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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部分

独步天下 李歆 TXT-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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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尔衮的原配是皇太极的皇后哲哲的堂兄桑阿尔寨的女儿,布木布泰的堂姐/妹(她比布木布泰早嫁,估计年纪比布木布泰大些)。《独步天下》的小说里也曾提及此女,因为没有名字记载,我便替她取了个小说名字,叫“乌云珊丹”,名字虽然是假的,可是身份却是真实的。多尔衮娶她的那年满打满算,刚好十一岁半——那个时代的女孩子十一岁结婚的大有人在,但是男孩子十一岁就娶妻的,多尔衮是我所查知的第一人(不知道还有没有比他更小的)。

    这个原配“乌云珊丹”死于顺治六年十二月,死后被多尔衮上谥号为“敬孝忠恭正宫元妃”,多尔衮死于顺治七年十二月,前后也只相隔了一年。

    要我说,我宁可YY这对夫妻,也不会搞什么“小玉儿”之流的来YY。你瞧人家夫妻,相伴到死,也算得是一生一世了,这可真是打小的感情,难道不比什么“小玉儿”的更有卖点吗?

    唉,跑题了,咱还是接着说“小玉儿”的原型。

    这个原型“博尔济吉特氏”是皇太极的养女,皇太极的养女在清史稿中纪录有二,一是岳托的女儿,也就是代善的长孙女;二,就是她(生卒年不详):皇太极康惠淑妃博尔济吉特巴特玛·璪所抚养的蒙古女。

    据《清皇室四谱》中描述,贵妃所抚养的蒙古女“淑济”于崇德八年(1643年)七月嫁给德参济王之子噶尔玛;淑妃所抚养的蒙古女于崇德五年(1640年)正月嫁给睿亲王多尔衮。更有史载,崇德二年夏,皇太极有一次做梦,梦见代善对他说:“奇哉!麟趾宫贵妃养女淑济来告我曰:‘有火自天降人宫中,殊为美观∫等幼稚,初见惊讶,后亦无恐’……”

    这至少说明了两个人物的存在:1。贵妃娜木钟抚养的女儿淑济;2。淑妃巴特玛·璪抚养的女儿(无名)。

    众所周知,娜木钟和巴特玛·璪原来都是林丹汗的福晋,她们所谓“抚养”的女儿,其实就是她们与林丹汗的女儿。史书称之为皇太极的养女云云,其实就是指那改嫁过来的拖油瓶。

    “淑济”这个名字在史书中是有记载的,但是巴特玛·璪的女儿在史书中却只有姓氏没有名字,所以我只能在小说中给她杜撰了个名字,叫“托雅”。

    话题掰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有所领悟了。

    没错,《孝庄秘史》中所谓的“小玉儿”在历史上的原型是巴特玛·璪与林丹汗的女儿,在《独步天下》的小说里,她的名字叫“托雅”。

    名字虽然是杜撰的,身份却仍是真实的,想想看,这个人和布木布泰虽然都姓“博尔济吉特氏”,虽然都是蒙古血统,可是一个属科尔沁部,一个属察哈尔部,血缘上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第23卷 被鞭尸的多尔衮

    前清(大金)女真族流行的是火葬、天葬、水葬……努尔哈赤是火葬,孟古姐姐也是火葬,包括皇太极也是火葬。

    那么多尔衮若是当真被开棺鞭尸,他的尸体从何而来?

    有人会说因为入关了,大清开始学着汉人土葬,可是不尽然,顺治自己就是火葬,甚至到了康熙二年,康熙的生母孝康章皇后也仍是火葬。

    也就是说清初满人还是实行火葬为主。

    只是虽是火葬,却还有停灵一说。

    皇太极死于崇德八年八月初九,其后梓宫停灵一年,直到顺治元年八月廿九才火葬,骨灰安置昭陵地宫。

    身份越高贵,停灵时间也就越久。

    顺治九年,顺治定下亲贵丧葬礼仪,规定和硕亲王丧后一年火化,多罗郡王、贝勒、贝子丧后三个月火化。

    多尔衮以皇父摄政王的尊荣,死于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十八天后又被追尊为成宗义皇帝,直到顺治八年二月被顺治以“死无对证”的手法揪出小辫子(这招学他老子的,皇太极这招可没少使),定下罪名,清算总账才刚刚过了七七没多久。

