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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拼死演好朱七七(武林外史同人-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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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人理我。
  
  “大哥,我在这捡到一本武功秘籍,是不是上一个兄弟忘着的?”
  
  米人理我。
  
  “诶!地上有钱。”
  
  还素米人理我。
  
  好,很好,这个衙门够狠,居然把看守我的人撤到八百里外了,有种别找人给我送饭!
  
  …………
  …………
  
  他们还真有种。
  
  真的没人给我送饭。
  
  到了晚上,我除了无聊的要抓狂还饿的要死。而且这个地方阴冷阴冷的,即使是夏天,到了晚上也变的寒气逼人。你要不说,我还以为这是小龙女的寒玉床呢。
  
  本来我不怎么害怕,反正我是要提审的,到时候说明白就好了。再不济,总能喊几声引起什么人的注意把沈浪王怜花快活王引来吧。可是,如果他们就想先把我耗个半死,然后屈打成招也不公审直接砍了或者送京城去,那我就死定了。
  
  哦,他们这破电视里有京城吗?
  
  这人,一旦无聊害怕而且冷又没东西吃就会瞎想。我这人本身就自私自利幸灾乐祸落井下石有被害妄想症。在这破地方,心思又活跃起来了。
  
  绝对是天灾人祸,肯定是有人害我。不然怎么莫名其妙蹦出来一个电视剧里没有的女色魔?还在淮阴出没,天可怜见,淮阴可是聚集了一批又一批的武林人,还有个小孟尝欧阳喜。怎么可能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色魔逍遥法外无法无天肆无忌惮呢。
  
  还有我上一次莫名其妙的中毒。绝对不是偶然事件。
  
  难道是王怜花?我第一时间就想到倒霉哥哥。呃……他RP不好,原著里高深莫测装逼装的很厉害,电视剧里坏到骨子里装逼装出事了。反正就是那种一出事你绝对第一个怀疑他的类型。
  
  也可能是白飞飞。她诡计多端不知道整天在想什么?可是我也没惹到她啊?
  
  还有谁……我就不知道了,我就在那么几个人之间打转转来着。
  
  又饿又困又冷,我到底是趴在地上睡着了。第二天一起来就是一个大喷嚏。
  
  我感冒了。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雨打芭蕉巴拉巴。
  
  “有没有人啊?”我又开始喊,“我生病了,喂喂,来个人。要是我死了你们老爷的功劳就没了,升官发财都泡汤了……”
  
  还是米人理我,真厉害。我服了他们了。
  
  第二天,还是没人给我送饭,到了晚上我已经开始发烧了。
  
  好吧,现在该琢磨一下我死后到底会发生什么了?到底是穿回去?还是再投胎,抑或是重新回到那个一线香抓朱七七的小破屋重头再来一遍?
  
  一直到我丧失意志也没人过来看看,更没人来救我。算了,朱七七命不好人缘不好不关我事,我是无辜的。早知道还不如叫白飞飞一刀捅了,在这受两天罪干什么。小毛驴啊,如果没人要你,你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投奔小泥巴,她会好好对你的。
  
  …………
  …………
  
  不知都过了多久,我感觉到光亮,光亮的刺眼,害我不得不皱着眉头睁开眼睛,我是死了啊还是死了啊还是死了啊?真是的,死也不让人死的消停点。
  
  “嘚,大胆罪犯,还不速速认罪。”有人这么高声叫了一句。声音刺耳,听的我真难受。
  
  我眨眨眼,看清了周围,我好像正跪在地上,前面一男的正瞪着我,切,还顶个乌纱帽。“不要以为头上顶坨屎,自己就是金刚葫芦娃。”我说。
  
  他怒了,虽然他不知道葫芦娃是啥,可是他还是知道屎滴!
  
  “大胆女淫贼,你认不认罪……”巴拉巴拉巴拉巴……
  
  呵呵,我居然跪在衙门里,我不是死了么。我动了动手,居然还挺有劲的,一点都不像死前那烂样子,这到底是为毛?我看着那个县官,是县官吧?我也不知道,反正他一直不停的在说话,我也懒的理他,等他终于说完了,问我:“认不认罪!”
  
  “认。”我特痛快的点头。他立马高兴了,周围人议论纷纷。有人拿过来一张纸让我签字画押,我就直接按了个手印。那县官说要把我押到京城秋后问斩。
  
  太晚了吧。还不如现在就砍了我呢,我都做好死的打算了,你又把我折腾到秋后是什么意思?“哎,你们这没菜市口啊?还是趁早砍了我吧,不然我过几天在牢房里待腻味了就走了。”
  
  诶?那个县官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这你都听不明白?我要说你是个二愣子,我都是表扬你。你是怎么当上官的,走后门吧,送了多少礼啊?”
  
  这县官马上变了脸色,当时就生气了,扔下一个签子,“三天后,菜市口问斩。”
  
  这还差不多,我又被带回那个囚室。而且这次还给饭菜了,切,我脾气还大了,不吃了。饭菜递过来就被我打翻,看上去我就是一心求死。
  
  我就是一心求死。我也要表明一个态度。
  
  我好端端的睡午觉莫名其妙穿了,行,那我就陪你玩,但你得按套路玩啊。动不动就给我整事,莫名其妙就让我遭罪。上次中毒你以为是开玩笑呢,老难受了,天天喘不上气累得要死。现在还开始进牢房了!
  
