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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我和神仙有个约会-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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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打听到胡香香为什么放弃狐族一美少女的身份和继承长老的资格了。”三哥非常懊恼和气愤,倒像是被人很严重地摆了一道似的。

    “到底怎么回事?说吧,我承受得住。”我使劲坐在椅子上,好像这样我就能不被意外震倒。

    三哥咽了咽唾沫,酝酿了好一件才说,“你知道妖族在洪荒界各族中地位最低吧?你知道咱们狐族又是其中最被人看不起的吧?你知道咱们前任胡长老心比天高,命此纸薄,还偏偏心气儿不降吧?你知道……”

    “三哥,直接跟我说结果。”我受不了他再拖着了,钝刀子割肉,更难受。

    “直接不了啊,不然你根本不能明白。”三号哀叹着,“简单一点说,就是天庭是洪荒界的正统,除了冥王所格外,神、魔、人、妖全在天庭治下,当然以十四山为的叛党不算。可虽然在此治下,魔族却向来桀骜不驯,尽管曾经差点被忘川灭族,但一千年朱,他们已经恢复了元气,实力强横,就连天庭也要让上三分。这一切全赖当初的魔主之子、也就是现任魔主,童的强大力量。而咱们那位前长老,不甘心狐族是贱中之贱,也不知托了什么门路,跟魔主童搭上了关系,承诺新任长老要做魔主的侍妄,以换得魔族的支持,最终令狐族坐上众妖之王的宝座。

    什么什么?!我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就是说,我和霍炎还没有处理好和离的事,就已经又被嫁出去一次?确切的说,不是嫁,是被送人了,因为一个妾是没资格论嫁娶的。

    胡六六,你真极品了。真正的恋爱也没谈过一次,却先是和一个男人离婚,然后为另一个男人做妾!难道我们狐狸精就是这样的命运,永远是男人的玩物?!

    “我不同意!”我一拍椅子的把手,愤然而起。现在我是狐族长老了,我要当家作主,不能把自己卖了!

    三哥愣了一下,上前拉起我,“六六,还是逃吧!你逃到大圣那里去,这边的事不要管了。在比赛前,上任长老并没有说明情况,不过胡香香是知道的,估计也是点了头的。不过她后来看上了十四山的霍炎,觉得那个靠山更大,所以设计了你。傻六六啊,就这么上当了。你别忘记,比赛前是签了契约的,契约书上有一条,说要承担上任长老的全部责任与承诺。所以,就算你闹到天庭,也占不住理。你还是逃走吧。

    “那你们怎么办?狐族怎么办?”三哥这么慌,一定有问题。现在我妈不知踪迹,三哥、小九和胡姥姥就是我的亲人,我怎么能为了自己的安全,置他们于不顾?

    “唉,我的六祖宗,你就听三哥一句。”三号紧紧抓着我的双手,“你道我是怎么听说这事的?是因为今天魔族的人来通知,着你下个月初十去魔族献身。此令一出,谁也不去。况且胡香香已经把你的名宇报上去了。现在,你除了逃,别无他法。至于我们,你别管了,新魔主虽然残酷,还不至于灭了全狐族吧,毕竟魔族还在天庭的治下呀!”

    饿滴神哪!魔族会为了狐族不守信而天了全狐族的!三哥越是说没事,情况就越是严重。为什么我的运道如此曲折?好不容易失而夏得了这个长老的位子,却原来还要承担这样可怕的后果。我心心念念得到的小权利,没想刭即救不了我妈,还把我自己也搭进去了。

    华如练知道这件事吗?忘川当初在比赛时那么对我,是否不想让我赢,从而避免面对这样的局面?那现在……我要不要求他帮忙解除约定?毕竟,我帮他得了困魂鼎,这个人情,他得还吧?

