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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有话只对皇上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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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就是政治婚姻,如果娘家不能给自个儿撑腰,很难保证金城在国外的生活质量。不一定非得打你骂你,有一种很微妙的东西叫冷暴力。国家大义那是男人的事儿,空了吹,结了婚的男人都知道,女人是一种情感动物。
  还好,金城在吐蕃生活近三十年,死时已是四十来岁高龄。读完这封信,俺脑子里首先浮现的倒是探春远嫁,哭哭啼啼,从此之后,“千里东风一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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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
韩愈  (768——824),字退之,河阳(今河南孟县)人。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年)任监察御史,后被贬为阳山(今广东阳山县)令。宪宗即位后,召为国子博士。元和十二年(817年),升任刑部侍郎。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上《论佛骨表》,反对佞佛,被贬为潮州刺史。穆宗长庆元年(821年)被召回长安,任国子祭酒,后转兵部侍郎、吏部侍郎。
  

论佛骨表(1)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不减百岁;周文王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才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
  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唯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译文
  臣某陈说:我认为佛教不过是外国人的一种法术罢了。从后汉时传入中国,上古时从来没有。上古时,黄帝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岁;少吴在位八十年,活了一百;颛顼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岁;虞舜和大禹,也都活了一百岁。那个时候天下太平,百姓安乐长寿,然而中国并没有佛教。那以后,殷朝的商汤也活了一百岁。商汤的孙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书没有说他们活了多少年。推断他们的年龄,大概也都不少于一百岁。周文王享年九十七岁、周武王享年九十三岁,周穆王在位一百年,此时佛法也没有传入中国。他们并不是由于信奉佛教才活到这样的高寿。
  汉明帝的时候,中国开始有了佛教。明帝在位才仅仅十八年。明帝以后国家战乱,皇帝一个接着一个夭折,国运不久长。宋、齐、梁、陈、元魏以来,信奉佛教越来越恭谨虔诚,立国的时间和皇帝的寿命却更加短暂。只有梁武帝做了四十八年的皇帝,他前后三次舍身佛寺做佛僧,他祭祀宗庙,不杀牲畜作祭品,他本人每天只吃一顿饭,只吃蔬菜和水果;但他后来竟被侯景所逼迫,饿死在台城,梁朝也很快灭亡。信奉佛教祈求保佑,反而遭到祸患。由此看来,佛不足以信奉,是十分明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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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佛骨表(2)
本朝高祖皇帝在刚刚接受隋朝天下时,就打算废除佛教。当时的群臣,才能见识短浅,不能深刻领会先王的旨意,不能了解从古到今普遍适用的治国措施,无法阐明并推行高祖皇帝神圣英明的主张,以纠正信奉佛法这种社会弊病,废除佛教这件事于是就停止没有实行。我对此常常感到遗憾。
  我认为睿圣文武的皇帝陛下;您的神圣、英明,几千年来没有人比得上。陛下即位的初期,就不准许剃度人当僧尼道士,更不准许创建佛寺道观,我常以为高祖皇帝消灭佛教的意愿,一定会在陛下手中得以实现,现在纵然不能立即实现,怎么可以放纵佛教转而让它兴盛起来呢?
  如今听说陛下命令大批僧人到凤翔迎接佛骨;陛下自己则亲自登楼观看,将佛骨抬入宫内;还命令各寺院轮流迎接供奉。我虽然十分愚蠢,也知道陛下一定不是被佛所迷惑,做这样隆重的道场来敬奉,希望求得幸福吉祥的。不过是由于年成丰足,百姓安居乐业。顺应人们的心意,为京城的士人和庶民设置奇异的景观,以及游戏玩乐的东西罢了。哪有像您这样圣明的天子,而去相信佛骨有灵这种事呢?然而老百姓愚昧无知,容易迷惑难于清醒,如果他们看到陛下这样做,将会说陛下是真心诚意信奉佛法,都说:“天子是无所不通的,还一心敬奉信仰佛,老百姓是何等样的人。怎么可以更加吝惜身体、性命而不去献身为佛徒呢?于是他们就会焚灼头顶和手指,成十上百人聚在一起,施舍衣服钱财,从早到晚,辗转着互相仿效唯恐落在后边。老少奔波着,丢弃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和本分。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佛骨再经过各寺院,必定有人砍掉胳臂,割下身上的肉来奉献佛陀。伤风败俗,四方传为笑谈,这可不是小事啊!
