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十年代-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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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乡下,过的比他的父母差的人多得是,可是他却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得到最好的。不过虽说如此,一个身上的钱不可能超过五块的六岁孩子,又能做点什么?
就算他想怂恿着母亲去开个服装公司,也要有本钱才行
对了!能不能让自己的母亲卖设计?
他们这里地处江南,乡下家家户户都会养蚕不说,最多的工厂就是纺织厂服装厂,上辈子姜月秀会在十年后成为纺织厂的一名工人,现在的话,能不能让姜月秀做一些款式好的衣服然后跟服装厂做交易?
朱云轩上辈子,在穿衣搭配上还是很有眼光的,别的不说,今后二十年里流行款式总是知道一些的,要弄出几个样本来也简单,可是,就怕姜月秀觉得自己是胡闹
想了很多,最后迷迷糊糊地终于要睡了,朱云轩却突然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芭比娃娃!
上辈子,朱云轩曾经缠着姜月秀要买赛车,就是那种成人手掌大小加两节电池的玩具赛车,那会儿他见到了同学家的赛车,跟同学一起组装拆卸弄出了一辆开的最快的,回来就想要,结果姜月秀理解错误,以为他要的是被他们成为赛车的一种自行车,自然不肯买。
不过,姜月秀虽然不肯买这个,却在去街上以后帮朱云轩买回了一个芭比娃娃。
这个芭比娃娃,当然不是正宗的芭比娃娃,不过是国内仿冒的罢了,花了不到十块钱。
当时朱云轩拿着这么个娃娃委屈的想哭,他是男孩子,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玩具!不过,他不喜欢,朱秋月却很喜欢,拿出了自己积攒的全部家当五块钱跟他买下了那个娃娃。
那五块钱被他花到哪里去了朱云轩已经忘了,他却记得朱秋月用姜月秀不要的边角料给那个芭比娃娃做了几十套的衣服裙子!
这些衣服裙子做的都很简单粗糙,可是就因为朱秋月有这样的东西,引来了村子里大部分女孩子的羡慕
咳咳,也许他也可以女气一点,买个芭比娃娃给她做衣服?想到这个,朱云轩忍不住抖了抖,虽然他喜欢男人,但并不是女人,玩娃娃做衣服还是让朱秋月来吧!
他记得,等后来他有钱买好几辆赛车了以后,那种劣质芭比娃娃的价格也从七八块降到三四块了,朱秋月平常拿着玩儿的少说也有三四个,不过现在虽然挣钱比几年后要难,这样的东西反而更贵。
还有,上辈子姜月秀给他买娃娃也是几年后的事情了,现在市面上有这样的芭比娃娃卖吗?
也许,明天他可以跟着他爸爸去街上,给爸爸和爷爷帮忙干点小事,他们总会慷慨地给他五毛或者一块的零花钱的,这么积攒几天,应该就够买个娃娃了吧?
想到自己如今一穷二白的情况,朱云轩突然想起了自己大三大四时的生活,从小被宠着什么也不懂的他突然完全没了家人的支持,那会儿,可是连吃个茶叶蛋都要算计一下的,现在不管怎么样,都比那时候的生活要好多了!
大夏天的,很多人都会选择一大早去镇上买菜,朱云轩的爷爷半夜就会出门杀猪,然后五点左右开始卖肉。
朱云轩的爸爸,去的也是很早的,这时候很多人蹬着自行车上街,早上要是坏了,都会在他那里修车。
“爸爸,我跟你一起去街上好不好?”朱云轩因为心里有事,早上听到外面的响动,倒也马上就醒了!
