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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绣外慧中 蓝惜月-第17部分

小说: 绣外慧中 蓝惜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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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想存多久就存多久。”
 “嗯,具体多久我也说不好,也许下个月就会来取,也许要到两年之后”。
 说到这里她又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算能把箱子寄放在典当行,到她真离开沈府的那一天,她也没办法带着八只沉得要死的大木箱子离开京城啊。雇车容易,可是这么大的目标,只怕还没出京城就被人盯上了。古代的剪径贼据说挺多的,而且还能高来高去,真遇上了,她们几个女人唯有拱手奉送的份,只祈祷他们劫了财就算了,别劫色。
 低头发了一会愁,她试着问:“贵宝号在南府有分行吗?”
 “有”,刘掌柜很骄傲地告诉她:“我们在每个州府都有分号的。”
 “那就一客不烦二主”,俞宛秋绽放出自进门后最欣悦的笑容,把直裰大伯和绸袍大叔同时笑晕了神,呆呆地听她说:“能不能索性麻烦你们,把几个箱子都转到南府的分号去?”
 那两人点头如捣蒜:“行,姑娘是要马上转,还是以后转呢?”
 “以后吧,等我派人来传话时你们再转。”
 从典当行出来,俞宛秋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觉得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原来在这个时代“托运行李”也是很方便的,而且服务态度比现代的托运公司要好得多。
 也许,一切只是她杞人忧天,她跟沈府的关系不会僵到那个地步。毕竟现在只有二太太母女跟她作对,还有像三少奶奶这样的人愿意与她交好。也许,时间长了,二太太母女终于了解到她真的没有攀龙附凤之心,会改变对她的态度。可万一越来越恶化呢?
 现在至少老太君对她还维持着表面的亲热,她还可以继续装作若无其事地在沈府“求学”,要是有一天连表面的客气都做不到了,她除了马上走,别无他法。
 此时她们带出来的豆子已经舍了近一半,知墨把她拉过去说:“剩下的都给姑娘舍吧,虽然我们都是代姑娘舍的,自己亲手结的缘到底灵些。”
 “真的呀”,俞宛秋带着玩心走过去,结果,没一会儿功夫,簸箕就空了。
 看素琴她们喜上眉梢,她却只觉得无聊:如果前生舍几颗豆子给人吃,后世便能结缘,这缘分也未免太浅薄了一点。从她穿越后,在兰姨的“高压”下,她每年要都数不下一千颗豆子,可为什么现代的何小慧,还是个三十未嫁的老处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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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二十四章 被相亲了
 
 豆子舍完,俞宛秋笑着把簸箕放进典当行里说:“这个就舍给贵宝号吧,愿你们财源广进,赚得盆满钵满,银子多到要用簸箕撮。”
 “谢姑娘吉言。”刘掌柜和身穿蓝色直裰的秦主事满脸喜色地向她拱手为礼,让俞宛秋感叹,还是古代的商人真正具有商人风范,不会因为她只是个小姑娘就心生怠慢,照样礼节周到。刚刚她进去的时候,才坐下,就有小伙计用托盘恭敬地奉上香茶。
 这时林兰馨的丫头碧桃从对街走过来,朝俞宛秋福了一福道:“我家姑奶奶请姑娘过去坐坐,说店里新进了一批夏天的料子,也许姑娘用得着。”
 “好的,我马上就去。”
 看到碧桃,俞宛秋心里产生了一丝犹豫,因为碧桃的出现让她意识到了一种可能:典当行和绸缎铺只隔了一条街,掌柜们平时是不是来往呢?
 也就是,需不需要换一家典当行的问题。如果她在这里典当东西的事情被对街的绸缎铺老板知道了,再告诉林兰馨,林兰馨再告诉她相公转念一想,怕什么,本来就是她自己的东西,父母传下的遗产,又不是从沈府偷来的,她爱放哪儿就放哪儿。
 想清楚了,她神情坦然地去了对街的凌记绸缎铺。
 凌记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绸缎行,百年老字号,据林兰馨说,光在京城就开有三四家分店。
 一面看今夏新品衣料,一面悄声跟林兰馨开玩笑:“幸亏是你姨妈,不是你姑妈,要不然,她不得叫凌林氏了?”
