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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部分

楼兰王-第152部分

小说: 楼兰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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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你一句,不要被同化,让你的血保持红色。”

    “同化?”林茵苍白地朝我看来。

    我看向修都王和拉赫曼:“你们谁砍一刀自己?”

    两人同时愣住了。

    “我来”修忽然兴奋地到我身边,我还来不及阻止,他一下子伸出左手,倏然一条带倒钩的花藤猛然抽下,登时,手心被硬生生抽出一条血痕,看得我触目惊心,全身战栗。

    金色的细沙流出修的手心时,我看着直发憷。而修却兴奋地嘴角咧到最大:“看等你同化你的血就成了这样不要被同化你的血我要”

    “啊——”床上的人在修直勾勾的目光中吓得花容失色,惊恐地在雪白的圆床上不断后退,“不要过来!怪物!怪物——”

    “咔咔咔咔——”修更加兴奋了,“好玩吗全是沙我要在你同化前,抽干你的血”修真的朝林茵伸出手。

    “走开!”我终于受不了地一把推开了他,比起林茵,修这幅样子我更受不了,“我说过什么?我说过不准你再玩自残!”

    修在我的话中慢慢低下了脸,收起了笑容,收回手垂在自己身边,静默无声。

    “还有!不准碰她!你居然当着我的面看上别的女人,你是想造反吗?!”

    修惊然抬头:“不,不是的我只爱你只爱你”他转身一下子抱住我的腰,贴着我的身体慢慢跪落我的身边,“我的王妃我的爱我的爱”他一边嘶哑的说,一边用他的脸磨蹭我的身体,所有的花藤也像是邀宠的蛇贴上我的身体,轻轻地磨蹭。

    我的鸡皮疙瘩一阵一阵地起,看来面对一个疯子的爱,我还需要把心练地更加强壮起来。

    我气郁地回头,却看见无论是床上的林茵,还是站在床边的修都王和拉赫曼,全都石化了。

    我淡定地看他们一眼,看向林茵:“不想被同化,不想变成血沙,就不要产生留恋这里的情感,当然,如果你真的爱上这里的人,看你那痴情样,我想你也不会介意被同化。还有,想死提前说一声,你的血对我身边这家伙很有用。”说罢,我把修提起来,在林茵惊得呆滞的目光中走向房外。

    走过呆立的修都王和拉赫曼的身前时,我抱歉地说:“修都王,对不起,吓到你了。”

    修都王缓缓回神,惊诧地看着我和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沉默片刻,抬眸看他:“我和你的圣女来自同一个地方,至于他。”我指向身边,“他是人王,你们不用害怕,我会看住他。”

    “人王?传说中的人王?!”修都王惊诧地看向贴在我身边,还在蹭我手臂的修,“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真正的修都王?!”

    “恩。”我点点头,然后在修都王和拉赫曼惊呆的目光中,带修离开。花藤慢慢退出了这个房间,修一直抱住我的手臂蹭着我的手臂,嘴里不停地呢喃着“我的王妃我的爱”

    这一天,感觉有点累。是精神上的,除了修给我的刺激,还有林茵。我没想到林茵会突然因为明洋不爱她而自杀,对此我已无话可说,也无力吐槽,我们注定不是同路人,今后也没有交集的必要。

    回到房间时,看到房间里放满了东西,正是我早上去过的食品店里的食物。有肉干,蔬菜,水果,没有虫子,想必那两个太监打听过才买的。

    阳台外的天空已入黄昏,修跑到阳台上,看着远方的落日。他干瘦纤细的身体像是被风一吹就折,而他头上缠绕的绷带也像是从没换过,泛着旧黄的颜色。

    “家家”他激动地在阳台边啃起了手指,我走到他身边,他激动地指下面,“我画的图纸,我画的,美不美”他充满期待地看向我。

    我俯视阳台下的王城,倏然发现下面每间小屋的排列,也呈现出了花瓣的形状,当金色的阳光洒落之时,平滑的屋顶反射出的金光,像是一朵巨大的金色的玫瑰花在我的阳台下慢慢绽放