姜月秀已经起来了,正在灶头上烧粥,朱成才则在整理要用到的东西,朱云轩下去的时候,往自己那个老式的大钟看了一眼,才知道这时候不过五点。
这只钟要隔一天上一次发条,下面还有钟摆,记得后来是被他拆了的不过,他父母都宠他,弄坏点东西,当然是不会训斥他的。
“轩轩,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朱成才惊讶地问道。
“爸爸,我要去镇上吃小笼包和豆浆!”朱云轩马上开口,曾经的他,也只有要去镇上吃早饭的时候才愿意早起,要是他说他要去帮忙估计他爸会以为他脑子出问题了。
“行!那轩轩就跟爸爸一起去。”朱成才马上就答应了。
姜月秀已经煮好了粥,就拿了一个搪瓷茶杯装上一杯子,接着加进去不少咸菜装起来——这是要带去给朱阿大的早餐,对这时候的他们来说,在镇上吃早餐也是偶尔为之的享受。
说起来,卖肉本该是挺赚钱的,可是以前在镇上卖肉的都是卖了很久的镇上的居民,朱阿大却是乡下人硬挤进去的,没人教他不说,他也不愿意欺瞒跟他买肉的客户,再加上年纪大了等等原因,虽然赚的钱相对而言比朱成才还多一点,可是一个月不到五百块的收入,又怎么舍得天天花两三块钱买早饭吃?
朱云轩虽然想了这个理由,不过已经吃过苦还想要攒点钱的他,可不打算真的去吃这个,于是,他爸喝粥的时候,他也跟着喝了一碗,还美其名曰要先玩会儿再去吃小笼包子。
这时候的大门,还是用门栓的,朱成才吃了饭,就开了大门,朱云轩一马当先,从门缝里挤了出去,随即却惊呆了:“爸爸!这里有个人!”
可不是么,他家门口的角落里,正蜷缩着一个人,看身形还是个小孩子。
朱云轩这一喊,那个孩子似乎醒了,借着屋里透出的灯光,朱云轩看到对方穿着的衣服很不错,身后还背了个包,看着像是镇上那些有全家人宠着的孩子
可是,这么一个孩子,怎么会出现在他家门口?
李锐是被朱云轩的声音叫醒的,醒来看到袖珍版的朱云轩,他花了不少功夫才按捺下叫对方一声的冲动,毕竟他现在是不该认识朱云轩的。
昨天傍晚,他跟他爸吵了一架,最后的结果是他爸把他翻过来放在膝盖上打了几下屁股,然后就让他回房反省。
李锐上辈子,其实挨的打应该是比他的堂哥少很多的,因为相比于整天吵闹的堂哥,他内向听话,很少会忤逆大人的意思,不过如今,在他的刻意之下,他却是受了伤的。
李跃打了李锐,不过打的是屁股,下手也不重,并没有伤到李锐,可是无缘无故被打
李跃打了儿子,就带着东西去楼上的两个哥哥家了,李锐收拾了一些自己的东西,然后去翻了李跃的包,果然就在里面找到了一些这时候被称为大团结的十元钞票,然后,竟然又找到了几张崭新的百元钞票。
带着钱,背着包离开了家,李锐原是打算跟上辈子一样乘坐公交车去距离省城杭州四十公里的文德镇的,却突然发现情况有些不对。
上辈子他离家出走时已经十一岁了,那时候去了车站,他是坐上了去上海的车子,然后半路下车才留在文德镇的,可是如今是93年,他才六岁
车子应该是有的,这时候上海浦东正在开发,正是最火爆的时刻,不管是火车汽车还是轮船,开往上海的太多了,杭州到上海的车子自然也多,可是他的岁数实在是太小了恐怕,这一趟会比上辈子麻烦很多。
想了想,李锐将自己父亲包里的大哥大也带上了,反正这次出走,他也只是想让母亲注意到自己顺便见见朱云轩,最后还是要回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带着这么个东西也方便一点,真碰到了不怀好意的人,他也就可以向母亲求助了。他也不怕有人见财起意,这时候到处都是看着跟真的大哥大一模一样的玩具大哥大,他房里就有一个,其他人见了,谁会相信他手里的是个真的?
