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成为夏洛特 安休-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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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莎白走后,我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刚才我是怎么了?
和宾利跳舞的时候,我丝毫没有觉得快乐,总觉得一种沉重的力不从心的感觉压迫着我的感官。
这种感觉在宾利先生上楼来看望我的时候依旧没有丝毫改善。
我毕业这么多年了,但特么又成了一个严重的中二患者。穿越到这里两年,我从来没有这么鄙视过我自己。
明明没什么事还在那边使劲地伤感,真是浪费粮食!
我自我暗示了了一会儿,暗示着暗示着就睡着了,然后一觉睡到大天亮,感觉自己又恢复了原来的状态,昨晚的异状像是做梦一般。
伊利莎白早上来看我,我们一起去了往常散步的草地上。她的精神气一向很好,脸蛋红扑扑的,显得很健康。伊利莎白张开怀抱对着大片的草地和天空呼吸了一口空气,而后大笑起来,一只手拉着裙摆,一只手拉着我叫着跳着。
让她这么高兴的事,不外乎昨天她和达西的谈话。这下我有了探求的心,她也就能快快乐乐地讲出来了。原来她昨天问他,为何她和夏洛特讲话,他要这么白班不高兴地盯着她们。结果达西回答——伊利莎白突然收敛了面色,装出达西一般的皱眉头的严肃表情,故意压着嗓子说:“我很好奇,究竟是一些什么事情可以使一些小姐们劲头十足喋喋不休地谈论很久。”
“那你认为是什么呢?”伊利莎白又转了身扮演起自己来。
“如果贝内特小姐能不吝赐教,不将不甚荣幸。”
“既然你问得诚心,那我就老实告诉你:女孩子天性善良,爱好热闹,还总是非常大肚,对于那些对她们要求甚高又态度尖刻的人,她们总是毫不在意,一晃儿就能忘在脑后。所以我们谈论的话题自然不会如达西先生想的那样绝妙,也不会提出什么有益的见解。——达西先生,你认为我这样回答够谦虚得能让你满意吗?”
“达西先生当时就没有答话,脸色很不好看。结果也该他倒霉,威廉爵士看见我们两个,非要介绍我们跳个舞,所以我爽爽快快地当着达西先生的面拒绝他了。自从第一次舞会以来,我可是第一次这么扬眉吐气理所当然地拒绝别人。”一想到自己拒绝了那个嘴巴不饶人的达西,伊利莎白就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我倒很好奇当时达西先生说了什么,他那种身份地位的人,舞会上向来只有他挑别人,被人拒绝不知是什么反应。”我顺着伊利莎白的话问她。我对达西先生本就感冒,上次在树林里相遇,又有过不愉快的谈话,近几次在别人家里见面,除了谈起天气,我向来和他没什么交集。
“他没说话——这一点也是我惊讶的。”伊利莎白摊了摊手,一脸惋惜地回答,“我原以为他没那么好打发,必然要和我争论了,我可连下一句话都想好了。”
“那你尽可以把它留到下次用。”我笑道。
“如果下次他还是那么口不饶人的话,我也决计会给他点颜色还击。不过话说回来,我倒要特别佩服你了,夏洛特。”
“你若是想要在下次舞会上晕倒丢脸,自然可以好好地佩服我。”我揶揄道。
“我说的可不是你,昨天晚上我们睡觉,简又向我夸赞起罗斯特上校,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好眼力和好个性,什么人她都可以胸怀坦荡地表扬,却绝口不提他的缺点。虽然我承认就昨天一晚上是摸不透一个人的,罗斯特上校的风度也是有目共睹,可她这样多叫人伤脑筋,我现在压根儿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谈论这些男人们。我告诉她在这件问题上她应该有自己的主见。”
“你要明白,伊莱扎,在朗伯恩可没有这么多人像你一样有主见。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你恰好有了天大的好机会可以引以为豪。”我善意地笑话她。
“你说得对,夏洛特。不过既然你在朗伯恩,我就只能稍微收敛一下我的主见以避免班门弄斧了。”伊利莎白接口道,“要是伦敦要举办一个‘最有主见的人’展览,那他们就必定要把你装到车上绕城一圈,好让大家都见识一下。”
“伊莱扎,几日不见,你越发会说话了,我都怀疑你是为了对付达西而去做了专门的训练。”我调侃道。
“那我建议你也应该去练练嘴,以便遇到他的时候,随时都能派上用场。”伊利莎白点头道。
“话说回来,虽然我舍不得,但你也该考虑自己的婚事了。我昨天告诉简她要有主见,结果她今天说干就干,一早就和莉迪亚、凯瑟琳跑去梅里顿了,妈妈竟然支持她们这么做。不过尤其要说的是:玛利亚和特丽莎也兴高采烈地跟去了,我想,她们应该很希望卢卡斯家的大女儿能够早点嫁出去。”
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我和伊利莎白便告别了。
吃午饭的时候,一个男仆突然走了进来,递给了我,我惊讶地接了过来,毕竟我很少收到信。信是从内瑟菲尔德来的。
“夏洛特,是谁写给你的信?什么事?快说给我们听听!”卢卡斯妈妈看着我手里的信,比我还兴奋,急急地抓住了自己的胸口,显出一副希冀的模样。
“……宾利小姐。”我回答她,心情复杂地阅读了这封“不速之信”。
【亲爱的朋友:
如果你今天不发发慈悲,来与路易莎和我一道吃晚饭,我们俩就要结下终身怨仇了。……】
落款是:永远是你的朋友,卡罗琳?宾利。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这应当是毫无疑问的),那么这封信是本应当送给简的信。简遵从这封信去了内瑟菲尔德,又因为淋了雨在内瑟菲尔德养了几天的病。但是今天简和她的几个妹妹去了镇上的军官家——我原以为这剧情只是穿插而已,却没料到就是这一天。