    “母后最喜欢玫瑰妹妹也喜欢玫瑰女人都喜欢玫瑰都喜欢喜欢喜欢”他不停地呢喃着,我静静看着他,他垂在耳边的绷带在夕阳的暖风中轻轻扬起,露出他纤细青白的脖颈。

    我缓缓摘下了眼罩,绿色的玫瑰神纹在他的脖子上绽放,一个可以设计出如此美丽城市的少年,为何变地疯疯癫癫,他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适应修的神神叨叨后,我发现其实他是安静的。因为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干扰我的世界,从某个角度看,他并不打扰我。

    我的楼层也算高,视线可以越过城墙看到风鳌。我想起要通知涅梵,我大声喊了起来:“风鳌————”

    风鳌听觉非常灵敏,他一下子站起身体,朝我飞来,小心地降落,漂浮在我的楼层前,立时引来下面百姓的围观和惊呼。

    风鳌巨大的脸在我眼前,我抚上他满是鳞片的脸:“去通知你的主人,告诉他,我已经找到修了,然后会去灵都救灵川。”

    风鳌点了点头。

    我爬上他的头把行李和帐篷拆下,扔进了阳台。

    “怦!怦!”的声音惊到了修,他看过来,立刻咧开乖张的笑容:“风鳌好久不见”

    立刻,风鳌全身的鳞片竟是一片片张开,在我跃下时,他头也不回地跑了,我石化地站在阳台边:“修,风鳌居然都怕你,你是有多变态啊”

    “咔咔咔咔”身边是修破鸭嗓子的哑笑声

 第十三章 修的过去

    摩恩快回来了,就有激情了

    **

    风鳌的离开又让小小的修王都引起了一阵慌乱,像是保护他们的神离开了,拉赫曼在我准备去吃晚餐时匆匆前来。

    “那澜姑娘,那澜姑娘,王想问您您的神兽要去哪儿?”他焦急地问我。

    虽然我打了修都王的女人,但是,他很冷静,知道我对修王都有很大的作用,依然对我尊敬。这是一个会权衡利弊的王。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一直想只是路过,没有去关注。

    “拉赫曼,你不必担心,现在有修在,他一个人可以守护整个修都。”

    拉赫曼怀疑地略带一丝发憷地看跟在我身边的修,似是碍于我的面子,也没有说出什么怀疑的话。

    “对了,拉赫曼,你们的王叫什么?”

    拉赫曼立时变得恭敬:“王的名讳我们不可随意提起,视为不敬。既然是那澜姑娘想知道”他看看左右,轻声道,“王叫诺卡菲尔塔,全名是吉格布”

    “不用了”我阻止拉赫曼,“我向来只能记住三个字的人名,够了,够了。。。。”

    拉赫曼也有点石化地看我,我尴尬地笑笑:“没事我吃晚餐去了。”

    “哦,那澜姑娘请。”拉赫曼还是很尊敬我的样子,偷偷看我身边的修,修还在神神叨叨,嘴里不知在嘟囔什么,但是,他会紧跟我,无论我去哪儿。

    坐人工电梯下楼,我问修:“这也是你设计的?”

    “母后”他说了一声,并没看我。而是眼神散乱地看着别处,“是母后她说上面有我设计了她很喜欢”

    修很爱他的母后和妹妹,常常挂在嘴边。真没想到一百五十多年前就有电梯了。修的母亲很潮啊。当时的中国可没,电梯也是外国人发明的。如果明洋在,他就能说出具体的年份了。

    “那澜姑娘”拉赫曼低下脸小声在我右耳边说,“他真的有一百五十多岁了?”

    我转脸看他,因为我右边的眼睛看不见,他小声继续说:“我问过王关于人王的事了,是真的吗?他们有一百多岁?”

