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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部分

征战在汉末-第136部分

小说: 征战在汉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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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起大军,先征徐州。

    这不光是为了给自己出口恶气,更是袁术战略上的一种纵横需要。袁术现在手头上只掌着淮南,庐江两个郡,若是按袁术的想法,孙策现在仍然还算是他的手下,他所占领的丹阳,吴郡,会稽,以及孙策现在还在攻打的新都,临海二郡,亦是要算作他袁术的地盘儿。

    所以,徐州,就很自然的成为袁术不一个突破口。

    且方袁术当下在殿前,分派已定,乃拜张勋为大将军,统领大军二十余万,分七路征徐州:第一路大将张勋居中从大路径取徐州,第二路上将桥蕤居左取小沛,第三路上将陈纪居右取沂都,第四路副将雷薄居左取琅琊,第五路副将陈兰居右取碣石,第九路上将乐就居左取下邳,第七路上将李丰居右取浚山。各领部下健将,克日起行。又以纪灵为七路都救应使。袁术自引军三万,使刘勋,梁纲,杨大将等为催进使,接应七路之兵。

    且说,徐州方宁处,正自与众将商议了要起兵以讨袁术,各路大将及兵马,亦是正在往徐放这边调来,却不想那袁术倒是好样儿的,竟然先一步起兵来攻打徐放城来了。

    方宁无法,只得命各路大将,迅奔来,而方宁自己,却寻得徐庶,陈宫,陈登等人,急赶往下邳而去。

    方宁这边现在大将也都窝在青州地界,正各自忙着大炼兵呢,百来万的大军,有够他们操练的,而现在手头上能用的上的大将,也就张辽,高顺,徐盛,外加上个一直跟在方宁身边的典韦。

    也就这么几个人,手头上没大将,分兵去守各地都有些困难,更别说还像袁术或者曹操那般大气,分兵七八路的,去分取各地。

    只是这仗终归还是要打的,到了此刻,便是连徐庶,陈登,陈宫这三位军师,亦是要站了出来,自动请命以去蹲守各城池要地。

    只是方宁这边,自然是还需要留下个军师以用,而无疑,徐庶,这位跟随方宁帐下时间最长,资格最老的军师,便被陈宫,陈登二人给推让了出来。

    这彭城国,方宁走后,自然有张昭在此居中坐镇,以张昭之能,不说能斗得过谁,但是以他之谋略,而彭城国又是徐州都城之所在,城高墙厚的,守这彭城绝对是没有问题,而陈宫,更是自荐以守小沛,算是处在了战线的最前沿处。

    而陈登,原本就是广陵人氏,陈氏,更是广陵大族,对于广陵郡处,可谓是了如指掌,所以,这广陵城的守备,却也是非陈登莫属。

    至于原来的徐州宿将曹豹,却被方宁安排去了守琅琊国以抵雷薄。

    剩下东海郡,方宁一时手头上实在没有大将可以去镇守,以挡袁术大军,便只能让刘馥这位文武兼备的人,暂时给顶一下,待得青州有大将过来之后,再接替下刘馥的防务。

    而方宁自己,自是带着军师徐庶,并大将张辽,高顺,典韦,以及小将徐盛,自领着十余万大军,兵出下邳城,以顶袁术都督张勋及其左路使乐就去了。

    另一边,复又调太史慈,韩猛,蒋奇,臧霸,关平,孙礼等数员大将过来,各领兵马三五万不等,只待他们入了这徐州地界便往这淮南奔来。

    分派已定,在张昭,陈群,诸葛谨等人的欢送下,方宁,和着张辽,高顺诸大将,领了十万大军,便直奔广陵而去。

    过睢陵,夏丘,此时却是早有下邳太守步骘,引着郡内大小官员迎了出来。

    此时乃是非常时期,一切都应当从简,方宁虽为主公,却也不说什么入城去巡视一翻什么的,却是直接就在城外,接见并好生慰问了诸人一翻。领着大军,却就沿着夏丘城,继续把大军开赴前行。

