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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人人都爱美少年-第1部分

小说: 人人都爱美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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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我,凌晨,女,25岁,孤儿,当红偶像。为了出人头地,我可是下了大功夫了。为了报复当初抛弃我的父母,我就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认识我。当星探发掘我去做偶像时,我感到机会来了。
拼命学习各种东西,唱歌,舞蹈,演技等等自然不在话下。要出席各种节目,所以我还要学习厨艺、骑马、插花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是以古典美女形象为卖点,所以琴棋书画我也要做到样样精通。
当我成名之后,才发现,原来“报复”这种东西,其实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
成就感!那种被歌迷们包围的感觉,那种居高临下的俯视感,那种玩弄别人于鼓掌的刺激感,这些才是我所追求的!
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请叫我女王大人!
但是,就在我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我死了。为了摆脱疯狂的歌迷,遇上了车祸。灵魂离体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时空的缝隙。
想继续活下去的感情,使我飘向了时空缝隙,接着,眼前一道白光,我失去了意识……


新生(一)

“……可怜的孩子,本来就是没父没母的孤儿了,林老爹也是个软弱的人啊……”
“才七岁的孩子……幸好我家的娃已经过了这个年龄了……”
“……唉,不说了。赶快弄好了走吧……”
我还在迷糊中,听到了这些声音。随着意识的清醒,我渐渐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装饰豪华的祠堂一样的房屋,眼前是供品……供品?!我被供着?看看自己,好像穿着戏服一样的华丽衣衫,头上好像也戴着奇怪的饰品。可是为什么我会被供起来?
爬下很高的供桌,才发现现在的身体是个小孩子。我记得自己出了车祸后,就飘到了一个有着刺眼光芒的地方。看来是借尸还魂了……
先搞清楚是什么地方再说。出了祠堂,外面空无一人。满地的纸钱和香烛证明了刚才有一场祭祀活动进行过。
该不会是那种用童男童女作为供品,祭祀山神、水神之类的活动吧……这孩子真可怜……
这时传来了脚步声,吓的我赶紧躲到祠堂里的供桌下。还好有长长的桌布盖住了我的身体。
“……!那孩子呢!”一个冷酷的声音想起。
“怎么回事?明明刚才还在呢!”
“好不容易有了点线索,现在又断了!”
“可是……那孩子已经死了,找他有什么用?”
“死活都无所谓,只要找到那孩子的身体就行了!”
“会不会是有人先行一步?”
“你是说……他们?”
“有可能。”
“……走!”
过了好一会,我才敢爬出桌子。乖乖!我不会是进了一个麻烦的身体吧……这是非之地,赶快离开的好!
这祠堂建在半山腰上,想要下山,可真是难坏了我这小胳膊小腿的。一路上还要不被人发现,躲躲藏藏的直到天黑才下山。直觉告诉我,不能被发现,否则就要再死一次了。
山下有一个小村子,趁着夜色,我悄悄溜进去,希望能找点吃的和穿的。祠堂里的供品没敢动,那可是用来供我的,总决的很可怕。而且也不能穿成这样招摇过市,不是明摆着说“来抓我啊~”嘛!
很幸运,找到一个粗心的主妇忘记把洗过的衣服收回去,我悄悄偷了一套小孩的衣服,又趁势摘了他家后院的黄瓜。然后躲在村子的角落里,换了衣服……然后,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胯间的那个是……
当时真是很想尖叫出声的。
我还魂的这个身体……是个男孩……


新生(二)

三天后……
我惊讶于自己的适应力和生命力之强。自从知道自己是个男孩子之后,只是稍微的惊讶了一下,安慰了自己,正好以男人的身份活一次也好。
天亮后,我偷偷躲在向镇上送茅草的车里。很热,又很扎人。但是我硬是忍了下来。到了镇上,又偷偷跟在别的车上走向下一个未知的目的地。总之,里那个地方越远越好。
三天下来,我只吃了半个馒头和一个干掉的苹果,居然也撑下来了。而且也大概了解了这个世界。
一个类似中国古代的社会,我所在的国家叫做华曦,看起来像是个富饶的国家,乞丐很少,道路干净整洁,人们穿的也不错,至少没有人穿着破衣烂衫。
但是,我一个小孩子,怎么能在个地方生存下去才是最难的。而且好像又是个麻烦的身体。
三天没有洗澡,我已经受不了了,所以在我偷偷跟着的车队经过一条小河的时候,我义无反顾的下了车。
已经适应了这个身体,即使看到自己的裸体也没有什么好惊讶的了。在现代社会,男人的那个东西早就见怪不怪了,更何况是个小孩子!
清凉的河水冲洗着身体,我感到无比的惬意。幸好不是寒冷的天气,我仔细的洗干净了身体,又把衣服洗了,挂在树上晾干。
洗衣服的时候,我无意间看到了自己的脸。
好可爱哦~~~身为当红偶像,超级美女的我,都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孩子。那些人真恨的下心来杀害这么可爱的孩子!不是人类!恶魔!但是……真的好可爱哦~~
见过对这自己的脸发花痴的人没有?这里就有一个!不过严格说起来,这并不是我的脸。所以,既然有这么得天独厚的条件,不好好利用怎么行呢?
我,凌晨,不但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还要活的比谁都好!我向着自己发誓。郑重的表情更显得这张脸的绝世出色。
一个光着身子的小孩,站在树下,一脸的凝重……
等衣服干了,我开始了自己的计划……
这是一条通向城里的路,平时很多商家都要经过这里。还会有些出来游玩的夫人小姐们。我的目标就是后者。
正想着,一辆高档的马车向这里驶来。健壮的马匹,马夫的穿着朴素却有着极高的品味,马车也是非常的精致高档。就是它了!
我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


