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仙人-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现在真正的豺狼人可能就在附近,那些畜生可是货真价实的吃人不吐骨头!它们自幼便过着打打杀杀的日子,随便一个的战斗力都比这些农夫出身的家伙们强。而且他们的智慧也不低,有些聪明的个体甚至能说通用语,和人类、矮人等作些武器、皮革的生意!因此一般的豺狼人都会穿着厚厚的皮甲,手里持有人类或矮人打造的兵…无…错…小…说…m。…quledu…器。再加上那凶悍的天性,和磨练出来的武技,只需要十来个,就能易如反掌的碾平普雷格的小商队!
也许下次应该带着这些家伙们去大商道上见见大场面,让他们知道出来混一不小心就是死?
但那样也太危险了吧,普雷格继续想着,自己的商队太小,可经不起什么折腾。说起来那些贵族、法师们、大商人们一个个也不比豺狼人差,随便就能找个方法对自己这样的小商队敲骨吸髓。自己做买卖上十年了,至少有一半的收入被那些家伙们以各种理由、各种手段盘剥了。自己每天小心翼翼周旋在顾客、大商人、官吏、贵族和强盗中间,也只能算是勉强度日罢了,真的想发发大财却是太难太难了。
他叹了口气,起身披着衣服走出了帐篷。
四下的景象,让他很是愤怒。
那些守夜的伙计们竟然全都都靠在各自的篝火边打盹!
要是真有豺狼人来了,那还了得!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暗骂一声,转身欲回帐篷拿棍子。他要把这些不将命令当回事的乡巴佬好好揍一顿!
忽然他听到“咚、咚”的声音。
他转身小心翼翼的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手按剑柄,随时准备出鞘。接着他看见奇怪的一幕:白天那个干尸般骨瘦如柴的半卓尔正侧躺在魔法药水木箱上,用脑袋撞箱子。
“她在干嘛?”普雷格很疑惑,混暗的火光中,他看的不是很清晰。
走得近了。他看见那张骷髅般可怖的瘦脸,上面满是暗红的鲜血!然后是下面木箱上那根突出的大钉子!这贱婢在自杀!
他猛地大吼:“你在干什么?”接着怒气冲天的跑上起,一把将她扯下马车。
半卓尔女奴硬邦邦的摔到地上,张开嘴艰难的喘息着,好似即将咽气的老太婆。
普雷格愤怒的抬头扫视一圈,看到那几个守夜的伙计惊醒过来,都不知所措的望向这边,于是指着他们大骂道:“还有你们!怎么都睡了?这个自找死路的家伙把头撞的震天响,你们倒是一个个睡得像死猪一样!更别说什么豺狼人了!你们还要不要命了?全都把我得话当耳旁风?”
他越骂越来气,又重重的踢了僵躺在地上的乐琳几脚,怒骂起来:“还有你!现在就想死是不是?没门!我就是拖也要把你拖到威尔瓦赫去,然后把你扔下城墙喂半人马!来几个人把她绑起来,把嘴巴也堵上,免得她再自杀!都是些没见识的乡巴佬,再这样下去迟早要被你们害死!”
他还在继续骂着,已经有几个精明的连忙伙计跑上前,把动弹不得的乐琳困了个结结实实,又找来一块又臭又烂的破布塞进她嘴里。
普雷格骂得兴起,看到所有的伙计都醒了,围拢过来。便大声宣布:“下次!下次我就带你们走大路,让你们看看强盗是什么样子!别以为自己曾经赶走了几个烂地精就了不起了!那都是渣!让你们见识下‘大场面’,让你们知道现在的日子是多轻松!”
第二天,阴云散开了些,一缕缕零星的阳光从云层的缝隙中照耀下来,大地显得有些生气。普雷格队伍士气也略微提高了,因为他命令队伍加速前进,一定要在日落前赶到哈蒙威尔镇。到了哪里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睡觉,顺便补给一下物品,运气好还能搞点劣酒喝喝。一想到这些,伙计们的心情都活跃起来,行动也格外卖力。
太阳落山之前,商队走到一个低矮的丘陵之上,对面是一条绵延在大地上的高大山脉,而在山脚下,一个依山而建的简陋城寨正静静的坐落在那里。极目望去,隐约看见几十缕炊烟缓缓的飘荡上升,城寨四周只有一些稀稀拉拉的树木、灌木,而较远的地方则散落着小片小片的枯黄色农田,看上起就是一副****不振的边陲景象。普雷格倒是呼了一口气,绷紧了一整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因为今天晚上他终于可以安心的休息了,明天等问清了周围的形式再定行程。
哈蒙威尔镇说是个镇子,其实只是一个规模稍微大点的乡村聚集地而已,只不过这一带的领主哈里勒老男爵就住在这里,为了维护一下贵族的体面,不得不打起了“镇”的称号。整个镇子由木石混杂而成的低矮城墙环绕着,圈住的范围虽然大,但那简陋的城墙只有3到4人高,上面仅能并行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这等规模的城墙若是放在格洛斯特公国,简直和没防御差不多。那里的深山老林中生活着许多高约3人、体大如象的山丘巨人,这种3、4人高的城寨他们是一翻既过,一撞既裂。要是放在克拉伦斯公国那就更遭!那里有很多法师改行做了强盗,其中不乏会3阶以上奥术的中级法师,要是这种人过来攻城,只要施展几个魔法就能一把火将这种木石混合的城墙烧个干净!到时候别说防守,就是想逃都逃不出去!