 林兰馨却告诉她:“姓凌的就是我姨妈,我姨父是入赘的。我姨妈可是个厉害角色,凌记从分号的选址到进货,基本都是她拿主意;连店里伙计私都知道,我姨父只是二掌柜,姨妈才是大掌柜。”
 古代的女强人啊,俞宛秋立刻起了结交之心。
 作为一个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人,她还是认为,工作和事业才是立身存世的根本,其他的一切身外之物都不如这个靠得住。无论是开个像凌记这样的铺子,还是学一门手艺,像薛凝碧那样擅绣,都比坐吃山空要强得多。
 当然,这事也要顺其自然,贸然请林兰馨引荐就没必要了。她可以一步步来,以后多照顾凌记的生意,对于老主顾,尤其是从亲戚家来的女客人,店里的女掌柜说不定会亲自出来见见的。
 除了对凌记的女掌柜感兴趣外,她也对绸缎行感兴趣。她想过了,离开沈府后如果要开店的话,店里的物品肯定得跟女人有关。她戴着这顶大家闺秀的帽子,总跟男客户打交道是不可想象的,只能做女人的生意,像卖衣料啊、鞋子啊,或化妆品之类。
 才坐了一会儿,女掌柜没来,却等来了少东家。
 当时俞宛秋正在店铺后面的客室里拿着料子在林兰馨身上比比划划,听见外面的伙计喊“少东家”,然后一个带着磁性的男声笑着问候了一句:“大家辛苦了!”
 俞宛秋立刻对来人有了好感,因为声音真的很好听,对手下也很有礼貌。在提倡人人平等的社会里,老板对下属客气不算什么;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凌少东在外面跟店中主事讨论了一下当天的买卖,然后帘子一掀,俞宛秋整个人变成了木胎泥塑,心跳快到心脏几乎不能负荷。
 老天,这么滥俗狗血的穿越剧情节怎么都被她给遇上了!
 这个人,长得跟前世的大老板连臻竟有七八分相似。
 不笑的时候还分得出谁是谁,一笑起来简直就是活脱脱的连臻式笑容:看起来很可亲,其实心硬如铁;看起来很和蔼,其实拒人于千里之外;看起来很谦虚,其实自大自负到目中无人。
 本来的好印象都被这个笑容给抵消了,俞宛秋由着那对表兄妹在一旁寒暄,自己只是低垂眉目,默然静坐,外人还以为她在害羞呢。
 如果没有穿越那晚的偷听事件,也许此刻她会喜出望外,甚至喜极而泣,以为是老天爷开恩,有意补偿她那一世爱而不得的痛苦,特意把她送回古代,来完成一段本来无望的情爱。
 可惜,在被连臻那样鄙弃之后,她再也不敢爱上任何与他想象的人,尤其这人的笑容和气质跟他像到九成九。这才是真正的、骨子里想象,最可怕的神似!
 “我表哥怎么样?”不知何时,凌少东已经走了,林兰馨用手肘轻轻拐了一下恍如陷入了迷离梦境的俞宛秋,用耳语般的声音问。
 “很好啊,你的表哥,能不好吗?”如梦初醒的同时,俞宛秋立刻用装傻来武装自己。除了要掩饰内心纷乱的情绪外,她还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事:她是不是被这个看起来天真无害的三少奶奶给设计了?
 敢情林兰馨带她来这间铺子,并非单纯地看衣料,而是带来给她的少东表哥相看的?
