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档案研究所(全本)-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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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第十五章飞头降
一想到父亲和外公,心就像有针在刺一般疼,她知道自己今生今世怕是再也见不到外公了,那么,父亲呢?父亲到底是谁?他在为谁工作?他的目的是什么?
心中焦躁,口内干渴,她失魂落魄地爬起来找水喝,刚从饮水器里接了一杯,要往嘴里送,握杯的右手忽然跳了一下,她愣愣地看自己的手,并无任何不同。
错觉吗?
等等!她悚然一惊,将那杯水拿到窗边,水面清澈,却照不见人影。
降头!
她吓得一松手,杯子跌落在地,清澈的液体洒了一地。
“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多管闲事吗?”
白小舟大惊,抬起头,看见那个乞丐的脸在窗前一闪而过:“是你!站住!”她打开窗,外面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乞丐。这里是二楼,难不成是飞头降?
所谓的飞头降,是修为高的降头师将头颅与身体分离,以提升自己功力的降头术。降头师刚开始练飞头降的时候,必须先找好一个隐秘的地方,确定不会突遭骚扰,才会在半夜十二点整,开始下飞头降。飞头降总共分七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必须持续七七四十九天,才算功德圆满。但飞头降不能见阳光,否则将魂飞魄散。
现在还是白天,不可能是飞头降,来去无踪,看来这个降头师果然不容小觑,她必须时刻提防。
桌上的手机惊天动地地响起来,震得白小舟头疼,她暗下决心再也不用山寨机,接通了电话。是小林打来的,他在那头激动地说,找到出事那晚孟瑜蔻和室友们的去向了。
白小舟提起背包就钻进了公交车,大巴在偏僻的小路里七拐八拐,终于停在一座还未完工的毛坯房前,小林已经等待多时。
“这栋烂尾楼的老板卷款逃了,这几个月一直空着。”小林推开工地的铁门,里面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瓦砾,“不少流浪者在这里过夜,昨天下午有个拾荒的流浪老人在外面跟人兜售手机,被片儿警抓住了,以为是偷的,他辩解说是捡的。那天晚上一群女学生嘻嘻哈哈地跑到楼里胡闹,又生火又喝酒,闹得他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他捡啤酒瓶子的时候,还捡到了一部手机。本来这边派出所的人没当回事,就把人放了,后来一查,才发现那手机是彭琳的,而彭琳是孟瑜蔻死了的室友之一。”
“那个流浪老人呢?”白小舟问。
“我让片儿警去找了,很快就能带过来。”
那是一个空荡荡的楼层,地上依稀留有篝火烧过的痕迹,二人绕着那团火痕走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就在二人心中略有些失望的时候,一个穿制服的片儿警将一个身形佝偻的老人带了进来。
其实那不能算是老人,他不过四十多岁,只是因为长时间的操劳和困苦而显得特别老,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笑容有些猥琐,一双眼睛一直在白小舟的胸部和臀部打转。
“你那天晚上都看见什么了?”小林挡在白小舟面前,脸色有些黑,拾荒者说:“俺、俺其实也没看见什么,就是那几个女学生在这里围成一堆,喝了个烂醉,俺心里想,这些啤酒瓶能卖不少钱,怕别人捡了,就一直在那边等着。”
“她们就没看见你?”
“嘿嘿,俺躲在那边的缝隙了,她们看不到。”
三人一起皱眉,你是在偷窥吧?
“她们除了喝酒,还干什么没有?”
“她们闹得很疯,唱啊跳啊的,还放音响。”拾荒者挠了挠脑袋,“对了,俺想起来了,有个女学生给她们拿酒的时候,往酒里加了东西。”
众人一惊,小林按住他的肩膀,急切地问:“加了什么东西?”
“那俺哪能知道啊,是用小玻璃瓶装的,她在那边偷偷摸摸地放,还以为没人看见呢,哪知道全被俺看见了。”拾荒者颇为得意。白小舟和小林喜不自胜,这个线索极为重要,说不定就是破案的关键。
“我问你,是谁下的药?”小林说,“长什么样儿?”
