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中国二十年重案追踪·走私案-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缉私人员查到的78亿元很可能只是黄晓凯走私数额的一小部分,因为这个数额仅仅是2006年2月~2008年7月期间能够查到的数字,而黄晓凯从2001年就开始了走私手机的活动,但之前走私的证据已经被他毁灭,缉私人员无从查起。通过走私赚了多少钱,可能只有黄晓凯自己一个人知道吧。
黄晓凯既然已经逃走了,为什么会回来投案?而且只有高中学历的他是怎样条理清楚地将自己从事的“生意”与法律中是否涉及“走私”的关系讲得一清二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警方猜测,他逃走的这几个月是去销毁证据和寻找高人帮忙了。因为在案发之后,专案组的人员除在凯奇公司的仓库中现场搜到1580多万元,并扣押了他一幢别墅之外,其他的任何财产都没有搜到。黄晓凯极有可能就是去转移财产、销毁证据去了。
目前,这起继厦门远华走私案、湛江9898走私案后全国第三大走私案的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分5批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一审判决首犯黄晓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招募的走私成员分别被判处8~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想看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