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受气外漏-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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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方林为自己是去公园打地铺还是去车站打地铺纠结的时候,一辆十分豪华的加长车帅气地漂移着停到了他的面前。
“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以上,实乃方林当时的心声外加嚎叫声。不要以为事实就像作者描述的那么简单!在大半夜的,突然后面飞奔过来一辆加长车,还漂移着停到你面前!这让人怎么冷静的下来?!
于是,某林大叫着再次跑路了……
后面似乎隐隐约约传来人大喊的声音:“少爷……慢点……等等……”
耳尖地听到了后面的喊话声,方林“刷——”地就停住了。后面的家伙似乎没打算再用车追他——也可能被某林那一嗓子给吓着了——气喘吁吁地跑到方林面前:“呼……少爷,您……您跑什么呀……呼……”
听到来者对自己的称呼,方林霎时间就两眼放光了!
——少爷啊,少爷啊!没想到这小子还这么有身份啊!以后吃喝都不愁了啊!
“咳咳,”方林立刻用手握拳遮住嘴角,以挡住自己抑制不住的笑意,“我这不是没认出你们嘛!好了,我认出你们来了,我们回去吧!外面冷死了啊。”
“是,少爷。”疑似佣人的男子向方林鞠了一躬,然后打电话叫来了那部让方林受惊吓的加长车,载着因找到窝而无比快乐的某林走了。
路上似乎没走多远——也许是因为汽车的性能很好,速度很快,所以马上就到达目的地了。
方林努力地抬头仰望着眼前高大的宾馆……然后揉了揉酸酸的脖子,问道:“怎么到宾馆来了?这宾馆居然这么高啊,哎,我的脖子好酸……”
一旁的佣人大叔用惊讶的眼光瞅着方林:“没人跟少爷说吗?老爷来友克鑫是临时决定的,我们在这里并没有别墅。”
某林……冷汗了……似乎问了不该问的问题啊。一旁的佣人大叔还在碎碎念:“怪不得少爷会乱跑,都没有人告诉少爷不能在夜里乱跑吗……”
听到佣人大叔的话,某林再次冷汗,连忙转移话题道:“我们在几楼啊?快带我上去吧,我肚子好饿了。”
于是佣人大叔一脸“我很敬业”地带着方林坐电梯一路直升到了最顶层的高级套房,然后端来一盘水果,笑道:“少爷先拿这些水果垫垫肚子,太晚了吃夜宵不太好。小姐的房间就在隔壁,等明天看到少爷回来了小姐一定很高兴……”
小……小姐?方林一个激动,差点没把嘴里的水果喷出来。
——怎么还出来一个跟自己一样身份的姐姐or妹妹?万一发现自己假装的这家伙跟以前性格差异很大怎么办?认出自己是个假货怎么办?
方林急得脑门上直冒冷汗,连吃水果的心情也没了。于是干脆叫仍然在碎碎念的佣人大叔把水果拿下去,自己简单的洗刷后便躺倒了那张king size的大床上,仔细思考以后的出路。
自从看见佣人大叔直到方林到达宾馆让他离开,方林所有的反应都是常人下意识的反应,佣人大叔也用没什么特殊的眼神看着方林。这样说来,要么是这个少爷太平凡了,要么就是——佣人大叔根本也没见过真正的少爷。
——不对,没见过真正的少爷他怎么把自己认出来的?大半夜,又黑灯瞎火的,认人本来就不容易了,认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不是更难吗?
可是……或许还有一种可能。就佣人大叔一路上跟自己闲聊的内容来看,他以前应该是不认得方林的。难道他是新来的佣人吗?可是从他服侍自家少爷的熟练度上来看也不像新手啊……那么,他到底是怎么认出自己来的?难道是照片之类的?可是方林也没看见他拿出照片一类的东西啊,更何况,一路上也没听他说类似于“少爷您比照片上更xx啊”之类的话……
想到这里,方林不禁纠结地拽了拽头发,叹了口气。
——话说回来了,自己这张脸到底长什么样呢?真的这么好认吗……呼呼……好困……算了,有什么明天再说吧。
躺在这张柔软度爆棚的床上某林就抑制不住地想睡啊……果然,费脑力的活真是不适合自己来做啊……算了,还是睡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好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嘛。
话说回来了,这宾馆和别墅也差不了多少了,住起来好舒服……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本来方林以为,身为少爷,就算是家世再怎么低,好歹要有睡懒觉的权利吧?没错!你们没有听错!上面那一声响铃就是传说中那个让学生们恨到牙痒痒的东西——闹钟!
本来方林打算直接以暴力手法销毁闹钟接着睡的,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这闹钟还有叫人来帮某林起床的功能?再不然谁来告诉他为什么方林的房门钥匙他自己都没有别人手里却有一堆!?
看着领着一群佣人笑眯眯地站在自己面前的佣人大叔,方林黑线了。
大叔笑眯眯地对方林说:“少爷,小姐都起了哦,太阳晒屁股啦!”
——这位叔,您高寿?
……之类的这种话方林当然是不会问出口的。毕竟自己正在借用别人的身体,还住在了别人家里。
于是,方林只能无奈地抓着脑袋爬起来了,顺便想着从佣人大叔那里套一套自己的身世之类的情报。
最后,在极度纠结的情况下,方林知道了这个身体的年龄——十七岁。生日是1982年4月26日。
啥?你问他为什么知道这么清楚?原因在于……
“哥哥——!”
