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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满朝文武爱上我(完结-第32部分

小说: 满朝文武爱上我(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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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半信半疑地看过来,看了一会儿,伸手去拿我手里的画卷,急急忙忙向屋里走去。

他挑亮了灯,仔细地看手里的画卷,看了一会儿,忽然很失望。

我笑笑,“不能这么看,”拿起画卷,站的距离稍远,“颜回,你这样看,”这画要远观才能看出它的飘逸和神秘。

颜回看着我手里的画,脸色不停地变幻,又惊又喜。

我干脆把画卷挂在墙上,颜回就在原地痴迷地看着。

春桥进来,他都没有发觉。

春桥看着颜回这副模样,急忙问,“少爷这是怎么了?”

我笑嘻嘻地拉起她的手,“先别管他,春桥你会写字吧!”

春桥仍是关切地看着颜回,听到我问话,才扭过头,“会……会一些……”

我说:“那好,来帮我代笔吧!”

我开始说,春桥开始写,讲的是聂小倩和宁采臣的故事,当然不是正版的聊斋志异,而是经过了现代改良版,感人的爱情故事,里面我又做了一些改动,把聂小倩设定成了乃是刚刚修炼成仙的小狐狸。

因为妖毕竟受人排斥,而仙是另人向往的。

张碧在一旁静静地看,对春桥拿笔写字有些好奇。

我接着讲故事,春桥有几次都不知不觉停下笔,忘记了记录,我说到情动之处,她也忍不住流泪。

我连忙劝慰,“是故事而已。”

春桥忙着去擦眼角,“这故事真感人。”

那当然,聊斋志异本来就是名著,这故事又经过不少导演改良,在相对闭锁的古代能足够感染人。

我笑笑,“快写吧,以后我有更多的故事讲给你听。”

故事写完,春桥忍不住又问我:“真的有这样的狐仙吗?”

“今天少爷看的那幅画,很像是故事里聂小倩荡秋千初遇宁采臣的情形。”

我神秘地冲春桥眨眨眼睛,“像就对了。”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等春桥整理好所有的稿子,我说:“春桥,明天帮我把这些稿子送到‘长街’东头,那里有一个戏班子,交给一个叫丁同的班主。”

春桥惊喜地看着我,“小姐要让那些人……来……”

我说:“是啊,我准备把这个故事让她们演出来,”冲春桥莞尔,“会不会受欢迎?”

春桥重重地点头,“一定会!”

折腾了大半宿,我困得直打哈欠。

春桥笑着说:“小姐,快去睡觉吧!”这丫头对我的称呼始终改不过来,纠正几次我也就不强人所难了。

我点点头,随口问一句,“你呢。”

春桥笑的羞涩,“我还要再看一遍这个故事。”

正当我们说话的时候,张碧不知道什么时候拿起笔在纸上写起字来,我凑过去看,是模仿春桥写的四个字,“倩女幽魂”。

修长的手指捏着笔,一种完美无缺的姿态。

春桥也过来看,“张公子的字写的真好看,比我家少爷写的还好看。”

以前张碧写字,处理事务,我从来没仔细看过他的字,张碧抬起头冲我一笑,我又再去看他的字,毛笔字和用手指写出来的有些不同,张碧认真写出来的毛笔字,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眼熟。

实在想不出来这熟悉感是出自哪里,也就懒得去想了。从他手里接过毛笔,放好,拉起他的手准备回去睡觉。

春桥说:“张公子这字,少爷看了一定喜欢,少爷见过很多人的字,……才子的,状元的不计其数,对了,还有东临国四皇子的字。”她手里拿着张碧写好字的纸张。

我转身从她手里拿过张碧的字,“你家少爷见的都是些名人,就别拿这字去丢人了,这个我还是自己留着吧!”叠好了揣到怀里。

春桥有些失望,“写的真的很好。”

是写的好,我要自己留着。

张碧又冲我笑了笑,叫了声,“若若。”

声音真是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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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独立篇VS欠扁人妖四 第六十七章 第一桶金

早上喝粥,张碧开始自己学着吃饭,原因是他看见我用勺子,于是变出了那晚我改良的失败品。

眼看他就要学我,把勺子伸进碗里,我赶紧阻止他,要把那玩意儿抢回来,弄了半天,粥了凉了,我也没达到目的。

颜静看着奇怪的勺子,忍不住问,“那是什么?怎么弄成这个样子。这是谁弄的。”

我赶紧低头吃饭装鸵鸟。

张碧张开嘴,笑得动人,叫了两声,“若若,若若。”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的笑立即僵在脸上,眼圈发红。

我不想管他,继续吃我的粥,偶尔抬眼望他,还是那副可怜样。

颜静看不过去了,拿了一个勺子递给张碧,“给你用这个。”手一伸出去,我不禁羡慕,红润的指甲,修剪的圆圆的,白净的手就像玉一样,连手里的勺子都衬得好看了,这么一对比,我那鄙陋之作,简直更加没法看了。

张碧肯定会丢了我刻的那个玩意儿,去接那个勺子。他以前那么爱臭美,什么事都爱做到完美,肯定喜欢美丽的东西。

没想到张碧竟然看也没看,还用那样的目光看我,“若若,若若。”大早上跟叫魂一样。

我忍不住站起来,恶狠狠地从他手里夺出改良的勺子,用旁边的茶水冲了冲,直接塞进他面前的碗里。

张碧在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就像看随时能破碎的玻璃球。

在这种注视下,我忍不住说:“快点吃吧!”口气软绵绵的,真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了。

张碧嘴一咧笑了,笑的样子很白痴。

颜静本来因为自己被张碧看成隐形人,很不高兴。但是一看到张碧吃饭,立即眼神变得软绵绵的,使劲盯着看。

“张……公子……吃饭的样子,真好看。”

