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地主1-947-第2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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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隆山是张氏的娘家靠山屯附近的一座大山,那山上有一座庙,香火很旺盛,每年六月都会举办一次庙会。据说这一天进庙里去烧香许愿,会特别的灵验。同时,这庙会也是个大集日,方圆百里、甚至更远地方都有很多人去。
张氏曾经说过,她以前做姑娘的时候去庙会玩过,但是嫁到连家之后,就再没去过了。连家的人,都没有逛庙会的习惯。周氏自己不爱出门,也管束的媳妇和家里的女孩们都极少外出。
连蔓儿也没去过庙会,她心里倒是想去玩,但是这些天,家里的事情多。她走不开。而且,要去福隆山,必须的有马车代步。她家虽然有小牛车,但小牛车走的慢。
“我家有马车去。你去不?你要去,我让马车明天还接上你,咱一起去。”喜宝见连蔓儿没说话,就又说道。
搭别人家的马车去玩一天,似乎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但这个别人家是喜宝家,就不一样了。那天老金带着几个儿子要来帮她家种地,目的表现的很明显。后来连枝儿和吴家兴定亲。吴玉贵是撑得住场面的人物,老金家也没什么举动,连蔓儿一家才放下心来。
可是毕竟有过这么一回事,再遇到与老金家有关的事,连蔓儿一家都不得不小心。
“去吧,庙会可好玩了,人多,啥都有。”喜宝看着连蔓儿又补充了一句。
“家里有事。我不能去。”连蔓儿答道。
“有啥事,一天都走不开?”
“庙会我不去。”连蔓儿很坚决地道。
喜宝用他漆黑的大眼睛看着连蔓儿,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
看着喜宝。连蔓儿突然想到,在她印象中,老金的相貌是凶恶的。其实客观地说,如果没有那一脸胡须,还有因为高利贷事件,连蔓儿对他主观上的恶感,老金的五官长的很端正。喜宝就继承了老金的浓眉大眼,却不像老金是黑红的脸膛。喜宝的皮肤底子偏白,因为日晒,呈现出乡村少年特有的健康的光泽。
据说喜宝的娘也是大脚。个头比老金还高,却并不粗壮,是个极美极美,也极泼辣的女人。
连蔓儿抬起头看了看天,天差不多整个都灰暗下来,一道闪电如灵蛇搬从天际划过。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水气。
“再不回家,就要挨雨淋了。喜宝,你也赶紧回家吧。”连蔓儿就对喜宝道。
这次,喜宝没有再阻拦连蔓儿,因为已经有雨滴滴下来了。
“我送你回家,骑马,一会就到。”喜宝几步跑到旁边,从树丛后面牵出一匹雪花骢来。这马看着年齿尚幼,却已经非常神骏了。
喜宝把马牵到连蔓儿跟前。
连蔓儿眨了眨眼,这里离老宅统共也没多少路,而且如果她骑了这匹马,别人会怎么看。只怕不出片刻工夫,就有人说连蔓儿和喜宝怎么样怎么样了。她才十一岁,若对方是别人也没人会当一回事,可喜宝不一样。
还有一点,她不会骑马!