冷静下来,我尽量保持原先的面色,略微结巴地询问那个送信的人,却被告知这封信毫无疑问是送给我的。
如果这是真的,卡罗琳没有结交简,而是结交了我,我是否可以由此确定一件事:如果原来剧情的改变还仅限于字里行间,那么现在,剧情,真的开始发生不可逆转的改变了。
至此,又有什么样的未来在等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的事因为各种原因突然去不成了~O(∩_∩)O哈!各种高兴~希望今天11点能够上床睡觉~呜呜
最近事情有点多,真是抱歉了。
我觉得我必须在空闲的时候多码几章备用,而不是每天写一章后就犯懒惰病再也写不出多一点字~唉~
于是,新章奉上,掩面求花花~(@^_^@)~
→我似乎没写过达西和宾利在一起的很多情节,但是居然这么多人支持他们两个,⊙﹏⊙b汗。
但写了这章的打情骂俏,我森森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去该标签了,噗~
13
13、Chapter013 。。。
据贝内特太太说,如果目的是要钓一个金龟婿,那么去内瑟菲尔德必然是要骑马去的。
我内心挣扎了一下,毅然准备硬着头皮骑马去。昨天我最终狠了狠心,把第一个目标定在了宾利身上。如果照伊利莎白说的他对我有好感,那么我顺理成章地抓住机会一下应该不会被原著党鄙视吧……好吧,在这个世界,如果侥幸还有原著党的话就该谢天谢地了。
或许这也许都不是奥斯汀的小说,只是一个相似的世界,不然宾利小姐为什么给我写信呢?事到如今,我也只好用这些理由来缓解一下我拆人CP损RP的做贼心虚的郁结了。
然而一路上,我心里喊着阿弥陀佛既希望下又不希望下的那场戏剧般的雨却终是没有落下来,我顺顺利利地到达了内瑟菲尔德,和赫斯特先生夫人、宾利小姐一起聊了家常特别是美容问题。达西居然也在,这是我没料到的,我本来以为他和宾利一起去了镇上的军官那里。
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的时候,我向宾利小姐请求是否可以去外头走走。宾利小姐和赫斯特夫人万分高兴地答应了我的请求,还为此向我道歉,说她们并没有尽到宾主之谊。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眼皮跳了跳,宾利小姐还没出嫁,倒也算情有可原,感情赫斯特夫人私心里认为弟弟的财产就是她的。
赫斯特先生没有加入我们的队列。因为他认为散步不如玩牌,而不玩牌不如睡觉,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没想起来。
石子路大约有五英尺宽,对于赫斯特夫人来讲,这是一个挺尴尬的宽度,三个人恰好,四个人并排就挤得慌。
她的妹妹卡罗琳?宾利已经自觉地走到了达西身边。她想走上去加入她们“高雅”的谈话,但又不能丢下我这个客人不管。所以她的眼神时时在飘忽,侧耳倾听着前面两人的谈话,好不失时机地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以显示一下存在感。
她这种做法恰好可以使我不必精神紧张地听她讲话以做出得体的回答。毕竟和这一类人谈话总是让人觉得遣词造句无比别扭。譬如眼下达西和宾利小姐的对话显然就不是一段很好的听力材料,对话里频繁出现的一些名词和修饰词我闻所未闻,大概是涉及到了什么专业领域了。我有些紧张。但苦逼的事还是落在了我的头上。
“卢卡斯小姐,”宾利小姐洋洋得意地转过脸,道,“我刚才和达西先生在谈论斯宾塞先生的《仙后》,达西先生认为这首诗辞藻有堆砌之嫌……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新颖的见解,但仔细一想却又觉得丝丝入扣,这就使我急切着要寻人来和我一同分享了,卢卡斯小姐,认为他的观点如何?”
“斯宾塞?……”这是何方神圣?仿佛听过这个名字,但要把他从虚空里拉出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我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我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干燥粗糙的触感。
据考证,古时候,“嘴”一词单指鸟类的嘴,而人的嘴用“口”字,表示兽类的嘴用“喙”字,然而后来,“嘴”的限定性义素减少,词义范围扩大,终于成功“上位”;而“喙”一词则表达了“鸟的嘴”这个意思,并且在一部分南方地区的方言里,“喙”还保存着“人的嘴”这个意思,这一组词汇在历时和共时平面中,都是如何变了意义的,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
“卢卡斯小姐?”
“啊?”我从茫然的思绪里回到现实,正看到宾利小姐惊讶的脸。
“你认为达西先生的见解如何?”宾利小姐又一次重复问道。
说实话,宾利小姐的话,从省略号以后到最后几句问话之前,我只听到一些熟悉的词,连起来却不知道表达了什么意思。
“咳……非常新颖,很不错。”我毫不犹豫地贴上一帖万金油评。
宾利小姐没有再问下去。看样子她只是希望有个人能认同她好体现出达西的高超鉴赏能力。
“那么卢卡斯小姐喜欢哪一个诗人的作品呢?” 我正松了口气,达西突然回过头问我。
“诗人……王摩诘……”刚刚从失神状态中恢复过来的我脱口而出。
“王摩诘?很奇怪的发音,法国人?还是西班牙?”赫斯特夫人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