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天来临-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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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快到沙洲了,浩谦问我,想不想出去玩一玩?
“可以吗?可是这么多……”
“别说那么多,你只说想不想去?”
我点点头:“当然想了。”
浩谦一笑,叫来黄大哥:“我跟静姝先走一步,咱们到沙洲城会和。”
浩谦用鞭子在我的马屁股上用力一抽,我“啊!”地一声,马儿就飞奔出去。就听见他在后面得意地笑着。
两匹马儿并肩快跑。驰骋的感觉犹如飞翔。
我喊道:“浩谦,我们去哪里?”
“你知道‘月泉晓彻’和‘沙岭晴明’吗?”
“鸣沙山和月牙泉?”
“是啊。”
我心里一高兴,“驾!”,后面的浩谦也加快了马速:“静姝。你比我跑的快吗?”
风声在耳边呼呼响:“咱们比比?”
马儿越跑越快,身后的沙漠上,留下两排马蹄印,一片扬起是沙尘。一串动人的笑声。
“浩谦这里就是了?”
“这里就是了。”
美丽的月牙泉,神奇的鸣沙山。
马儿在泉水边吃着水草,山上流沙犹如一幅幅织锦,风吹过。若有笛声响起。
流沙柔软,被太阳晒的热热地,我们两个爬到山上。浩谦抓起一把沙子冲我扬起。一阵蛙叫般的鸣响。我也毫不客气回敬一把沙。然后顺着流沙急速下滑。
也需的因为刚才的颠簸,我地发簪掉落。头发完全打散,想伸手去捡,可身体滑的太快,已经来不及,我回头看着也在下滑的浩谦,他顺手捡起,冲我摇摇手。
月牙泉水清凉,我以水为镜,我背对着浩谦绾头发,风从背后吹来,总有几绺发丝被吹散,左右抓了几次,总不能完全握在手中。
“唉,没见过这么笨的女人。”声音风一般掠过耳畔,头顶掳过浩谦地手指,他的衣袖轻轻摆动,轻抚过我的侧脸,我不自觉垂下双手。
他三两下就打好了我的发髻,我回头看他:“咦?你经常给舒云梳头吗?好熟练啊。”
浩谦脸一沉:“我是个大男人,也就会给你这种假女人梳个男人地发髻。”
“哦。我原来梳的是男子的发髻,差点忘记了。”我眨眨眼睛“那你不给舒云梳头地?”
“你很无聊啊。”说完瞪了我一眼,自己转身又上山了。
谁无聊啊,我跑过去,猛地在他背后一推,料想着他摔倒地样子,不禁先发出笑声。谁料我自己出卖了自己,浩谦身子轻轻一闪,我就扑到在地。
“静姝,你怎么摔倒了?”语气格外地关切。
脸贴着砂子,觉得自己很失败,于是耍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趴着。
我感觉他在像看一条死狗一般看了我半天:“你再不起来我自己去莫高窟了。”说完就要走,我猛地伸出胳膊,拽到他地脚腕,某人如我一般趴在地上。
轮到我大笑了,赶紧爬起来跑开。可还没笑过三声,浩谦就追上来,我头顶一松,刚才绾好的头发又落下来,而我的发簪已经插在他的头上。
“有本事自己想办法!”
我气结,又没有办法,只好披头散发的瞻仰了伟大的莫高窟。
上学时就一直想来看看的地方,终于让我见到了。
千年多后,这里经过西方所谓考古学家的瓜分,许多的壁画已经基本看不到了,而我有幸能亲眼目睹,是幸运吗?
我用话搜触摸着栩栩如生的壁画,如同对待珍宝般,恨不能将这些东西都装进眼睛里。
“静姝,你信佛?”
“怎么了?”我应着他,目光不曾离开这些宝物。
“看着你好虔诚。”
“这都是无价之宝。”我转过身对着他:“也无许现在还不是,可是千年之后,你知道莫高窟会是什么样子?”
“要是能经历千年,那这一定是个宝。”
“何止是个宝,那就是珍珠中最亮的一颗夜明珠。它经过一千多年的积累、沉淀,花了多少人的心血,经历了多少风霜,也许已经不是你我现在看到的模样,但是依然光芒四射。还有这鸣沙山、月牙泉,一千多年,也许两千年后他们还都在……”
浩谦凝神看着我:“说的好像你跨越了一千年的时间一样。”
我心里一跳,赶紧掩饰道:“我要真跨越一千年,你还不当我是个妖精?”
“不会的,你本来就是妖精。”
我两手合十,对着佛像道:“佛祖,我不是妖精,我的发簪是被他抢走的。”
………【第七十七章 大漠】………
骑马赶到沙洲城外,我伸手向浩谦要我的发簪:“总不能让我这样进城吧!”
他竟然挑着眉毛看着我,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
我跳下马,走到他旁边,狠狠抓着他的胳膊,用力扯下一条布来,然后把他的胳膊又甩掉。整个过程,他没有做出丝毫挣扎,任我宰割。我把头发拧了一个发髻,用布条缠好,牵着马儿进了城,城里早有黄大哥留下接应我们的人。
进了城,说明今天不用再睡帐篷,可以住店。
客栈很简陋,很像新龙门客栈的样子,虽然老板不是一个叫做金香玉的女人,可是认得黄大哥,因为每次从这里经过,黄大哥总会带着商队在这里投宿,所以对我们也格外照顾。
我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感觉真是好,让人送了一大桶热水,好好泡个澡,洗去身上的沙尘。
刚整理好自己,浩就听到有人敲门,我开了门,浩谦的头发湿湿的站在门口。
“有事?”
他的头似摇非摇。
“那你是来还东西的?”
