尔有过目不忘的本能,也没有想过要认他做义子,怎么可能在意一个下人有没有吃饭,下人都是按时到指定的饭厅进食,可丹尼尔却不知道有饭厅这地方。
  格雷笑了笑,道:“你午饭没吃吗?不打紧,你饿了先吃吧,没力气可不行。”
  听到这话,丹尼尔又拿起鸡腿,这次他不敢那么大口的吃,小口小口地,鸡腿被烤的油都滴出来,丹尼尔不懂得品尝,只道这油很美味,鸡腿更好吃。
  见格雷和丹尼尔开动,人们跟着吃饭。
  还没吃上两口,格雷突然站起,道:“多谢在座各位前来赴宴,现在我隆重得介绍我的义子。”他把正在吃东西的丹尼尔拉了起来,一手搭着他的肩膀,一手向着他。“这是我的义子,丹尼尔·贝克汉姆”
  丹尼尔看了看格雷,又看了看前后左右还有大门外的数千双眼睛盯着自己,连忙把两手的鸡腿给丢到碟子上,然后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油脂。
  人们无奈的停下手,把手中的刀叉放好,站起来强作笑脸,贺喜道:“恭喜格雷老爷,恭喜丹尼尔少爷。”
  “老贝,这就是你的义子?没什么特殊的,你这么大肆宣扬,就为了他?”格雷身旁得霍普拿起威士忌,一边喝一边上下打量丹尼尔,看了看他那好笑的样子道:“很一般,十足长年累月没吃饭的乞丐。”
  “待会儿你就知道。”格雷被霍普当众侮辱,自然很不爽,冷冷的回应。“各位,相信你们都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要认丹尼尔做义子吧?”
  格雷为什么要收义子,而为什么又要认丹尼尔做他的义子,没什么人想知道。他们想知道的是,丹尼尔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史密斯,这顿晚餐究竟能否顺利吃进肚子里去。
  不过,这些事情当然要知道个所以然来,不然又来个史密斯都不明白原因,不是死得更惨?
  “请格雷老爷一解。”不知谁说了这句话。
  格雷正在幻想着几年后,丹尼尔当上了帝国的大臣,对别人说,自己是格雷·贝克汉姆的义子。想到这里,口水不觉地流了出来,滴在桌面上的那份牛排上。忽然被他们打断了这个美好的梦,晃了晃脑袋,问道:“你们说什么?”
  见格雷的样子,不知道他在幻想什么,肯定不会是好事。居民暗自为这顿晚餐担忧。
  “请格雷老爷一解为何认二公子。”
  “你们都想知道,我就讲解一下吧。”格雷自喜道:“用不了三五七年,丹尼尔便会扬名天下,到时候我这个做爹的,不也会跟着出名?不仅如此,你们每一个都会沾上他的光,丹尼尔小镇不再是无人知晓得偏远小镇。”
  格雷的声音很响亮,连大门外的小孩都听得清清楚楚。
  早上的时候,史密斯便在他们面前自吹自擂,说丹尼尔的记忆力有多好;原本还不信,现在连格雷都这么对大家说,还要摆这么大的酒席,恐怕不假。纷纷跳起来,越过前方站起的大人,看着丹尼尔,再次打量了丹尼尔一番,可还是不信他有这么好的记忆能力。
  大人们当然不知道丹尼尔有什么能力与资格在国家内扬名,一脸疑惑的问道:“老爷何出此言?”
