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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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下有间肮脏的小酒馆,最多只能容纳十人,山姆朝内张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馆、七灯之院及一家叫猫舍的妓院,仍然没头绪,得到的只有怪异的凝视。
他离开猫舍时差点在红灯笼下撞上两个年轻人,一个黑发,一个金发。黑头发那个用布拉佛斯语说了些什么。“对不起,”山姆不得不赔礼道歉,“我听不懂。”在七大王国,贵族们身披色彩缤纷的天鹅绒、锦绣与绸缎,农民和普通百姓则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纺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们打扮得像孔雀一样招摇过市,把玩着手中的剑,而有权势的人要么选择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蓝,要么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没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说你胖得让他恶心,”金发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绿天鹅绒,另一面由银线织成,“我朋友泰洛说你的剑嗒嗒作响,令他头痛。”他操通用语,另一个穿酒红锦袍披黄披风的黑发刺客显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语说了几句,引得他的金发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说你的衣着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难道是个大老爷吗?”
山姆想逃跑,但那样可能会被自己的剑带绊倒。千万别碰剑,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头搭到剑上,也足以让两个刺客认为是挑战。他寻找能让他们满意的词句。“我不是——”他仅仅说得出这几个字。
“他不是老爷,”一个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来自维斯特洛。”一个女孩推着满满一车海藻挤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里邋遢,穿着大靴子,头发又脏又乱。“快乐码头里还有一个,正在给‘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诉两个刺客,接着对山姆说,“假如他们问谁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说‘夜莺’便好,否则他们会向你挑战。你要不要买点蛤蜊?我的牡蛎卖完了。”
“我没钱。”山姆说。
“他没钱,”金发刺客嘲弄。他的黑发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语又说了些什么。“我朋友泰洛很冷,亲爱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给他吧。”
“别脱斗篷,”推车的女孩道,“否则他们接下来会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着身子了。”
“太吵闹的小猫儿会被淹死在水里哦。”金发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会。”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跟她一样细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对金发刺客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人互相窃笑着走开了。
“谢谢。”他们离开后山姆对女孩说。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间出门佩剑,就代表别人可以向你挑战。你想跟他们打吗?”
“不。”山姆尖叫,声音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吗?我没见过你这样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车比画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后一点蛤蜊吃了吧。现在天黑了,没人会买。你要坐船去长城?”
“去旧镇。”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们在这里转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赶紧又吃了一只。
“刺客们从不理会没佩剑的人,连泰洛和渥贝罗这样笨的骚骆驼也不例外。”
“你是谁?”
“无名之辈。”她有股鱼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现在没了。你要是愿意,可以叫我猫儿。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尔。你会说通用语啊?”
“我父亲曾是娜梅莉亚号的桨手长。一个刺客杀了他,因为父亲说我母亲比‘夜莺’美丽——不是你碰到的那两个骚骆驼哟,是真正的刺客。总有一天我要割他的喉咙,为父报仇。船长说娜梅莉亚号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赶下来。布鲁斯科收养了我,给我一辆推车。”她抬头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们订了乌莎诺拉小姐号的舱位。”
女孩怀疑地斜睨他。“她离开了。你不知道吗?她好多天之前就离开了。”
我当然知道,山姆想说。记得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船向着泰坦巨人和外海驶去,船桨起起落落。“好,”歌手说,“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话,就该当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语能让女孩子脱衣服,但在船长的舱室里,全是山姆一个人在苦苦游说布拉佛斯人。“我等了这老头子三天,”船长说,“货舱满了,我的手下也操够了老婆。不管带不带上你们,我的乌莎诺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发。”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几天,好让伊蒙学士恢复体力。”
“他没体力。”船长前一天晚上亲自去客栈查看过伊蒙学士。“他年老体衰,我不想让他死在我的乌莎诺拉小姐号上。你们要么留下陪他,要么离开,与我无关,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绝退还他们预付的旅资,这些银币本能送他们安全抵达旧镇。“你们订下我最好的舱室,它就在那儿空等着。如果你们不走,并非我的责任,凭什么要我承担损失?”
若当时出海,或许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恼地想,风向好的话,甚至有可能抵达潘托斯。
但这些跟推车的女孩没什么关系。“你说见到一个歌手……”
“他在快乐码头,正要跟‘水手之妻’结婚。”
“结婚?”
“她只跟与她结婚的人上床。”
“快乐码头在哪儿?”
