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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103部分

小说: 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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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让我尝尝鲜血的滋味。”
  梅拉雅脸色刷白,瑟曦却不为所动。狮子何惧蛤蟆,尤其是又老又丑的癞蛤蟆。她可以拒绝,她可以逃跑,她可以不再回头,但她所做的却是接过巫姬的匕首,用这扭曲的铁器划破拇指,接着又割了梅拉雅的指头。
  在阴郁的绿帐篷内,鲜血的颜色也随之成为暗红。看到血,巫姬无牙的嘴巴颤抖起来。“来,”她低声说,“伸过来。”瑟曦伸出手,让老巫婆吸吮血液,对方的牙龈竟如新生婴儿般柔软。太后还记得那张嘴里古怪的寒气。
  “你可以问三个问题,”老巫婆吸完那滴血,便道,“但你决不会喜欢我的答案。是问,还是滚,随你挑。”
  走啊,太后心想,别问了,走啊。但梦中的女孩不会恐惧。
  “我什么时候嫁给王子?”她问。
  “永远都不会。你会嫁给国王。”
  黄金鬈发下,女孩的脸因迷惑而皱成一团。后来的若干年里,她一直以为这句话是指她在雷加王子的父亲伊里斯去世之前不会嫁给他。“我会成为王后,对吧?”年轻的她问。
  “是的,”巫姬的黄眼睛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芒,“来日你将母仪天下……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女孩脸上怒气浮现,“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天真任性的孩子啊,她不肯就此罢休,她非要问出最后一个问题,非要瞥到自己的未来。“我和国王会有孩子吗?”她问。
  “噢,当然。十六个属于他,另外三个属于你。”
  瑟曦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割伤的拇指隐隐作痛,鲜血滴到地毯上。怎会这样呢?她想继续提问,然而三个问题已经用完了。
  老妇人却没说完,“他们将以黄金为宝冠,以黄金为裹尸布,”巫婆叫道,“将来有一天,当你被泪水淹没时,VALONQ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夺走你的生命。”
  “VALONQAR是什么?怪物吗?”黄金女孩不喜欢这段预言,“你是个骗子,癞蛤蟆,臭猪!你说的我一句也不信!梅拉雅,我们走,不要听她胡言乱语。”
  “我也要问三个问题,”她的朋友坚持。瑟曦拽住梅拉雅的胳膊,梅拉雅却挣脱开来,转向巫婆。“我会嫁给詹姆吗?”她脱口而出。
  你这笨女孩,她这么问,太后至今仍很生气,詹姆甚至不知道你的存在。幼时的詹姆只晓得习武、驯狗和骑马……他心里也只有她,他的双胞胎姐姐。
  “不会是詹姆,不会是任何人,”巫姬道,“你的贞操将被蛆虫夺去,小妹妹,你的死神将在今夜到来。还没嗅到她的气味吗?她就在你身旁。”
  “我们只嗅到你的气味!”瑟曦叫喊。肘旁的桌上有个罐子,其中装满浓稠的液体,她顺手抄起来,砸向老妇人的眼睛。现实中,被击中的巫婆用奇特的异国语言厉声惨叫,并在两个女孩逃离帐篷时诅咒她们;但在梦中,巫婆的脸孔融化了,化为缕缕灰雾,只剩下两只狭长的黄眼睛,那是死亡之眼。