    “快走啊!”三哥使劲拉我。

    我用力抽回手,又坐回椅子上,“我不走,不管我是不是被胡香香母女陷害的,现在我得负起责任。”我很坚定。

    三哥急得没办法,说要叫小九和胡姥姥来劝我,我却拉住他问,“那个魔主……叫童的人,很可怕吗?”

    “他是大人物,我无缘得见。不过听说是个巨人,长得非常狰狞,跟妖祖踏山人熊是一个德行。”

    我呻令了一声。

    天爷啊,我虽不是外貌协会的会员,但一想到妖祖那模样,还真是要呕吐三天不止。

    “你不是想与他为妾吧?”三哥瞪大眼睛。

    我摇摇头。

    绝不能这样,我被迫嫁给霍炎时还算明媒正娶的正房夫人呢,况且霍炎那么帅,不然胡香香也不会突然反悔,看上了他。人,不能越混越回去,就算我是半人,就算我现在在名义上是二婚吧,也不能去给魔做妄!

    狐狸精,当自强!

    可是,喊喊口号容易,解决这事却难了。难道要利用霍炎和忘川?我需要仔细想想。孙悟空说,不希望我与叛党太接近,但是除了这些黑社会,我找不到别人帮助我了。

    难道我要反复麻烦天界一神将?

    面倘若十四山的叛党和魔族为我打了起来,我只能说,我实在太他喵的甫做绝世狐狸精的潜力了,还没怎么着呢,就祸国殃民了。

    “这不还一个多月吗?容我慢慢想办法。”我安慰三哥,“不然我答应你,如果我实在没有好招数,那时再逃不迟。”

    现在,我要继续修炼,然后等孙悟空给我带来天庭的消息。

    天大地大,孝心最大。

    忘川,会拿那个困魂鼎做什么?假如他真是狼子野心,拿去迫害洪荒界的人类和修仙者呢?我要站在哪一边,我可是有一半人类血统的。

    我心思混乱,只得盘坐于床上,试图入定,然后奇怪的……我又看到无边无际的黑暗,一只褐色的小狐狸一蹦一跳的进入一个古怪的山洞……

    大石头!

    大石头是何方神圣?



………【第十一章人界行】………

    天庭的工作效率很高,二天孙悟空就带来了半好不坏的消息,要派两名专员亲赴人界,调查我妈和七姨八姨的千年之前擅离洪荒界的事。调查公文我无缘一见,但好在两名专员都是老相识:孙悟空和哪吒。

    这点小事要动用两员上神之将,有点杀鸡用牛刀的意思。想必,孙悟空做了很大的努力才拿下这桩差事。又想必,李天王不放心孙悟空,所以特意派了自己的儿子来监视。

    我很承他的情,自然就对他特别亲热,他显得拘谨又欢喜,偷偷对我说,“天庭诸多事忙,而且现今局势不稳,十四山新近得了困魂鼎,正蠢蠢欲动,魔族又有反意,还有其他小股的反叛势力正在抬头,李天王和代天者忙得焦头烂额,哪有时间顾及千年前的违规小事?不过华如练不明事理,抓住这点小辫子,死不肯放,偏偏还连篇大道理,废话一箩筐,所以天庭才不得不做个样子。

    “我相信你,可他怎么办?”我略放下心,但瞄了哪吒一眼。

    孙悟空笑道,“他虽然跟我不对付,但也烦这趟差事呢。他是个天下二的怠懒家伙,不会认真的,只要你娘亲和姨妈没在人界做大恶,这事或能不了了之。

    我闻听大喜。记得之前在哪本书上看过,说人类总是过于担忧,其实百分之八十多的担心是多余的,真正做起来会现并没有什幺。

    唉,我妈为我惹钓麻烦事如果能这样解决,真是再好不过。这三天我干脆带着这对美少年在人界逛逛,多多巴结,只当旅行了。反正华如练也看不到这边的情况,到时候是好是坏,还不是由得他们说?

    有了这个意识,我整个人都放松下来,笑着问,“三太子是天下二怠懒家伙,天下一是谁?”

