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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部分

灵异便利店-第165部分

小说: 灵异便利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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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这里,等了多久了?”我垂着头,小心翼翼的试探,又绽开脸,笑嘻嘻的道:“是刚来的吧?吃过饭了吧?”
    “嗯。”卓远远低沉的回应,手一伸,揽上了我的后脑。“危险吗?”
    “不,没什么……我根本什么都没做,有影在暗处帮我……还有,那也是他自己惹来的因果,我只站在旁边……”
    “嗯。”
    卓远远虽然一只手揽着我的后脑,他比我高出一个头,做这样的举动的时候,我就像一个被护在他翅膀底下的小鸡仔儿。可是,当我仰起头,想看清他的表情,瞧瞧他到底有没生气,他的脸却至始至终的转向外面,一直看着远方。
    真不知道远方有什么好看的。
    “累了吗?”他道。
    “呃,有一点。也不是很累,就是看的有点难过,没想到那么小的小孩,要经历那么残暴的一件事……”
    庞俊明是新月董事的私生子,因为是私生子,所以他不能光明正大的拥有新月的继承权。但是因为他一直努力上进,又会博得新月董事的好感,所以新月董事在还没有经他正名之下,暗地里也给了他不次于正规儿女的待遇。可是,新月董事却不知道,庞俊明从小跟随母亲飘泊,受尽各种白眼**,他的心性早在少年时期,就已经呈现出不正常扭曲来。
    自其母亲因病去世之后,庞俊明的病情更回严重,已到了偶尔会产生被害幻觉的地步。为了稳固自己的位置,庞俊明以出国留学为名,自己去找了国外的精神科医生,治疗了一段时间,非常有效。到他回到新月上班的时候,已经不需定时服药了。
    小猫咪的主人,小女孩,是庞俊明在国外的时候与一个女人生下的,那女人生下小女孩后,便走了。小女孩在外国,是被托付给一户当地的居民代养到,到了小孩快四岁的时候,庞俊明才将她领回国内。
    虽然早有了女儿,庞俊明却从不当她是个女儿。他养着小女孩,如同养一只宠物狗。
    他在女孩回来之前,就在家里挖了一个地下室,小女孩回来之后,便是一直在这地下室内被囚禁着的。
    每当在公司里发生了不如意事,庞俊明回家便会将小女孩拖出来,拉到二楼的刑具房内施暴,施暴完,又将她从地下室的入口内推下去。
    小猫是庞俊明捡来的,他不过是想看看同样的条件下,是小猫先死还是小女孩先死。未料到小女孩却与小猫咪产生了相依为命的深厚感情,至死仍旧思念。
    庞俊明囚禁和虐待小女孩的过程中,得到了某种掌握他人命运的满足感。得到满足后,他又寻思着增添新的人口,选择新被囚者,成年的女人,来扩大和满足他的领导欲望。在公司里受到正牌子女的排挤而得不到的欲望,都想在家里的弱小者身上找得。
    吴晓燕便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他给挑选上的人选。
    她是运气好,只受了不到三天的罪。若不是我们赶到,怕她最后也要同小女孩般,被埋在土里,地下室底一部分,花园里一部分,还有新月大酒店的绿化带花圃里,一部分。
    心里面升起浓浓的低落情绪,我学着卓远远眺望不知名的远处,幽幽的叹出一口长气,不知不觉的说出心里的感觉:“虽然知道那些发生在眼前的事情,都是早已定下的定局,可是当画面真的发生时,我却控制不住的恨起自己……每一次,我都恨自己,为什么,这么的无能为力?为什么,让我看到这些,却又无法改变什么,只有眼睁睁的,一次又一次的,看着无数悲剧重现……如果是这样,只能是这样,那么……我不明白,还要我做什么呢?还要我这个人,站在这里,做什么呢?我还……能有什么用呢?”
