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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穿越·清城绝事-第25部分

小说: 穿越·清城绝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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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品二号萧四十四狼的经脉穴道,和正常人的经脉穴道不太一样,加上它的哥哥试验品一号不喜欢我用别的生物做点穴实验……
  “万……万里独行,你在干嘛?!那个不是鸡胸啦……”
  “没经过为夫同意就拿‘憋滴男扔’做试验品,嗯?”
  “……要不然你教我点穴干嘛?连城璧刚好很疲惫,刚好睡着,我刚好按了他一下……不不不是隔空的是隔空的!”
  “你点他睡穴难道不是想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嗯?”
  “万……万里独行……你你你确定你是明朝人么?”
  “娘子,为夫已经有三天没有……”
  “装可怜是没有用的,万里独行!现在危机四伏,随处都有可能埋伏着逍遥猴的探子,还有这个小屋为什么出现在荒野之中你有没有想过,这里可能有机关……喂!听见没!”
  “……为夫耳力绝佳,这里四下无人。”
  “连城璧他是人!!!”
  “他听不见。”
  “他很聪明,醒来就会知道的。”
  “……那有什么,我们是夫妻。”
  ……
  长夜漫漫。
  万里独行被逼供。
  “你说江湖那么大,强盗那么多,有名的强盗也多,逍遥猴为什么就瞧上你咧?”
  “我行踪飘忽。”
  “你告诉我嘛~”
  “我武艺高强。”
  “……”…_…||
  “我比较倒霉。”
  他在笑着说,但话中却没有了笑意。
  “万里独行,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虽然强盗名声不好,但……我心里知道就行了。”我轻声道:“这样,万里独行就是我……一个人的大侠。”
  奉承话是要说的,保不齐就以退为进了。
  沉默良久。
  久到我以为自己会被闷死在他怀中。
  “我从关外入中原后,交了许多朋友。”他说,“有男的也有女的。”
  见他又沉默,我悄声问:“他们都讨厌你了?是不是因为你经常私造臭衣服?”
  “我那时候以为快意人生,无非就是和朋友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偶尔杀几个山贼肖小。”
  “哈?爱吃肉又是酒鬼,难道你以前是一个大胖子?”
  “直到他们死的时候我才发现,他们没有问过我姓什名谁,来自哪里……”
  “英雄莫问出处。”
  他又停了下来,呼吸声有些急促。我心里酸酸的,轻轻揉捏着他的心口。
  他的心跳得很快。
  “他们都叫我十一弟。”
  “他们,是十个人?”
  “是十三个。”
  “他们都姓萧么?”
  “不。”他说:“我一个人在街上走,听到有人唱歌,‘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从此萧郎是路人,我也是路人,只是路人……”
  这是一桩江湖仇杀。
  万里独行可能在某个组织跟人合伙干过一些黑吃黑的买卖,所以他们才相互不知道姓名只用数字做代号。
  后来那些人死了。
  他侥幸活了下来,变成了萧十一郎。
  他是路人萧郎,他也是那个十一弟。
  “我想,不能死。所以我勤于练武。”
  “……”原来他的功夫是这样练下来的。
  “我要把他们没见过的都见识过、他们没尝试过的甚至没有听说过的事都经历一遍。”
  “……”所以他对那本电子书那样有兴趣。
  “一个人要活十三个人的份。”他轻笑了声:“我一直很忙,所以我没有其他朋友。”
  “风四娘是例外。”
  “四娘是例外。”他重复了一句,道:“她很像八姐。但又不全是八姐。她和八姐最大的区别就是她喜欢收藏别人没有的东西。”
  她还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交别人没交过的朋友。
  难道这些都与那个八姐一样?
  原来……是这样的吗?
  萧十一郎真的只拿她当姐姐!
  那那那……那风四娘情何以堪啊!!!
  “她喜欢交朋友,来者不拒。你若是被她瞧上眼却不与她做朋友,她会想尽办法跟着你直到你点头为止。”他笑道:“我有时候觉得她是他们派来看着我的,所以我对她也很好,常常找她没有的东西送给她……小城,你别在意好么?”
  “没有哇,我不在意了。”
  “我说那枚戒指。”万里独行将脸埋在我肩头:“我当时只是习惯把稀奇的东西给她。天书上说送戒指是要许终生的,我那时不知晓你家乡的规矩。你说抵押,我不知压下的是终生……若知道,我不会送给四娘……”
  12/04/2009

