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十年代-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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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怀抱如此真实,朱云轩擦干了眼泪,突然看着手上崭新的手表愣住了。
如果真的是做梦,这一切会这么真实吗?会不会,自己真的重生了?
如果自己重生了,那么现在就是他不肯去上小学而被送去镇上的幼儿园上大班的时候,他暑假里刚刚买了个手表,终于学会了自己看时间,可是一上大班,班里一个小小的“白富美”就不小心砸破了他的手表,那时候他气的挥拳头就要揍人,结果还没揍呢,对方就已经大哭起来,这也罢了,明明是对方弄坏了他的手表,后来却要他向对方道歉!
幼儿园时候的事情朱云轩大多不记得了,这事却记得清楚,一来他是个记仇的人,二来么,那时候老师的不公平待遇让他寒心!
现在,既然已经重生了,回到了这个时候,难道自己还要再去上一次幼儿园?朱云轩记得,镇上的幼儿园给吃午饭,下午还有点心,但是价格非常贵,老师也势利眼,如果可以,他坚决不要再去受一回罪!
当然,其实他之前念的乡下的小学里,老师也是势利眼的朱云轩看到饭厅里张贴着的那张奖状,脸上僵硬了。
他念书不认真,怎么都不明白期末的时候老师为什么会给自己一张奖状,后来才知道是他妈去送了一篮子鸡蛋
这时候,似乎是93年吧?毕竟是在农村,很多人家条件都一般,一篮子鸡蛋,也够老师对他高看一眼了。
早上喝的是粥,姜月秀很早就起来烧了一锅子的粥,然后一碗碗盛起了放在灶沿上凉着,等朱云轩起来吃的时候,粥已经凉透了。
大夏天的,吃点凉透的粥最好不过,桌上放着两碗咸菜,这咸菜是姜月秀将青菜晒过,切碎加了盐紧紧塞进坛子里,制成的,这样菜在这时候的乡下几乎家家户户都做,因为塞的很紧,一坛子菜可以吃很久很久,当然,也要很多青菜才能做出来一坛子的咸菜。
加了点油蒸熟的咸菜撒发着久违的香味,朱云轩以前很喜欢吃这种家里自制的咸菜,就算后来姜月秀不会再用几百斤的菜做咸菜了,也会每年晒些青菜做上一瓶子,严严实实地码在一个圆圆的玻璃瓶里,那是水果罐头吃了以后空下来的。
朱云轩吃着吃着,眼睛又酸了,离开家以后,他就没吃过母亲做的咸菜了,后来,倒是他堂姐带着儿子去他工作的城市游玩的时候,给他带了一罐子咸菜去,那咸菜,是母亲做了托他堂姐带给他的。
只比他大十多天的堂姐,也是在他跟全家人闹翻以后,唯一一个还跟他有接触的人,有一段时间他一直自暴自弃,也是堂姐让他找个人定下来过一辈子的,可惜陆明那个混蛋
他朱云轩不是个肯受委屈的,也一直不愿意为了别人改变自己,可是重活一世,他愿意为了家人做一些改变,至少,这辈子他绝不会在大学的时候看上那个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劈腿的人渣!
想到当初父母震惊绝望的表情,看到如今年轻了二十年的母亲,朱云轩的眼眶又红了。
☆、堂姐
“轩轩,妈妈待会儿就去跟你爷爷说,让你先上一年幼儿园再上小学,镇上的幼儿园里有滑梯的,你上次不是吵着要去吗?我们这次就去好不好?”姜月秀看到儿子眼睛红了,马上哄了起来,她是个温柔的女人,在朱云轩的记忆里,对方很少发火,就因为他母亲脾气好,他的父母从来都没有吵过架。
不过,以前的他喜欢玩滑梯,乡下的幼儿园里什么都没有,就常常在去镇上的时候站在那个幼儿园外头看里面的孩子玩滑梯和各种各样的玩具,梦想成为里面玩乐的一员,所以才会想去镇上上幼儿园,可是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去那个幼儿园学习的想法了!