  VALONQAR将扼住你苍白的脖子,这句话在太后耳边回荡,声音却不属于老妇人。一双粗壮的手从雾气中钻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脖子,上面露出一张脸,用不对称的眼睛俯瞰她。不,太后想高叫,但侏儒的指头掐得太深,阻止了她无谓的抗议。她踢打挣扎,毫无作用,很快,她也发出了儿子快死时所发出的那种细得吓人、充满恐惧的嘶声,犹如一个人想用一根芦苇饮尽一条长江。
  她在黑夜中喘息着醒来,毯子缠在脖子上。瑟曦拼命扯开,以至于把毯子都撕破了。只是梦,她坦胸露乳地坐着喘粗气,一个反复梦见的梦和一条纠结的毯子,没什么,没什么……
  今天,坦妮娅又得陪小王后过夜,睡在她身旁的是多卡莎。太后粗鲁地摇晃女孩的肩膀,“起来,去找派席尔,他应该在盖尔斯大人那边。立刻把他带来。”睡意朦胧的多卡莎跌跌撞撞地翻下床铺,慌乱地找衣服,她的赤脚摩擦着草席,沙沙作响。
  不知过了几世纪之久,派席尔国师才姗姗赶到,他站在她面前耷拉着脑袋,沉重的眼皮不住上下打架,用尽全力才克制打呵欠的冲动,细脖子上的颈链似乎随时都能把他给压垮。其实,从瑟曦有记忆时开始,派席尔就已是个老人了,但过去的他毕竟十分庄严:服饰华丽,行礼优雅,不怒自威,那丛大白胡子更赋予他智者的外表。提利昂要了他的胡子,长回来的是几簇稀疏、脆弱、毫不规整的胡碴,完全不能隐藏老人垂落的下巴上松垮的粉红肌肤。他是个废物,瑟曦心想,是过去那个他的残骸。黑牢,外加侏儒的剃刀,合起来摧毁了他。
  “你多少岁了?”瑟曦突然问。
  “微臣八十有四,陛下。”
  “我想要个年轻人。”
  国师用舌头舔舔嘴唇。“枢机会推举我为国师时,我才四十二。想当初,喀斯活到八十岁才被推举,艾兰多则在八十九岁,职责很快压垮了他们,两人在位均不出一年便告去世,接下来选出的是六十六岁的梅龙,但他在前往君临的路上感染风寒而死。最后,伊耿国王要学城派个年轻人,他也成为了我服侍的头一位国王。”
  托曼将是最后一位。“给我药剂,助我入睡。”
  “睡前一杯葡萄酒——”
  “我天天喝酒,你这不长眼的白痴。我要强效药,让我不做梦的药。”
  “陛……陛下不想做梦?”
  “你聋了是不是?你的耳朵跟你的老二一块儿退化了是不是?你究竟能不能给我强效药,还是要逼我命令科本大人来纠正你的失职呢?”
  “不,不,没必要牵扯……牵扯科本。您需要无梦的睡眠,我能提供药剂……”
  “好,你走吧。”国师转身朝门口走去,太后又把他叫住。“还有一件事。学城里讲解预言吗?未来可以被预见吗?”
  老人犹豫半晌,他用一只皱巴巴的手盲目地在胸前摸索,似乎要捻那已不复存在的胡须。“未来可以被预见吗?”他缓缓重复,“也许可以吧。古书中确有相应的魔法……然而陛下若是再问‘我们要不要预见未来呢?’对这个问题,我会肯定地回答‘不。’有的门还是永远关闭为好。”
  “你出去时记得关上我的门。”她早该知道,从他嘴里得到的答案,必定跟他的人一样没用。
  第二天她跟托曼共进早餐。男孩驯服多了,看来叫他惩罚佩特特别见效。母子俩吃了煎蛋、煎面包、培根及从多恩通过海路运来的新鲜血橙。儿子和他那几只小猫咪玩,瑟曦看到它们在他脚边欢乐地嬉戏,略感宽心。有我在,谁也不能伤害托曼。为了他的安全,她可以毫不犹豫地处死维斯特洛大半的诸侯和所有老百姓。“乖,跟乔斯琳一起出去吧。”餐后,她吩咐儿子。
  接着她找来科本,“法丽丝现下是死是活?”
  “嗯,还活着,不过,活得不太……舒服。”
  “明白,”瑟曦想了一阵子,“波隆这个人……卧榻之侧,岂容敌人酣睡。说到底,他的权力根植于洛丽丝,若我们正式支持她姐姐……”
  “抱歉,”科本说,“恐怕法丽丝夫人已没有能力来统治史铎克渥斯堡了。实际上,单凭她自己,连维持生命都做不到。我很高兴,能在她身上完成许多研究,但课题本身不是没有代价的。陛下,我没有违背您的旨意吧?”