  Part 31 一个什么蛋

  戒指。
  变色戒指。
  一枚廉价的变色戒指。
  一枚市面售价仅为人民币5元的变色戒指。
  ……
  我在脑海中翻着书——
  究竟是哪本书告诉他送戒指是许终身的?
  难道,是《魔戒》?
  约翰·托尔金:zzz……魔戒不是用来求婚的……】
  但是,戒指定终身这种情节放在穿越里是不是有点狗血啊?
  可这情节放在我身上就不是狗血那么简单咧。
  照万里独行那个误会的方式误会这枚戒指的经历,那应该是这样滴——
  冯可瑶对梁清城许了终身,梁清城对万里独行许了终身,万里独行又对风四娘许了终身……
  总结一下,冯可瑶童鞋定终身的戒指最终落到了风四娘的手上。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
  冯可瑶以一枚戒指,跨越时空定下了风四娘。
  这是跨时代滴、华丽丽滴百合。
  我囧然颤了颤。
  “万……万里独行,戒指的事我……没有介意。”我慢慢道,“我答应要以刀换那枚戒指。既然风四娘想要割鹿刀,那就当我用戒指与她换了这刀吧。”
  “可以……这样的么?”万里独行的表情似乎有些不悦。
  我心中警铃大作。
  我介意,我真的介意啊!全大明朝只有一枚变色戒指啊!!
  但是,我介意不是重点吧?
  ——告诉他变色戒指的市场价值?告诉他是冯可瑶给我的?然后再跟他解释定情戒指与一般戒指的主要区别?
  我一个哆嗦。
  万里独行是讲道理的。
  但很多时候要让他听道理,是需要经过很漫长的过程。
  这种漫长的煎熬,我对成为一尾造型优美的鱼骨没有多少兴趣。
  还是不告诉他咧,反正嫁都嫁了,戒指是不是重点已经不重要了。
  我正色道:“你难道不知,割鹿刀就是你,你就是割鹿刀?”
  “我……”
  “天底下唯有这割鹿刀和你一样,人人都在肖想。”我轻笑着道:“他们都在肖想用这柄割鹿刀要了你的命,我偏偏要让你的命跟这割鹿刀一样安然地握在你自己的手中。你不觉得,这样很有意思么?”
  曾经有一位姓牛的表演艺术家说过——
  无理走遍天下。
  有理也无理。
  无理狡三分。
  以前的我可以面不改色地在我的奇幻小说中写出这样有道理的话。
  如今的我已分不清我说这话是不是真的在狡辩。
  也许我本就不想去解释戒指的事情。
  但我说的是事实。
  割鹿刀只有在万里独行手中才能绽放光彩。
  因为这刀是生来乱世的,这刀何其无辜。
  执刀的人,是被迫推上浪尖试刀的,两者何其相似。
  万里独行道:“他们都想要我的人头。只有你不是。”
  露骨一点说,其实我和“他们”想要的,也就差那么一个字——
  我要人,不要人头。
  其实也可以是两个字——
  我要活人,不要死人头。
  “呵呵呵,人头又不能当饭吃。”
  “可以当球踢。”
  “万里独行,不要告诉我咱家内个藏书阁里连冷笑话都有。”
  “一个鸡蛋去茶馆喝茶,结果它变成了茶叶蛋……”
  “……”
  “……有一个鸡蛋跑去松花江游泳,结果它变成了松花蛋……”
  “……”
  “……有一个鸡蛋跑到花丛中去了,结果变成了花旦;有一个鸡蛋骑着一匹马拿着一把刀,原来是刀马旦……”
  居然真的有……冷笑话……
  我于是华丽丽滴囧成呆滞状。
  “……有一个鸡蛋无家可归,结果它变成了野鸡蛋;有一个鸡蛋生病了,结果变成了坏蛋;有一个鸡蛋结婚了,结果变成了混蛋……”
  我挣扎着伸出爪子掐他的脖子:“你还有完没完,哈?!”
  万里独行兴高采烈滴垂头舔着我的手臂道:“从前有个野鸡蛋,江湖中人人都认为这个蛋生病了,其实,他只不过变成混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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