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完结-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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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娆有点惊呆了,她好像想起来,在她临死前,好像觉得胸口处阵阵发凉,那时她以为临死时的人都会那样,现在回想起来,那股冷意好像是佛相上散发出来的。而且她陷入黑暗后好像有一团金光笼照着,但很快她就失去了意识,醒来后自然没想起来。
难道那个翡翠玉佛让自己重生的?这朵花是佛祖留给自己保佑自己的?唐娆脑子里不住地想这些,她不想相信迷信,但是她连重生这种事都遇到了,也自己然相信有鬼神的存在了。想了一会儿,她又忽然想起前世看小说时,有一个女主因为一块玉穿越,结果附送了一个空间,那么自己会不会也有一个空间呢?
唐娆心中想如果自已有一个空间就好了,那样就可以轻易地发家致富了,这么想着,她的手放到了金莲上,然后她发现面前出现了神奇的一幕。
在本来是瓷砖的地上,忽然出现了一汪清泉,那泉水不大,就两米长宽,四周是翠绿欲滴的大块翡翠围成,也不知是水太深了,还是那翡翠的光彩映射的,水色泛着清澈的嫩绿色,泉眼处正汩汩地向上翻涌,荡起层层波纹,像是被风吹皱的丝绸。
这还不是最让人惊讶的,最令人惊奇的是那泉水中长着一枝孤挺的金色莲花,和唐娆身上的金莲花一模一样!
唐娆看着面前的神奇景象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她刚才想空间什么的只是想想,根本没想到上天真的会对自已这么仁慈,不但让自已重生,还会附赠礼品。虽然不是空间,但是这眼泉水和金莲一看就不是凡物,也足以让她惊奇了。
好像过了好久,又好像只是一瞬之后,唐娆平静下来,重生这么离奇的事都发生了,还有什么神奇的事不能接受呢?
唐娆两步走到泉水边,先摸了一下那些清澈如水翠绿欲滴的翡翠,觉得清凉光滑,果然是真的!然后又把水探进了水中,凉凉的,她捧起来喝了一口,甜甜的十分爽口,比那些号称绝对无杂质无污染的山泉水还要好喝!情不自禁地又喝了好几口,直到喝饱了才停下来。因为腿上有伤不宜久蹲干脆坐在了翡翠上,看着那朵金莲,闻着那淡淡的花香,觉得神清气爽。
忽然,门开了,唐娆吓的飞快地看过去,发现身后站的是保姆,她想糟了,这下金莲的秘密保不住了。但是那个大婶却像是没看见那朵金光闪闪的金莲一样,只是奇怪地看着唐娆,有些担心地问:“大小姐,你怎么坐在地上?是不是摔倒了?我扶你起来。”说着就过来扶唐娆,眼光根本没看一眼唐娆面前的泉水。
唐娆悄悄地松了口气,想原来这个湖水是别人看不见的,但是她仍然怕出现意外,所以尽量平静地说:“我没事了,你要是忙完了工作今天可以提早回家了,反正妈妈她们会回来的很晚,不会用到你的。”
大婶很高兴,转身走了。
唐娆放松了,她用手撑地想要站起来,直到用了力才想起来手上有伤,却已经晚了,只能等着疼痛到来,但是却没有疼的感觉,低头一看,右手上那条本来已经结了薄薄的痂却因为今天握了太长时间的笔而又裂开了的伤口居然已经愈合了!上面覆着的那块痂已经掉了一半,里面的伤口居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最令人惊奇的是,唐娆发现自已的双手好像变得比刚才细白滑嫩了,连本来暗淡无光的指甲都变得粉嫩而有光泽了!