  “因为,我的丹尼尔是天才。”格雷得意的挺起胸膛,一脸鄙视得样子看着霍普“他一定是整个帝国,不,应该是整个世界最聪明的天才。”
  说是天才就算了,还要吹擂是整个世界最聪明的天才,不是让别人笑话吗?他们不想在这个对于格雷而言是重要的时刻丢他的脸。现在让他丢脸,可能会让自己缴纳双倍的粮税也说不定。
  贝克汉姆宅内的大人装作十分崇拜仰慕的样子看着丹尼尔。
  格雷拍了拍身旁的丹尼尔。
  “什么事,老爷?”丹尼尔一时忘记了史密斯的话,贝克汉姆就是自己的爹。一时口快又叫了“老爷”,立刻矫正道“爹。”
  所有人都瞪大眼睛,这就是格雷口中所谓的天才?可脸上不能让他看见自己在笑,只能心里笑得不可开交。
  格雷尴尬得直想找洞钻进去。不好下台,唯有继续在这里厚着脸皮继续自吹自擂。
  “既然,你们都想知道,丹尼尔怎么聪明。我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一下。”格雷的自信已经没了一大半,“你们有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随便是什么,保证丹尼尔一眼就能记得住。”
  丹尼尔在他们心里的形象已经定了位,原本就不信他会是什么天才,现在这么一弄,根本就是个白痴蠢蛋,还见识什么?





    初识斗气 第十二章 晚宴(下)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7…22 10:29:23 本章字数:4510

 一人为了配合格雷好下台,也为了前来赴宴的兄弟朋友可以安安稳稳地吃完这顿晚餐,大胆走到面前,问道:“16324985972165218,我随便读的这些数字,你能记得住吗?”
  “16324985972165218。”
  那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读了哪些数字,只是为了为难丹尼尔罢。
  只听丹尼尔十分顺口地背出来,便认为他是随口乱造的。尴尬地转头细声问了问身边的人,“你们记得吗?我只记得1632498,其他的都忘记了。”
  “你自己说的都不记得,我们怎么肯能一下子记住?”
  “我记得249857。”
  “我记得后面几个,721685。”
  “后面是65219。”
  “白痴,是218,我记得清清楚楚。那是我结婚的日子,二月十八日。”
  提问的那人疑惑地问道:“那,他真的一字不错的背出来了?”
  不知谁说了句:“或许这些数字连起来比较顺,容易记,他刚好记得。其他东西,他不一定能记得。”
  “那,你说有什么办法能证明他记不得太多?”他身边的人问道。
  “唔……”那人想了许久,道:“有了。”
  他一副胸有成足的样子走到丹尼尔面前,客客气气地问道:“二公子,容我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丹尼尔没说话,格雷已经兴奋地帮他回答:“没问题,什么问题,丹尼尔都能记得住!”
  “1)贝克汉姆家族、2)无上高手、3)火焰、4)无鳞龙、5)魔杖、6)丹尼尔、7)冰晶、8)火火、9)刀、10)大魔导。这十个无关联的字词,您记住了吗?”那人笑了笑,道“那,我随机抽问,可以吧?”
  格雷对丹尼尔的记忆力是绝对有信心。丹尼尔先前口误只是一个意外。再次抢在丹尼尔之前回答:“没问题,丹尼尔肯定准备好了,你就问吧。”
  “第三个。”
  “火焰。”
  “第八个。”
  “火火。”
  那人开始紧张了,他原本的自信和胸有成足的样子不知道跑到哪去,额头上的冷汗都流了出来,用手擦了擦冷汗,回头看见那些对自己不屑而对丹尼尔充满好奇的眼神。
  “第一个。”
  “贝克汉姆家族。”
  “第九个。”
  “刀。”
  “怎么他真的能听一次就背出来?”下面的人充满疑惑,“要是让我把毫无关联的词组听一遍就背出来,我可做不到!”
  丹尼尔伸手让那人不用再提问,“我把你先前问的和还没问的倒背一次给你听吧。”
  他清了清嗓子,把这些一口气背了出来。看他们还是不信,“大魔导、冰晶、丹尼尔、魔杖、无鳞龙、无上高手、刀、贝克汉姆家族、火火、火焰。你回忆看看,有没有错。”
  格雷自然记不得这些又长又臭,且听起来毫无关联的字词,但他相信丹尼尔的记忆能力,确信丹尼尔是一字不错地背了出来。双手使劲地拍掌。
  其实这十个听起来还无关联的词组可以按照某些方法接连起来,这便可以容易记忆。别人不能听一次就把这些单词全部记住,可提问的那人自有他的办法记得。他一脸颓丧的样子,如同行尸走肉般一步一步地走下台。
  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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