有什么好看的,他又不是用鼻孔吃饭。

还没吃完饭,就看见春桥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俏脸微红,匆匆向颜回行了礼,急忙对我说:“小姐,丁老板来了。”

这么快!我以为春桥还没有送去。我说:“你什么时候送过去的。”

春桥笑的很腼腆,“天刚亮就送过去了,”

怪不得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我说:“不用那么着急的。”

春桥又低头笑起来,“那故事太好了,我睡不着……”

我笑笑,“好了,快去把丁老板请进来吧!”说完忽然发现,我还没有请示主人,赶紧看向颜回,“颜公子,借贵宝地谈谈生意……”

颜回还没说话,颜静“噗哧”笑出来,“谈吧,你再不谈我哥就要急死了。”

颜回被颜静说的脸通红,咳嗽一声,“请丁老板去前厅吧!”

春桥赶紧应承一声,转身走了。

本来想自己去,谁知道起身的时候,张碧又拎起我的手。

真是一个拖油瓶。

到了前厅,丁老板已经在那里等了,春桥已经给他沏好了茶,颜府待客的茶想必是不错的,丁老板却没有去喝的意思,一直往门外看,直到看见我,马上站起来。

他一上门来找,我就知道这事儿,百分百是成了,显然是被我的剧本打动了。

我走进屋,还没有说话,丁同赶紧走过来,开口就说:“小姐,那个故事。”额头上都是细细的汗珠。

我笑笑,“那个故事你还满意吗?”

丁同红着脸,眼睛里有些羞愧,“我竟然没有看出小姐是行家,小姐现在还肯要的话,这个戏班子我卖了,但我不要钱,只求能帮小姐打打下手。”

我“噗哧”一下笑了,“你如果不来帮我,我一个人什么都做不了,戏班子还得由你来管,我只管写故事和张罗大家的上台穿的衣服,戏班子的收入我要七成,你看怎么样?”

丁同立即表现的受宠若惊,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其实小姐……不用……这戏班子……”

我又笑笑,“既然班主同意了,我们就签一个契约,这买卖就算成了。”

丁同努力了半天,才有所反应,终于说了一个字,“好。”

我回头不温不火地对春桥说,“去叫你家少爷过来,这契约怎么写,我还要请教他。”

春桥应了一声,又飞快地跑了出去。

趁着这个时间,我忙请丁同坐下,也想多跟他聊聊增加熟悉感,我说:“要是从现在开始排这个故事,大概要多长时间可以正式开台。”

问到戏剧有关,丁同立即冷静下来,略加考虑,“恐怕要一个月,”

我想想颜回向老爹汇报的时间,“半个月吧,让大家辛苦一下,半个月最好可以开台。”

丁同连忙用袖子擦擦汗,“我尽量。”

我说:“这演出的服装,我来办,到时候我会通知你,让戏班的人过来试衣服。”

丁同想了想,“其实上台的衣服,尺寸适中就可以……”

我笑笑说:“不行,这次要尽量合体的,你就听我的吧!”

丁同点点头。

我还想接着说一些,听见外面的脚步声,颜回和颜静已经来了,颜回看见我和丁同,想了想,回身跟春桥说了一句话,春桥看了他一眼,答应着,急忙又走了。

丁同也在打量这颜回和颜静,看他的眼神,在此之前他应该没有和颜回见过面。但是他领着戏班四处漂泊,为人处世还是老练的,于是颜回刚一进来,他马上起身,毕恭毕敬地鞠半躬,说:“颜公子好,”

第二卷 独立篇VS欠扁人妖四 第六十八章 万事俱备

我说:“颜回,这买卖契约的事,还得麻烦你来办。”生意上我真是一窍不通,只能用点现代的见识来想想办法,真正涉及到文书上的问题,有什么规矩,还得请教行家。

颜回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我已经让春桥去叫管家了,他以前是我爹手下的一个掌柜,生意上的事,我都是请教他。”

就弄个买卖合同,居然转了两次手,我看着身边的张碧,他静静坐在我旁边,丁同小心翼翼地观察他。

现在的张碧就是一头迷途的小羊状,不时冲我微笑,眼睛里根本没别人。

如果他还是以前的模样就好了,那我就不用到处找行家,这个家伙根本就是无所不能。

等了半天,管家总算是来了。

远远地我就看见他踢着袍子往前走,一副来势汹汹的模样,春桥好像是受了气,小步跟在他后面。

能看清楚厅里面人的情况以后,管家眼神马上四处扫视,扫到了我,凌厉的眼神立即扎了过来。有些愤怒。

用这种情绪,明明是对待骗子的做法。

管家进来以后,颜回直接说:“陈管家,丁班主和凌姑娘要订一份契约,你帮忙拟一下……”

陈管家看着我,没动弹,颜回咳嗽了一声,他才挪开眼睛,顺便连我身边的丁同也扫视了,大概是把丁同当作了同犯。

他的意识里,我和丁同是一起合伙骗颜回钱的。

这种事以前大概总发生,所以老管家的戒备心特别强。

可管家就是管家,就是再有意见,也不能违逆了主子的意思,我把契约内容大概说了一遍,陈管家想一想就开始写。

等他写完,我展开一看,不愧是老手,契约写的精炼,没有半点罗嗦的话。

我说:“丁班主,我们俩各自签上名,这个买卖就算成了。”我递过契约,丁同拿过来,放在桌子上,提起笔沾沾墨,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放下笔,按了一个指印。

轮到我,免不了就要出丑,毛笔软软的,我真写不好字,但众目睽睽之下,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捏笔,笔进手里,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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