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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与你重生-第14部分

小说: 与你重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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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维庭那边有结果了?”齐姝琴的语气格外平静,仿佛刚才的插曲从未发生,倒是云朵阴着脸不吭气,弄得其余灵或多或少都有些发慌。
  “是。”许乐之刚刚见了齐姝琴顶走简薇的凶悍模样,心中略感解气的同时,也深知逆鳞不可拂——简薇后台硬,这齐姝琴的来头也不小,自己何必趟浑水呢?再想到这个月的绩效工资问题,他更是不敢再耽误这案子,格外痛快道,“小顾说他走访了常芸的所有邻居和房东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常芸四周的邻居们以及房东一家暂时没有附体迹象,其居住房屋基本干净。第二,所走访各家几乎都有车本,距离最远的要数房东家,但他家的车是黑色的。和他们同楼的一户住家倒有一辆灰色车子,而且号牌似有遮挡痕迹。但据房东介绍,这户人家歇年假旅游去了,并不在家,也没见他家车子有异动。第三,常芸以及三位死者其余的关系者还在排查当中。第四,小顾建议组长快些配备缉灵部专用手机,方便大家直接向组长汇报。还有——”许乐之往下按了按,“嗯,小顾说如果咱们还想起什么需要找房东核实的内容要尽快,因为房东可能出门。”
  “好的,让小顾先按着他的思路做事,随时保持联系。”齐姝琴按了按太阳穴,董霄冷声说:“恕我直言,小顾的汇报就目前来看,对本案并无太大助益,排查的圈子并没有小,反而愈发扩大。按着这个思路去排查宿主,恐怕根本看不到时日。而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董霄说的对。”齐姝琴支持了他的意见,“不能这样大海捞针……”她陷入沉思,董霄又道:“在我做警察的时候,我对这类案件的第一个想法会是——凶手如何进入的?既然我们认定附体灵借人体进入的可能性较大,那么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人,是如何悄无声息地进去的?杀人可以借助安眠药,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人又是如何把安眠药混入纯净水里的?他是水站员工吗?”
  许乐之懒洋洋道:“拿钥匙呗。”
  “那是租的房子,租户都会换锁。”董霄慢条斯理。
  许乐之翻白眼说:“那可不一定,我租房子的时候就没换大门锁,因为房东死活不让拆旧锁,可那价位的房子不好找啊。所以说啊,这种租赁问题可麻烦了,租到让大家都可心的房子实在太难。”
  “我怎么记得案子里有提过常芸换了门锁啊……”苏吉不自信地提出看法。
  齐姝琴看着他,“我记起来了,好像是卧室门锁。但没说大门。”
  会议室内一片沉寂。
  齐姝琴拿过许乐之的手机,拨通了顾维庭的阴阳号——一个奇特的念头闪进来,这是第一次给他打电话,第一次通过通讯工具来倾听他的声音……
  “喂?小乐?”不容她多留恋,顾维庭懒懒的声音已从阳间那头传来,夹杂着阴阳转换时候的噪音。
  齐姝琴定了定,“……是我。”
  “啊?组长?”
  陡然间有些难过,为了顾维庭生疏的称呼。多年前的一声声温和的“琴儿”几乎就回响在她耳边,亲切仿佛前刻还在聆听。
  可定神再去听,只是干巴巴的一句“组长”。这声调语气还不如称呼“小乐”那般平淡自然。
  是什么让彼此之间的距离好远?时间还是记忆?
  时间,时间……齐姝琴想起来了,现在时间不多,绝对不是容忍她伤春悲秋的时候。
  “顾维庭,你说和房东同一楼的一家有一辆可疑的车子?”
  “是。但是那家人都不在,我刚才已经确认过了,信箱里的报纸攒了很厚的一摞。”
  “是房东告诉你,他们旅游,而且是休年假旅游?房东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
  “我打听过了,房东是他家男主人的上司,这好像是公司分配的住房。”顾维庭调查得也不含糊。
  “房东是男主人的上司?那如果男主人的职业是司机呢?”齐姝琴冷峻道,“住的这么近,恐怕老板的司机是最有可能的了。”
  “有可能,但是也要查证。”
  “我们没时间了。你说房东可能出门?”
  “我进屋前在门外偷听了会儿,房东老婆好像在责问房东买火车票的事,房东在支吾搪塞。”
  “如果他不是搪塞,而是真的糊里糊涂呢?因为火车票是他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买的?”齐姝琴追问。
  那头的顾维庭沉默,齐姝琴听到空气呼呼刮进来的声音,似乎那一头的顾维庭在奔跑。她不敢惊动他,紧张地攥着手机,一颗灵心跳得激烈。手机紧贴着耳朵,听那风声阵阵外,再无半点动静。
  她就这样在另一边安静地等待着,陡然间感觉一切都有些不真实——小小的阴阳手机的两旁,连着的是本已分离的我们。
  那头风声一停,齐姝琴开口,“顾维庭?”
  心有灵犀般,他的声音也几乎在同一刻严肃而迅疾地传来,“我明白了。我立刻赶去常芸家,组长请通知裴清浅以最快的速度支援!”
  “顾维庭!”齐姝琴心里一急,“先不要打草惊蛇!”
  “车子不见了。我恐怕我来的时候,他一直在灵力测定的范围外远观,咱们已经打草惊蛇。我想他的目的就是融入玉剑,孤注一掷之下,常芸危险!”
  顾维庭说完,挂了电话。
  