新生(三)

只听一声马的嘶鸣,马车停在了我面前。幸好这辆车是慢慢行走的。
“小兄弟?又没有受伤?”马夫赶快下来看我。
很好,马夫不经过主人同意就先来看我,说明这家的主人是个仁慈的好人。
“祥子,怎么了?”车里传出一个温柔的女声。
“夫人,有个小孩子在马车前摔倒了。”
“又没有受伤?”声音有些焦急,从马车里走出来一个贵妇人。虽然不是很美,却是非常的有气质。看来,我抽了一个上上签。
她走过来,不嫌弃我的粗布衣服和满身的尘土(刚刚跌到弄上的),查看着我有没有受伤,眼里的关心不是假的。
我故意把手藏在身后引起她的注意。刚才把手蹭破了,这是计算之外的事情,但是好像起到了意外的效果。果然,她拉起我的手,看到冒出的血丝心痛不已,用身上的手绢为我包扎。
“可怜的孩子,你父母呢?”f
我茫然的看着她,摇了摇头。经验证明,这样的表情比哭泣更能引起同情。而且我还有一张超级可爱的脸。“我不知道,爹昨天就不见了。”这样说的好处就是让听的人自己理解。
果然,那贵妇人用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对我说:“好孩子,别担心了。跟我回去吧。”她大概认为我被抛弃了。
我依然茫然的看着她。她更加温柔的对我说:“孩子,来吧,跟我回家。”我顺从的跟她上了马车。心里偷偷比了一个“V”,耶!
到了贵妇人的家,我一直装作茫然的样子,没有好好看清楚是个怎样的地方。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有钱人的家!
见到了这家的主人,我知道,有一场仗要打了。男主人是个风度偏偏的美中年,年轻时一定是个万人迷。他可是比夫人难对付多了,我要小心。
“夫君,这孩子好可怜,我们收养他吧!”
见爱妻这样恳求着,男主人露出宠溺的微笑。“等我问问他。”
那男人看向我时,眼里多了严厉的神色,我不动声色,脸上看不出表情。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父母呢?”声音很温和,但是,我知道,绝对不能让他看出破绽。
“我叫凌晨……我不能回家……”我低声说着。
“不能回家,为什么?”
“我回家会让父母为难的,反正我是多余的孩子……”眼神闪烁,表情的声音都显露出动摇。“他们说我是拣来的,所以才会不要我吗……”带着淡淡的哀伤,握紧拳头,小小的身躯微微颤抖着。这样才能解释这么可爱的我为什么会被抛弃。
看的旁边的贵妇人眼泪都留下来了。“夫君,我们收养他吧,太可怜了!”男主人没有说话,他还在考虑。真是个谨慎的人。但是他没有怀疑我,所以,我要在催他一下。
我抬头面对他,却没有看他。“我是没人要的孩子吗……”声音平淡到没有感情,像是问他,也像是问我自己。这句话可是经典的台词,我就不信他不上当!
“唉,可怜的孩子……”果然,男主人动摇了。装成这样绝望的孩子果然能激起绝大多数人的同情啊!
就这样,我成了这个家的一员。


林家(一)

新爸爸名叫林知轩,新妈妈何芳菲。这里是华曦北部最繁华的城市——鸾州。林知轩本是有名的剑客,与富家小姐何芳菲的恋爱曾一度遭到何家人的反对。何芳菲是何家老爷得独生女,自然不愿她跟着一个江湖人物吃苦受累。为了能名正言顺的娶到美娇娘,林知轩用了短短三年就建立起北方第一大牧场。被称为商业奇才的林知轩终于得到何家认同,抱得美人归。
之后,林知轩把何家的生意越做越大,现在已是全国有名的富商,旗下产业遍布各个行业。“菲轩”,成为最有保证的品牌。
华曦国,都城——徽京。制度和中国封建帝王制一样,服侍类似秦汉,民风也很开放。语言文化等都和中国古代极为相似。使用的文字和汉字稍微有所区别,货币、路程、重量的单位也和中国古代及其相似。
以上。
这些是来到林家之后,我调查到的。总体而言,这是个对我非常有利的条件。只要我抓住机会,那么,我名扬天下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接下来,就是慢慢培养和新父母的感情了。目前,林知轩夫妇有一子一女,哥哥林微君十岁,妹妹林薇雨,四岁。刚好和我各差三岁。继承了父母的优点,天真善良的好孩子。对我很好,没有一点少爷小姐的架子。我现在的身份是林家次子,林蔚晨。
首先,先装作是个谨小慎微的孩子,获取广大群众的同情,然后慢慢的,看起来像因为林氏夫妇的关爱以及兄妹的亲情转变为一个“普通”的孩子。计划完美,执行的也很完美,所以,很快,我俨然成为林家真正的二少爷了。
我到底又没有良心呢?林家待我如真正的儿女一般,可我却处心积虑,步步为营的算计着。有时候我问自己,何不把他们当作真正的亲人呢?答案是我做不到。被亲生父母抛弃,因为长大好看而在孤儿院里受到排挤,进入演艺圈看尽了钩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我没有经历过的?
所以,金钱,权利,名望,只有这些才是真正不会背弃你的东西。只要你做的好,隐藏的好,那么你就是各成功的人。所以,我没有良心。
林知轩请最好的老师教导我们。而我,则是最有天赋的学生。因为之前我早已学会了这些,稍微变化过的知识对我来说不费吹灰之力。林知轩亲自教我剑术,这个身体本身也是练武的奇才,再加上我勤奋努力。所以,六年后……
“听说了吗?武林大会上,林家二公子林蔚晨力挫个大高手,虽然最终没能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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