幸好此处位于荒漠的边缘,很少强盗会进攻这里,原因无他,这里实在太穷了,人们除了必要的口粮就没有其它的财物。那些精明的强盗们可不愿大老远跑来这荒芜之地,然后顶着绝望而愤怒的村民去强几块黑面包。而且沿着西面的高大山脉向南走,便是军事重镇威尔瓦赫城,有它在,那些规模较大的强盗也不敢过来。而在北边,就是没人知道边际的乱石荒漠!那里的草木比这里还稀少,石头既碎又多,一旦刮起大风,无数的小石子随风狂飞乱砸,就是老鼠都很难生存下来,就更别提其它大型生物了。
管辖这里的赫里福德公国,曾经派出由法师、牧师、圣武士作为主力的数百人队伍向乱石荒漠进发,意图穿越荒漠找到适合人类居住的地区,但失败了。他们进入荒漠后,在法术的支撑下,行走了三千多里,仍旧没有看到边际。反而陆续遭到很多潜伏在地下的怪物伏击,在减员近百人后,不得不退出那片荒凉而可怖的地域。因此哈蒙威尔镇也就成了人类在这片大陆的西北方所能达到的极限地域,也许是它智慧种族很少出没的地方。
哈蒙威尔镇的城寨上稀稀拉拉站着几个士兵,他们老远就看见了普雷格商队的旗帜,便派两个穿着简陋皮甲的士兵出城检查了一番,核实了身份后,领他们进了城寨。
四下望去,整个镇子都是一片灰蒙蒙,空气中还弥散着一股牲口粪便的味道。这里除了简易的垒石房屋,就看不到其它建筑,而且大都又矮又小,仅以茅草做屋顶,只能勉强能住几个人。偶尔可以看到几栋孤零零的两层石屋,下面一层喂着牛羊鸡狗等牲口,上面一层住人,看来应当属于少数富裕点的人家。而房屋之间没有长草的空地就算是“街道”了。
“最大”的建筑就是位于中心地带的领主“小城堡”。
那个“小城堡”真的很小,而且很搞笑。它仅有3间大房那么宽、4层楼那么高,大城市中稍微大点的旅店都比它要雄壮。它的下半部分是大块的石砌结构,而上半部分则如同大城市里的酒馆一样,是木石混合结构,以木为纵横支架,以石块为墙体。而墙面上则草草的用白灰粉刷了一下,灰白不均的斑驳墙体如同是一张张大花脸。仅有的几面木窗上,大部分的漆已经脱落,露出了有些枯朽的木框。看上去哪里有“城堡”的样子?一个结实点的四层旅店都比它要坚固整齐!
有几个初次来这里的伙计东张西望着,忽然有人小声问身边的人:“怎么没看见神殿?任何神祗的神殿都没有呢!”
其它几个人轻笑起来:“就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哪个神愿意来?”
又有人道:“听说以前他们信奉过大地女神娅特莉。可惜女神好像懒得管这个地方,连象样的牧师都没有派一个。镇里的人自己连续祭司十多年都毫无反应,土地和生活都没有任何变化,后来就废弃了。”他们指着一个两层楼高,看似酒馆的建筑说道:“那就是原来的大地女神神殿,后来改成士兵喝酒打牌的地方。”
“不要多嘴!”普雷格骑在马上回头制止道:“不要再议论神祗的事情,我们只需要平平安安的赚钱就行了。”在这个世上,随便议论神祗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每个地方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信奉哪个神祗,或者放弃哪个神祗,外人对此说三道四是很得罪人的。普雷格可不想在这里惹上麻烦。
一个身穿重鳞甲的大胡子中年壮汉迎面走了过来,腰间挂着一柄三指多宽、五尺(约1。5米)长的大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杀人凶器,虽然剑鞘、剑柄都很老旧,远不如那些纨绔贵族的细剑漂亮华丽,但上面附有初等“魔化武器”的法术,能砍开同等的普通大剑!在招招见血的拼杀中这就是最有效率的搏命武器!
他是这些士兵的头领提韦德斯,也是这片区域的管辖者——哈里勒老男爵下属中下唯一拥有骑士身份的人。他微笑着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住下马的普雷格。
“又见面了,老朋友。”他呵呵的笑着说:“都快一年没有见过外来人了,今天总算是有你们到了。等会跟我去喝酒!虽然酒不怎么样,但我估计你们一路上连一滴酒都没占过吧。今天晚上你和你的伙计们可以放心的喝一顿了。”
普雷格的心情也轻松起来,他们是老朋友了,与他这样的正规军人在一起,到底比手下废柴伙计们更让人放心,他满面笑容的说:“是啊,从迪卡洛马城出发后,我就没一天能睡好觉!今天总算是看见大救星了,晚上喝个痛快,明天就睡他娘的一整天!”
两人一边拍着肩膀谈论,一边把商队领到一片青草覆盖的空地上安置下来。
“对了,提韦德斯。”乘着伙计们都在整理车辆马匹,普雷格把提韦德斯拉到一边,小声问道:“最近这里是不是有豺狼人出没?我们在路上曾经看见一具豺狼人的残骸,而且骨骸比较完整,不像是野兽或地精们干得。”他可不想让伙计们听到过于糟糕的消息,那样会影响队伍的士气,严重的话会甚至会导致商队分崩离析!所以找到个机会先问问清楚。
身材高大的提韦德斯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确实有一群豺狼人在这一带活动,就是前几年曾经来过的那一批。不过现在有了东郃子大师的帮助,每次都能捻着它们的屁股狂追猛打,它们现在已经不敢在附近活动了。你看到那一具,应该是两周前我手下的士兵出去干掉的一个斥候。”
“咚&;amp;amp;#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