 俞宛秋忍不住朝手里的衣料咧了咧嘴,她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不然今天回去可以这样写:离十三岁还有好几个月,我就遭遇了在古代的第一次相亲,准确地说,是被相亲。
 “你笑了哦”,林兰馨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一样,笑得一脸揶揄,然后趁势说:“我表哥不错的,这京城里不知有多少女孩想嫁给他呢,家里有钱不说,还是独子,将来这凌记都是他的。他娘可器重他,这两年已经把生意慢慢往他手里转了,他爹气得要死,可男人的本事跟年纪又不正相关,没本事的男人,越老越没用。”
 林兰馨还在津津乐道地讲着表哥家的事,外面店堂里又响起了一个娇脆的女声:“哥,叫你等我一会都不等,你那么急着跑来干嘛!”
 然后是凌表哥略显无奈的自辩:“我要巡店,等你慢吞吞收拾好了再出门,都什么时辰了?”
 女声越发蛮横:“我不管,你答应了今天陪我去福祥斋看手镯的。”
 “好好好,等会就去。你兰馨表姐带了位贵客在里面,还不快进去打招呼。”
 “哼!我就知道!说什么要巡店,明明就是……”未完的话好像被捂进嘴里了。
 俞宛秋啼笑皆非,她都穿越到古代了,这第一次相亲莫非还要她面对经典难题:相亲对象什么都好,就是有个厉害的婆婆,外加一个有恋兄情结的小姑。
 如果只是站在取经的角度,她很乐意跟凌记的女掌柜结交,但做婆婆,就敬谢不敏了。现代还可以分居,古代则非要挤在一起,每天晨昏定省,在强势婆婆凌厉的目光下苟且偷生,光想想那场面就不寒而栗。
 等等,她会不会想得太多了?
 也许凌表哥真的只是碰巧出现呢?这是他家的店,他娘到底是女人,平时巡视店铺的工作肯定该他来做。凌妹妹也可能只是个爱玩的女孩,缠着哥哥上街,哥哥因为有事在身,放了她的鸽子,惹来一顿娇嗔。
 就在她努力说服自己,今天所有发生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时,凌妹妹——对她而言是凌姐姐——进来了。据她目测,凌表哥的年纪在二十岁左右,凌妹妹十五、六岁,林兰馨好像是十九岁。
 当凌妹妹的目光扫过俞宛秋的时候,她顿时有种寒流来袭的感觉,如果不是林兰馨介绍说,这是她表妹,俞宛秋根本不会把这个目光阴冷的女孩跟刚才听到的娇脆嗓音联系在一起。
 凌妹妹闺名凌清漪,倒是个好名字。古代人取名都很讲究的,除了真正的贫民之家会随口叫阿旺阿财小红春花,但凡有点家底的,都会给孩子取个很有文化底蕴的名字。
 凌表哥的名字也不赖,叫凌清澜,兄妹俩还有一个已出嫁的姐姐叫凌清涟。
 从名字上也可看出凌家确实与别家不同,儿子叫凌清澜,说明凌家这一辈是清字辈,给女儿也用排行取名,隐含了一种男女平等的思想。
 如果这种男女平等能贯彻到儿媳妇身上,倒真的不错,可惜,现代社会里宠溺女儿的婆婆,好多恰恰对媳妇最苛刻。
 呃,怎么又想到这上面去了?俞宛秋懊恼地咬紧了唇,看来她还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连臻对她的影响力,只是一个神似他的人,就这样让她想入非非吗?
 看来要想彻底消除“连臻”的影响,唯一的办法就是远离他,眼不见,心不乱。
 现代的她,最失策的就是进了连臻的公司,让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他的光芒下,整日为烈阳焦烤却饮不到一滴解渴的水。畸形的恋情,呆板的生活,把一个清秀可人的女孩变成了早衰无趣的老处女。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她绝不能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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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个情节时我犹豫再三,真的觉得在穿越后遇到跟穿越前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很狗血,所以我只敢写长得有几分相像。也许在潜意识里,对于女主,我也有一种补偿心理吧。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二十五章 阴差阳错(一)
 
 其实,四月初八俞宛秋离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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