“我抱你上去。”看见连蔓儿的个头比雪花骢矮了一头,喜宝就过来,张手要将连蔓儿抱上马。
真是个鲁莽的少年。
“呀,我回家了,你离我远点。”连蔓儿狠狠地瞪了喜宝一眼,撇开他,往老宅跑去。
跑到大门前,连蔓儿回头看了一眼,喜宝并没有跟上来,也许是她那句“离我远点”,又或者是她刚才那一眼,将喜宝定在了那里,甚至连雨水落在身上,他都毫无所觉。
连蔓儿只看了一眼,就推开门,走进院子里,随手将大门关上。向院子里走了两步,她又飞快地转回身,扒着门缝往外面看,正看见喜宝爬上马背,被雪花骢驮着渐渐走远了。
连蔓儿这才松了一口气,回了西厢房。
俗语说,六月天,孩儿面。上午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这刚过了晌午,就下起了雨来,而且还越下越大,真像瓢泼似的,丝毫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
连守信和张氏先回来了,随后五郎和小七也从私塾放学回来。
院子里很快就积了水,雨点被风刮的往窗台上打过来。连家的窗户是白纸糊的,是经不住雨淋的。
连老爷子就从上房走出来,带着人将窗户上端卷放着的防雨的帘子落下来。
张氏、连守信、五郎和小七也将西厢房窗户上的防雨帘落了下来,将窗户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这种防雨的帘子,是庄户人家自制的,就是将高粱杆上的叶子都去掉,然后用结实的粗线,将一根根的高粱杆紧紧地连缀在一起,就像串帘屉那样。也有的庄户人家用的是草编的帘子,不过那种帘子做起来更费工夫,大多数人家,还是用的高粱杆的防雨帘。
防雨帘遮住了窗户,雨水再也落不到窗纸上,同时也遮去了大部分的光亮。
屋里一下子更暗了。
一家人也没什么事做,就不电灯,只在围坐在炕上唠嗑。
“爹、娘,你们看,我就说新房子咱得用琉璃的窗户吧。要用琉璃的窗户,平时透亮,遇到下雨了,也不用帘子,琉璃它不怕雨淋,也省得咱把窗户遮成这样。”连蔓儿就道。
要新建房子,连蔓儿就提议用琉璃窗,连守信有些迟疑,用琉璃窗造价高,比普通的这种木格子窗贵了不只几倍的价钱。连家现在的房子,只有上房东屋,靠炕头的窗户安了两小扇的琉璃窗。那是连老爷子平常坐卧的位置。
“琉璃窗好是好,价钱太贵。”连守信道,他还是有点心疼钱。
“爹,每年糊窗户纸还得用钱。用琉璃窗,不是把糊窗户纸的钱给省了吗?”连蔓儿就笑道。
“那窗户纸才多少钱,一扇琉璃窗那是多少钱?”张氏就笑,“你爹这要都能给你绕进去,他这几个月买卖都白做了。”
“爹,琉璃窗是贵,可它好看啊,屋里还亮堂,不怕进风。咱盖一回房子,还不得弄得周正点,钱只要花在正地方,就该花。”连蔓儿道。
“爹,那咱就用琉璃窗吧。”五郎道。
“也对,那咱就用琉璃窗。”连守信就道。
“要买琉璃,得去县城,听说还得提前订。”张氏道。
“这事好办啊。”连蔓儿就朝连枝儿眨了眨眼,“赶明个,咱就跟我家兴哥说说,要买啥样的管保就有啥样的。”
连枝儿的脸又微微有些泛红。
连蔓儿看着暗笑不已。
这场雨一直下到夜里,第二天早上略小了些,连蔓儿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就想,不知道这样的天,喜宝他们还去不去的成庙会。
六月中旬,连兰儿从县城来了,说是给连秀儿相了一门好亲事,就将周氏和连秀儿都接进城去了,说要相看。古氏带着连朵儿,也跟了去。
而这个时候,庄户人家迎来了一年中,瓜菜最丰富的季节。
顶花带刺嫩绿的黄瓜,紫莹莹的嫩茄子,甜辣椒,这些都是洗干净就可以直接生吃的,还有嫩豆角,土豆也下来了,只需要一小块带皮的肥多瘦少的猪肉,就可以将一大锅土豆豆角炖的喷喷香,如果上面在蒸上一层白面做的胡饼,就更完美了。
最让连蔓儿高兴的是,菜园子里种的玉米成熟了。
菜园子里的玉米比地里的玉米播种的早,在地里的玉米刚刚出苗的时候,菜园子里的玉米就已经有连蔓儿的腰那么高了。现在,地里的玉米大多数刚刚结了玉米棒子,而菜园子里的玉米棒子,已经可以吃了。