    我点点头,拉赫曼更加好奇地看我身边的修。

    在电梯还没停下。饭菜香已经飘来。

    “是沁修斯殿下吗?!是沁修斯殿下吗?!”当电梯停落,赫马长老在两个太监的搀扶中,激动地走来,双目里含着泪光。

    修往我身后躲了躲。开始自喃:“沁修斯沁修斯”

    “沁修斯殿下!”赫马长老已经到了我的面前,激动地双目含泪,“您终于回来了,回来了”

    赫马长老竟是哽咽起来,拉赫曼困惑地站在一旁。

    我疑惑地看赫马长老:“沁修斯殿下?赫马长老。您在说谁?”

    赫马长老感叹忧伤的目光看向了缩在我身后的修:“哎看来殿下的病越来越严重了”

    “修?!”我惊讶地指向身后徐,赫马长老有些沉重地点点头。我立刻问:“那您知道他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

    赫马长老双眉拧起,目光放落远处,宛如陷入漫长的回忆:“我也是听我爷爷说的请跟我来”他转身走向餐厅边的长廊,我随他走去。修立刻拉住我的手跟在我身后,拉赫曼也好奇跟来。

    漫长的长廊里是红色金边的地毯,两边的墙上依然有着精美的油画,渐渐的,出现了熟悉的画面,是修的父王和母后。

    “父王!”修忽然激动地扑向其中一幅画,贴在巨大的画面上蹭,“父王母后”

    整条长廊里,是修父王,母后,还有妹妹的画,然而却再也没有修

    即使他的妹妹长大,结婚,生子,孩子长大,结婚,生子,也再没见到修

    到最后,是现在修都王的画像,如果推算下来,现在这个修都王菲尔塔跟修好像还有点血缘关系。

    在修的妹妹结婚后,这位公主的丈夫成了修都王,生了三个小王子,一个小公主,其中一个小王子继承了王位,但是一直生女儿,所以是由他弟弟的儿子来继承王位,几经继承下来,我。。。。凌乱了。。。。辈分好复杂。。。

    原来修都王由人类继承是这么来的

    “这位就是沁修斯殿下的父亲,霍普斯陛下”赫马长老指向画像里修的父亲,我点点头:“这点我知道,为什么这些画里没有了修?”

    修现在又抱住他母后的画像蹭了起来。

    老赫马看修一眼,目露叹息,摇了摇头:“因为我的爷爷是霍普斯陛下的亲卫,所以我知道一些,我爷爷说沁修斯殿下诞生的时候,霍普斯陛下万分高兴,当时的长老曾预言沁修斯殿下会成为这个世界最聪明的人”

    我看向修,我相信他是聪明的,能设计这样美丽的王宫,又精通医术,怎能不聪明?

    “事实也证明了沁修斯殿下的聪明过人”安静的长廊里,是赫马长老一人的话语,静静的,长廊尽头走来了菲尔塔,他一身简单的白色圆领长袍,顺直的长发铺盖在白袍之上,金光在灯光中闪耀,器宇轩昂。

    他安静地看了我一眼,也加入到我们听故事的人中。

    拉赫曼尊敬地站到菲尔塔身旁,如同当年赫马的爷爷,站在霍普斯陛下的身旁。

    “爷爷说沁修斯殿下三岁已经通背圆周率”

    神马?!!不仅仅是我,菲尔塔和拉赫曼也用惊为天人的目光看向现在那个趴在画上蹭的干瘦少年。

    “七岁已经学会荷马史诗,你们中国的孔子,孟子和论语,会各种语言,成为当时修都的神童。九岁开始游历各国,对了,当时圣光之门是开启的,现在已经找不到了”

    菲尔塔点点头:“现在出生的年青人,很少知道圣光之门的存在,还有真正的修都王是何人,其实如果今天不是看到修都王回来,看到那澜姑娘从圣光之门来,我也一直怀疑圣光之门和人王的存在。”

    眼见为实,很多事如果一直没有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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