难道这泉水有治伤美白的效果?!唐娆想到这个,把腿上的纱布解开,用水洒在伤口上,只见那个狰狞的伤口以肉眼可以看见的速度飞快地愈合起来,结了一层痂,用手轻轻一揭,那痂就掉了,伤口处没留下任何一丝疤痕。
确定了这一点,唐娆起来锁上门,用盆子盛着泉水往浴缸里倒,倒了一缸,然后她坐在里面好好洗了个澡。洗澡时她又碰到了胸口的金莲,发现那泉水和金莲都消失了。她又碰了一下,又出现了,又碰了一下,又消失了。
洗完澡回到房间里,觉得身上很是疲惫,困意如同潮水一样涌来,就打了哈欠躺到那张柔软的粉红色大床上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的非常舒服,唐娆再次醒来时穿外已经是阳光灿烂,她觉得身上粘粘的,低头一看身上全是黑色的粘液,连被子都弄脏了,想这就是身体里排出来的杂质了,不禁觉得非常脏,连忙跑到浴室里好好冲洗了一番。
还没照镜子,唐娆就觉得有一点不对劲,仔细想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原来她没有戴眼镜却看的很清楚,原来这湖水还有治疗的效果,将她那五百度的近视眼治好了!唐娆开心极了,她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不敢相信看到的那个人就是自己
正文 第九章 改变
镜子中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头发滑顺亮泽,乌黑的泛着一层蓝色的光芒,一身如玉一样洁白光滑的皮肤,长长的雅气的娥眉,大大的眼睛安静地凝视着某处时,好像所有的春水在静静地流淌,但是一旦流光顾盼,却灵气逼人,带着一种令人不容置疑的尊贵。挺挺的鼻子,嘴唇是那种极浅的粉色,有点让人觉得冷淡,却也惹人怜惜。
唐娆知道这个人是自己,那五官并没有变,但是却又变了,就像是一模模糊的画,忽然被加重新勾勒了轮廓。
看了半天,直到觉得冷了,打了个哆嗦,唐娆才穿上准备在一边的浴衣吹干了头发,摸着那光滑如水的头发,想以后把头发留长吧,她前世最羡慕的就是那些长发飘飘的人了,真的像个公主一样引人注目。
看了看钟,发现已经十点多了。她想了想,决定先去把参赛作品寄了,再去学校一趟。
打开衣柜,只见那衣柜里全是那种又保守又土气的衣服,没有一丝青春的气息,给大婶穿都不会觉得突兀。唐娆叹息了一声,想自己那时候当然不是因为没审美眼光,只是因为妈妈的缘故。
林秋菊给人当情妇,在当时连女人离婚都要被说三道四的年代那是天大的丑闻,但是所有的丑陋都可以被金钱遮住,林秋菊和楚楚虽然一个是情妇一个是私生女,但是却都是有季盛扬当靠山的,市井小民一向不敢招惹权贵,不敢攻击她们母女,就将所有火力都集要到了唐娆身上,背着林秋菊骂她是小狐狸精。吓得唐娆不敢穿好衣服也不敢打扮漂亮了,她不敢告诉林秋菊,告诉了也没用,因为林秋菊为人十分绵软,她自知自已做情妇理亏,即使自己被人骂了也是不回嘴的。
唐娆不想让妈妈难过,而且,不打扮就不用多花钱,也可以减轻妈妈的负担,她不想成为妈妈的累赘。所以她一直穿的十分朴素保守,再加上长相平凡,更加的不起眼了。
唐娆最终还是穿了校服,白色短袖衫,蓝色及膝裙,让留着童花头的唐娆怎么看怎么清纯可人。
为了不让别人觉得自己改变的太突然而感到奇怪,唐娆还是戴上了眼镜,但是已经不是近视眼了,觉得头晕晕的,只好找出了一副旧的眼镜,也是大黑框,只是更丑,但是唐娆戴上后还是觉得自己比以前好看,仔细一看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她的皮肤太过雪白,不是以前的那种苍白,而是带着玉一样的光泽。头发也不再是以前那种乱糟糟如同枯草一样,而是如同最上等的黑丝线一样,根根顺滑光亮,稍一动就轻舞飞扬,真的是非常引人目光。
