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蝶眼看诗词 >

第5部分

蝶眼看诗词-第5部分

小说: 蝶眼看诗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愿,若能抢救及时,便从此茹素。于是,他们又维持了五年的爱情,直到2000年爷爷过世。

  年少时的爷爷奶奶也是冤家,虽然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对方,但是从未想到还有爱情的存在。他们是平凡的生活着,简单的生活着,看不出有什么深情所负。也像平常人一样争争吵吵,甚至有过别离的打算,然而还是携手走了一生。

  爷爷过世后,奶奶曾经把房子装修了一下,看不出原先的模样了。这使我有些怨恨。然而渐渐明白了,所谓思念,是无时无刻不在的,看见那些与亡人有关的事务,只有悲痛。所以,也明白为什么奶奶会住到庙宇里去。出家之人是无情无欲的,而奶奶却是因为有情有爱而身处其中,仿佛一个微妙的讽刺。可是菩萨是仁慈的,想必一定明白奶奶的心。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出世的境界,凡人,只求一些淡薄的爱情,今生今世不能,但求来生来世。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我思古人,俾无尤兮。含泪微笑,也许,该去拥抱我亲爱的奶奶,因为,我们爱着同一个男人。 txt小说上传分享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初看这句,是在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里,里面写道:柳原不语,良久方道:“诗经上有一首诗──”流苏忙道:“我不懂这些。”柳原不耐烦道:“知道你不懂,若你懂,也用不着我讲了!我念你听:‘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的中文根本不行,可不知道解释得对不对。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每每看到这些,总有些无奈,这个尘世里,谁又能真正做自己的主呢?爱或不爱,不是说了便罢的。想做,总有太多的阻碍。

  下午又看了《玫瑰的故事》,一个很老,但是已经在我心里生根的故事。里面有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玫瑰,让人心生怜惜,想要去保护的一个女子。她的一生,该是一部传奇吧,可是这传奇里,也不过只有三个月的天荒地老。

  从少女时的青涩不知人事,到初恋的失败,黯然离乡,终于还是在十年后醒悟归来。而归来后,却又遇到她这一生真正的爱人,家明,亦舒喜欢用的男子的名字,一个儒雅俊朗的男子。她说,他就是她的心上人,一直在心上装着的人。她等了那么多年,终于还是看见了他。但老天又是如何的残忍,只给了他们三个月的时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有这三个月的牵手,也是好的。

  黄昏的书房里,他疲懒的坐在大靠椅里,她把头倚在他的膝盖上。他有一双会拉小提琴的手,她有一双美丽而坚贞的手,他们十指相扣,静默不语。有人约他们出去玩,不答应,不肯浪费一点一滴单独相处的时光。看着他们如此依恋的画面,忍不住落下泪来。

  所谓璧人,所谓金童玉女,也无非如此,可是上天总不愿意给人一个圆满,稍许的遗憾更令人心叹。然而生命中有了这样的三个月,纵然只能是一生的回忆,其实也不枉了,只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为之心戚戚焉。

  看完之后,马上给他发了一个短信:原来爱情是不可以天荒地老的,只是一种无奈的等候。运气好的,总能璀璨一些日子,却始终逃不过生离死别。

  他也黯然。我们总有太多的理由来阻止爱情的天荒地老,所以,不敢去追求,只能冥想而已。想象自己的生命中也有过这样的一段辉煌,那么,年老时,拥着火炉时的微寒也会渐渐温暖起来。爱情,原本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可是爱情有时来的是那么突然,正想好好享受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没有当初的激情了。说是一对普通的朋友似乎还更合适一些。也许彼此多了一份牵挂,但也不过那么回事。若是能天天见面,这样的感觉又好一些,然而在虚拟的世界里,关上电脑,谁又认识谁呢?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仿佛童话那么美好,所以看见白发苍苍的牵手,总会心存羡慕,祝福。不求白头偕老,只给我三个月的天荒地老,已经足够。

山有木兮木有枝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知不知?

  偶尔看见这首诗,记录一下,仿佛是留在心底的一个小小的伤,轻轻被揭起。

  说爱似乎很迷茫,这个年龄,这些年来的记忆,已经不复当时的那份执著。唯一记得的,也不过是月光下你黯淡的背影。年少时的忧伤总在不经意间蔓延着,如四季的变换,忽而就转了秋天,道一声秋凉却又无语。

  接到你的电话时仿若隔世,原来我们都已经分别好几年了,而再听你低沉的声音,有些不相信的想,你怎么知道是我的号码呢?

  换了又换的号码,只是某一日发了一条祝福的信息过去,该是某个节假日吧。聪明如你,并未当时回复,可是过了这么久,却忽然接到你的电话。也许你并不知道,这些凌乱的号码,早已丢了很多,旧日的朋友,同学,都想丢在风中。既然要重新开始,那么,就完全舍弃吧。可还是没舍得丢下你的,虽然不知道,你是否也像我一样换了号。

  只是试试,如果丢了,或者也不会再记忆,所以,发了那个信息。一切都只是偶然,也未必就成为必然。那个电话里,也不过说说现在的情况而已。你在成都,应该还很好。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哥要去成都,请你好好照顾他。可是终究没说。

  散了或者忘了,我都不会有任何埋怨,一切无关爱情,也无关友情。只是人生中的一些片断而已。然而却时常清晰的想起。想起又如何,天涯咫尺,相距如此遥远,彼此间的那些牵挂,更多的,该是亲情一般的难以割舍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迷惘的,当你丢下妻小,独自在外闯荡的时候,才明白,那个羞涩的你,终于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打火机,旧旧的金属外壳,应该还是我先前送的那个,谢谢你保存了十年,而今又是两年过去了,你还在用吗?

