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5-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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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奏曲,需要钢琴。程希走了一步,又回来:“艾凡,帮我钢琴伴奏吧。”
不是有琴手吗?艾凡愣了一下,没有多问什么:“乐谱。”
幸好乐谱都放在庄园里,不然一时之间到哪里找谱去?程希从背包里摸了一把,拿出军乐的乐谱:“多谢。”
艾凡接过来一看,愣住。这还是一份没怎么整理的乐谱,上面还有错了涂掉的地方,看着有些乱。
“你确实用这首?”艾凡读谱的速度自不必说,挑了挑眉,问道。
“确定。你可以吗?”
没理程希的这句废话,艾凡直接走上台,挥开了琴手,坐在了钢琴前。那稳健的风格,简直好象与程希合作过无数次一样,倒叫评委们吓了一跳。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手合作的。
带着怒气,带着自信,甚至带着点傲慢,这首大开大阖的军乐曲被程希表现得前所未有的饱满丰富,气势十足。评委固然欣喜,但艾凡更是吃惊不已,微微张了嘴,没想到程希会表现到这一步。
一个绚烂耀眼的亮色的演出,与一个中规中矩的完美演出,往往亮色演出更具冲击力。这其实应该是华丽派的艾凡的风格,但却被程希盗用了。她想赢。在公平原则下使用手段,合情合理。
于是,程希赢了。艾凡的反应只是挑了挑眉,没有笑,也没有沮丧,只是淡然开口:“如你所愿,我会坐在你旁边。”
到这一刻,程希突然没有刚才的斗志,欢喜也减轻了许多。她这才想起来,艾凡打算今年毕业,这是他能在学院交响乐团的最后一年,最后一次学院交响乐团长笛首席的机会。虽然唏嘘,但让程希不去赢,那也是不可能的事。艾凡这种人,输也要输得光彩,怎么可能接受被施舍的胜利?想要艾凡失落少一点,就只有更强大更强大,才有可能。输在一个大师手里,算是一个美妙的回忆。输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艾凡恐怕一辈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非把自己杀了不可。
对于胜利的欢喜,罗伯特比程希这个当事人更盛。甚至于,他在电话里就直接发号命令:“晚上到你家吃饭,叫珍妮多放些辣椒。”
“叫上鲍伯吧。咱们吃中国火锅好了。有辣,有不辣。”大冬天的,也好久没吃火锅了。
结果,晚上不只是罗伯特和鲍伯到来,还有每周末都来的查理和莎拉。一见到火锅,两人都来了兴趣,二话不说就坐在席中,程希又拿出好多食材,让珍妮忙了个团团转。
“珍妮,要不要我再请个人给你帮忙?”程希见珍妮忙得头都来不及抬,说了一句。
“不用。就是周末忙点,平时闲得很。你还经常不在家,我就是打扫打扫房子而已。再请人纯粹浪费。”
于是,这个话题打住。只能说珍妮是个很为主人着想的佣人。程希摸摸鼻子,自己这个主人当得好象很没水准啊。摇了摇头,退开。
“希希!”莎拉见程希从厨房走出来,欢快地大叫:“金球奖,金球奖是真的吗?!”
查理和莎拉和罗伯特、鲍伯也很熟。两人现在都把钱让查理给代理投资,赚了不少。查理算是两人的财神。别看两人是音乐界的,但钱谁不喜欢呢?所以,罗伯特、鲍伯和查理三个大男人虽然年龄上有些差距,却很谈得来。查理谈音乐,罗伯特和鲍伯谈投资。很有乐趣。
男人们对莎拉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鲍伯知道了程希的态度,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下。再看莎拉这激动样,也能摆出“真是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了。一点也不记得当初他打电话时的激动劲儿了。
“金球奖?哦,是真的吧?这事你得问鲍伯。都是鲍伯告诉我的。”程希坐在桌前,开始漏牛肉。
“哎呀,真的是金球奖啊!希希,你能见到好多大明星了,太幸福了。能带亲友吗?带我去看看吧?我好想见汤姆·克鲁斯啊!”
程希愣了愣:“汤姆·克鲁斯啊,今年应该没他什么事吧?”印象中他离让他成为大明星的《壮志凌云》还有两年时间呢。现在,他不过算是个刚刚露头的小偶像而已:“而且,据说他很矮。”
“真的?!希希见过他吗?!”