    以当时多尔衮之尊不太可能象平民一样于七七之后就已经火化了,那么顺治八年二月廿五,顺治发布多尔衮十大罪状,那时候多尔衮的尸体应该仍在停灵期,之后那些先开棺后鞭尸、最后挫骨扬灰等等也就可以说得通了。

第23卷 孟古姐姐是妻非妾

    看了许多留言,很高兴大家能够喜欢皇太极,心疼皇太极,不过大家好像矫枉过正,把皇太极出生背景说的太过凄惨了点。

    我想说的是,皇太极绝非庶出,他妈妈孟古姐姐虽然是侧福晋,却完全不是大多数人概念里的那种“小老婆”。

    女真人实行的“一夫多妻”制,这与汉人的“一夫一妻多妾”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这点跟蒙古人差不多,《新元史·后妃传》曰:“蒙古因突厥回鹘旧俗,汗之妻曰可敦,贵妾亦曰可敦,以中国文字译之,皆称皇后,其庶妾则称妃子。终元之世,后宫位号,只皇后、妃子二等。”

    “可敦”,即蒙古语的“haton”,也译作“哈敦”,与满语的“fujin”(福晋)同义。

    这些福晋虽然也有正、侧(正妻,次妻)之分,可是在《满文老档》里却常将她们并称为“fujisa”,即“众福晋”。

    还有一种小妻(汉人的小妻是妾):庶福晋——《满文老档》里写作“buyasargan”。这个呢,从汉人角度理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媵妾”。

    在整个家庭成员里面,还有一种比庶福晋更低等的女人存在,她们等同于奴婢,不过却又不同于其他一般性的婢女,满文写作“gucihi”,如果熟读《红楼梦》的人应该能够了解,“平儿”、“袭人”就相等于这类女人,书里称之为“通房丫头”。也就是奴婢的活照干,身份也仍旧是奴婢,可却也与当家男主人发生性关系的那种女人。

    大福晋与侧福晋在女真人的概念里都是妻子,庶福晋才是妾。妻妾所生之子的确存在差别,但是妻子们所生的子女却是具有同等地位与待遇的,这点是庶福晋所出子女无法比拟的。大家不要以为孟古姐姐没做过大福晋,就以为皇太极很惨,没地位,是庶出,不具备继承权,不受他老爸努尔哈赤的重视,那都是不对的。

    皇太极具有与褚英、代善、莽古尔泰、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等等大福晋们所生的子女同等的权力。不过他的境遇也的确可怜,可怜在于孟古姐姐早逝,且他无同胞兄弟姊妹可以扶持。

    天聪八年(1634)四月初六,皇太极“分叙父汗诸小福晋所生诸子”,所封的五人,是努尔哈齐的庶妃所生之子的全部,在此之前,五人中有三人为“闲散”亦即无职无差之人,另两人一为游击,一为备御,皇太极此次授给他们的,也不过是三等副将、备御等职,与努尔哈齐那些福晋、侧福晋所生之子如代善、莽古尔泰、多尔衮、多铎等人的煊赫,恰成鲜明对比。

    努尔哈赤的十一子巴布海,老妈是庶福晋嘉穆瑚觉罗氏,他的待遇更能体现出这种差别: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努尔哈赤为了取信于大明,居然把巴布海与部下三十余人送到广宁当人质。

    大家理解“侧福晋”为妾,大概是受入关后的满人习俗所影响,以为在关外也是如此。其实把“一夫多妻”改成“一夫一妻”的还是皇太极,他在册立五宫后妃的同时,仿汉制,要求“和硕亲王嫡妻各一人,称和硕福晋,余妻称少福晋;多罗郡王嫡妻各一人,称多罗福晋,余妻称少福晋,多罗贝勒嫡妻各一人,称多罗贝勒福晋,余妻称少福晋……”,半年之后,皇太极正式册封肃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等诸王的福晋,同时在制定官员之妇的顶戴品级时又定下这样的规矩:“若一官有二、三妻,则只准一妻戴顶”。