朱云轩是87年的,生日在4月份,如今早就满了六周岁,下半年按理就该读小学的,可是曾经的他就为了能上镇上的幼儿园,最后上小学晚了一年,硬生生地比很多同学大了一岁,又因为他们这里小学六年,后来上大学的时候,他毫无疑问就成了宿舍里年纪最大的那个。
至于这辈子,如果可以的话,当然能早一年读书也是好的,至于曾经的同学幼儿园和小学的同学他现在早就记不清了。
“妈,我要去上小学,我不要比同学年纪大!”朱云轩提出了反对意见。
“轩轩你年纪不大,你看吕磊,比你大一岁,下半年才准备去上幼儿园的。”姜月秀马上开口,这时候乡下人对学习都不重视,晚上学的人确实很多。
“妈,我不跟他比!”朱云轩对吕磊还是有印象的,就住在自家后头,不过跟他家在乡下还算不错的条件相反,吕磊家里很穷,就说读书吧,朱云轩的父母宁愿多花钱也要送他去镇上的好学校,吕磊却一直在乡下读书,初三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工厂上班了。
这时候,乡下的初中,年级里数一数二的,也就能考个普通高中而已,镇上的却完全不同,朱云轩记得,自己后来在镇上初中的时候成绩一直排在班级前十名开外,可最后却考了个全市第二的高中——当然,这是县级市的。
“好好,听轩轩的!”姜月秀也是希望儿子能早点上学的,而且要送去镇上读书其实也不容易,要不是朱云轩的爷爷认识那个学校的退休老师,还弄不到一个不要寄读费的名额,浪费也太可惜了!而且,指不定再晚一年,就要交寄读费了。
朱云轩吃了早饭,又跟母亲撒了一会儿娇,然后他母亲就去忙活去了,姜月秀没有去厂里上班,而是自己在家里帮人做衣服,也就是此时常见的裁缝,就说朱云轩现在身上穿的背心短裤,就全是姜月秀的手笔。
以前这时候,朱云轩不是去爬树就是找一群小伙伴抓蚱蜢什么的,今天他却不想出门,窝在母亲做裁缝的屋子里看着母亲用缝纫机缝衣服,这缝纫机是姜月秀的嫁妆,姜月秀十五岁开始上班,二十二岁嫁给朱云轩的父亲,因为自己工作了好些年攒了不少钱的缘故,嫁妆挺多的。
姜月秀原本在沙发厂上班,那里整天接触油漆,很多女工都掉过孩子,所以在结婚以后,她就辞了职在家里当裁缝,现在挣的钱比上班还多,每个月有两三百的入账不说还能兼顾着家里的孩子和农活,让别人羡慕的很!
“婶婶!”突然,一声叫声让原本在走神的朱云轩反应过来,他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圆脸的小女孩,短发,穿着一件碎花的无袖衫和同样颜色的短裤,毫无疑问,这衣服也是他妈做的。
不过,这是堂姐吗?小时候的堂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朱云轩盯着对方看,他小时候受尽宠爱,父母赚的也不少,可是大伯家此时没什么钱,全靠大伯母一个人撑着,爷爷奶奶又重男轻女,他这个堂姐小时候的日子应该过得不算好
“秋月!”朱云轩因为跟堂姐不过相差十几天的缘故,后来就不肯叫姐姐了,他堂姐性子弱,他爷爷奶奶又宠他这个唯一的孙子,于是这一叫名字就叫了几十年
“轩轩。”朱秋月看了朱云轩一眼,又去看姜月秀:“婶婶,有不要的布吗?我要缝小袋子!”
