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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透明地带-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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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向他们宣传,你们要按政策办事,要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民工他们有的懂,有的不懂。有时候他们暗地里对我们竖大拇指,说我们是好样的,能够坚持。我还想搞一个非常大的字,在屋顶上写上维权标语,把我的屋子罩起来,这样的话,飞机上什么人都能够看见。
  为了防止拆迁单位趁人不在强行拆迁,2006年1 月28 日鸡年除夕,范惠炳和老伴决定在这片瓦砾堆中过一个“钉子户”的新年。两个多月后,达官营所属的区建委通知几户“钉子户”参加听证会。这是他们一直期盼的和开发商
  当面对质的机会,都提前进行了准备。然而听证会上开发商并没有来,只来了区建委拆迁科、拆迁服务中心的人。会议一开始,气氛就比较紧张。拆迁方首先宣读了强制拆迁的申请,立即遭到所有“钉子户”的反驳。最终,听证会不了了之。
  范惠炳:有几个前一批被拆迁的人,像库振宇他们,比我们早半年前就强拆了。他们几乎每天都到政府部门去,到土地管理局去,在里面联络了一些人,知道了一些消息,也经常跟我们通报这些消息。我们这才知道,这个拆迁项目的立项和事实是不符合的。我们从规划局拿到一个复印件,因为现在政务公开了,能拿到复印件。我们据理力争,你们是有问题的,给我们的补偿太过分了,太低了,我们没办法接受。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钉子”老范(4)
子 墨:像您这样的做法,还有旁边那几个始终没有拆迁的邻居,人家可能会给你们一个称号——“钉子户”,您听过吗?
  范惠炳:对,听到过,“钉子户”就“钉子户”。我认为我们不是无理取闹,是有法可依的。“钉子户”是开发商认为的,认为我妨碍了他的事儿。可是从我的立场来讲,我们是来维权的。
  子 墨:您在做出这一系列决定时,考虑过规划问题和其他问题吗?还是说只考虑我要得到的利益。
  范惠炳:考虑过,如果说是国家公益事业,我这地方将来要建一个公共厕所,或者城市大街上的一个公益场所,那我会让步,只要补偿合理就让步。但现在这个地方是“既得利益”,是一个大酒店。你开发商将来得了大利,那我呢,我牺牲我的利益两位老人在屋前合影干什么?这是一个经济社会啊。
  “钉子”老范听证会之后,拆迁问题一直没有动静。“钉子户”们得到消息,2006年5月24 号将对这几处房屋实行强制拆迁。这让矛盾激化起来。几位“钉子户”老人高举着写着“冤”字的白色纸板,拄着拐杖,站在附近车来车往的马路中央示威,其中一个人甚至一度躺在路上不起来。范惠炳没有参加这次闹事。2006年5 月中旬,一个自称是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的人找到了范惠炳,提出如果他同意拆迁,他们可以私下给他40 万元的赔偿金。然而,范惠炳并不同意,他认为这些钱并不足以补偿他家的两间房子和一个大院子。据说来谈判的人也分头找了其他几户人家。
  子 墨:您自己心中有预想价格吗,什么样的补偿让您满意?
  范惠炳:有,就是我能够在这儿买到一套400 多平方米的房子,我就满意了。
  子 墨:但是很多人可能觉得您的要求太高了,因为原来您只是400 多平方米的院子。
  范惠炳:院子也值钱啊,院子你给什么价格?可以比房子少一倍,房子算10000 元钱1 平方米,院子算5000 元或者3000、2000也行啊,应该有价格,对不对?你起码要给我一个市场比较价格。我对面的邻居,隔壁的邻居,他们一间房能够拿到65 万元赔偿,我两间房你给我120 万元也行,对不对?他们也是房子啊,为什么你只给我万元呢?相差太远了。
  几天以后,还是这位自称建筑公司的人又提出,如果范惠炳同意拆迁,拆迁方可以再给19 万的拆迁补偿,视为正式的拆迁补偿款。5月23 日,在强行拆迁的前一天下午,范惠炳最终还是妥协同意了。
  子 墨:19 万元的赔偿依据是什么,由谁来评估?
  范惠炳:没有,就给了我一张银行汇款支票。
  子 墨:支付之后,您和他们签合同了吗?
  范惠炳:没有。那天下午4 点多钟签字,签的时候,我没看到任何依据,只是要我签字,另外把我的身份证拿去两个多小时,也不知干什么用了,我不
  了解。
  子 墨:签字是什么样的心情?范惠炳:我想用左手签或者想提出意见,他都不同意,没有办法了,这是我人生最遗憾的事情,没有出于我的本来意愿。
  子 墨:可是如果您不愿意,可以不签啊?范惠炳:不签,房子拆了以后,你什么都没有,只有走人啊。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我要是年轻10岁,一定跟他坚持到底,可我都70多岁了,还有几年在世界上啊?