“戏子船对面。我给你带路吧。”
“我认识路。”山姆见过戏子船。 戴利恩不能结婚!他立过誓! “我得走了。”
他在湿滑的鹅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长的路,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喘息,黑斗篷在身后飘荡,喇喇作响。他边跑边得用一只手扶住剑带。少许几个行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一只猫人立起来,冲他“嘶嘶”叫嚷。到达戏子船时,他已经脚步不稳。快乐码头就在街对面。
他冲进去,还在面红耳赤地喘粗气时,就被一个独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别,”山姆告诉她,”我不是为此而来。”女人用布拉佛斯语答了一句。“我不会讲布拉佛斯话。”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亚语说。蜡烛燃烧,火炉噼啪作响,有人在拉小提琴,他还看到两个女孩手拉手围着一名红袍僧跳舞。独眼女人将乳房贴到他胸口。“别这样!我不是为此而来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传来。“伊娜,放开他,那是‘杀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独眼女人从他身上退开,但仍用一只手搭着他胳膊。一个舞女大声说,“要是他愿意,可以来杀我。”另一个说,“你觉得他会让我摸一摸他的剑吗?”她们身后的墙上画着一条紫色三桅船,船员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么都没穿。一个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声透过一大丛鲜红色胡须传出来,还有一个年纪较大、长着巨乳的女人在跟一个盛夏群岛人玩瓦片棋,后者体格魁梧,身披红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着膝盖上的女子的脖子。
她穿着他的黑斗篷。
“杀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来拜见我夫人。”他的头发浅黄犹如蜂蜜,笑容暧昧陶醉,“我为她唱情歌哦。当我歌唱时,女人像黄油一样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绝她这张脸呢?”他亲吻她的鼻子。“夫人,给杀手一个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来,山姆看到她斗篷下面什么都没穿。“对了,兄弟妻不可戏,别跟我老婆调情哟,杀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请随便挑,我还有足够的钱。”
用这些钱可以给我们买吃的,山姆心想,还可以买木柴,让伊蒙学士取暖。“你干吗?你不能结婚。你跟我一样立过誓。他们会要你的脑袋。”
“我们的婚姻只维持一晚,杀手,就算在维斯特洛也不会要你的脑袋。你没去鼹鼠镇挖过宝吗?”
“没有。”山姆涨红了脸。“我决不会……”
“那你的野妞儿呢?你一定跟她干过两三次。在森林里的夜晚,一起挤在你的斗篷底下,别告诉我你从没上过她。”他朝椅子挥挥手。“坐下,杀手。喝杯酒,找个婊子。别客气。”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应过我黄昏前回去,并带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这样杀异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滚吧。”
“跟我走,”山姆说,“伊蒙学士醒了,他想听那些龙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还有梦,还……若我们能查到更多关于龙的事,也许能让他安心。请帮帮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着新娘的手,起身朝楼梯走去。
山姆挡住去路。“你答应过,戴利恩,你立过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维斯特洛是这样。你觉得这里是维斯特洛吗?”
“伊蒙师傅——”
“——快断气了。你把我们所有的银币都浪费在那个穿花条纹衣服的医师身上,然而他也这么说。”戴利恩的语气强硬起来。“要么找个女孩,要么滚,山姆,别破坏我的洞房花烛。”
“我会走,”山姆说,“但你得跟我来。”
“不。我跟你没关系了。我跟黑衣没关系了。”戴利恩从赤身裸体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脸上。“给。把这块破布给老头子盖上,也许能让他暖和一点。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鹅绒,明年就会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没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骂,而他那赤身裸体的新娘惊声尖叫,山姆扑向歌手,将他推倒在身后一张矮桌子上。他俩差不多高,但山姆体重是对方的两倍,而且这次他愤怒得忘记了恐惧。他先照着歌手的脸颊和肚子痛打,然后捶他的双肩。戴利恩扣住山姆的手腕,山姆便用脑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松手后,山姆猛击他的鼻子。一个男人大笑起来,一个女人在咒骂。忽然间,打斗放慢了速度,他们仿佛是两只在琥珀中挣扎的黑苍蝇。有人把山姆从歌手的胸口拖开。他也打那个人,然后硬物砸到他脑袋上。
接下来他发现自己腾空出了门,在雾气中头朝前地飞。他刚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运河便迎面向他扑来。
山姆像块石头、像块巨岩,或者说像座山一样沉了下去。海水渗进眼睛,涌入鼻孔,黑暗冰冷,带着咸味。他试图呼喊求助,却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张嘴,一边蹬踢,一边翻滚,一连串气泡从鼻子里涌出。游起来,他告诉自己,游起来。睁开的眼睛被咸水刺痛,什么也看不见,他短暂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气,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运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肤冰冷,剑带顺着双腿滑落,缠住脚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满难以言喻的恐惧,于是狂乱地向前划,试图做出最后一次努力,结果脸却撞到运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颠倒了,他意识到,我要淹死了。他挥舞的手碰到什么东西,也许是鳗鱼,滑溜溜地从指间穿过。我不能这样,没有我,伊蒙学士会死的,吉莉也将无人依靠。我一定要游起来,一定要……
一声巨响,什么东西缠住他,穿过腋窝,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鳗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