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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刘绪义诗经 心得-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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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不如意者常###,善于化解心结者方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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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坟:房中乐还是夫妻爱(1)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
  鲂鱼赪尾,王室如燬。虽则如燬,父母孔迩。
  ——周南·汝坟
  《汝坟》其实是这样一首诗:一个不知名的女子沿着汝水的岸堤,很是随意地砍伐着堤岸上的树枝(条枚、条肆其实是一回事,为避同字,换用一下。)。她的丈夫在商纣的朝中做官,古人讲是一个大夫,部级干部。这一回,她的丈夫因公出差了,出去多长时间不清楚,也无关紧要。要紧的是,她成了留守夫人。或许是新婚燕尔,或许是豆蔻年华,反正,耐不住寂寞了,思念远行的夫君了,而且那个思念的劲儿,颇有些青春的骚动。
  一天一天地,她在家里等待。她也就一天一天地无所事事地沿着那条大堤走着,顺手砍砍堤上的树枝。那种慵懒的劲儿,颇有着后人的诗词中所唱的“晨起懒梳妆”的味道。这天,她突然看到堤上走来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她的夫君。啊,谢天谢地,女子心里顿时在合掌谢天,你终究舍不得丢下我不管吧。那份甜蜜,那般欢欣,比起两人迫不及待地搂着抱着,啃得山响,要真实得多,要温暖得多。
  有道是,久别胜新婚。自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夫君开始“从此君王不早朝”了。管他哩,反正这商朝的气数巳尽,天命很快就要归周了,我乐得和娇妻厮守亲密。看着夫君沉溺于温柔乡里,女子扯着夫君的耳朵,快起来吧,大懒虫。商纣眼看快要灭亡了,你不想在这个时候做点什么吗?听说那西岐的文王是个有道明君,如今三分天下已有其二,你不如趁早弃暗投明吧,为了你近在身边的父母,你忍心看着他们仍旧在商纣的残暴统治之中受苦?
  《毛诗序》也是这么点化诗的主旨的,“文王之化行乎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其君子,犹勉之以正也”。然而,后人偏偏不信前人,非得把《诗经》的现场剥离干净。说什么诗人写的是丈夫行役在外,把家里的重活都交给了妻子,意在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是这样艰苦,讽刺统治者压榨劳动人民。
  如果说这样读,是中了阶级斗争之流毒,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一种走向另一个极端的读法,特别是当代一些解诗者的一种新读法,则显然觉得滑稽好笑了。
  这种读法始于清代学者方玉润。他在《诗经原始》一书中就明确把“二南”(周南、召南)称之为“房中乐”。此后不少学者都从其说。
  如果说这里还只是着眼于乐的一面的话,那么当代则更有人考证《汝坟》就是一首房事诗了。之所以被一些人理解为房中乐,关键在于对本诗的“鲂鱼赪尾,王室如燬。虽则如燬,父母孔迩”理解上发生了偏差。
  首先要解释一下鲂是什么东西。鲂,方也;鳊,扁也;其状方,其身扁也。鲂鱼处处有之,汉沔尤多。小头缩项,穹脊阔腹,扁身细鳞,其色青白。腹内有肪,味最腴美,其性宜活水。故《陈风·衡门》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鲂”,俚语云“伊洛鲤鲂,美如牛羊”。又有一种火烧鳊,头尾俱似鲂,而脊骨更隆,上有赤鬣连尾,如蝙蝠之翼,黑质赤章,色如烟熏,故名。其大有至二三十斤者。《毛传》:“赪,赤也,鱼劳则尾赤。”
  也正是鲂鱼的尾巴出现了问题。鲂鱼的尾巴为什么会变红呢?一种理解是上面毛传所说的,认为是普通的青白鲂劳累后,尾巴就变红了。另一种理解则是有近代科学的根据的。他们认为,鲂鱼尾巴变红是因为劳累的缘故,这其实只是古人的臆测之词,不足取信。近代科学表明,鲂鱼尾红是鲂发情时的正常表现。
  由此“启发”了现代解《诗》者的新思维,据此他们认为,这句诗是以鱼喻人,形容“未见君子”的妻子的性“饥”渴。还有甚者,不知出于何种依据,认为“调饥”,即“朝机”,在先秦时代往往表示男欢女爱的隐喻。饥字本来也可解为“性的渴望”,暗示女子愿与男子欢爱的信号。“王”者大也,“毁”者火也,欲火焚身,委实难以自控,但顾虑到父母就在近旁,不好在父母面前淫乐。一首《汝坟》就这样成了先秦的一首性爱诗、房中乐了。
  

汝坟:房中乐还是夫妻爱(2)
那么这首《汝坟》到底是夫妻之间情到深处不言爱还是赤裸裸的房中乐呢?首先,我们不妨反问一下,虽则科学表明鲂鱼尾部变红是发情的表征,然而,三千年前的先民就知道鲂发情时尾巴会变红吗?这显然是随着科学认识的深入才有可能的。而要喻男女之间欲火燃烧,渴望求欢的意象很多,如猫或狗的发情似更常见,更形象生动,何必一定要用鱼来作比喻呢?