    “自然是老孙我了。”孙悟空满不在乎的一笑。每当他流露出这种表情,那个羞涩闷骚的少年摸样就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不惧天地的嚣张态典,说实话配着他年轻英俊的脸,真是十分英雄人物。但一转脸,他又可爱到爆,就像一只可爱的悠喜猴。

    “喂,悄悄话说完没?还有公差要办!”一边的哪吒见我和孙悟空嘀咕个没完,不禁有些烦踩,甩了甩头上的汗。

    我一看就知道他是典型的阴虚体质,暴躁易怒、爱出汗、体重标。以前我正经学过药膳,可惜做出来人类不能适应,不然多做几桌菜,好好帮他调理。他曾经是天庭的英俊少年,如今变成团子版三太子,看起来不那么快乐,也许我该投其所好,他会对我大有好感,继而偏心向我的。

    心里有了主意,行动也利落起来,因为有储物荷包傍身,重要不重要的东西我平时都随身携带,所以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只是身为长老,假模假式地吩咐了三哥一些族里的琐事,就和孙悟空、哪吒离开妖居地。

    跟他们一起四人界,是有一纸类似于通关文牒类的东西,相当于天庭颁的护照吧。不过他们所选取的路线跟我是一样的,来到那个三岔跆口,以一种秘咒呼唤谛听,然后是海中岛,只是两界门不需要神笔来画,而是凭空落下,当然比我穿越的门要气派威风很多倍。

    一脚踏入人界,没想到传送地却是本市那幢三十多层高的商业中心大厦的楼顶。我从来没从这么高的地方看过我居住的这座城市,不禁好奇地到楼边往下探头观望,结果不知对面楼有谁眼尖,大喊大叫着叫我不要自杀。然后又人有闻风而动,看到了到,悟空和哪吒凌空站在高楼边缘,这么大的风吹过来,身体却纹丝不动,硬说中国也出了蜘蛛侠,而且一出就是两个。

    我连忙把他们两个带下去,怕引来屯祝台当新闻拍,那事件就大条了。

    不过我没出大厦,先带他们十二楼的服装大卖场去,让他们换下身上的古装。还好他们都是披散着头,没梳麻烦的古代型,在八楼的美沙龙稍整理一下就行了。

    “待会儿,我带你们一楼的美食广场去尝尝人间烟火。”现在洪荒界和人界的时间是一致的,此时天已近午,我努力做好导游,争取让这二位宾至如归,“你们的身子经过了伐毛洗髓,可以经得住人间浊气吧?”

    “本三太子是上神,纵横人神两界,能去浊取灵,不怕不怕。”

    哪吒看来没在人界这么深入的逗留过,尤其是大白天,打从刚才买衣服做头就很好奇,只电梯就坐了三次,在电器商店还看了半天电视。

    但在我看来,倒是像他们一样飞上飞下的好,至少节省能源,环保清洁。其实孙悟空也好奇,不过他端着架子,假装不屑一顾。

    到了美食广场,选一家档次最高的馆子进去,可椅子还没尘热乎,就听见有人喊我,而且连喊了三声。

    “六六,这才多久不见,怎么连我也认不得了?”来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一回头,那感觉怎么说呢……就像穿着新鞋,却踩在了拘屎上,那个各应人呀。因为巧遇者正是那个曾甩掉我的贱人,付而旦。

    我穿越刭洪荒界不刭三个月时间,或者是因为经理和波折太多,远胜过我二十三年岁月,所以再度见到故人,有

    忧如隔世的感觉。刚才我之所以没理会,是因为他的声音我都觉得陌

    生,忘记得极其干净。可他非得来惹我,提醒我曾多么愚蠢和瞎眼。

    “没有啦,中餐馆总是很闹,没有听到你。”我很别扭,却还保持着礼貌。

    哪想到我给他点好脸色,他却热络地坐了下来,笑道,“六六,现在在哪财哪,连那么有前途的工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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