  佛本来是不开化的外国人;和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样式不同,嘴里不讲先王留下的合乎礼法的道理,身上不穿先王规定的合乎礼法的衣服,不懂得君臣仁义、父子之情。假如他至今还活着,奉了他的国君的命令,来到我国京城朝拜,陛下容纳接待他,不过在宣政殿接见一次,由礼宾院设一次酒筵招待一下,赐给他一套衣服,派兵护卫着让他离开我国境内,不许他迷惑百姓。何况他已经死了很久,枯朽的指骨,是污秽不祥的死尸的残留部分,怎么可以让它进入宫廷里!
  孔子说:“严肃地对待鬼神,但却离他远远的。”古代的诸侯,在他的国家举行祭吊活动,尚且命令巫师首先用桃枝扎成的苔帚举行“祓”礼,以消除不祥,这之后才进行祭吊。现在无缘无故地取来朽烂污秽的东西,陛下亲临观看它;却不先让巫师消除邪气,不用桃枝扎成的苔帚扫除污秽,群臣不说这种做法不对,御吏不指出这种做法的错误,我实在感到羞耻。我请求将佛臂交给有关部门,扔进火里水里,永远灭绝这个佛僧骗人的根本,断绝天下人的疑虑,杜绝后代人的迷惑。使天下的人知道大圣人的所作所为,远远地超出普通人之上,这岂不是大好事吗?岂不是十分快乐的事吗?佛如果真的灵验,能降下灾祸的话,那么,一切的祸殃,都应加在我的身上,老天爷在上面看着,我绝不后悔埋怨。我不胜感激恳切之至,谨奉献上这个表章让陛下知闻,我真是诚惶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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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也是个松货(1)
这是由一块骨头引发的血案,通过一篇《论佛骨表》,韩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知识分子如何被大老板调戏、调教的典型过程。
  唐朝首都长安市四环外有一座法门寺,常年都有旅游团游览,香火也很旺盛,因为寺里有个宝物,据说是佛教开山祖师释迦牟尼的指骨。三十年让老百姓朝拜一次,是佛界的盛事。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大老板李纯集团的名义,把这块著名的骨头迎接进总公司,三天后才送出去。全国人民高兴坏了,上到首相部长,下到老百姓,班不上了,麻将不打了,杀猪宰牛,就专等着拜拜这块神奇的骨头。更有走火入魔的,要么为了表衷心倾家荡产,要么干脆剃头当和尚去,将身心都献给释迦牟尼。
  颇有点搞得跟追星似的。此时,儒学界学术权威,法律专家韩愈坐不住了——其实他早就有点坐不住了。一来人民精神空虚,二来当和尚可以逃避服兵役,也不用交税,这些年,佛学成了很热门的专业,和尚成了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儒学建设就被耽误了,经济民生也不断下滑。总之,再按现在这个势头整下去,全国人民恐怕都得喝西北风去。
  老韩肯定是有责任感的,这点不用怀疑。再说了,俺堂堂一个儒学权威,佛教来砸场子,这个面子也要找回来不是么,要不然以后如何在江湖上混?但是,俺看完整篇文章,严重怀疑他另有小算盘。
  老韩很激烈,激烈得有点矫情。表现得骨头很硬,但硬过了头。
  《论佛骨表》的前几段那是相当牛烘烘。前面用了大量篇幅,喷了大量口水来向大老板李纯证明一件事:大老板啊,您看,以前那谁谁谁,那几个老板都不信佛,都活得长,那些信佛的都死得早,比如梁武帝,最后简直是不得好死嘛!
  整个文章没说出什么花儿来,佛学的唯心本质一点没说到,到挺像骂街的。大老板,佛学这玩意儿档次太低,哪比得上俺们正统的儒学;大老板,佛教对民生经济有害;大老板,佛学都是不知廉耻的老外用来蒙人的,俺们直立行走的时候,他们还指不定在哪儿猫着呢,您可千万别被骗了;大老板,俺建议,您干脆把那死人骨头烧了算了,一了百了……结尾处还指天发誓,说要是劳什子佛有这么灵验,啥报应全降到我一人身上好了,我老韩一人承担!
  压根儿没说到点子上嘛,倒有点像作秀,搏出位,想引起大老板注意的意思。司马光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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