  应该说,我们都已经老了,这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说起这个似乎很好笑,早在十几年前,我们已经用老字来称呼对方,如今更多的人叫我蝴蝶,而你呢,他们该叫你的职务,然后在前面加上你的姓氏。又想起那些往事了,说自己老,其实这也是一个原因,只有老人才喜欢回忆往事,而年轻的一代,几乎都是朝前看不回头。

  那年你骑着车子带我去镇上,你也没回过头。那是我们第一次亲密接触。小镇离厂区二十几里路,一辆借来的破自行车,晃晃悠悠的载着你我。那时我们都很穷,骑车去小镇只为了省那来回的路费钱,当然,也可以浪漫的想象一下,欣赏沿途的风景。毕竟是在山里,一路风光旖旎,六月的风悠扬着甜甜的泥土香,炙热的太阳挡不住你前行的脚步。然而道路崎岖不平,上坡和下坡不成比例,记得最清楚的便是那个最大的弯坡,我说我下来吧,你说不用。你瘦瘦的身上已经遍布了汗水,可是倔强使你不愿意放弃。

  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呵,我当然不会因为你不载我而生气,虽然我们的关系在别人眼里是那么暧昧。好吧,就算暧昧吧,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你明明不爱我,为什么又要做出追求我的行为呢?而且,即将面临的毕业分配,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何苦做出这种姿态呢?

  我于是可怜起你来。猜想,你应该是做给她看的,二十岁的你,还是幼稚和过于自尊了一些。然而在她眼里,你以为,她不知道这其中的情况吗?要知道我和她也是要好的朋友,你们的爱情我是眼看着发展,然后分离的,甚至她和你要告别的话,也是托我转达的。

  其实我又何尝不可笑,执意充当你骗自己的工具,只因为在我那柔软的内心深处,始终有的你的影子存在。唯一明白的是,你永远不可能爱我,所以,我也不可以爱你。然而我们就是这样恋爱着,整天忙着恋爱,玩着恋爱的游戏,班上不明真相的同学都以为你和我要好。确实,我可以在你面前撒娇,可以随意发脾气,还可以陪你一起醉酒。可是那又如何?两条平行线什么时候有过交点呢?我们就是这样的两条平行线,固执的并行而不理会别人的错觉。

  真正到了分别的时候,你甚至不愿意我去送你。你说,怕见到我的眼泪,其实你懂的,不是吗?你明白在我心里,你究竟占了什么样的位置。然而当年的我又如何不明白呢?即便是现在,没有承诺的爱情依然在发生着,我们一边埋怨着造化弄人,一边尝试着爱情所带来酸甜苦辣。曾经拥有,便是天长地久,这是多少年前的说法,如今怎么还会继续执行呢?好在,一切都有圆满的时候,譬如我们从来不曾表白,便是一种圆满。说出来也许就会成为路人,而放在心里,到底是有种淡淡的甜蜜。

  所以,我们连拥抱都不曾有过,所谓爱情中的含情脉脉更是从未发生过。就这样彼此牵挂着,偶尔发个短信联系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山有木兮木有枝,欢喜与你的曾经相遇,便已经是人生的一大乐事了,你知道不知道,还是不问了吧。

小红低唱我吹箫
我是这样的爱着你,坐在你的身边,静静的,一句话也不说。

  你忽而低促眉头,忽而起身独吟,忽而又兴致勃勃的对我说道,这里用这个“浸”字比较好。我只是微笑不语。倘若是姐姐在这里,定能与你一起探讨一番,以她的诗词修养,必能助你一臂之力,而我,只能微笑的看着你。

  记得你曾经说过,你爱姐姐的刚直坚强,也喜欢我的婉约可人,你扶着我的下巴,缓缓说道,小红低唱我吹箫。

  那时的我一定是面绽桃花吧,可是,竟是如此的欢喜,喜欢你此时的眼神,你含情脉脉的表情,还有,你的心跳声。你衣袂飘飘,我浅笑盈盈,一缕秀发拂过你的肩胛,四籁俱寂,窗外的月色水一般的温柔。这月色,定格在你我的记忆里。

  与你相逢那天,恰是我的十六岁生日。你是慕姐姐之名而来,却停驻在我这小小的港湾。姐姐的琵琶名动一时,铁板红牙,直入云霄。你又偏爱填词作诗,雅韵悠然。两相融合,浑然天成。

  那一夜,姐姐将我带至你面前,那时的我竟不敢抬头看你。姐姐曼声言道,这是我的小妹子,歌唱的很好,你的一些雅风,由她来唱较好。

  你看看姐姐,微笑点头,不禁感叹道,没想到你们姐妹如此情深。

  姐姐爱怜的看着我说,这个妹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与我亲生妹妹并无二样。与君交往,原为音律,小红得君指点,自受益匪浅,我又岂能藏私?今日又逢妹妹寿诞,便送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