程希显然没想到莎拉竟然是个追星族!被她折腾的一顿好好的火锅没好好吃不说,还被迫大肆了解了八零年代的美国演艺圈,大量程希听都没听说过的名字,被莎拉以崇拜的口吻说出来,让程希产生一种“自己生活在异世界”的诡异感觉。
但是,这样的经历,也让程希对金球奖的入围事件,多了一点点重视。因为在太多人的眼里,它是一件盛事。自己如果不去,万一被哪个无聊的记者说成是古典乐手不屑电影圈之类的,就没必要了。还可能会影响以后的专辑销量。到此时,程希才有了那么一点点身为公共人物的责任感。虽然她现在的受众还不广。
反正也就一晚上的事。而且,自己又不用走红毯。看看明星也是好的。
程希这样想着,根本没想到有什么新闻会落在自己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通知下午停电。没时间修改了。先这样,闪了~
意外成名
成为长笛首席之后,程希的日子变得比之前更辛苦。因为练习不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程希没有把麻烦留给别人的习惯,再加上这是一个全新的体验,要学的东西很多,所以在每天实练之前,她会在庄园里里准备超过之前三倍四倍的时间。到了金球奖那天,程希眼下的青色眼袋连粉都遮不住。
因为在练习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问题,再加上知道第二天不需去学院,所以,就没顾忌时间,沉浸进去,练到很晚。终于搞定之后,才猛地发现时间已纱够了。
本来就累得直想睡,程希更没心思为妆容之费神,反正自己也不主角。索性几下加重了下眼线,画出一个又酷又坏的摇滚女孩的妆。涂上黑指甲,穿上典雅风格的黑色小礼服,加了几个冲突感很强的重金属佩饰,一双靴子,猛一看倒是颇有风格。只是走出饭店大厅的时候把服务生吓了一跳。
坐上一身西装革履的制片人的车:“抱歉,让你久等了。”程希自知迟到了三分钟,连忙道歉。按说,今天应该是鲍伯这个经纪人跟随的。不过,今天罗伯特有事,程希自然不能与自家教授争宠。所以约了交情比较好的制片人。因为不在费城,所以,程希一个未成年人,为了让制片人放心,进了饭店就很少出门。这两天倒也与制片人更加熟稔起来。
制片人见程希这样,愣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没事。不过,你这样太抢镜了。明天所有的女主角都会恨你的。”
程希打了呵欠:“咱们直接进场,哪会有什么镜头?再说,这也不是我故意的。实在太困了。团练搞得我已经两周没好好休息了,实在画不出甜美妆来。没办法。希望今天早点完,早点回来睡觉。”
“团练?”制作人没反应过来。
“唔,学院交响乐团要演出了。”程希闭着眼睛,算是养神,随意解释了一句。
“柯蒂斯学院交响乐团的演出吗?”制片人出乎程希意料地来了兴趣,声音都提高了几度。
“唔。”程希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
“哦,太好了,我要去买票。”制片人说了一句,发现旁边的小姑娘完全没搭腔,不由有些尴尬,转头一看,立刻释怀笑了出来——这位才这么三句话就已经睡着了。歪着头,一下一下地撞在车窗上,却完全无知无觉,睡得很香的样子。谁能想到,一个去参加金球奖颁奖典礼的人,会在半路上睡着呢?看到这么一幕,制片人也跟着轻松起来,吹起了口哨。
到了场地,远远地看见已经有大批影迷和记者已经站在那里,热情汹涌。程希被制片人叫醒,跟在他身后,努力瞪大了眼睛,亦步亦趋。只是制片人可以看出
成名后的生活
“亵渎音乐!”
“哗众取宠!”
“搔首弄姿,一个音乐人出卖灵魂与身体!”
“质疑!作曲小天才是否是骗局?!”
“性格恶劣的东方富豪小公主!”
“功夫高手的东方天才少女曾把中学同学打得住院两月!”
……
以上,就是程希的第二张长笛演奏专辑面世之后得到的评论。很糟糕,没什么人注意到她的音乐,几乎全在她的**,她的封面上做文章。
“希希,成名的滋味如何?”罗伯特回到费城就给程希打电话,话语间充满了调笑的口吻,显然,他也认为这并不是坏事。
“唔,和墨西哥菜的味道差不多吧。又酸又辣。”程希也跟着笑了起来。虽然第一次被人这样大肆批评,心里多少还是会不好受,但她也知道,成名哪有不被人说的?尤其是她这样的,成名得如此不循常规。自然会引起太多人的羡慕嫉妒恨。自己有一百张嘴,也说不过他们的。不如沉默。
“哈哈,虽然呛人,却也让人上瘾。希希,你会喜欢上它的感觉的。”罗伯特在电话那头大笑:“只怕有一天让你回归到之前的平淡,你还会不适应呢。”
“确实有可能。”程希在这方面对自己也并不自信。虽然经历两世,但成名却是第一回。习惯于被这样重视,习惯于被人追捧之后,程希很难相信自己一个普通人能一直保持平常心。只能但愿理性常随,秉承本心。也许应该在庄园里写个条幅来时时提醒自己。免得迷失。
“不过,希希,你真的没事吗?”罗伯特声音冷静下来之后叹了口气:“我没经历过这样大规模的批评,没办法从经历上说服你。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太在意那些记者的话。跟风,不过是他们的职业本能,并不是你做错什么。”
“我知道。教授,我不在乎这些批评。只是他们不接受我的审美罢了。他们并没有批评我的笛艺。这一点让我很满意。”程希微笑着,说得很轻淡,好象真的不放在心上一样。
确实,报纸上写来写去,都是批评这个过于出头的封面,并没有人真地批评程希的笛艺。程希有时候想,是不是那些记者实际上都没有听过这张专辑,所以才避重就轻?
程希更注重的是自己的长笛,所以这样侧面的负面评论尚处于程希可以接受的范围。对于她过于超前的审美喜好,被攻击,程希虽然心里会难受,但她的理性告诉她,这一切很正常。记得谁说过,超前半步是时尚,超前一步就是荒谬了。更何况她超前了好几十年。没被当成疯子已经是他们的宽容了吧?
听了程希的话,罗伯特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在不接受你的审美的
毕业
“什么?”程希皱着眉,把话筒夹在脖间,一边在乐谱上划划写写,一边回道:“鲍伯,我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化妆师,也不是造型师,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任何有关这样的工作,你直接给我拒绝掉就是了,不用再来告诉我。”
鲍伯在电话那边嘿嘿一笑:“希希,别人我都可以拒绝,这个人我可不敢。我想,你也不敢。”
“不敢?谁啊?”程希停下笔,好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