13

13、第十二章 解决 。。。 
 
 
  高楼将城市围成一口深井,密麻的车子就在井底间前后“突围”。阳光行走于楼后,照得常芸的脸明暗不一。她迷惘地坐在后车座上,只感觉不对。从卢润仓促地带她上了这辆车子开始就觉得不对劲。当她接触到阳光的瞬间,模糊地发现身边这个人很古怪。
  他是卢润吗?
  她认真地注视后视镜中卢润的脸——初刻是他,棱角分明的轮廓让他像古希腊男神雕塑般浸透艺术之美。这是一张百看不厌也过目不忘的脸,让她迷醉至今。
  瞳孔不自觉地放缩,她不知是自己太累而看不清晰,还是车内的空气在阳光下产生神奇变形,或者是后视镜沾染尘埃。她忽然发现镜子内卢润那张亲爱的脸孔就像冰激凌一样,在炽热的阳光下融化变形,一把把带血的皮肉搅和到一起,淅淅沥沥地糊成一团,挂在下巴上摇摇欲滴——
  “天啊——!卢润——!”
  十指揪住座套,“你……你……你的脸?!”
  “怎么了?”卢润看了看后视镜里的常芸——他的脸很正常,双手紧握方向盘,控制着小灰车子在拥挤的道路上莽撞地并线加塞。
  “你的脸……刚才……”常芸难以置信地瞪视卢润的后脑勺,“不,不……有什么不对劲的……”
  她扶着额头,“卢润……”
  “你晕车吧?睡会儿。”卢润轻飘飘地说,“一会儿就到了,放心,上了车,咱俩就都安全了。”
  常芸捂着胸口,不是热,而是寒,从心底倒出来的寒气笼罩着她。衣襟后的小玉剑很硌手,她顺着衣服掐出玉剑的轮廓,捏紧它,心中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一切的古怪都是因为这个小小的装饰品?不对啊……这只是我和卢润从商场里一时兴起买的挂件,它只有一根食指的长度与粗细,怎会惹来泼天大祸呢?
  等一下……等一下……是我买的?还是卢润买的?
  