离开家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了,李锐叫了三轮车送他去车站,然后排了队拜托后面的一个年轻人帮他上厕所去了的父母和自己买票,又跟着一个中年女人上了汽车
就算李锐拥有成年人的智慧,一路下来,也累的够呛,等终于到了文德镇,他倒是整个人安心了。
几十年后,大家对孩子都看管的很严,可是这会儿是九三年,这个镇子上连摩托车都是稀罕的,自然也没人会拦着孩子乱跑,他的存在也就没有太过引人注意。
上辈子的离家出走对他来说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他印象再深也不记得朱云轩的家在哪里了,可是在重生以前,他背过朱云轩身份证上的住址,大致知道方向,再和记忆里对比一下,竟然真的被他找到了!不过等他找到这里,却已经是夜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某绝小时候,常常四处跑,曾经谋划要离家出走有一回还跟表弟一起走了两个小时去在当时来说很远很远的阿姨家,那时候走到半路怕走错了,就跟表弟一起把身上的钱全都算了算,总共两块钱,打算买五根小蜡烛再加一大包火柴点个火堆过夜不过后来碰上姨夫了当时不知道是七岁还是八岁,表弟更小,想想胆子真的好大。
☆、相认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睡在这里?”朱成才从门里出来,看到是个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大的孩子,不由有些惊讶地开口,然后一把将李锐抱了起来。
看到自己的父亲抱了别人,朱云轩免不了吃醋了,也许就是因为父母对他太好,以至于让他不能忍受他们的一点点忽视。
“这孩子好像发烧了。”朱成才倒是没发现朱云轩的小心思,如今天亮的早,外面有些蒙蒙亮了,他看了看四周,抱着这个孩子回了堂屋,放到了晚上乘凉用的躺椅上。
李锐已经醒了,刚刚还因为看到朱云轩有些心神激荡,被朱成才抱了起来以后,才发现自己确实有些不对劲。
他算计着爷爷让自己受伤,又大老远的跑到这里,还在外面过了一夜,会感冒发烧也很正常。
“他怎么跑到我们家门口来了?”朱云轩看着那个孩子,唇红齿白的,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自己,还真有点眼熟。
“你是哪里的?”朱成才问着李锐。
朱成才说的是土话,李锐一时间都没听懂,有些疑惑地看向对方。
“不会是被拐子拐了的吧?”朱成才看了看儿子,然后喊了起来:“秀秀!”
很快,姜月秀也出来了,一家三口围着李锐。
还是姜月秀眼睛最尖,很快就看到了李锐肿起来的手指:“成才,你先去出摊吧,我带他去卫生院看看,然后送去警察局。”眼下,也就这么办最合适了。
“行,我再不去就晚了轩轩?”朱成才看向了朱云轩。
“爸,我不去街上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不记得上辈子有这样的事情了,不过他不记得的事情多了,现在遇到了,他却更愿意跟着姜月秀。
这种突然冒出一个小孩子的事情,一个处理不好可是会惹上麻烦的!
“那轩轩你跟他多说说话,问问他是哪里的。”朱成才开口,这孩子一直不说话,他也没辙了,不过也许两个孩子更好交流?
“我会的!”朱云轩越看对方越觉得眼熟。
朱成才骑着自行车走了,姜月秀上楼去换衣服拿钱,朱云轩这才看向那个躺在躺椅上的孩子:“你是哪儿来的人?怎么会倒在我家门口的?”
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还带着一股气势,李锐眉头一皱:“朱云轩?”
“你怎么知道我叫朱云轩?”朱云轩看向对方,总算想起来对方哪里让他眼熟了:“老板?”
“你也重生了?”两个人异口同声地问。
李锐因为激动想坐起来,却不小心碰到了手上的伤口,当下倒抽一口冷气。
“你重生了也就罢了,怎么会到我家来?你怎么认识我家的?”朱云轩皱了皱眉头,年纪还小的李锐模样就很不错了,反到是他,似乎胖了点?
“啊?”李锐原本想了很多,想过要怎么蒙骗才六岁的朱云轩,也想过要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