    对卓远远说的这番话,是深埋在我心底的,是确实存在,又无暇去思考和感受的。每次当这种悲观的想法浮现,我总是匆匆的忽略而过。未想到这次,在这个安静的走廊上,我竟然毫无准备的就全说了出来。
    我以为卓远远听了会笑说我傻瓜,正想窘迫的缩着脑袋的时候,竟然听到他用低低的,沉重又绵长的嗓音说:“妮子,对不起。都是因为我的无能,才会每次都让你独自去面对……最没有用的人,是我”
    “妮子,我想站在你的身旁,为你遮风挡雨,做你的伙伴,当你的守护人……可笑的是,我却连站在你旁边的资格都没有……妮子啊……和白阮比,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及……”。。。
    
    226:有鬼(一)
    
    城市里的夜,很喧哗。即使到了午夜十二点,霓虹灯光依然比天上的星星还要璀璨光华。
    酒的气味在街道上漫延,夜吧的生活这时候正是精彩。
    穿过酒吧一条街的主干道,转过几个小弯,便是一个陈旧小区的大门。夜吧里流传出来的奢华靡费之气到了这里,便像是遇到一堵无形的墙,被隔绝了在外。这小区与酒吧街相距不远,但因为是一个单位小区,管理甚严,外来人轻易无法进入,一入夜,到了晚上十点,小区里便安静一片,灯火凋零,多数人已经安然就寝。
    小区的保安是一个六十岁的老头,他一个人守在保安亭里,头沉沉的下坠,安静的气氛很容易让人犯瞌睡,只要不打开大铁门的自动按扭,一只苍蝇也飞不出去,也飞不进来,所以,他很安心的进入了梦乡。
    少女韦蕊琪穿着睡裙从16号楼里冲了出来,她披头散发,脚上的拖鞋也跑丢了一只,不顾地上碎石硌脚,一路跌跌撞撞的来到保安亭外。
    “有……有鬼……保安……我家里……有鬼……”
    韦蕊琪带着哭腔扑向保安亭的窗口,惊魂未定的求助。可哭了半天,老保安依然坐在椅子上,头一下一下的点着,睡得香甜,没有半点醒来的迹象。
    韦蕊琪觉得奇了,除了远远的街道外传来酒吧隐隐的喧闹声,这个安静的小区里,哪怕是一丁点儿的音量,也会因为夜的纯粹而被放大,她刚刚从楼里冲出来一路哭喊,不说能惊动小区里睡不安稳的人们,至少现在也该能吵醒这个上班睡觉的老头。
    她自己都觉得,刚才喊的那一嗓子“有鬼”,如果是换了别人来喊,自己也要被吓一跳的。
    如此惊天动地的嗓音,不只是小区里的灯没有亮起,没有人醒起,就连面前的老头也没有醒来,她所能想到的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联想到自己所尖叫的内容,越打量睡觉的老头越是觉得他的脸上泛青,不是正常人的神色韦蕊琪失声一叫,慌不择路的离开了保安亭,仿佛背后会有什么东西追上来一样。
    陈兰最近的气色很不好。这导致了她上班精神很不济,总是感觉到晃晃忽忽的,在位子上一坐就是一天。也许别人也察觉出了她的状态,都很少心的没有用工作上的事来打扰她。只有她最好的朋友桑月,偶尔会冲上一杯她最爱喝的奶茶,端到她的面前,然后用极忧郁的眼神打量她一会儿,没说话,就走了。
    陈兰很想跟桑月说她没事,可是她的头实在太晕了,最后只得勉强的冲着桑月笑一笑。
    幸好,桑月没有生她的气。
    这种总睡不足的状态是从一个月前,她刚刚搬了临近公司租住的房子后开始的。那个小区平时看起来很安静,因为管制严,外住的人极少能够进入。在小区里,也没有谁半夜喝酒喧闹什么的,她就是看上了这安静的环境,才付了较高的租金,租下了一年。
    可是,入夜的时候她就知道了。
    不知道是谁,一到半夜就在她的窗外尖叫,哭着喊着,吵得她不得安睡。几度有起身往窗下丢酒瓶的冲动,可惜她不饮酒,躺在床上想了半天,也没想到有什么不用的东西可以砸下去。最后,由于实在太困,她就在伴着那个女人嘈杂声下,浑浑噩噩的睡着了。