“那边的都是不要的,秋月你自己去拿。”姜月秀还是很喜欢这个侄女儿的,朱秋月的妈妈没空管他,就常常托在家里做衣服的姜月秀照看,因为朱云轩比较调皮,白天的时候她跟这侄女儿相处的时间都比跟朱云轩多。
朱云轩是男的,本身就跟朱秋月没什么共同话题,更何况他现在实际年龄都要奔三了,跟个小女孩就更加没话可聊了,只能看着朱秋月拿了把小剪刀剪了两块长方形的布,然后把三面都缝起来,翻过来就变成了一个小口袋。
他这个堂姐,从小就文静听话,估计缝口袋都能打发掉一天的时间,朱云轩坐在小凳子上看着,看久了就走神了。
现在,是九三年
重生了,真的重生了?朱云轩曾经上网看小说的时候,也很多次想过自己重生了要怎么办,当时想来想去,想到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就是一定要慢慢来,决不能和家人闹开,一定要在家人都得到了幸福以后再想办法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曾经的他,工作很努力,在小时候有多少花多少的他工作以后就很节省,每个月寄一千块钱回家,其他的就全存着,那时候他很攒钱找人代孕一个孩子,他的父母家人全都是重男轻女看中后代的人,只要有了一个孩子
可惜的是,他才攒了没多少钱就重生了,既然回来了,那么这辈子
朱云轩一直都是鄙视那些骗婚的人的,可是代孕就不一样了,钱财两清,至于孩子,他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孩子,小时候天天磨着他妈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如果这辈子能找到一个愿意跟他共度一生的男人,两人再拥有两个孩子的话
不过,这世上的男人,有几个是好的?朱云轩想到那些自己在圈子里遇到的乱来的男人,不由苦笑。
陆明已经是难得的干净的人了,结果呢?
一个GAY,想找到幸福实在太难了,也许,这辈子他会单身一辈子也说不定。
“轩轩,这个袋子送给你了!”朱云轩正在想心事,朱秋月却把一个缝好的小袋子放到了他腿上,比他还黑的圆脸上上咧开了一个笑容,露出缺了门牙的牙齿。
朱秋月不算漂亮,长大了也相貌平平,不过这个小时候常常被朱云轩欺负长大了却成为朱云轩跟这个家唯一的联系的亲人,却曾经在结婚的时候惊艳过朱云轩。
果然,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而一个从来不化妆的人,化妆后的变化也足够大!
上辈子,他读大一的时候,这个跟他同岁的堂姐就结婚了,他大二的时候就生了个儿子,他那会儿跟家里闹翻的时候,堂姐的儿子都会笑了
虽然他不讨厌那个堂姐夫,可是想到堂姐小小年纪就结婚生子,还是觉得有些可惜的,更可惜的是,其实那时候他堂姐高考的分数就比他少了一点点而已,却偏偏没上二本线,因为是三本要花不少钱,也因为乡下习惯早婚,她也就没有再上学而是相亲结婚。
“谢谢。”如果是以前的朱云轩,估计不会要这么一个袋子,可是现在的朱云轩却高兴地把袋子接了过来,让朱秋月都有些惊讶了。
“轩轩,古代的大侠都有这样的荷包的,你可以在里面放钱!”这时候武侠片正盛行,朱秋月也非常喜欢看,说起这个就两眼放光。
“我以后就拿它放钱,秋月,你想吃冰棍吗?我们去买冰棍吧!”朱云轩知道自己以前跟堂姐关系不好,这时候却想跟对方搞好关系了,当初也只有这个堂姐会不时来看看他,大三的时候,要不是堂姐借给了他五千块,他估计还凑不出学费来。
“我没钱买冰棍,不过可以去买两粒牛皮糖!”朱秋月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个跟朱云轩手里的荷包除了用的布料其他完全一样的荷包,摸出两毛钱来。
这个年代,东西比二十年后便宜了很多,可是这时候的人干一天活也只能到手十块钱甚至更少,比后世少了十倍,相对而言,反到是这时因为各种物资少的缘故东西贵。
就说冰棍,这时候有三毛一根的冰棍,其实却只是用糖水冻出来的,买个奶油冰棍就要七八毛,而在十年后,这种七八毛的冰棍就只要五毛了,当然,二十年后这种冰棍估计又要卖一元了。
可是二十年后的孩子,别说一块钱了,十块一百块都拿的出来,这时候的乡下,一个孩子口袋里能有一块钱就是让人兴奋的了!
朱云轩口袋里有两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