    至兴平二年夏九月,方宁大军,方才算是走进下邳县最靠南边的一个城池,也是最靠近扬江之地的一个城——淮陵县。

    此时的淮陵县内,早已为方宁的十数万大军给塞得满满当当的。

    这里,或许就将是方宁斗那袁家大军的一个战场。

    当然,对于方宁来说,他并不愿意把个战场设在自家的场地上。他更希望的是,能带着大军打进寿春城去。

    只是如今,那兖州的曹操,豫州的刘备和荆州的刘表他们,直到现在,也没听到他们有大军出动的消息。

    让方宁一个人去抗袁术,最后斗得个两败俱伤而让他们得了便宜,这不是方宁的性格。

    所以,此刻的方宁,亦只能老实本份的做着防守的工作。等着曹操,刘备这一帮大佬们的有所作为。

    但是,显然,袁家的将领,他们不会说会去给方宁这样一个机会。

    好袁术手下大将乐就,早就已经领着兵马,打进了下邳城来,而更可恶是,这家伙竟然去学那当年黄巾贼的干活,直接带兵入这下邳城来劫掠来了。

    直弄得个下邳城乌烟瘴气,饿孚遍野,一片民不聊生的样子。

    你说这能不让方宁愤怒吗?他方宁是个小气的人,甚至于小气到连战场都不愿意设在自己家地盘上,而想着要放在别人家里。因为谁都知道,战场从来都是无情的,他能摧毁一切。

    可是,如今,那乐就,竟然直接领着大军来他家地盘上劫掠,你说方宁会如何?

    最直接的反映就是,方宁直接拍桌子让张辽领着大军去,不管死活,亦是把个乐就给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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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刀好马好人更强】………

    且说在下邳郡淮陵,方宁自气不过那袁术手下大将乐就的所作所为,也不想说再去存上什么保存实力的想法,直接就让手下大将张辽,领着大军,去把个乐就给平了。

    淮陵城外五十里处,乐就大营。乐就却就这般安然地坐于上座。正有滋有味地喝着美酒佳酿。他却是一点都不急,却正老实在在的正等着那张辽领兵来攻。

    乐就,在历史上,虽然并没有留下什么名头来,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是一位笨人,能当上将军的,若是没有两把刷子,又如何以服众,所以,很简单的一个说法。能当上将军的人,手头上,总会有那么两把刷子的。

    乐就也是,他不是笨人,淮陵乃是大县,管着几乎整个不邳郡那洪泽湖以南的所有地段。占着水利,此地也算是个钱粮膏腴之地。城高墙厚,人丁兴旺,若是乐就就这般领着大军去前攻。

    攻不攻得下且不去说他,但是,一定很吃力,也很痛苦。更何况,现在淮陵县内,还驻着方宁领着的十数万大军在里面。便是借乐就个胆儿,他也不敢去捋方宁的虎须的。

    所以,乐就,选择了这么个很简单的引蛇出洞的方法。

    你不是想让我去强攻你吗?我偏不,这在你的地盘上,咱放兵劫掠去,你是救也是不救,若救,你就得分兵出来,到时候,就可以好好的与方宁这分兵而出的小股部队好好的干上一架,他乐就绝对有信心,能把这分兵而出的小股部队一口给吞下去。

    而方宁若是不派兵出来救,那失了民心的可就是方宁这位州牧大人,跟他乐就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乐就倒是期望着方宁能不派兵出来,因为这样,他就能在这淮陵县劫掠更多的东西。

    只是方宁这个小气的男人,显然是没有那么好心的。

    淮陵城外五十里处,高顺,徐盛,引着二万大军而至,早有小校飞奔而入,报与那乐就知道。

    “嗵嗵嗵……”三声聚将鼓响起,营门大开处,乐就一马当先,早已引着数员偏将,随着一众兵丁风涌而出。

    待得两阵对圆处,方宁这边,却是那徐盛年轻气盛。拍马便奔了出来,以刀指乐就,厉声道:“何处来的小小毛贼,也敢来我徐州撒野,今见我大军来此,还不下马投降更待何时。”