听到这甜蜜的嗓音,方林反射性地伸手一接,某只可爱的粉色头发的少女就扑在方林怀里了。
方林无奈的揉了揉她的脑袋:“妮翁,你都十七岁了诶,怎么还是长不大呢?”
——没错,这个女孩子就是妮翁。妮翁·诺斯拉。
经过方林努力的套话,加上妮翁这小妮子的不设防,方林很轻易的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跟妮翁是双生子。
本来他的名字该叫什么杰斯的,不过诺斯拉家的老爷子同意让方林用自己以前的名字,于是,方林干脆就用了林·诺斯拉这个名字。
似乎中间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曲折过程,让诺斯拉家的大少爷流落在外。不过现在终于找回来了。作者说豪门恩怨什么的不是这文的主线,于是就不再赘述了。
同时,这也从侧面告诉了方林,为什么他在第一章里就被团长调…戏,为什么他这么容易就被认了出来——一切原因都在妮翁身上,谁让他俩是双生子,长得像呢。
第三章
方林借着去洗手间的空,冷静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新脸孔——跟妮翁一样的粉色长发,一样的蓝绿色眸子,一样白皙的皮肤跟大大的眼睛,就连身高都很相似。不过,自己似乎要比妮翁高一些……吧……大概……
如果方林跟妮翁站在一起的话,连他自己有时候都会把他和妮翁错认成姐妹……但是,方林很确定自己是男的……
方林无奈地叹了口气,惋惜自己即将逝去的平静人生,准备迎接作为祸水的新生活。
不管怎样,都要活下去不是?
有时候,连方林自己也会怀疑——一个长相这么漂亮的男孩子,孤儿院出身,没有背景,而且还留着一头长发。即使这头长发已经被主人十分英气地扎成了马尾,但还是老被人误认为是女人。更何况,那个孤儿院所在的小镇距离友克鑫市不远,友克鑫市这种各帮派老大聚集的地方,旁边想必也少不了黑帮之类的吧。这样的男孩子……应该,是有些过去的吧?
不过,方林不在乎他的过去。现在,方林就是他,是方林在掌控他的身体。而方林,是绝不会让自己沦落到……自己想象中那种地步的。
话说回来了,妮翁+友克鑫市+拍卖会,很容易就让人想起了猎人里很著名的那场——幻影旅团的“友克鑫市大活动”。方林欲哭无泪啊!穿了就穿了吧,本来想着最好是个平凡的小角色,不会参与剧情,亦不会影响剧情。可是苍天非给他安个黑道少爷的身份……好吧,少爷就少爷了,方林认了,自己还是能好好活下去的,可这个少爷还非得是妮翁的哥哥!这个节骨眼上,旅团要开始大屠杀了啊!方林这个身份还不得首当其冲吗?
不然的话,难道要方林眼睁睁地看着库洛洛对着自己可怜又单纯的小妹妹出手吗?!
——等一下!
想到这里,方林突然间便联想到了昨天库洛洛的一系列反常行为……
——难道说,昨天的时候,库洛洛是把自己认成妮翁了?所以,本来是打算英雄救美,然后就此结下不解情缘,为以后把方林那单纯又可爱的妹妹(的能力)几句话骗走做准备?
方林的冷汗刷地就下来了……该不会,在原著里,自己可怜又单纯的妹妹就是这样被库洛洛给种下了初恋的种子,然后几句话拐跑的吧?不是吧?某林该不会已经影响剧情了吧?可爱的妮翁妹妹你的情商不会真的这么低下吧?!
“当然不会啦!”妮翁笑着说。
方林刷地转头看她——这丫的该不会有读心术吧?!
没想到,是方林思考地太认真了,以至于他都没注意到妮翁正在跟她身边最帅气的保镖童鞋——酷拉皮卡聊天呢。
——看来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啊……
方林偷偷地舒了一口气,转回了头。吓了自己一跳啊,还真以为妮翁除了预言居然还会读心术呢!要是真的被她看到了自己的心思,那这身份不就暴露得要多快就有多快了吗!这种身份,再被追杀的话……某林还是直接去死更快一点吧……
——唔……不过,总觉得还是有点不对劲,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以后再说吧。
一旁的妮翁正在专心地跟酷拉皮卡聊天,而方林则在一旁沉默地思考自己的人生。
不过,实话说,看见酷拉皮卡真是让方林松了一口气——居然忘了这个旅团克星现在正在自己家受雇佣了呢!呃,话说酷拉皮卡来这里,似乎就是因为妮翁与众不同的收藏癖啊……
想到这里,方林无奈地扶额——苍天大地啊,耶稣玛利亚啊,这该怎么办啊……
——要不,自己把妮翁拍来的火红眼当人情送给酷拉皮卡?呃,似乎不行呐。火红眼可是妮翁的最爱,妮翁是否愿意割爱给方林先不说,即使方林可以用“看出了你的民族服装”来当做知道酷拉皮卡身份的借口,无事献殷勤也非奸即盗啊,总会让酷拉皮卡怀疑的。酷拉皮卡可是个相当聪明的家伙。
——不然,还是对一切都装作不知道吧?方林仔细地回忆了一下自己曾经看过的猎人剧情……反正,貌似记得最后妮翁没死,诺斯拉家族似乎也没什么大的损失来着……似乎……
“少爷?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