  要不然我就不演了,早死早利索。
  
  要不然你就端正态度,好好和我玩下去。有剧本咱按剧本,没剧本也别祸害我。
  
  成功细中取,富贵险中求。
  
  本来我带着玩的心思和你走走过场,结果你把我往死里折腾,虽然结果可能是我不会死,可是这过程实在是太难受了。我怕白飞飞折磨我才那么谄媚的对她,我要是知道后面还有这出,我早不干了。
  
  我绝食了两天,又到了迷迷糊糊的境界了。其实也挺好了,饿大劲儿了就不饿了,还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第三天早上,他们带我去刑场,我已经走不动了,也好,也好,对疼痛的敏感度也会下降。
  
  我想我已经彪悍或者二到一定程度了。临死在即,居然不害怕。或者说我满腹怨恨已经超过了害怕。
  
  啧啧,这可不是好现象,以后我会不会变成一个鸡婆?
  
  还有,这两位架着我的狱卒大哥,为毛走着走着飞起来了,菜市口没有这么远吧。还要上马车?
  
  一个狱卒忽然对我说话:“七七,不要害怕,你已经没事了。我抓到了真正的红伞娘,你不会死了。”
  
  呵呵。
  
  我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冷笑。
  
  “王公子,咱能先吃个饭么?”
  




意志坚定的朱四九

  “七七,慢点,喝点水。”
  
  对面的王怜花用也不知道是可怜还是爱怜还是什么怜的眼神看着我狼吞虎咽,眼睛也不眨,贴心的地上手帕和茶水。
  
  他要不是朱七七的哥我还真要感动一下。
  
  “其实我不想做你哥哥。”王怜花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咳咳……”我正在用茶水往下送饭,听他这么一说,全喷出去了。王怜花闪的快,避过一场灾难。我却呛到了,拍着胸口咳嗽。王怜花过来要帮我拍后背,我马上离他三米远,“风太大,我没听清。”
  
  他似乎是无奈的笑笑,“我说,我喜欢你,不想被你看做兄长一类的人。”
  
  哎呀我呿,吓死我了,大哥,拜托你下次说话说清楚点。我还以为你知道了什么呢。我大大的喘了几口气,“哦,谢谢。”
  
  “你反应好大。”王怜花用眼睛瞟了瞟被我弄的已经不能吃的饭菜。
  
  “这个么……”我清了清嗓子,“我家的财产已经被沈浪和沈岳分去三分之二了,你再给我冒出个哥哥我可受不了。”
  
  王怜花摇摇头,伸手摸摸我的脑袋,我想躲,可是躲不开,他玩赖了,用轻功了。“傻丫头。”
  
  我是傻丫头,你是傻【哗——】。我今天不能再爆粗口了,不然该被发黄牌了。
  
  大家自己心领神会啊,就是介于A和C之间的那个。
  
  王怜花脸色不改,轻描淡写的让店家再照原样上一份饭菜,我摸了摸肚子,制止了他。“虽然只吃了个一分饱,不过我在减肥,就不吃了。那个,谢谢你救了我啊,以后有机会沈浪做牛做马也会报答你的。”我拍拍屁股就要走却被他拦住。
  
  王怜花现在还穿着那个丑的要死的狱卒服,张扬肆意,完全不怕有人举报他冒充国家公务员。
  
  好吧,我得承认,即使是在这么丑的狱卒服里,王怜花的魅力还是一点都没被遮盖。青灰色的衣服反而衬的他皮肤更雪白,眼神更勾人。
  
  这是我见过最破烂却也最迷人的制服诱惑了。
  
  我咽了咽口水,自家哥哥真是太妖孽了。这也就是《武林外史》,要是《白娘子传奇》法海第一个扔下白娘子来收拾这个狐狸精。
  
  “七七,不如和我一起去玩吧?”他凑近我吹气,除了吹的我面红耳赤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外,还让我发现……靠……他牙齿也是晶莹雪白整齐的跟假牙似的。导演,你哪找的演员,太刺激了。
  
  “我才不和你玩呢,我爹从小就教导我,不要和比自己聪明漂亮的人一起玩。准吃亏。”我心一狠,推开他,跑出酒楼。
  
  “嘻嘻,坏丫头,你忘了点东西吧。”王怜花在我身后嘻嘻的笑。
  
  我摸了摸脖子,还好,脑袋还在。“切,骗我……我……我……我的钱和腰牌呢?”我那个即使是被误抓了也因为衙役害怕我而不敢搜身而幸存的跟着我很久的装钱的小布包和里面的去朱家钱庄布庄粮店其他乱七八糟地方取钱的凭证腰牌呢?
  
  我愤怒的回头,果然,无耻的王怜花在用手掂量我那个可爱的小布袋。
  
  “还给我。”我伸手去拿。
  
  他把手举得高高的,我够不到,蹦起来也够不到,反而看他一直笑话的看着我。我才意识到,我现在趴在他胸前,就好像投怀送抱似的。路边人都在看笑话。
  
  “给不给?”我恶狠狠的看着他。
  
  他摇了摇头,微笑让人沉醉。
  
  我深吸一口气,狠狠的去踩他的脚,他很机灵的躲开了。我冷冷一笑,用膝盖顶了他的【哗——】,一点力气都没留。这下,他因为一直靠着酒楼的门,又举着手,躲着脚,终于是没躲开,被我狠狠的顶个正着。
  
  美男扭曲的脸也很好看。
  
  我拿回了小布包,塞进胸口。淡淡的说一句:“要是调养的好,兴许还能有个儿子什么的。”
  
  大概是古代的女子再怎么野蛮任性也没我这么彪悍,王怜花弯着腰红着眼睛看着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从现在起,我明确的告诉你,姑娘我软硬不吃,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说完我转身就走了,哎呀,太帅了,给自己鼓掌。走了几步,神奇的发现我那个没良心的小毛驴就在前面拴着,看到我还‘嗯昂嗯昂’的叫。
  
  估计是王怜花把它弄来的,他倒是细心。说到底,我先前也不过是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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