    小小毛贼?这小样竟然敢骂我仲家先锋上将是小小毛贼,真是叔可忍婶也不可忍也,那乐就,当下就大怒道:“何处来的小小毛孩,乳臭末干,也敢在你爷爷面前来撒泼。看我替你家大人来教训教训你。”

    一声大喝,那乐就,便舞刀拍马来战徐盛。

    却是乐就自持成名多年,而欺徐盛年少,见得那威名日胜的张辽张文远,此时却是并没有出现在军中,只是来了个名不见经传的高顺,和一个黄毛小子徐盛。如今见得那徐盛先来邀战。这种机会,以乐就行军多年的经验,又如何会不知道去占这大便宜。

    却是那乐就经验老道,自持自己成名于江淮多年,想着能以武艺先出其不意干掉对方一员小将,这样一来,也可大涨大军士气。

    此时的徐盛,却是年不过二十一二,正是年轻气盛之时,又如何受得住这乐就的挑衅,当下亦是不甘于人后,猛然间,只听得那徐盛一声大喝,举起那一柄祖上传下来的百炼金钢长刀,双腿间猛磕跨下战马,那马儿,倒也似是通灵般,感受到徐盛的战意,一声长嘶而起,便如离弦之箭般,朝前猛扑而去。

    身随马走,刀随身往。徐盛手上的百炼金钢长刀,此刻,却已化身为一抹流荡的长虹,青幽幽间,却已是朝着那乐就扑了去。

    “呛……”二把长刀,在马的加持下,以千钧般的巨力,猛然相撞于一处。

    “嘿,好小子,倒是有把子蛮力……怪不得这般狂妄。”轻轻转过马身来,乐就却是以手轻抚刀背,很是怪异的说了这般一通话来。

    其实此刻的乐就,内心之中,却亦是惊骇莫名。

    这方宁,到底是从何处寻得来这般小将的,随便出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将儿,亦是有如此武艺。

    见得这徐盛如此小小年纪,便能与他这个行武多年的老将斗成个平手,乐就心中的杀机,却是变得更加的旺盛。

    若不乘现在这小将年纪尚轻,武力尚末大成之时除掉他,待得他行伍经年后,经验一变老道之后,亦将会是一员不可多得的战将。为主公大业,以少掉阻碍,能在这个时候去掉那方宁的一个潜力大将,又何乐而不为。所以,这一员小将,乐就必须得杀,一定得除掉。

    手,轻轻抚过刀身,此刻,乐就那一柄长刀上,已经被嘣了个米粒大的缺口。

    “好刀……”此刻的乐就,却正细眯着一双眼睛,一双眼睛却是死死地盯着徐盛手上那一柄长刀,双目中,贪婪的**,却是从末有过的炽热。

    为将者,一把好的武器,和一匹好的战马,就是一名武将的全部。

    显然,对于只一招,就能把他手上这一柄使用经年的长刀给磕出个缺口来的长刀,很感兴趣。应该说是对徐盛手上那一柄好刀很感兴趣。

    此刻的乐就,把个长刀横放于马背上,倒也不急着与那徐盛去大战一场。倒是开始仔细地打量着徐盛起来。

    虎背熊腰,面若冠玉,目若星辰,丰神朗俊,却是难得一见堂堂相貌。此时的徐盛,身穿虎贲锁身甲,头戴雁翅凌云盔,一袭暗红色的披风,随意的撒于身后,端坐在那骅骝马上,只让乐就这一员敌方大将,亦是不得不赞叹一声,好一员虎将也。

    “好刀……好马……嘿!!”好刀,好马,此刻,乐就的眼中,已经把这一柄好刀,这一匹好马儿,他乐就亦是位使刀之人,更是位爱马之人。此刻,徐盛的好刀,好马,却已经被他看成了是囊中之物。

    刀,复又被提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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