    虽是睡着了,却是一直睡不好,是以她的精神状态很差。今天下班以后,她决定到物业那里去投诉,看谁半夜三更还在鬼吼鬼叫的。
    岳雨搬了新居,是在酒吧街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她是在夜场工作的一个服务,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包厢公主”,所做的内容无非就是专门侍候一个包厢里的客人,给他们点东西,收盘子,最重要的内容是想办法促使他们多消费。如果需要的话,还会进去陪他们吃吃喝喝,唱唱歌什么的。
    由于工作时间特殊,岳雨经常是昼夜颠倒,白天在家里睡觉,晚上才出来工作。
    这天早上,刚一开门,就感觉到心情很不爽。
    不知道是谁,在她家的门口前烧了一堆纸灰,门一开,风就把东西都吹进了她的屋子里。
    “这是谁呀,这么缺德,在人家家门口乱烧东西”岳雨恼火的一脚踢飞出去,灰飞的纸怎么能踢得着?只凭白的粘在她白色的裤子上,让她的怒火又更增添了一层。
    要不是她出门倒垃圾,还不知道有人背着她在她的家门前烧纸呢。晦气得很。
    岳雨想到这烧东西的人一定是住在隔壁的看不惯她这种在夜场里工作的女生,所以特别做来整她的。于是她站在楼道口,没有指名道姓的乱骂一通。
    骂了好久之后,才有一个躲在铁闸门后面的老太婆吱呀一声的开了里面的木门,朝外探出脸来:“一大清早的,小姑娘的火气怎么这么大呀。”
    岳雨看了这老太婆一眼,知道她是这家人里的长辈,因为她见过这家人的长子,长相眉宇间与老太婆极为神似。
    岳雨深吸了口气,吐出来,换一种语气道:“不知道是谁,大清早的在别人家的门口处乱烧纸,烧纸是给死人的东西,这样做不是给人晦气嘛”
    老太婆探着脸,定定的望着她,突然说道:“虽然不是给你的,但是乱踢掉别人的东西也不好。小姑娘,你家里出入的人太多了,还是注意点吧。”
    岳雨听不懂老太婆的话,但是她听出了老太婆话里的鄙视,听到她说她家里出入的人太多,心里一下子就火起来,朝老太婆吼了一句:“少管闲事吧老太婆”
    语毕,砰一声狠狠的关上了房门。
    见门关上,老太婆摇了摇头,“唉,小姑娘脾气太火,迟早会出事的。”说着也关上了自己家的木门。
    楼道里,又恢复了平静。一阵风吹过,卷起被岳雨踢得粉碎的纸灰末,打着卷儿,吹得更散更远了。
    刘风是F班时我的一个同学,因为低调,他不太与班上的其他同学走得近。但是也因为他的家庭背影不错,父母都是有实权的官儿,所以在班上虽无人与其特别亲近,但也无人与其对抗。在圣樱,背景就是一张王牌,刘风的王牌与其他人比起来,并不逊色。
    我与刘风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一是他坐的位置离我的挺远,在教室里进进出出也没有交叉而过的时候。二是我们实在没有交集,我一开始是被欺负的主,后来又变成被巴结的主,无论哪一种,都与刘风这种中中庸庸,无功无过,无悲无喜的人有交集。
    所以,我真没想到,有一天,刘风会约我在学校的餐厅里吃中饭,并且,他买单。
    知道刘风不似其他F班的人,找我都是为了走后台,或是另有目的的巴结,是以,我欣然前往。
    进入餐厅里,第一眼没扫到刘风的影儿。根据他平时的为人低调性格,我换个方式再扫视一遍,专门挑角角落落无人注意的位子看。终于,在通往卫生间走道的拐角处,看到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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