    直到这个时候,侧福晋的地位才算是比正妻降了一个等级,不过满人融合汉礼,毕竟还是中和为主,就算是以后入关,侧福晋的地位虽然不如关外时期,不再是妻,而是矮了一个等级的妾室,但是侧福晋所生的子女仍是庶福晋无法比拟的。

    而也正是因为有个这种“多妻”的风俗文化背景,所以在皇太极死后,出现了并立两宫皇太后的局面,这在当时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孝庄和孝端同时升格做了太后。到了后期,慈禧也想做太后,不过那时候已不同前清,所以虽然最后立了,却仍是经历了一番波折。

第23卷 一个隐去了前半生的女人

    宸妃,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名字叫Harjol,哈日珠拉,汉译海兰珠,生于约万历37年(1609年),她是孝庄的亲姐姐,比孝庄大4岁。海兰珠嫁给皇太极的时候已经26岁,比孝庄晚嫁皇太极9年。

    她在历史上极其受宠,可是关于她26岁之前的叙述,翻遍所有史料,却是无可查证。也就是说,她26岁前是空白的,没人知道这个极受皇太极宠爱的女人在过去26年都干了些什么事。

    《清入关前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记载:“天聪八年(1634年)十月十六日。科尔沁部乌克善洪台吉率诸臣送妹至。汗偕诸福晋迎至,设大宴纳之为福晋。”

    这就是Harjol最早出现的相关记录了,民国时期修撰的《清史稿》里也有提到。

    因为她嫁给皇太极的时候年纪太大了,所以后人便揣测她是嫁过人的寡妇云云,但这些也仅仅是揣测,“年纪大”并不能作为“再嫁”、“寡妇”的有效证据≮前清,年纪大嫁人的女人也不是没有——例如叶赫老女(布喜娅玛拉)33岁嫁人、努尔哈赤的养女孙带(舒尔哈齐的四女儿)28岁嫁人。

    也许有人会说,那是因为寡妇的名头太难听,所以被皇太极有意销毁了宸妃的前半生经历。如果是这个,那就更难让人信服了,且不说皇太极有没有那本事让所有史官(包括朝鲜的)闭嘴,只说“寡妇的名头”。寡妇是个忌讳的词语吗?皇太极或者说前清的大臣百姓介意寡妇再嫁吗?

    大家可别忘了,皇太极的后宫那四合院里住着的一后四妃都打哪来的。除了姑侄三人外,麟趾宫贵妃娜木钟原是林丹汗的囊囊福晋,与林丹汗生有一女“淑济”,一遗腹子“阿布奈”(皇太极把他养大成人,后来做了察哈尔亲王);衍庆宫淑纪巴特玛·璪原是林丹汗的窦土门福晋,与林丹汗至少生有一女(皇太极养女,崇德五年下旨许给多尔衮)。这两个妃子在后宫的地位举足轻重,她们的身份不仅仅是寡妇,还都是带着拖油瓶改嫁的寡妇,怎么也没见得人家因为身份问题而受人指摘,因此非得把自己的过往给销抹得一干二净呢?

    满人不在乎这些,或者说当时的国人都不重视这些所谓的改嫁,皇太极的姐妹改嫁得多了去了,一改再改,改了继续改的也有……所以实在没必要因为这个原因而故意抹掉宸妃的过去。

    Harjol,这个如此受清太宗重视的女人,26岁之后,频频出现在跟皇太极关联的史书中,却在26岁之前,留下一片空白。如果她只是个寂寂无名的渺小人物,那么这样的记录无可厚非,谁能要求一个小人物能在历史上留下多少篇章?

    可她不是。她是宸妃,一个险些让清太宗沦为“昏君”的红颜祸水。如何说她是祸水呢?依我看来,在当时清朝百官,特别是史官眼里,其实皇太极为她疯狂的种种“事迹”已经算是在明君明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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