原来人的皮肤和发质好了,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变得美丽许多。唐娆想空间的水真是神奇啊,以后要天天喝那里的水,还要用那里的水洗澡。毕竟女孩子没有不爱美的,尤其是一个从来就没有美丽过的女孩子,当她有机会变美丽后,那是再也不愿意再变难看了。
林秋菊早上八点多才起来,听说小女儿楚楚已经上学去了,大女儿唐娆还在房间里,正想着去叫她一起下来吃早餐,就听见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抬头望去,忽然发觉大女儿今天有什么地方不一样,直到她走到自己面前来,才发觉哪里不对劲,以往这个大女儿走路都是微微弯腰的,而今天却是挺直着腰,步伐优雅的不比任何一个她见过的名门淑女差。
“要出门吗?”林秋菊见唐娆头上戴了一顶浅蓝色的荷叶帽,将整张脸几乎都遮住了,手上还拎着一个袋子,关心地问:“身上的伤还疼吗?如果疼就不要去上学了,到时我一定让你进英帝高中。”
唐娆静了一下,说:“看看我考的如何吧!妈妈,今天我想去学校办一下停课申请,很快就要考试了,学校已经没有新课可以教了,每天就是复习再复习,我不想去了,想在家复习。而且我的腿和手都受伤了,也需要好好休息,医生建议我在家休息两周。”
林秋菊想了一下,点点头,她知道这个大女儿成绩实在不怎么好,她也是不指望她靠真才实学升学,那么去不去学校也没关系了。
“你一个人去可以吗?要不要我陪你去一趟。”林秋菊看了一下时间,说:“我还有一个小时时间,我们抓紧一点还是没问题的。”
唐娆摇头:“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了,如果不行妈妈再去好了。而且,我去的路上要买一些东西,时间肯定不够。”
林秋菊一听就不坚持了,说:“吃一点早饭再走吧!”
“不了,我在路上吃一点就好了。妈妈再见。”
林秋菊看着女儿离去的身影,想这个女儿好像变了,不过却是变好了,她心中很高兴。这次她嫁进季家,季家是不想接收唐娆的,但是她认为女儿还小,一个人生活不太妥当,所以一直在求季盛扬,季盛扬却是不肯松口的,本来她也要放弃了,不过现在看来她还是可以再争取一下的,说不定她进了季家也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千金小姐,那么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
唐娆离开了家,去了邮局把参赛作品寄了,想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后就可以有结果了。
坐了两站公车,唐娆到了自已记忆中已经离开了十五年的初中学校。
唐娆就读的是林海市三中,也算是一所不错的学校,校园环境幽美,师资力量雄厚,但是唐娆并不喜欢这里,这里留给她的记忆并不美好,而之其中的一部分就来自己眼前的这个脑满肠肥的班主任。
“你要请假?!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是火烧眉毛的关键时刻!你居然要请假?!你以为你是天才吗?你是个拖后腿的后进生!现在这个时候你就该拼命地跟上大家的进度,争取考上一个高中!你现在就给我回班里上课,把这几天的卷子全补做上,不要再费话了。”
唐娆等班主任老师咆哮完了,轻轻地说:“我这里有医院的证明,医生建议我静养两周。”
“医生建议你静养两周你就要静养吗?那他让你今天不要参加中考了你是不是也要不参加中考了?!平时我让你努力学习你怎么不这么听话啊?真是好的不学坏的学,小小年纪不知道勤奋学习,就知道偷懒!你是不是不打算考高中了!告诉你,技术学校也不是那么好考的,就你那个烂成绩,不要说再休两周假,就是再休两天,技术学校也难保要教钱才能上!”苏志礼尖酸刻薄的话一串一串地从嘴里冒出来,忽然,他阴阴一笑,说:“对啊,听说你妈妈是给人当情妇的,当然有钱给你买学上——”
“你说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