  “算了,没关系。”反正想挽回也迟了,索性不去多想。她死掉最好,瑟曦告诉自己,没了丈夫,她本就活不成了。嫁了个白痴丈夫,居然还倾心于他,搞不懂。“此外还有一事。昨晚我做了噩梦。”
  “每个人都会时不时做噩梦。”
  “梦中的女巫是我小时候见过的。”
  “森林女巫?她们算什么,懂点草药知识,会接生,除此之外……”
  “她不一样。当年,兰尼斯港里一多半人跑到她那儿去购买还魂药、春情丹之类的东西,她儿子原本是个富商,后来被我祖上提拔为小领主,她丈夫则是在东方做买卖时爱上她的——许多人认为,这是她施展魔法的结果,不过我觉得她大概是直接动用了两腿间那个洞吧。据说她原本不丑,后来才逐渐蜕变。我记不得她的真名了,那是又长又古怪的东方名姓,我只知道老百姓称她为巫姬。”
  “巫姬……难道是巫魔女?”
  “是吧?那女人从我指头上吸了一滴鲜血,然后预言了我的未来。”
  “血魔法是最黑暗的巫术,也可能是最有力量的。”
  此话瑟曦不愿听,“这个巫魔女的预言有板有眼,最初我嘲笑它们,然而……很快,事实证明她关于我女伴的话说得半点不差。当她做出预言时,我的女伴才十一岁,健康得跟小马驹似的,而且安安全全地生活在凯岩城中。然后她就掉进井里淹死了。”梅拉雅恳求自己的朋友别把在巫魔女帐篷中听到的事讲出去。不去谈论,便会遗忘,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噩梦,梅拉雅说,噩梦从来不会成真。她们俩当时好小好小,这番话听起来很有道理。
  “您还在为童年好友悲伤么?”科本问,“您可是为这事烦恼,陛下?”
  “梅拉雅?不,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我烦恼的是……这巫魔女似乎知道我会有几个孩子,她也清楚劳勃的私生子女——在他拥有第一个孩子的若干年前,她便知道了。她保证我会当上王后,又说另一个……”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另一个女人,会夺走所有我珍爱的东西。”
  “而您决心阻止这个预言?”
  这是我最大的愿望,太后心想,“预言能被阻止吗?”
  “噢,当然,毫无疑问。”
  “怎么做?”
  “我想,陛下自己很清楚该怎么做。”
  她确实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早在那间帐篷时她就知道。她要敢来,我就让我弟弟宰了她!
  不过,所谓知易行难,詹姆是无法依靠了,对方突染恶疾也不可能。该怎么做呢?匕首?枕头?毒酒?几个办法都不妥当。教老头子在睡梦中死去是一回事,如若十六岁少女莫名其妙暴毙于床,肯定会引发无数疑问。再说,玛格丽从不独睡,而即便没了洛拉斯爵士,她也有其他许多武士日夜紧密保护。
  剑刃都有两面,保护她的人很可能会是毁灭她的人。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到时候就连玛格丽的父亲大人也无法驳回死刑——当然,要做到这点不容易。她的情人是不会承认的,一旦承认自己也要掉脑袋,除非……
  第二天,太后去院子里找到奥斯蒙·凯特布莱克,他正跟雷德温的双胞胎之一比武,究竟是弟弟还是哥哥她说不准,她从来就区分不了这对双胞胎。她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奥斯蒙爵士叫到旁边。“陪我散步,”她吩咐,“边走边说,说心里话。我讨厌吹牛,不要再鬼扯什么一个凯特布莱克当三个好骑士了。你要知道,很多事情取决于你的回答。说说你弟弟奥斯尼,他剑术如何?”
  “很不错。您见过他,他没我或奥斯佛利强壮,杀人却最麻利。”
  “是吗?他与柏洛斯·布劳恩爵士相比呢?”
  “酒肚子柏洛斯?”奥斯蒙爵士咯咯笑道,“他多大年纪了,四十?五十?不管活了多久,至少有一半时间是在醉酒中度过的,而且还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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