他眼睛看看我的头顶,仍然是那一条破布,然后又摇摇头。
“没事我要睡觉了。”说完我就关了门,浩谦一手撑住门,一脸讨好的笑容。
“静姝。”
“干嘛?”
浩谦另一只手从背后伸出,上面挂着两件衣服。正是今天穿过的:“帮帮忙吧。”
我瞪着眼睛盯着他,真是地,居然让我给他洗衣服。浩谦闪进来,把衣服塞到我手上:“听说你最贤惠,这样一个小小的忙对你来说一定不算什么。”
不算什么,除了铭儿,我还没有给谁洗过衣服呢。
浩谦拉着我坐下,“你看,你的头发髻又没有打好。还得我给你帮忙。”
随手扯下我头上的布条,拿着梳子,帮我梳起来。
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梳了两下,浩谦又从旁边拿过一条半干的手巾,在我头发上揉搓。“你看你,头发还没有擦干就绾起来。”
这种绾发梳头的活让他来做似乎太不对劲了。我夺下手巾,后退两步:“不必讨好,我自己来就行,你放下衣服。可以回去睡觉了。”
他又看看我的头发,眼神中带着一丝留恋,“那多谢了。我明早来取。”然后转身去睡觉了。
他莫非对头发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今天就两次摆弄我地头发。这种习惯么。就比如有很多小孩子睡觉前一定要摸着妈妈的手或者头发才能入睡,他这么大的人难道还改不掉?以前也没发现啊。那舒云不在。他这些天是怎么睡着的?
我拍拍自己地脸,回回神,想什么呢!
我抖开他的衣服,看着袖子上残缺的一块,找来针线,仔细补好,直到看不出有明显的痕迹,然后洗好。值得庆幸地是只是两件外袍,没有他的内衣。
第二天早起后,大家伙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水,下一步就要出阳关,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南缘去善,然后是楼兰、于阗、莎车、疏勒,也就是我们行程地最西边。从疏勒返回,则要走另外一条,大致的沿着沙漠的北边缘从疏勒到姑墨、龟兹、焉耆、高昌、伊吾,返回瓜洲,进嘉关,回长安。
其实这个时候已近有很多翻阅葱岭,到中亚、西亚。甚至到达欧洲地商队,只是我们这次并没有计划要走那么远。
听黄大哥说那些地方他过去是去过地,从咸海,里海,过碎叶、阿斯特拉罕到了君士但丁堡,也就是后来地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
这样一个荒无人烟地地方,漫漫黄沙,若是没有像黄大哥这样熟悉地理位置,多次出大漠的人做向导,想要走出去,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就算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水,在这里不辨方向,迟早也要完蛋,
出阳关时,黄大哥就给商队就换了好多骆驼,驼铃叮叮当当的,在黄沙之中显得十分悦耳。炎炎烈日烤的我皮肤发疼,看看黄大哥他们,好像丝毫不觉的辛苦。看来我还是太娇气,又看看浩谦,在马背上也做得直直的。这样一个公子哥,哪里受过这样的罪,不知道是真的能承受还是做出一副样子给人看,不由撇撇嘴。
就这样一个细小的表情就他锐利的眼神捕捉到,我用手挡在额头,当去一些太阳光,也当去他的目光。
“你怎么样?”
“还好。”
浩谦扔了一个水囊给我,我接过喝了几口,嗓子里一片清凉,可是仍然觉得头顶在冒烟。
“如果不行就停下休息?”
我笑笑:“不用,你不要小看我。”我可不想脱累别人,转过头,两只手拢在唇边,对着走在后面的兄弟们喊道:“哎!大家伙打起精神,我给大家唱一段怎么样啊?”
“好!”应和之声四起。
我看看浩谦,扶着驼峰站在骆驼背上,放开嗓子大声唱起来。
“秦时明月汉时关,
滚滚黄河蓝蓝的天,
壮士铁马将军剑,
旌旗半卷出长安。
女儿柔肠男儿胆,
涛涛热血汉衣冠,
大漠无垠江湖远,
暴雨惊雷夜如磐。
美人泪,杯中酒,天下任,丈夫肩
风潇潇,路漫漫,情切切,意绵绵,
生死梦,山河恋,君与臣,恩与怨,
何必回头伤往事
万里江山千均担
脚下的步伐变得轻快许多,太阳也好像没有刚才那样毒了,我觉得连骆驼的心情都变好了,走起路来跟盛装舞步一样快乐。
………【第七十八章 美玉】………
日的毒热下去,夜晚的凉意袭来,我裹了毯子躺到沙眼睛就能看到低低的星空,离我是那样的近,触手可摘。
对于星象、星座我是一点也不懂,只认得出北极星,北斗七星,还有充满传说的牛郎织女星。
浩谦和黄大哥安顿好大家,一起走过来。
“王公子还懂得观星?”黄大哥开口问道,虽然他知道我是谁,还是以公子相称。
“我哪里懂得,只认得几颗而已。”
“哦?认得那几颗?”
我指着北边:“那个是大名鼎鼎的北极星,呃,就是北辰。”
“嗯,认得北辰,就能找到方向。”
我点点头,“那边的就是北斗七星?”
黄大哥坐下,指着星空:“对,你看那是天枢、那是天璇,天玑、天权,这四颗是北斗的斗魁,那边是玉衡、开阳、摇光,是斗柄。北斗绕着北辰,很容易找。”
“我听说有二十八星宿,是哪二十八颗?”
黄大哥摇摇头:“那个我也认不全,你问公子吧,他都懂得。”
我看看浩谦:“你懂得星象?”
“你累不累,累了就去睡觉。”催促我睡觉,他的眼角也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