  2006 年5 月25 日,仍然拒绝签署拆迁协议的库振中一家被带走……9 点,强拆开始。范惠炳夫妇拿到了19 万元的支票和40 万元现金。当他们再回家的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老两口当晚找了个旅馆住下,第二天回了西安。这时,库家和秦家的房子已经被强行拆迁,达官营的拆迁全部完成。
  子墨点评:
  上访、写大标语,甚至是摆出一副要和开发商拼命的姿态,无论这些拆迁户怎样抗争,他们所守护的房子最终都无法摆脱被拆迁的命运,他们自己也不得不学会妥协。从这个意义上讲,达官营这几户拆迁人家所经历的一切并不算新鲜。而无论“钉子户”是不是一个让人喜欢的群体,他们的坚持让我们看到了一群人对于自己个人权益执著捍卫的意识。正是因为他们坚持呼吁着属于自己的权益,才促使着中国的社会制度逐步地走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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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钉子户”(1)
僵持3 年,最牛“钉子户”惊现重庆。到底是开发商无理,还是拆迁户刁蛮?孤岛小楼屹立不倒,既是弱势一方的顽强抵抗,也是强势一方的理性克制。有人说,这一事件对物权法的普及作用巨大。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繁华地带,一个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间孤零零地伫立着一幢两层小楼。它的四周被挖成了悬崖峭壁,犹如一个大海中的孤岛。事情的起因缘于利益之争,户主杨武、吴苹夫妇与开发商在长达3 年的时间里都没能达成协议,因此迟迟不肯搬迁。吴苹夫妇也被网民誉为“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子 墨:2007年3月22日是当地法院规定自行搬迁和强制拆除的最后时限,而这栋小楼并未拆除,51岁的房主杨武已于前一天凭借着曾是散打冠军的不凡身手攀上小楼,将一面五星红旗和写有黑色标语“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白绸悬于楼顶。
  记 者:你看见他(杨武)怎么爬上去的吗?
  保 安:他手拿一个铁锹,慢慢爬上去的。
  记 者:爬了多久?
  保 安:一两分钟吧。
  记 者:吃饭怎么办?
  保 安:吃的东西,上面吊一根绳子,下面给他递,拉上去。
  子 墨:工地的一角是被众媒体包围的女房主吴苹。据当地媒体报道,吴苹出生在重庆当地一个干部之家,其父是退休检察官。1979 年前后她与丈夫一同下海经商,将这栋面积219 平方米的小楼里做成了酒楼,据说生意一度十分红火,他们的产业遍及北京、秦皇岛、武汉等地,网上传闻他们资产千万。此次事件始终,杨武除了在孤楼上偶尔现身之外,无论媒体、开发商抑或政府机构,均由吴苹一人应对。
  吴 苹:我这个房子是祖业,是1944 年我先生的父亲修建的,随后赠送给我先生。1992年木制的房子年久失修,我们通过有关部门办了手续,把它推倒重建,建成现在的砖混结构。1993年以前,我们生意比较好,每个月有几万元收入,因为是自己的房子没有房租,而且改革开放刚开始生意比较好做。1993年拆迁项目立项后,现在的拆迁方之一南隆开发有限公司在那儿大肆宣传,张贴告示什么的,还成立了拆迁指挥部,那时候我们的生意就受到严重影响,一落千丈。
  2004 年,九龙坡区对鹤兴路片区进行改造,由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此后,正升置业有限公司也加入了开发项目。据当地报纸介绍,拆迁前鹤兴路片区的房屋大都年久失修,火灾隐患严重。拆迁工作从当年9月开始,两年多时间内该片区280 户都搬迁了,仅剩吴正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王伟
  苹一户未搬。吴苹说,本来她是最积极搬迁的一户,但由于自家房子面积最大,因而被房管局告知要放到最后解决,于是她开始耐心等待。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她却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王 伟(正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那个片区始建于上个世纪40年代,房屋很破旧,脏乱差情形十分严重,给城市市容市貌带来了极坏的影响。那里的房屋主要是木质结构,电线乱搭乱建,住户在里面生火、做饭,火灾隐患很严重。
  吴 苹:2004年8月31号张贴拆迁公告。按照通知要求,我带上国土证和产权证去登记。我说你们拆迁方案下来后,我争取第一个走。因为他们有个奖励措施。我表态选择还房,从此不再改变……在动迁期那个月,9月5号到10月4号,我天天去找管我的房管局小组。局长姓邓,是个女同志。她亲自告诉我,我们决定把你放到最后解决,因为你的房子是最大的。我说,那行吧。就是那样。所以我一直耐心等待。

最牛“钉子户”(2)
应该说我比较仗义执言,早先邻居们特别有意见,我就代表他们喽。这很简单,换到你,你也想把这种人排在最后,对不对?因此是他们(开发商)把我摆在那个位置上的,有意把我摆在一个“钉子户”的位子上,给人的感觉,我好像是个钉子,对不对?
  2004 年10 月,杨家小楼所在的项目改造区断水、断电、断路,而吴苹夫妇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2005年9 月,开发商向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要进行拆迁行政裁决,要求包括吴苹家在内的七八户人家限期搬迁。接到裁决后,这几户人家以吴苹为代表找到房管局交涉。
  吴 苹:2005 年9 月6 号,开发商伙同房管局的人搞了一个错误的裁决。我们当时不知道这个裁决,他们把裁决放到我那个卷闸门的门缝下。我听邻居说,他们在你门缝下塞了一个东西。当时我还可以爬上去嘛, 就来掏, 把它掏出来了……当时我们被下裁决的七八户人家都喊冤,说没商量呢,怎么下裁决? 9月12 日下午,我们几十个人找到房管局局长,要他给个说法。局长说,我们有记录。我说,请你拿出来看一下。他就拿出一份开发商和房管局搞拆迁的人一起伪造的协商记录。我说,记录明显是伪造的,第一,没有我们的签字,第二,在什么场合协商的,叫他来对质。我们去了几十个,开发商来了十多个,房管局的人还叫来了很多警察什么的。因为我们被下裁决的人有的想不通,要跳楼,当时撞破了头。因此在事实面前,房管局长跟裁决科长商量了一下,当天下午终止了裁决。
  子 墨:2006 年9 月,除吴苹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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