  常芸握紧拳头,用骨节去按揉脑袋——有什么东西正埋伏在头发下,顶着头皮要钻出来,痛得她萌生了跳车的想法。
  “睡会儿吧……”卢润的声音再一次轻飘飘地传来,常芸恍惚着,听着收音机里的两位主播也在重复着同样的话:
  睡会儿吧……睡会儿吧……
  不能睡!
  刚刚那张冰激凌般融化的脸又浮现在脑海中。常芸悄悄去看驾驶座上的卢润,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正泛着青黑。
  胃里一阵可怖蠕动,常芸的手指搭在门把手上——此刻的车子已被困得水泄不通,虽然在道路中央,但跑下去是不会被撞死的。
  “要不嚼点东西?”卢润递来一罐中瓶益达。常芸仔细观察他的手——和寻常男人一样的长短粗细,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手背上青筋严重突起,皮肤紧巴巴的褶皱——
  猛地抬起头,卢润的侧脸温润如玉,阳光下昭示着年轻人的风采。
  再低下头,那手——
  属于中老年人的突起和褶皱都不见了。
  “宝贝,怎么了?老观察我做什么?这么多年还没看够吗?”卢润玩笑着,“来,你不是最喜欢吃草莓味的么。”
  电光火石间,断掉的风筝线奇迹般地接了起来。
  “不。”常芸坐直身子,“我不喜欢草莓味,我喜欢薄荷味。你不记得了吗?”
  卢润微微一怔,随即笑道:“没区别……”
  “有!”常芸逼视他,“她喜欢吃草莓味的。我记得清楚,梧桐树下你们拥吻,你管她叫‘宝贝’,然后她抱怨你的口气,你便讨好地递上草莓味的益达,她说你真好,居然知道她最喜欢这个口味。”
  “你说谁呢?!”
  “你这次回来有什么目的?!”
  “你说什么……”
  “不要装了!你不是跟她出国去了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又来找我做什么?!你到底有什么目的?!你说!你说啊!”
  “你在说什么呢?我……”
  “你说——!”常芸撕心裂肺地尖叫,她并非全然向卢润发飙,更多的是因为她的头痛得快要变做两半,有太多的东西——似乎经历过,又似乎遗失在了某处,现在一并涌了进来,狭窄的管道被洪水冲击是必然撑不住的,同样的道理,这些超出她承受能力的片段也是她难以忍受的折磨。她无法一个人品尝,将它们统统化作声音的分贝加码上去。看在卢润眼里,此刻的常芸就是一个崩溃的大暴龙,全身上下都充满了令人厌恶的气息。
  “疯子!闭嘴!”卢润大吼一声,拳头砸着喇叭,刺耳的嘟嘟。
  仿佛听了军号得令般,常芸应声而起,胳膊穿过座椅的空隙,揪住卢润的脸,“扒下来!扒下来!这是张画皮!你不是人,你是个披了画皮的妖怪!给我扒下来!”
  “疯子!”卢润一拳过去,常芸一声未吭便仰在后车座上,身子变得软绵。
  前方的车流开始松缓,后方的车子不耐烦地催促,卢润骂了几句,重新启动车子。阳光还在楼宇后爬行,卢润放下挡板,脸色更加阴沉。
  本以为赶走了玉瑱,一切会很顺利。
  但没想到会卡在这个疯子身上!
  当初,他死了,但他不想离开阳间,跟着一群老鬼四处流窜,侥幸躲过引灵使的搜捕,在人间的一所大学校园内残喘下来。在老鬼们的指点下,他虚弱的灵体尝过了阳间人气的滋味,迷恋上附体灵采用的这种修炼方式。
  何必去轮回继续为人呢?人有什么好的?累赘的身体,复杂的感情,太多的限制和牵绊,比不得妖鬼逍遥。可妖鬼到底不及神仙高贵。他不当孤魂野鬼,也没有执着于一物、一地的劲头,便做了个附体灵。
  老鬼们说,冥府统计的犯罪率由高往低排,榜首是独来独往、随心所欲的孤魂野鬼,接着就是附体灵。孤魂野鬼不一定会侵害人类,但附体灵是必然要占据人类躯体的。所以,选择当附体灵,就是选择了让有朝一日会让缉灵部成员们逮捕的路。当一个附体灵虽然风险大,但也有无尽好处。附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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