  其次,我们再看看孔老夫子的看法。《诗经》据说经过了孔老先生的“删诗”,而且又是他行诗教的首要教材。果如人们所说的,《汝坟》是一首性爱诗、房中乐的话,首先要过的便是孔老夫子的刀笔关。而《论语·阳货》篇中说:“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这是说一个人如不读《诗经》中《国风》首二篇(《关雎》、《鹊巢》),就好比面对着墙壁而站着,一无所见寸步难行!孔子是说为此诗者思想纯正,即“思无邪”,读《诗经》不可不读“二南”。这就排除了“二南”是房中乐的说法。
  再说,就算《汝坟》这首“房中乐”、“性爱诗”过了孔子这一关,又如何能够逃得掉被朱熹揪出来当作“淫诗”示众的命运呢?
  追溯人类伦理道德的起源,是古人对阴阳关系的认识,并与天地、夫妇等联系起来。《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周易·系辞》也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大自然的阴阳交感变化,形成了一切动物的阴阳性别。由于两性的吸引而产生了爱心,由于爱心的发展,而形成了伦理道德,才有了仁义、道德、礼制、法规的条理章则标准。孔子就把天地生育万物的自然规律称之为“仁”。“仁,亲也,从二人。”可见,夫妇相亲相爱之道,就是仁的起源。孔老先生把大自然孳生万物、世代相传的道理,称之为“孝”。“孝,从子老声;子承老也。”可见,子女承继父母世代相传不断就是“孝”。明白了这样一个起源,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诗经》多以男女情爱来喻王者之化、君子之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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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之趾: 不关女儿风与情(1)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周南·麟之趾
  现代解《诗》者,历来不在意这首诗,不愿意在这首诗上多落笔墨,一些现代名家的《诗经》选本甚至连选都不选。
  其实,《诗经》是一个整体,是三千年前古圣先贤的心志与怀抱的整体展现。以《国风》之首《周南》为例,《毛诗序》说得好,《麟之趾》,《关雎》之应也。这是说,《麟之趾》与《关雎》构成一个互相呼应的关系。“关雎”以正夫妇,夫妇正,则人伦备。夫妇是人伦之本。这就是古人所讲的,“一国之事,系于一人之本”。“麟之趾”则应教化行,人伦美厚如麟趾。关雎是因,麟之趾是果;关雎是始,麟之趾是末。
  现代人仅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去理解和感受《诗经》之意,根本不在意《诗经》的历史现场。不但不在乎,还轻视古代那些经学家的努力,认为他们牵强附会。在政治第一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完全政治化;在经济中心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则趋向媚俗化。
  如果说,不读《关雎》,不知自己是在向壁而立;那么,不读《麟之趾》一诗,则不知自己的脚如何踏上平地。
  这首《麟之趾》再简单不过了,即通过以麟之趾、定、角为喻,来反复赞美公子。然而,这只是以字论字的理解,其中的深意值得深究。
  麟的出现,在三千年前的先民看来是件大事。《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吾已矣夫!”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
  巧的是,历史上第一部史书《春秋》也终结于“西狩获麟”这一年。相传正是孔子见麟后一声叹息终止了《春秋》的写作。
  孔子为什么对麟这种动物格外敏感,并把它视为“吾道穷矣”的标志呢?
  在先民的原始崇拜中,麟是一种灵物。《礼记·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麟是四灵之首。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说:“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严粲《诗辑》中也说:“有足者宜踶,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就是说,麟是一种由鹿、牛、马、鱼四种动物组合而成的神物,这种动物事实上并不存在,而是先民想像和创造出来的。它的声音合乎钟吕;走路中规中矩,出行必先选择地点;它有趾,但不踩生灵,不踏草地;它有额角,但从不用来作攻击武器;它清高,总是独处,而且从不会落入陷阱或罗网。通俗地说,麟这一动物是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集中于一身了,它是仁厚的化身,因而又是王者之瑞。《诗经》“麟之趾”以麟为喻,称得上是至高至美的赞颂了。
  《麟之趾》由于既不关女儿风情,也不关男女恋爱,再加上麟这一物象完全是古人虚构出来的,在现代人对科学的狂热意识里,自然是封建迷信的典范了。于是干脆不提它。
  然而,我们今天读《诗经》既是要为我所用,却又不能功利到唯我所用。回到《诗经》现场,《麟之趾》反映的正是先民对吉祥平安的追求,它深深化入了我们的民俗生活,成为人们希望、安慰和力量的寄托。唐代诗人杜甫在《徐卿二子歌》中说:“君不见徐卿二子生奇绝,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上麒麟儿。”这里,诗人同样是以麟来称赞他人。后世,就以“麟子凤雏”比喻贵族子孙;以“麟趾”祝颂子孙贤惠;以“麟趾呈祥”作为结婚喜联的横批,祝颂生育仁厚的后代;以“麟肝凤髓”比喻极为稀有的食品;以“凤毛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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