玉米要完全成熟,指的是玉米粒灌满浆而且变硬。现在菜园子里的玉米,玉米粒已经灌满了浆,但还没有变硬,这正是吃煮嫩玉米的时候。
连蔓儿一直关注着玉米的长势,也一直盼着这个时候,可真看着那一棒棒饱满的玉米,她又犹豫了。
是吃还是不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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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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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蔓儿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吃货的意识占了上风。
“娘,晚上咱吃煮玉米啊。”连蔓儿回了屋里,跟张氏打了个招呼,就提了个篮子,重新回到菜园子里。
雨水充足,加上肥力够,菜园子里的玉米长的都很好,一棵玉米杆子上大多都结了两棒玉米棒子,有的还结了三个。
玉米棒子外,都包裹着青青的玉米皮,连蔓儿挑大个的,翘起脚尖,从玉米棒子的尖端将玉米皮撕开一些,露出里面的玉米粒,然后用小指甲在一颗玉米粒上轻轻地掐了一下,感觉浆水饱满,而又不至于太嫩的,煮来吃最好吃,而且有嚼头。
嫩玉米如果太老了,就没那么甜,而如果太嫩,则没什么嚼头。前世连蔓儿就爱吃嫩玉米,也很会挑怎样的嫩玉米才最好吃。
连蔓儿一连掰了六棒玉米棒子,装进篮子里,提回屋里来。
五郎和小七正好从私塾回来,小七看见连蔓儿掰了玉米回来,立刻就凑了上来。
“姐,玉米能吃了?咱真吃啊?”小七就问连蔓儿。
从几天前,看着玉米就要成熟,连蔓儿就一直念叨着要不要吃玉米,小七也就跟着惦记上了。
“嗯,能吃了,咱晚上就吃,大家尝尝鲜。”连蔓儿笑着道,“小七,来,帮我把玉米剥了。”
“哎。”小七痛快地答应了,抱起一棒子玉米,就学着连蔓儿的样子剥起来。
玉米棒子最外层是青色的硬皮,在往里面则是有些泛白的软皮。将这些全都剥掉,再将玉米胡子也都撕捋干净,玉米就剥好了。
大锅刷干净,不能有油星,也不能有异味。然后将几个玉米平放进锅里。倒入清水,将玉米淹没。把锅盖盖严,在灶下烧火。等将水烧开之后,再加上一小把柴禾。等这把柴禾也烧完了。再等上一会的工夫,锅里的玉米就熟了。
玉米熟了,还没揭开锅,就有甜香的味道从锅里一丝丝地冒了出来。
小七就站在连蔓儿身边。一双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锅盖。
“姐,能吃了不?我都闻见香味了。能吃了吧。”小七催促着连蔓儿。
“别着急,去打半盆凉水来。”连蔓儿就笑道。
小七吧嗒吧嗒地跑开,一会工夫,就端着半盆清水过来了。
“姐,给你水。”
连蔓儿就接过水盆放在锅沿上,这才将锅盖掀开。一股热气,带着更加浓郁的玉米的甜香立即扑面而来。
小七的眼睛里立刻冒出两颗大星星一闪一闪的。
连蔓儿就用筷子将玉米从锅里夹出来,放入水盆中,这样可以让玉米快速的凉下来,好入口。
结果这天晚饭的饭桌上,饭菜都没动,连蔓儿、小七、五郎和连枝儿一人抱着一棒玉米在啃。连守信和张氏则是分吃一棒,留了一棒说是给连蔓儿和小七,让她俩多吃些。
“真好吃。”小七一边吃,一边道。
“嗯。”连蔓儿的模糊不清的声音附和着,久违了的味道,入口后,让她幸福的想流泪。嫩玉米不仅好吃,而且营养价值很高,尤其是对眼睛很有好处。
五郎和连枝儿看连蔓儿和小七吃的这么香,两人就将啃了一半的玉米棒放下了,说要留给她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