拾荒者想了半晌:“天太黑,没看清,只记得个子有些高,头发卷卷的,胸脯很高,身材很好。”
卷发?这么说来不是孟瑜蔻?
小林对片儿警说:“带他回去,给他照片让他指认,看到底是谁。”
片儿警刚把拾荒者带走,白小舟的山寨手机又响了,这次是秦哲铭打来的。此刻这个法医学教授站在研究所里,穿着一袭染血白大褂,将脸上的口罩取下来,眼中满是激动和惊诧。
“小舟,快回来一趟,我这里有重大发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福尔马林和消毒水混合的味道,解剖台上的女尸苍白得令人心惊。白小舟仔细打量这个女孩,她长得很漂亮,一头卷发染得微微发黄,身材匀称高挑,是个十足的美女,她不由得有些怜香惜玉起来,暗叹红颜薄命。
“秦教授,有什么发现?”
秦哲铭端着烧杯咖啡,神秘地挑了挑眉:“这是我解剖的第六具尸体,解剖了她,我才知道前面那五具和后面那一具,或许都不必解剖了。”
白小舟性急:“能说得更明白一点儿吗?”
“这个叫徐莎莎的女孩有先天性心脏病。”秦教授将盘子里的心脏递给她看,“我查过她的档案,入学体检单说她的心脏很健康。”
“你的意思是?”白小舟心中激动,“她不是徐莎莎?那她为什么和徐莎莎长得一模一样?”
秦哲铭来到尸体头部边:“我本来想检查她有没有做过整容手术,没想到让我发现了更有趣的东西。”说罢,他拿起一把镊子,小心翼翼地拨尸体耳朵边的皮肤。他动作极轻极柔,仔细得就像在剥青蛙卵,不到一盏茶的工夫,皮肤竟然被他挑起来很大一块,就像尸体的脸上覆着一层薄薄的塑料薄膜。
白小舟张大了嘴,半天合不拢:“她、她戴了人皮面具?不可能啊,这只是武侠小说里的桥段,现实生活中哪有这种东西?”
“本来我也不信,但事实让我不得不信。”秦哲铭说,“你睁大眼好好看着。”说罢,更加仔细地撕面皮,随着他的动作,白小舟的心也悬了起来,脑中电光急转,仿佛这几天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脑中回放,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她忽视了,到底是什么呢?
“成了!”秦哲铭志得意满地用镊子将一张比劣质塑料袋还要薄的面皮夹起来,“武侠小说的桥段,果然来源于生活。”
白小舟的目光落在那张更加苍白的脸上,这具女尸终于恢复了她本来的面目,那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也不漂亮,眉梢眼角依稀有浓妆艳抹过的痕迹。
竟然真的不是徐莎莎。
等等!她忽然倒抽了口冷气:“我想起来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孟瑜蔻就跟我说过,她半夜醒来,曾经模模糊糊看见对面床的徐莎莎出门去了,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原来真相从一开始就摆在我的面前。”
“这并不奇怪。”秦哲铭将面皮小心翼翼地放在盘子里,爱不释手,“很多东西太过明显,反而容易忽略。”顿了顿,他又回过头来说,“我听不二说,那个死了的缅甸女人也姓徐?”
白小舟心中一片冰凉,她一直以为这个案子十分复杂,原来竟是这么简单吗?
瞿思齐的肚子越来越大,仿若十月怀胎,马上就要分娩,剧烈的疼痛令他醒来又晕厥,只能靠打止痛针度日。叶不二焦急得手足无措,将那本《降头大全》翻得稀烂,依然毫无办法。
再这样下去,思齐怕是撑不了几天了。一想到平时乐观得天塌下来都能当被盖的好朋友在鬼门关里徘徊,他的心就像是被一只大手揪紧,又放开,如此循环往复,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他吸了吸鼻子,仰起头,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
叶不二,你真没用,连最好朋友的命都救不了。
还没等他把眼泪咽下去,瞿思齐忽然睁开眼睛,疯了一样在床上打滚,口中直叫:“痛啊!痛啊!”
又发作了!叶不二急得夺门而出去叫医生,刚转过走廊转角,晃眼便看见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在楼道间一闪而过。
是那个乞丐!
心中天人交战:是去找医生,还是跟踪过去?只犹豫了一瞬,他便打定了主意。如果抓住了这个缅甸降头师,还怕解不开降头吗?
叶不二放轻脚步跟了上去。他原本就是山魈,生于深山野林,先人们为了捕猎,练就了追捕猎物的本事,叶不二虽然从未打过猎,但从祖先遗传而来的天性却绝不含糊。
天色已晚,住院部也安静下来,那乞丐步伐稳健,速度极快,小心避开医护人员,转眼便到了重症区。叶不二心中暗惊,孟家母女不是就住在这里吗?他还真要赶尽杀绝啊。
那乞丐看了看四周,叶不二连忙钻进一间病房躲起来。确定四下无人,乞丐推开了病房的门,叶不二蹑手蹑脚跟过去,趴在门缝上往里看。李澜正趴在床边打盹儿,病床上的孟瑜蔻瞪大了眼睛,一双漂亮的眸子里满是惊恐,她似乎想要提醒自己的母亲,无奈一动也不能动,眼珠子乱转,噙满了泪水。
乞丐低低地叹了口气,用生硬的普通话说:“你还嫌自己造的孽不够多吗?”
李澜猛然间惊醒,惊恐地跳起来,撞翻了木椅:“你、你要干什么?”乞丐盯着她,眼神阴冷,叶不二觉得他不像是在看李澜,而像是在盯着她的身后。李澜也发现了,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缓缓转过身去,身后窗户大开,一张狰狞的脸赫然就在她眼前。
李澜张大了嘴,似乎想要惨叫,但还没等她的叫声从喉咙里迸出来,那张脸已经凑到了她的脖子上,对着她的咽喉一口咬下去。
叶不二胸口冰冷,那是一颗人头,没错,只有一颗人头,从脖子处齐齐斩断,没有流血,但断口猩红,一头微黄的卷发散落下来,像一蓬乱草。
飞头降!
也顾不得许多了,叶不二推开门冲了进去,速度极快,屋中众人都还没反应过来,他已到李澜面前,一拳打在飞头的太阳穴上。飞头痛得低呼,放开李澜,他乘机揽住她的腰,几个起落退到门边。
李澜的脖子被撕开了,血流如注,叶不二按住她的脖子,抬起头怒瞪那颗飞头,双目浮现出淡淡的绿光,宛如草原上猎食的孤狼。那缅甸乞丐只觉得面前的叶不二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溢出冰冷、森寒的气息,心中大惊,对那飞头说:“快走,他不是人!”说罢,一把揽住飞头,从窗户跳了出去。
叶不二并没有追,已有医护人员听到声音赶过来,七手八脚地将李澜抬进手术室急救。叶不二浑身是血,回到瞿思齐的病房,或许是医生给打了止痛针的缘故,他已经安静下来,只是肚子比之前还要大。
“思齐,”叶不二抬起右手,手心里安安静静躺着一根微黄的卷发,“我找到对你下降头的人了。”
“经过那位拾荒老人的指认,徐莎莎就是那晚在酒里下药的人。”小林说,“她来自云南一个小村庄,那个村子离中缅边境非常近。她父母早亡,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他顿了顿,说,“叫徐芳。村子里的人说,徐莎莎之所以能读大学,正是因为国外的姐姐给她出了学费。”
白小舟像是想起了什么:“怪不得孟箫照说‘如果不是我,你还在云南种田’,他说的是徐莎莎,不是徐芳。”
“她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室友?如果要复仇,她恨的人只有孟家人。”
叶不二轻声说:“这么年轻的女生要练成飞头降,除非她天赋异禀,否则……”白小舟接过话头:“你的意思是,她取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